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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思考这个比喻,会发现它非常有道理,唯一让人困惑的地方在于:谁有能力挪开那块布?谁又能站在正确的视角去看这张画?很显然不是凡人,而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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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凡人,我们只要求凡人的幸福,我们只在意凡人的痛苦。也许在人生的某一刹那,我们可以像莱布尼茨那样,从无数的烦恼中超脱出来,试着从上帝的视角去沉思和赞美这个世界的美妙,但是这样的瞬间并不能医治具体的人生创痛。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你是梁济,在你决定自杀前的三天,读到了莱布尼茨的哲学,掌握了他的理论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请问这会让你感到有所安慰吗?请问你会从此打消轻生的念头,和莱布尼茨一起来礼赞上帝的这个杰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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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们来做一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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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莱布尼茨是一个调和论者,为了寻找到“不可分的点”,他在逻辑力量的逼迫下发明了单子,与此同时,为了确保“连续性”,他引入了“前定和谐说”。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结合近代的机械论宇宙观和古代的目的论宇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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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莱布尼茨的哲学虽然给上帝保留了位置,其实却把上帝的功能极大地缩小了。莱布尼茨的上帝好比电脑程序员,一旦设定了初始程序,电脑就开始自动运行,然后上帝就开始无所事事地四处溜达,喝咖啡,闲聊,发呆,再也不插手剩下的事务。这个想法与当时流行的“自然神论”非常接近,后者将上帝看成世界的“最初原因”或者“第一推动力”,自打上帝对世界做了第一次推动之后,就撒手不管了,上帝成了“不在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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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说会很自然地得出如下结论:这个世界是可能世界中最好的那一个。这是一个无比精妙的形而上学理论,但我很怀疑它能否给现实世界里的受苦人带来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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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周濂的100堂西方哲学课 058 过度考察的人生是没法过的人生:休谟哲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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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这一讲之前,我想问大家一个很私人的问题,请问你们大概经过多久的时间才走出失恋的阴影?为什么当年那么椎心刺痛的情感创伤,在某年某月的某一日回想起来,会如此的云淡风轻?如果从知识论的角度出发,应该如何解释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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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一讲的主角,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能够提供很好的解释。不过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休谟的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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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的天才,快乐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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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年休谟出生于英国北部的爱丁堡,他天资聪慧,12岁就入读了爱丁堡大学,但并没有拿到学位,据说这在当时是很常见的现象。事实上,休谟一辈子都没有在大学里任过教职,他做过军官、外交官,当过家庭教师、图书管理员,这些工作都是他赖以谋生的职业,只有哲学思考和写作才是他毕生追求的事业。休谟曾经说过,除了研究哲学和一般学问,他对于任何其他学科都会产生一种厌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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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是一个早慧的天才,他在18岁的时候就开始构思自己的哲学体系,这当然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给他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甚至因此患上了抑郁症,这迫使休谟暂时放弃研究,过一种更接地气的生活。这段经历让休谟充分意识到,在哲学与生活之间保持恰当的平衡是多么重要。他曾经说过:“做一个哲学家,但在你所有的哲学中,你仍然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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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年轻的时候是个“骨瘦如柴的高个子”,但是随着社交生活的拓展,特别是刻意补充营养和加强锻炼,休谟成了一个胖子,而且是一个快乐的胖子。他亲切和蔼,与人为善,在晚年的自述中,他这样评价自己的性格:“和平而能自制,坦白而又和蔼,愉快而善与人亲昵,最不易发生仇恨,而且一切感情都是十分中和的。”这样的人格特征最擅长自我治愈,而且很快就见到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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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年到1740年,休谟陆续出版了三卷本的《人性论》,第一卷“论理解”,第二卷“论情感”,第三卷“论道德”。