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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请看一个意大利人、一个英国人、一个法国人、一个美国人对于意大利和阿比西尼亚之间的战争的看法的分歧。我知道有些英国人听说有些并不明显倾向法西斯的意大利知识分子认为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不是毫无道理而大吃一惊。有些人听说法国人对于英国在意阿危机中的行动的看法跟大多数英国人的看法不同而感到意外。还有,许多英国人也会因为发现许多美国人对于英国有关阿比西尼亚的政策有意见而吃惊,那些美国人认为英国的政策是自私的,下议院里的讨论是不坦诚的,报纸上采取的姿态是虚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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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说所有的意大利人都采取跟所有的英国人不同的观点,所有的法国人、所有的美国人,以及所有的别的国家的人,他们各自的观点都一致。我只是指出,某些信念在某一国家的人民中间流行,别的一些信念在别的国家的人民中流行,并且他们是如此强烈的、不假思索的持有这些信念,丝毫不加疑问。结果是,我们对于与我们自己国家以外的别的国家有关的问题总是从我们特有的观点去看待。当然,这是老生常谈。但是老生常谈绝不因为它不新鲜就一定不重要。目前这个老生常谈的重要性在于:某些人(一个一个的人,比如你,或者我)拥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以此区别于另外一组人。每一组人,由某种共同的利益,或者由感情纽带,或者由共同的传统结合在一起,会跟另一组人对于一般所说“同一事实”持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必须记住,在那儿进行思维的是人,不是纯然的理性。人们想的时候总是想到个什么,就是说,想到这件事或那件事。不想到什么的想是没有的。总是想到一件事情,可是世界上的事情没有很简单的。在差不多所有要求我们采取行动的人间事务中,要闹清楚事实的真相总是有一定困难的。正像王尔德的剧本《认真的重要》里的阿尔基农说的,“真理很少是纯净的,并且从来不是简单的。如果真理是纯净的或者简单的,现代的生活将是非常乏味的,现代文学将是完全不可能的。”文学,无论是当代的还是十九世纪的,情况如何,且不去管它,要说是由于我们所要对付的问题之复杂,因而我们不能看清楚事情的真相,于是我们有效思维的困难大大增加,这是确实无疑的。困难不仅在于弄清“事实”的真相,虽然这也是够难的。还有一种甚至是更严重的困难,就是要分辨出这一事实或那一事实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这种困难,我想,在上面提到的对苏维埃共产主义有各种解说这件事情上是很清楚的。然而要分辨一个事实意味着什么,对于思想清楚和行动有效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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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意味着提出问题和试图作出回答。我说“提出问题”,并不意味着造成疑问句。这不是必要的,而且也不够。明知故问的问句只是形式上的问句,是一种修辞手段。一个真正的问句要求回答,这是合乎逻辑的。要把一件事情想清楚,意味着要采取一种疑问的心情。提问有一个必要并且充分的条件,那就是对某一件事亦即某一问题感到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感到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事儿可能是怎么打开一扇打不开的门,或者怎么多挣钱,或者怎么学好阿拉伯文。我们也许在国会选举的时候不知道选哪位竞选人。一位国会议员也许在表决他认为重要的议案的时候不知道该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当然,有些议员无须迟疑,因为他们已经决定按照党的督导员的指示投票。上面列举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例子,也就是要我们加以思考的问题,性质很不相同。但是它们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对于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我们毕竟多少知道一些情况,并且知道还有一些情况有待澄清,否则我们不会迟疑不决。对于一个问题全无所知或者知之甚悉,都跟疑问的心情不相容的。一位“熟悉他的题目”的作者或者讲师无须老在给自己提问题,因为他已经知道答案了。但是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讲课的人即使是在阐释一个老题目的时候,也会忽然碰到一个新问题。