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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其作品中,富兰克林都成为这一宽容信条的卓越支持者。他在自己所创作的寓言中以幽默的方式对其进行提倡,在其生活和信件中则以最热切的深情对其进行发扬。在当时那样一个因对宗教政权的追求而生灵涂炭的世界中(当今世界仍然如此),富兰克林帮助创立了一种力量源自宗教多元主义的新型国家。正如加里·威尔斯在其所著的《上帝之外》中所言:“正是由此,美国成了地球上的一个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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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还为宗教做出了一个更为微妙的贡献:将勤劳这一美德从清教刻板的教义中分离出来。对中产阶级价值观不屑一顾的韦伯对清教徒的道德规范也十分轻蔑。D·H·劳伦斯则认为富兰克林对勤劳去魅化的做法无法满足那些阴暗的灵魂。然而,这一道德规范在建立国家所必需的美德和品质的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约翰·厄普代克(其作品正是涉猎了这一主题)写道:“他将自己由一个清教徒变成了一个热心的资产阶级分子”,“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塑造美国精神的主要手段——将清教徒压抑的能量注入启蒙运动之中”。正如亨利·斯蒂尔·康马杰在《美国精神》中所言:“富兰克林将清教徒的美德和启蒙运动的启发完美地结合起来,并摒弃了清教的缺陷和启蒙运动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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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富兰克林是否配得上其同时代的戴维·休谟所谓的北美“第一个哲学家”的赞誉呢?从某种程度上讲,的确如此。将道德与理论相分离是启蒙运动的重大成就之一,富兰克林则是其在美国的化身。此外,通过将道德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结合,富兰克林为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本土哲学——实用主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如詹姆斯·坎贝尔所言,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富兰克林的道德和宗教思想“成为对促进公益这一主张的宝贵的哲学辩护”。尽管他缺乏精神上的深奥,却以实用性和功能性进行了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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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富兰克林是一个妥协者而非一个有原则、具有英雄气概之人的指责,又该做何解释呢?的确,在18世纪70年代,为了试图促成英国和美国的妥协,富兰克林一度在两边游走。的确,富兰克林在处理印花税法案时的态度有些软弱。当还是个年轻的商人时,富兰克林就教育自己避免武断的争论,而他在倾听任何人讲话时都亲切微笑的习惯,使其有时看起来表里不一、屈意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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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这只是富兰克林的表象,只是就其实用主义和偶尔倾向于妥协的意愿而言。富兰克林坚信,要谦卑地倾听所有不同的观点。对于他来说,这不仅是一个实用的优点,也是一种道德准则。它建立在每个人都应受到尊重的原则之上,而这个原则对于大多数道德体系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在制宪会议期间,富兰克林就愿意对自己的一些观点做出妥协,从而在最终产生了一部几近完美的宪法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制宪会议中的代表都是那些死守自己立场不肯改变的斗士,会议就无法取得这样辉煌的成果。妥协也许不会造就伟大的英雄,但可以促成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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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重要的是,富兰克林实际上毫不妥协地笃信一些崇高的准则(那些对塑造一个新国家来说至关重要的准则),至死不渝。富兰克林从他的哥哥处学到了对权威的抵制,此后便从未向专制的权威妥协过。而正是这一点,使其无所畏惧地反对佩恩家族试图强加给宾夕法尼亚人民的税收政策,即使自己可以从中获利,仍不改变初衷。这还意味着尽管在18世纪70年代富兰克林试图与英国达成妥协,但他仍坚持美国人民和美国立法机构享有平等地位与权力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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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似的是,富兰克林还帮助建立了一种新的政治秩序,即权力和权利并不是基于继承而是基于品质、道德与努力工作。此后,富兰克林还成为这种秩序的化身。他树立起提高社会地位的阶梯,通过一种典型的美国方式,从一个离家出走的学徒变成了与国王共进晚宴之人。但是富兰克林在此过程之中却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有时甚至采取戴皮帽子的方式,拒绝那些精英主义的矫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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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所坚信的“服务他人就是侍奉上帝最好的方式”这一准则对某些人来说可能过于世俗,但这却正是富兰克林深信并忠实践行的、值得尊敬的信条。在此过程中,富兰克林的多才多艺令人印象深刻。他改进了立法机构和避雷针,以及彩票和图书馆。他找到了令火炉减少冒烟和政治团体减少腐败的方法。他组建了邻里间的互助会和国家联盟。他将两种焦点结合起来发明了双焦眼镜,并最终令美国达成妥协,建立起联邦立法机构两种代表权的概念。正如富兰克林的朋友、法国政治家杜尔哥所言:“从苍天处取得闪电,从暴君处夺取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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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种种使富兰克林成为其所处时代中最有成就的美国人,并深刻影响着美国社会的形成与走向。