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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思维 第一章 引言:英国人不讲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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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里头流行一种意见,说是我们英国人是不讲逻辑的。而且这种意见也不仅外国人有。我们自己的政治家,特别是在世界大战之后,一直很自负地说“我们能对付过去”,那口气显然不但是觉得有把握过得去,并且是一心一意要对付过去。关于这种以不讲逻辑而自豪,我想先举两个例子,是在两个不同的集会上的演说词。第一个例子摘自复活会的1924年年会上塞尔本勋爵的演说词,登在《教会时报》(6月20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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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本勋爵……在谈到在南非的教会工作的时候,很恰当地说到“对于清晰思维之光荣的无能是我们民族的突出标志之一。它是我们的诸多巨大困难的原因,可也是我们的某些巨大成功的秘诀。如果你们说黑人一旦接触白人,他的教育就开始了,只要你们说得足够频繁、足够响亮、足够清楚,那些瞧不起你们的传教事业的人终究会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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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教会时报》的记者认为这些话说得“恰当”,是因为这种“光荣的无能”是我们诸多巨大的困难的原因,还是因为它是光荣的无能,还是因为它是我们的某些巨大成功的秘诀?这至少是一个有待揭开的秘密。或者也许这种对对付付是我们成功的秘诀这句话不对?说清晰思维之无能是光荣的,这不有点奇怪吗?还有,人们也难于相信把一句话说得“频繁、响亮、清楚”就会产生了解,因为塞尔本勋爵在这里所说的“清楚”是指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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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例子摘自奥斯丁·张伯伦1925年3月24日在众议院的发言。他批评日内瓦协定里的条款,针对亚塞·亨德生的发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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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知道这位议员阁下本人对这个[协定]是怎么个看法。他一会儿说我们没有承担新的义务,一会儿说这是盟约(指国际联盟盟约——译者)的合乎逻辑的结论。我深深地不信任逻辑,当人们把逻辑应用到政治上的时候。整个的英国史支持我的观点。[政府席上欢呼。]为什么跟别的国家比较,我们国家的发展是和平的而不是剧烈的?为什么在最近三百年里我们国家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却没有遭遇过震撼那些比我们更具有逻辑头脑的国家的突如其来的革命和反复?这是因为本能和经验都教导我们,人类天性不是逻辑的,把政治机构当作逻辑工具看是不聪明的,和平发展和真实改革的途径在于明智地约束自己,不把结论推到它的逻辑的终点。”(《泰晤士报》,19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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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还要研究对于“把结论推到它的逻辑的终点”的无根据的忧虑。我们必须承认奥斯丁·张伯伦在逻辑的结论这个问题上表现出他的思想很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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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意思是通过讨论来管理”,这是爱丁堡大学监督1925年就任时对学生所作的就职演讲里说的经过考虑的意见。如果这句话是对的,是不是我们必得假定一个民主的国家要繁荣兴盛就得通过暴露出一种对清晰思维之光荣的无能的讨论来管理?如果这种讨论不肯考虑对于将要作出的决定是逻辑上相关的事情,这个国家采取的政策会是明智的吗?显然这位大学监督是这个意见,因为他不是别人,他是斯坦莱·鲍尔温。鲍尔温是一个公认为典型英国人的人,不耐烦讲逻辑,也许有点儿迟钝,但是十分诚实,不在细致的论辩上浪费时间,一切听命于常识和经验。我以为这也是他自己喜欢这样认为他自己的。或者这只是他愿意别人这样认为他?(1)他的大学监督就职演说是非常有意思的。它的题目是“真理和政治”。(2)在这篇演说里他显示他自己是敏感地意识到一个政治领袖的困难,这位领袖必须劝说选民赞成一种政策,可是不敢认为这些选民是能够通过讲道理使他们信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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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和政治家,”鲍尔温说,“用力于劝说而不是用力于证明。律师要为当事人辩护,政治家要为政策辩护。政治家的听众不是不老实的人,他们也不愿意或不赞成别人不诚实,说假话,但是他们没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而演说的人要获得良好的印象,要取得对一种政策的支持。”