有时候他一发现这个问题立刻知道答案,有时候他必须重新考虑他的陈述,因为这个新的问题使他从新的角度看待原来的论题。凡是我们思考的问题多少有点复杂的话——实际上多半是这样——有效思维的进程往往是迟缓的。在把一个问题想透的过程中,会(甚至一定会)出现一些疑问,是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绝对不会想到的。如果这个问题是实际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例如如何消除社会上某种不平之事的问题,在我们的思考中会出现许多疑问必须解答,形成进行工作的难以忍受的阻碍。有人甚至抱怨这些疑问,认为是学究式的迟疑。有时候这确实是学院式的,但更多的时候它不是学院式的。这种场合的困难在于如何在过分学院式的旁观和采取未经充分考虑的政策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中间路线。多长时间的学院式的旁观应当称为“过分”?多长时间的考虑可以称为“充分”?我们怎样知道什么是“一切有关情况”?没有一种十分简单的方法可以用来获得这三个问话的答案。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此刻提醒读者,存在这些困难还是重要的,因为我们判断什么是有关情况,判断什么时刻必得根据尽可能作出的考虑采取行动,都取决于各人固有的见解。每个人都从一定的观点提出他的疑问,这个观点是在他本人的经验的环境中形成的。有时候一个剧烈的震动会大大地改变他的观点,但是他提出他的种种疑问以及判断这些疑问的各种答案是否可以满意,仍然必须从一种观点出发。我们每个人的经验环境包括跟我们接触的那些人的影响。同一团体的成员,不管是同一个国家还是同一个教会,还是同一个工会,还是同一个中学,还是同一种职业,在一定程度上持有同一个观点。对他们来说,某些疑问是早就解决了的,另外一些疑问是从来不提的。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完全不受在某个方面跟他密切往来的那些人的影响的。我们有许多信条是由于我们不加疑问,也就是不加思考,接受我们同一社团的成员共同持有的信条。那些属于别的社团的人也是同样不加思考地接受关于某些问题的别的信条。一个不接受他的团体中人不加思考的持有的某一信条的人,会对那个信条作出强烈反应;他的思想将部分地取决于那个反应的强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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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所有的人在重要的一点上彼此相似,那就是,都相当能够前后一贯(我希望这不是过分乐观)。即使我们不能承认人是理性动物,然而拒绝矛盾是人之常情,这大概没错。没有人明知两句话是矛盾的却都予以认可。不错,我们都坚持某些互相矛盾的信念;换句话说,我们的信念不总是一致的,甚至是恰好互相矛盾。但是这只有在我们没有把它们放到一起的时候或者放到一起却没有认识到它们互相矛盾的时候才有可能。如果让我们看出其间的矛盾,那就一定要放弃其中的一个。常常是这样,仅仅把两个信念放在一起还不足以使矛盾显露。只有把隐藏的矛盾揭露出来,一个人才能有时候帮助另一个人思考清楚,也就是使他能够为他的目的进行有效的思维。L.富兰克林夫人说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她的保姆批评她吃饭的习惯:“爱米丽,没有人用叉子喝汤。”爱米丽说:“可是我用叉子喝汤,我不是一个人吗?”这个反驳使得这位保姆只有三种选择:不做声,强迫命令,或者纠正原来“没有人”的说法。爱米丽认出保姆的话跟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相矛盾,保姆怎么反应的我们不知道。要把一个概括的论断应用到一个具体的事情上,往往需要对它适用的范围做出明显的限制。如果这样的限制是必要的,原来的概括论断就不得不放弃。我们非常容易采取这样的方式说话:“人人都知道如何如何”,“没有人这么这么办事”,虽然稍加思索就足够使我们明白,这种不加任何限制的说法是站不住的。我将在第十章里研究我们的夸大其词的倾向,忽略了“所有的人如何如何”和“有些人如何如何”的重要区别。忽略这个区别使我们陷入糊涂思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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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思想清楚的人是一个聪明人。聪明的特征之一是能够看出事物之间的关系——能够把应该联系的联系起来,应该分开的分清楚。任何承认“从拿撒勒来的没有好人”和“耶稣是从拿撒勒来的人”的人必得承认“耶稣不是好人”。逻辑上不能承认前两句话都对而第三句不对。这三句话构成一个三段论式。习惯上称前两句为“前提”,称第三句为“结论”。上面这个三段论式是一条逻辑定理的一个例子,这条定理是:凡是肯定或否定一个类的所有成员如何如何,必然也肯定或否定这个类的任何一个或任何一组成员如何如何。