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738760
1701738761
有些A是B,
1701738762
1701738763
所以,所有A都是B。
1701738764
1701738765
这样摆出来,这个谬论是一望而知的。可是如果我们不说“有些A是B”,只说“A是B”,这个谬论就不那么明显了。事情常常是这样:现有的证据只允许说“有些A是B”,而我们的论点要求这句话采取“所有A都是B”的形式。这种错误以各种形式出现,其中有一种最常见,以致逻辑学家不得不给它创造一个名称,叫做“中项不周延的谬论”。(4)要看清楚错在哪里,我们可以先看一个结论是正确得来的三段论法的例子:
1701738766
1701738767
所有的牛都是四足兽,
1701738768
1701738769
所有的四足兽都是脊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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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71
所以,所有的牛都是脊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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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73
我不知道第二句是否正确,但是,如果它是正确的,而第一句也是正确的,那么结论是正确的。我们在前面已经制订了一条推理的原则,目前的论证是那个原则的一种例子。(5)让我们把这个论证跟另外两个论证来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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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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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77
所有的牛都是四足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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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79
所有的骡子都是四足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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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所有的牛都是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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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8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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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85
所有的欧洲人都是文明的,
1701738786
1701738787
所有的法国人都是文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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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89
所以,所有的法国人都是欧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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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91
不难看出,这两个例子里边没有一个是从其中的前提里可以得出后面的结论的。(1)的结论是错误的,(2)的结论是正确的;两个例子里的前提都是正确的。但是这两个例子里边,前提的正确都不能作为结论正确的理由。让我们用字母来代表事物的类,这两个论证的形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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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93
(1)
1701738794
1701738795
所有的A都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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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797
所有的C都是B
1701738798
1701738799
所以,所有的A都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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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8801
(2)
1701738802
1701738803
所有的A都是B
1701738804
1701738805
所有的C都是B
1701738806
1701738807
所以,所有的C都是A
1701738808
1701738809
我们再把前面引过的例子(第142页)也用字母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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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173876e+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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