在今天看来,这本书无疑是休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可在当时却波澜不惊,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休谟后来悲伤地说:“它从机器中一生出来就死了,它无声无臭的,甚至在热狂者中也不曾刺激起一次怨言来。”这让休谟备受打击,不过他的自愈型人格此时发挥了作用,很快就走出了阴影。他意识到《人性论》之所以卖得如此惨淡,是因为界面不够友善,于是他用更加流畅浅白的语言改写了这本书的第一卷和第三卷,分别以《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理研究》出版,果然获得了成功。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休谟又陆续出版了《英国史》等一系列著作。1763年,当休谟以英国驻法国大使秘书的身份再次来到巴黎的时候,他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哲学家了。有人这样形容说:“王公贵族们奉承他,风雅的女士们崇拜他,哲学家们把他奉若神明。”这句话一点都不夸张,当时法国著名的哲学家,如狄德罗、达朗贝尔、霍尔巴赫和卢梭都跟他过从甚密。尤其是卢梭,他们两人曾经一度亲密无间,在休谟返回英国的时候,还把卢梭也带到了伦敦,只是后来卢梭的疑心病发作,导致二人最后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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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身上有很多凡人的特性,说他庸俗也不为过。比如休谟热爱名声,经常在心里盘算哪本著作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声誉。由于从小丧父,经济状况不佳,休谟年轻的时候不得不四处求职,甚至还遭遇过农民工的待遇——被雇主恶意拖欠薪水,直到15年后才付清。1747年,也就是他36岁的时候,休谟终于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他在晚年的自传里这样写道:“虽然我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大多数朋友们多爱笑我。总而言之,我在此时差不多拥有了1000镑。”仔细揣摩休谟的语气,就能体会出他发自内心的得意和微笑。但是奇怪的是,这些凡人的爱好并不会让休谟显得猥琐,反而让人会心一笑,产生出“他跟我们是一样的人”的亲切感。休谟跟我们当然不是一样的人,休谟之成为休谟,不是因为他好名或者好利,而是因为他在哲学上拥有的天纵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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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被学界公认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他不仅是经验论的集大成者,也启发了康德的批判哲学,与此同时,休谟还是一个极具独创性的哲学家:他质疑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强调事实和价值的两分,主张理性是情感的奴隶,反对社会契约论,对宗教信仰展开温和但致命的攻击,几乎每一个主张都对后世的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个在日常生活中“人畜无害”的胖子,其实是哲学领域里勇猛精进的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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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笛卡尔和洛克一样,休谟对于哲学问题无休无止的争论感到厌烦,于是把求助的眼光投向自然科学,希望能够借助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确立“人的科学”,像牛顿那样一统江湖。更有意思的是,跟笛卡尔和洛克一样,休谟也怀抱着没落贵族的骄傲,认为一旦确立起“人的科学”,就能反过来为自然科学奠定“唯一牢固的基础”。哲学家的这种理想和抱负真的非常可爱,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好像是一个穷亲戚来找富亲戚借钱,而且大言不惭地拍着胸脯说:我向你借钱可不只是为了我自己好,同样也是为了你好,归根结底,我是为了让你基业长青、千秋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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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休谟是个在智识上过于诚实的人,经过一番研究,他发现人类理性的有限性远超出他的想象,结果,他不仅没能为自然科学奠基,反而做出了釜底抽薪的动作——他彻底地质疑了因果关系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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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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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出乎意料的故事要从休谟的知识理论说起。休谟把心灵所感知到的一切对象都叫作知觉(perceptions),而知觉呢,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印象(impressions)和观念(ideas)。有时候休谟也把观念称为思想(thou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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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什么是印象呢?休谟认为,印象是最原始的知觉素材,包括“听见、看见、触到、爱好、厌恶或欲求时的知觉”,印象的基本特点是生动活泼。跟印象相比,观念的生动活泼性就要大打折扣,它是我们在思考和回忆印象时所产生的东西,你可以把观念看成印象的翻版或者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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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印象和观念之间的区分,请允许我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坐在办公室里,当我回想起蛋挞的滋味时,仍然有香甜软糯、芳香四溢的感觉。在这一刹那,我口中的每一颗味蕾似乎都被激活了,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开始流哈喇子了。但是我毕竟只是在回忆吃蛋挞的印象,哪怕我已经垂涎欲滴,但是比起真的把蛋挞包裹在嘴里的感觉,我现在的这种观念依旧是暗淡无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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