爱米丽就是按照这条定理说理(虽然她不知道有这条定理),把保姆难倒的。我们大家都会跟爱米丽一样作出合乎这条定理的结论;我们能在这种简单的事例中发现别人的错误。稍微想一想就会知道,如果我们某一主张是错误的,那么由这一主张所衍生的一切也都是错误的。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认识一位学者,他说他不能毫不迟疑地同意这一说法。如果两句话之间有这样一种关系,只要第一句话是对的,第二句话必然是对的,我们就说第一句话包含第二句话。这种包含关系是演绎推理的基础。我们只要知道某一句话包含另一句话,同时知道第一句话是对的,就能正确推论第二句话也是对的。我们有时候就这样取得新的知识。这样,我们就能利用我们已有的知识去发现我们还不知道但是为了解答我们的疑问而必须知道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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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迷惑的时候,就提出疑问。疑问提得聪明与否就看它的答案能否解决引起疑问的迷惑,或者至少接近解决一步。可是要作出满意的解答,光有聪明是不够的。有一个孩子玩环行火车,发现火车不走了。他就在机件上抹点油。他的解答是聪明的,他在过去的经验里找到类似的情况。可是这个答案不能解决问题。火车还是不走;这是电动火车,电池已经用完了。这孩子不缺少聪明,他缺少能给他提供有关的知识的经验。缺少知识妨害他的答案成为有效的答案,不能满足他的思考的要求。要找到令人满意的解答,必须弄清楚事实。如果我们把电动火车当作由发条驱动的火车,我们就要失败。我们关心的问题大多数都跟世界上人和事的活动有关。因此,我们需要知道他们如何活动;我们需要知道他们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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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为下面这个问题所困惑:“我们有什么理由为使别人做奴隶这件事辩护?”他的同时代人很少为这个问题操心的;他也应该认为不成问题,拥有奴隶是对的。他的困难在于他想不出为什么这是对的。后来他得出一个结论,人们的天性有一种区别,有的人生来是做工具的,有的人生来是用工具的。他的假设是,天生的工具(即活人)在体魄的特征上跟主人一般无二,但是缺少有理性的灵魂。他假定他们多少有点像我们现在该称之为“机器人”的工具。很明显,亚里士多德的答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他认为在奴隶和主人之间,也就是工具和工具使用者之间,有一种根本性的区别。这种根本性区别,就有关一个人用另一个人为奴隶这件事情来说,是完全可以用来作理由的。不幸这个答案不能令人满意,因为有些人缺少有理性的灵魂而另外一些人具有有理性的灵魂这个说法是不真实的。世界上可能有这种非常方便的机器人,这是可以想象的,无奈我们这个世界里没有。我请读者注意,不少人持有跟亚里士多德非常相似的观点。例如哈里特·马蒂诺(1)的慈善事业就是以这样的假设为根据的:上帝创造“富人住在府邸里”,创造“穷人住在门房里”,他们必须满足于上帝给他们指定的地位,而富人必须帮助穷人。如果说一位生活在十九世纪的聪明的女士能持有这种见解,那么一位纪元前第四世纪的哲学家持有相似的见解也就不足为奇了。要说起来,这位希腊哲学家比H.马蒂诺还略胜一筹,因为他看清楚,在主人和奴隶之间必得要有某种差别才能使这一位驱使那一位有理可说。而且,亚里士多德注意到了,有些天生的主人却做了奴隶,有些天生的奴隶却做了主人。这个事实很不方便,它表示亚里士多德的答案有些问题。为事实找理由的任务又重新出来。原来的问题是为某种行为找根据,一旦这个答案用来指导后来的行为不灵,这个答案就不能令人满意,就不正确。如果一个答案引导我们去提出跟原来的疑问完全相同的疑问,这就肯定表示原来的答案有毛病。亚里士多德大概不想继续不断地琢磨这个问题。他似乎认为不成问题,对于人们的一切作为的任何疑问都有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既符合他的伦理原则,又不要求他彻底改变他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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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这种心安理得的结论肯定是危险的,虽然非常普通。懒惰,怕大吃一惊,常常阻止我们对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某些疑问所作答案所依据的假设提出疑问。