(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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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本书的部分原因就是我相当同意鲍尔温的话。我相信英国的选民既不愿意自己不老实,也不赞成不老实的政治演说。我还同意鲍尔温的意见,大多数选举人是“没有紧跟严密论证的修养”的。事情既然是这样,那希望在选举中获胜的政治家就必得求助于劝诱。他“必得”,因为第一,他要做成一件事——使一种政策得以实行;第二,为了这种政策得以实行,他的政党必得在选举中获胜;第三,他的党要在选举中获胜必须赢得选举人的选票,这些选举人为希望和畏惧所包围,而又是从来没有受过清晰思维的训练的。因此,事实上就是娓娓动听的劝诱代替了理智的论证,代替了对于任何民主政府都要面对的种种困难的合理的考虑。可是这个严峻的实际需要不是值得庆贺的。如果民主制度是值得维护的,那么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须经过适当的考虑才投他的票。但是“适当的考虑”必须具备有关事实的信息和衡量这些信息的作证价值的能力,还有,尽量排除成见的影响的能力,避开为无根据的担心和不能实现的希望所引起的歪曲的能力。换句话说,公民们必须能够作针对性的思维,也就是有效的思维。这样的思维是艰难的。因此,我们的很多政治家不信任公民们的思维,而依赖劝诱的艺术,这就不足为奇了,虽然不免令人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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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思维是针对引起思维的目的的思维;一切有效思维都是指向一个目的的。忽略了与问题有关的种种考虑将导致不能达到那个目的的结果。现在流行着一种关于逻辑的性质的奇怪的误解,这种误解好像在鲍尔温伯爵和奥斯丁·张伯伦爵士(姑以这两位政界名人为例)的信念中深深地生了根。鲍尔温好多次警告他的听众当心逻辑的危险。在他面向大学生的就职演说中,他说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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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读书不等于能对所读的书进行思考。宁可要有条理的怀疑,不要无定向的思考。仅仅教会人们去遵循三段论式而没有教会他们察觉谬论,那是把他们放在危险之中。不但是有谬论,还有半真半假的真理。虽然自古以来都承认半个面包比没有面包强,半个真理不但不比没有真理强,它比许多谎言还要坏,而谎言和半拉真理的奴仆是无知。”(90—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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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回,在菲利普·司考特学院演讲,讲《政治教育》,他坚持说政治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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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双重的:第一,把时髦口号从你脑子里清除出去;第二,不以学会遵循三段论式为满足,完全知道光会遵循三段论式是走向无底深渊的捷径,除非你能够察觉藏在路边的谬论。”(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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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我们能够“学会遵循三段论式”可是不同时学会“察觉藏在路边的谬论”,这实在有点奇怪。当然,职业的逻辑学者也常常有不合逻辑的思维和不可理解的行动;他们也是人,凡是不得不进行思维以求达到目的的人都会遇到各种障碍。但是知道这些障碍的性质,知道合乎逻辑的思维和不合逻辑的思维的区别,至少能让我们提高警惕。这些障碍将在以后各章讨论。现在我要强调两点:第一,熟悉逻辑上健全的论证必须遵循的条件的确能帮助我们思想清晰,如果我们愿意这样思想;第二,不是所有健全的论证都以三段论式出现。鲍尔温伯爵说到“光会遵循三段论式”是“走向无底深渊的捷径”的时候他脑子里是想到了什么,我不敢说我知道。也许这两个短语都只是修辞手法。可是他厌恶逻辑是很真诚的。这种厌恶的心情跟本书的目的很有关系,因此我打算引用鲍尔温的相当长的一段话,这是他在首相任内最后一次演说,刚刚在他受封爵之前。这篇演说是在1937年的帝国日,在格罗斯文纳大厦,在各帝国会社(Empire Society)联合举行的宴会上发表的。听众主要是从自治领、殖民地和印度来的政治家;演说词是对“不列颠联邦”(“英联邦”)的祝酒词。下面的引文在《泰晤士报》印出来的时候,有如下的小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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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逻辑对一种桎梏的警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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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题当然不能由鲍尔温负责,但是照我看来,《泰晤士报》记者正确估计了演说者的强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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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作为一个不怎么样的历史学者,说一句关于我们的宪法的话。