实际上,很多美国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根本特质都在富兰克林身上有所体现:朴素的幽默与智慧,技术性的创造,多元化的包容,将个人主义与团体合作结合在一起的能力,实用主义哲学,对精英流动性的颂扬,外交政策中根深蒂固的理想主义,以及作为公民道德基础的起源于费城(或市场街)的品德。富兰克林所主张的平等主义后来成为美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富兰克林认为个人可以通过勤奋与天赋铺就通往财富之路,并反对源于出身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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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的关注点在于日常事务如何影响每个人的生活,以及普通人如何建设一个更好的社会。但这并没有使其泯然众人,也并不意味其思想的浅薄。相反,富兰克林关于如何建立一个新型国家的思想极其深邃并具有革命性意义。尽管富兰克林没有践行超验或极富诗意的理念,但他却践行了那些最具实践意义和最有效果的理念。这就是富兰克林的理想,一个值得追寻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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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始至终,相较于那些天生的权贵,富兰克林更相信和他一样的中产阶级民众的心灵与思想。他将中产阶级的价值观视为社会的力量之源,而非令人嘲讽之物。富兰克林的原则是“反对任何贬低普通民众的思想”。其他美国国父们则很少有人像他一样倾向民主,也没有一个能如此直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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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1岁第一次建立共读社起,富兰克林就坚定不移地坚守一个基本的理想(有时甚至极富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坚信普通公民的智慧,这一点在其对民主的欣赏和对任何形式暴政的反对中显露无疑。这是一个高尚的理想,以富兰克林自己的方式来实现内在的超验和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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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正如历史所证明的,这一理想同样实用且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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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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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传 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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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时期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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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1735–1826),马萨诸塞爱国者,美国第二任总统。曾与富兰克林一道对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进行修改,并于1776年与豪勋爵进行谈判。1778年4月抵达巴黎,与富兰克林同任驻法公使。1779年3月离任。1780年2月复任。1780年8月离开法国前往荷兰。1782年10月返回巴黎参与对英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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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艾伦(1704–1780),宾夕法尼亚商人,首席大法官,最初与富兰克林交好,后因支持领主与富兰克林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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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本尼)·富兰克林·贝奇(1769–1798),萨莉·贝奇与理查德·贝奇之子,1776年与外祖父富兰克林和表兄坦普尔一道前往巴黎,被送往日内瓦求学,后在帕西学习印刷。在富兰克林的支持下,在费城创建了自己的印刷店,并发行了反对联邦主义的《美国晨曦报》,因诽谤总统亚当斯被捕入狱,后死于黄热病,年仅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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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贝奇(1737–1811),勉强糊口的商人,1767年娶了富兰克林之女萨莉为妻。共育有子女7人,即本杰明、威廉、路易斯、伊丽莎白、德博拉、萨拉及理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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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班克罗夫特(1745–1821),出生于马萨诸塞,医生、股票投机商,与富兰克林在伦敦结识,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担任美国驻法使团秘书,实为英国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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