也许没有必要强调思考是使人疲劳的这一点;不动脑筋地接受种种信念,比把这些信念想个透彻,严格盘问它们的根据,追问由它们推衍出什么结论,要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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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里特·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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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思维 第三章 戴上眼罩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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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手作有效思维,首先就遇到一个严重的困难,那就是把我们确实知道的跟我们并不知道、只是以为当然如此的区别开来。其次,要分别什么是有理由相信的,什么是应当认为可疑、有待于证明的,也并不都容易。我们有理由认为某一说法是真实的,即可信的,如果有一定的证据支持这一说法,并且不跟我们已知的事实相矛盾。恐怕很少有人敢否认我们往往持有一些并非按上述意义是可信的信念。我们持有某一信念的坚定程度应当跟支持这个信念的证据的多寡成比例。可是我们往往坚持一种信念超过我们所掌握的证据所允许的程度;还有,我们有时候拒绝接受一种有足够证据的意见。例如有些人相信所有和平主义者(1)都是胆小鬼。这些人也许知道一些人在世界大战期间坚持和平主义原则,而他们后来的行动足以表明这些人不是坚持原则而是缺乏勇气。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所有宣称自己是和平主义者的人都是如此。有很多相反的证据。所以,“所有和平主义者都是胆小鬼”的说法,按照上文的有无理由的标准是没有理由的。再举一个例子。有些人认为人与人之间可以有遥感交通即存在着某种超感觉的认知的说法是显然荒谬的。可是有证据证明有过这种交通。又如有些人说心理分析全都是胡说八道,弗洛伊德、容格、阿得勒以及他们的众多信徒的各种理论都没有什么东西。另外有些人跑到另一极端,说是每写一个错字都是一种病态心理的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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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举了些信念的例子,或者直接跟证据相抵触,或者超过证据允许的程度,都只是向读者举例而已。我必须声明,我在这本书里没有意思劝说读者接受我认为是推理正确的例子,或者拒绝我认为是推理不健全的例子。一个结论,即使它是论证不足而被接受的,仍然有可能是正确的。我的意图是讨论某些引导我们大家有时候承认不健全的论证、持有不合理的信念的原因;并且研究有哪些途径能让我们找出支持我们的结论的充分理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必得举例。我的例子有时候来自旁听人家的讨论,有时候来自我自己读书看报,有时候来自我回忆我自己犯过的错误。这些例子往往涉及当前正在辩论之中的问题。我并不打算劝说读者在这种辩论中站在哪一边。如果我批评了某一论证,而读者相信他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他的看法,他应该把他的注意力放在我认为这个论证不健全的理由上。很多不健全的论证被人用来支持一些结论,这些结论事实上是正确的。可是,如果这个论证是不健全的,我们接受这个结论的理由就不充分。在这个程度上我们的信念就是没有理由的,尽管不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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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我确实努力使读者明白,我们这些普通男人和女人应当想清楚,有许多障碍妨害我们想清楚,这些障碍是可以克服的,只要我们有这样的愿望并且愿意为此努力,这一切都是具有实际重要性的。因此,在本书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里,我都说了一些肯定的命题,我不但自己相信这些命题是正确的,并且要说服读者也相信这些命题是正确的。有可能我在这些事情上的信念是错误的(当然我自己不相信它是错误的),支持这些信念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是不是这样,要由读者自己判断。这本书是以论证为课题的一本带论证性质的书。我要说的话只是对论证过程的正确说明。我不热心于为我用来说明我们的各种论证方式的例子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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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们必须记住,是人在思想,因而也是人在论证。