……我们的宪法史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特点,就是,它不是逻辑学家搞出来的。英国宪法成长为现在这个模样是通过像你和我这种人的工作得来的——仅仅是些普通人,他们修改国家政治组织以适应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时代的环境,他们一直保存足够的灵活性以便进行不断的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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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照我看来,为什么我们民族能够兴旺发达,能够避免降临在不如我们幸运的国家身上的许多苦难,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们在过去任何一件事情上都没有受逻辑的指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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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像我一样研究一下从内战时期到汉诺威王朝登基这一段时间内我们的宪法的发展,你就会看出来,不借助于逻辑而借助于常识,一个国家能取得多大成就。所以,我的第二点就是:让我们不对我们宪法的任何部分加上紧身衣,因为那样最后一定要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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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一件事要说——不要热心于下定义。我想提醒诸位,如果像今天这样有教养的听众还要我提醒的话,正是这种热衷于下定义使得基督教会诞生不久就四分五裂,并且一直未能恢复,所以我推论出来——我希望这是合乎逻辑的——如果我们试图给宪法下过多的定义,我们也许会把我们的帝国撕裂成碎片,再也聚合不起来。政治上,如果有一句话是真理,那就是:‘杀之者文字,活之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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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一下这一番话,我想,足以表明鲍尔温不信任逻辑是因为他误解了逻辑的性质。他说英国宪法不是逻辑学家孕育出来的,这用不着争论。大概谁也没有这样认为过。鲍尔温无疑只是要肯定一点,英国宪法是“生长的”;换句话说,它是灵活型的宪法,不是僵硬型的宪法。不存在一个法令,其中制定了宪法的精确形式。说是一种灵活型的宪法符合英国人的气质,这个话不错(就是说,我同意)。这也许是为什么议会制度创始于我国的部分理由,因为这种议会制度不大可能从头设计出一整套原则,然后把它整个体现于单一的书面形式。需要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这样一种发展,其中是否有哪一点特别不合逻辑?很难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把生长和发展认为不合逻辑。我们希望,如果要逻辑学者制定一种宪法,他们将要注意到有关的事实。这些有关事实之中将要包含人民的特性,他们将不得不在宪法规定的条件之下生活和工作。鲍尔温提出“不要热心于下定义”的警告,正好透露出他的误解所在。他认为一个逻辑学者必然要求下定义,而这个定义必然要列举可以精确分辨的特征。可是谁要是要求给缺少可以精确分辨的特征的事物下定义,他就是不按逻辑行事。错误在于要求对事实上不能严格分辨的种种特征画一条显明的线。我在本书的下文将要谈论这种不合理的要求。(5)不认识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包含一种逻辑错误。不光是鲍尔温,许多人都错误地认为,对于任何不是一清二楚的东西是无法进行逻辑思维的。如果是这样,那么跟我们处于实际生活中的人有关的种种事务,很少能够加以合理的思考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像一套卡片索引那样清清楚楚。忽视这样有关重要的事实是不合逻辑的;承认这个事实不是不合逻辑的。鲍尔温显然是作了相反的假设。他似乎把完全可以归之于逻辑的东西归之于常识,虽然他居然也还希望他的推论(有时候)是合乎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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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他把逻辑思维跟依靠纯然的先验推理求得关于世事的知识之企图混为一谈了。可是这样的企图是完全不合逻辑的;它是反科学的。然而这种混乱有一非常引人注目的例子:一位法国政治家声称法国人讲逻辑,一位英国政治家以不信任逻辑而自豪。研究一下他们的言论也许有助于清除流行的对于逻辑思维的性质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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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也许记得,1924年的协定导致英国和法国之间一定程度的关系紧张。1925年9月国际联盟开大会的时候,双方努力求得对于局势的进一步澄清。班乐卫和奥斯丁·张伯伦试图把他们的误会部分地归之于对事物的一般观点的不同。班乐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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