是我在想,不是什么东西在我身上想。我的脑筋不能脱离我的人格进行活动。这句话适用于所有进行思维的人。不能把一个试图思考的人或者努力取得知识的人比作一个空桶,等待灌水。也不能把他比作吞没东西的火焰或者照亮路径的灯光。相反,我们从小长大,一直在养成种种习惯,经历种种感情;我们不断受那些人的信念和行为的影响,那些人属于我们跟它有接触的各种团体。所有这些都在决定我们的观点上起作用。在前一章里我请读者注意一个事实:不同社会团体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而不同的观点又引导他们选择不同的事实供考虑,并且对他们所选择的事实作不同的理解。我,本书的作者,相信在讨论思维问题的时候,牢记思维者所起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思维者是一个有某些固定的习惯和感情倾向的人。由于这个理由,这本书里的“我”一般是用来代表L.S.斯泰宾(即著者),而“你”则代表读者。这样一种谈话方式用于书本不怎么合适。用一个非人称的“我”和一个非人称的“你”会较为高雅,一般也较为明晰,用一个非人称的“我们”自然更好。我所说“非人称的”,意思是“不指一个特定的人,而是指某一群人里边的一个,哪一群则是由上下文决定的”。在这本书里我(著者)要说出一些肯定的命题征求评论;这些命题之中有的是关于你(读者)的;因此我们最好不要滑进一种错误,就是说,我们的讨论是关于毫不相干的别人的。在我们确实是谈论别人的时候,我们一定得交代清楚。有时候允许用一个非人称的“我们”,例如本书前面用过“我们”代表“一般人”,甚至代表“英国人”。我希望上下文足够使这种用法不引起误解。在面对面谈话的时候,不会发生什么困难,因为我可以用手指着我,当我要表明这个“我”不是用来指任何我。当讨论采取书本形式的时候,那著者我和读者你就得尽我们的力量闹清楚。说实话,说是一个个人写的一本书里边包含一场讨论,这是一种借用,因为要有两个人才能进行讨论。可是一本书是为读而写的;读者也贡献他的一份,虽然著者不能从他的贡献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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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开场白之后,让我们来谈一个人的观点的重要性。“观点”这个词是一种比喻,可是一个很好的比喻。隔着海湾看山跟爬山的时候看到的山很不一样。在国家画廊里有一幅郝尔拜因的画,这幅画的显著位置上画着一个古怪的黄乎乎的长方块儿。可是站在一定的位置去看,就看出来画的是一个骷髅。画家运用了他有关透视原理的知识,画出一个只有从一定位置去看才显出像一个骷髅的东西。因为看画的人可以站在很多别的位置上,自然会说这一块黄色是“古怪”的。“观点”的非比喻用法强调一个事实:我们的人各不相同,我们看事情也各不相同。我必然从我的观点看,你必然从你的观点看。幸而人们的观点常常部分相同,否则彼此无法交谈。有时候一个人能够使另一个人对某一件事的观点发生相当大的改变。这就是为什么辩论有时候有用、说教间或有效的原因。但是这种改变之所以可能,只是因为一个人能够使另一个人采取他的观点。毫无疑问,有时候你跟另外一个人讨论某一个问题,讨论了一会儿之后你觉得这种讨论没有用处,因为那个人的观点跟你的观点相差太大,毫无共同之处。至少是我,有过这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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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研究一下由于我与你不同而产生的某些妨害有效思维的障碍物。我们的希望,我们的担心,我们的无知(常常是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避免的),我们对团体的忠诚,这些东西使我们养成种种成见,成为把一个问题想清楚的有力的障碍。“怀有成见”意味着“无根无据的接受理应先找根据的信念”。下文将要谈到以专家证词为根据而承认某些陈述是合理的。到那个时候我们就要研究什么是信任专家的根据。目前我们所要讨论的是那些没有禁得住盘问的根据的信念。我们不知道这些信念是怎么来的;我们常常是一听见人家说这些信念也许站不住就不耐烦。要是对于我们喜爱的信念都问一声“我是怎么这样想的?”那才是个好习惯。一个诚实的回答有时候既出人意料又使人清明;它总归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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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注意,我们是有已经成为习惯的一些想法的。正像我们的身体会打上我们日常工作的烙印一样,我们的心灵也会如此。水手们走路有他们特有的姿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人相信,水手们也有他们特有的心理状态,例如非常非常直爽,非常非常容易受骗。我曾经听见人说过水手们有这两种特点,对不对我不知道。还有,你大概听说过“律师的警觉的脸”。无疑律师们已经养成使人看起来很警觉的习惯。我们又常常说“法制脑筋”。还有别的例子,不必列举。如果我们真是(我相信真是)用我们人格的整个力量去思维,那么我们的思维习惯不可能不受我们如何使用我们的工作时间的影响。我提议我们每人都养成一种习惯,问我们自己一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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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请注意,我是建议养成一种对我们喜爱的信念提疑问(也就是好好想)的习惯。我说“喜爱的”信念,意思是这种信念是我们要保留的,是保持这样一个信念感觉舒服的。我们要谨防假定一个喜爱的信念不会错,因为如果它是错的就太可怕了。我不相信有谁是完全没有喜爱的信念的。真的,我还可以进一步,说我个人很有把握,每一个正常的人都热烈地相信一些事情,又同样热烈地不相信另外一些事情。热情不是必然要成为思想清楚的仇敌,而要完成艰巨的事业缺少不了热情。危险在于觉得信念的热烈为信念的正确提供保证。我们的保险在于能够提一个疑问:“我是怎么相信这件事的?”这个疑问的答案可能是出人意料的。然后又要问一个问题:“我怎么得到这个信念的且不去管它,这个信念站不站得住?”这个疑问的答案可能使人清明。如果我发现这个信念是站得住的,因为我能找到支持它的根据,那么我的信念就不仅是喜爱的,而且是合理的。如果我发现它是站不住的,那么我就可以免于相信一种虚妄的意见。无论如何,我的查问是有用的,能够清理我的思想。你一定注意到,我当然认为头脑清醒这件事本身是值得的。要是不这样认为,我就不会要写这本书了。可是我只希望你承认思想糊涂导致行动混乱,即使是为了达到我们最最实用的目的,也还是想想清楚为好。除非你至少承认这一点,否则我说的话对你毫无意义。我们的观点相去太远,无从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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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信念来自许多不同的来源;可是涉及的问题五花八门,只能选几个有相当的代表性的例子。我们的喜爱的信念有些是通常所说“跟母亲的奶一块儿喝进去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属于我们的文化的。有些是我们某一阶级或某一时代的不加疑问的设论;有些是权威者加在我们头上的,我们觉得这些权威比我们有知识,他们的意见我们还没有学会去怀疑。资本家把他们的阶级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我们自己的国家高出于别的国家之上;白种人比黑种人聪明;战争永远废除不了;没有一个国家肯坐视它的工业对手蒸蒸日上——所有这些信念都有这一些或那一些人认为理所当然。星期五起航是不吉利的,这个迷信还在水手们中间流行。你一定注意到了我把这个称为“迷信”,这就表示我不相信。我有一次很惊奇地发现,我所乘的从纽约出发的轮船要等到半夜零点一分才离岸,为了避免在星期五晚上起航。我想你一定常常注意到许多迷信的例子,也就是别人持有的愚蠢的信念。你和我最好也不要自称完全没有迷信。你也许看见过有人失手把盐撒了,于是捏起一小撮往左肩膀后面扔去。如果他一面这样做一面笑,你可以断定他是把这个信念——把盐撒了是不吉利的——当作迷信的。可是他感情上还没有完全摆脱这个迷信。对于某些流行的迷信你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感觉,例如作为第十三个人参加宴会。有些稀奇古怪的原始迷信的残余有时候会在最讲理性的人的行事中冒出来。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我们的行为是深深地植根于过去的传统之中的。我们不是纯粹理性的人。要是我们能牢记这一点,我们将会避免很多错误。把别人的信念,包括他们的宗教信仰,称为迷信,而对于我们自己的态度中的迷信成分毫无感觉,这是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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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对于“成见”所下的定义,迷信是一种成见。可是有时候“成见”还被定义为一种信念,或意见,人们所以相信它是因为如果这是真实的就对他有利。对成见作这种说明是强调我们在应该不偏不倚的场合偏向一边的倾向。如果我们怀有成见,我们就对有待解决的问题预先作出了决断,因而,无论这种意见有无根据,我们接受这种意见不是因为它有根据。我们称之为迷信的东西基本上都是这样来的。大多数(我怀疑不是大多数而是全部)迷信都有一种使它们不显得荒谬的起源。关于撒了盐的迷信是由于初民对盐的重视。至于十三这个数的不吉利,也许与犹大有关。我在前面说过,当我们说“这是一种迷信”的时候,我们含有“那是别人持有的愚蠢的信念”的意思。可是我们很难画一条明显的线,把不包括迷信的、狭义的成见跟包括迷信在内的、广义的成见分开。我把二者放在一起讨论,用意在于强调一个事实:成见和迷信都有一个感情基础,是从事思考的人自己没意识到的。没意识到某种信念和诱发这种信念的感情上的好处之间的联系,这是怀持成见的一个根本性的因素。一个拥有资本的人可以非常坚定地相信资本私有制对于一个国家的工业繁荣是必不可少的。这个信念的来源可能出于他要保留他的财产的欲望。于是他就构造一种论证来说明他的欲望是对的。这样,他就不是因为他的论证使他不得不接受他的信念。他是先有信念而后找出理由来支持他的信念。这种过程被称为“合理化”——一个不太恰当的名称。绝不可把“合理化”理解成这样“化”了之后的信念就真正“合理”了。你相信资本私有有利于国家兴盛,别人可以同样坚定地相信废除资本私有制对于一个国家的工业繁荣至为重要。他也可能使他的信念合理化。两个人都是成见的奴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的心灵是闭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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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你也许要说:“这两种信念之中总该有一个是正确的吧?”这是不错的。可是这一点儿也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任何先持有一种信念然后加以合理化的人都是有成见的人。如果你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读者来信议论捕猎狐狸或解剖动物,如果你对于捕猎狐狸或解剖动物既不热烈赞成,也不热烈反对,你一定不会不注意到,在辩论的双方都有许多成见化装成论证。如果你热烈地站在某一方,你至少会注意到另一方的成见。要不,请你看漫画大师娄大卫笔下的白林普上校。在他身上塑造了一个有成见的心灵,一个带上眼罩的心灵,简直妙极了。白林普上校的信念之中也有些是对的。但是他不准备追究它们的是非。白林普上校是漫画人物,他不打算讲道理:他吵,他嚷。他相信谁的嗓门儿大谁就能赢。白林普上校是闭塞了的心灵的可笑的典型,可笑是因为夸大到了极端。他的感情十分强烈,他想象不出有任何讲道理的人会不同意他的意见。因此,他不屑为他的爆发式的论断提供甚至是不像样的理由。他觉得没有任何懂点儿道理的人会不同意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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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无可争辩,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点儿“白林普上校”(虽然也许政治上站在他的对面)。我们每个人都对这件事或者那件事怀有成见。我们能够看见我们邻居眼睛里的刺,却常常难于发现自己眼睛里的梁木。(2)可是我们有可能记住,每逢我们感情激动的时候,我们就容易对还在争议之中的事情预先作出决断。记住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努力让自己看清楚自己怀有何种成见。于是就有可能坚决努力消除这种成见。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可以提出一些建议。可是我也知道要实行这些建议是何等困难。第一,我们必须记住:一种强烈的感情,例如恨、爱、忠诚,有封闭我们的心灵的倾向。因此,当我们感情激动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特地停下来想一想,是不是我们已经预先对问题作出判断,以致不作衡量证据的尝试。要发现我们是否已经犯了这种错误,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我们的看法跟另外一些人的看法作一比较,那些人在这个问题上跟我们意见不同,然而看上去是跟我们一样讲道理的。其次,我们必须记住一个事实:有利于某种看法的感情上的偏向会引导我们选择有利于这种看法的事例而忽略了任何不利于它的事实。因此,需要有意识地搜寻反面的例证。第三,我们必须不让一种成见引导我们言过其实。“别相信他们会有什么好事情”这句话是成见的招牌。下面从《每日邮报》的一篇文章里摘录下来的一段话,我想可以提供作为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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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应该采取什么态度?最好是这样来决定:看苏联要英国怎样行事,采取相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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