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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没有人着手解决数怎样可能来自一和多的问题,就在他们作这样的谈论的时候,他们遇到了那些让数目出于一和无规定的二的人所遇到的同样困难。有的人把数目从普遍称谓中产生出来,而不是从某种众多,有的人是从某种众多,但是从最初的众多,因为二就是最初的多。可以说两种观点没有区别,随之而来的是同样的一些难题,不论是混合、设定、归并,还是产生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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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探索,如若每个单位都是一,它由什么构成呢,因为每个单位并不是一自身。它必然是出于一自身和多,或者多的一部分。既然单位是不可分的,就不能说它是多。说它来自多的一个部分,也有许多困难。因为每个部分必然是不可分的,不然单位就是多,就是可分的了。一和多就不会是元素,因为每个单位并不是由一和多构成。此外,说这种话的人,除了制造出另一种数目之外,并没作别的事情,因为不可分割的众多也是一个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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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从这些人所说的,还应该探索,数目到底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看起来似乎存在着有限的多,有限的单位出于它和一。多自身和无限的多则有差别。那么,什么样的多和一在一起成为元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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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同样要探索点的问题,人们把它当作元素而从每一个制造出大小来,这当然不是一而只是点。人们不禁要问其他的点是从什么来的呢?它当然不能来自有间距的东西,也不能来自点自身。正如那些构成单位的众多的部分一样,有间距的东西的部分,不可能是不可分的部分。所以数目是不可分的部分构成的,大小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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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全部以及其他类似难题,使数目和大小显然不可能分离存在。此外,那些权威人物关于数目问题的分歧表明了这些事情本身的不真实给他们带来了混乱。有些人只使数学数处于可感事物之外,他们看到了理念论的困难和牵强,所以放弃了理念数,而只承认数学数。有些人希望同时承认理念数和数学数两者,但没有看到如有人把这两者都设定为本原或始点,数学数和理念数怎样相并行,便把理念数与数学数等同起来,但这不过是在理论上,在事实上他们消灭了数学数。因为他们所讲的独有的预设并不是数学的。那第一个设定形式存在、数目是形式、数学对象存在的人,理所当然地要把它们分开。其结果是,这全部就某一方面说是正确的,整个说来是不正确的。就是这些人自己,也不是对所说的一切意见一致,而是彼此对立。其原因是,这些预设、这些本原的虚假。从不正确的预设很难说出正确的话来。正如埃比哈尔莫斯所说:“话一旦说得不好,错误随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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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目问题,这些讨论和分析也就足够了。虽然已经信服的人从更多的讨论中还可以更为信服,但对于不相信的人,说得再多他也不会信服了。关于最初本原、最初原因和元素,只讨论可感实体的那些人所提出的那些意见,有一些在物理学中已经说过了,有一些现在还排不上议程。至于那些关于可感实体之外其他实体所提出的意见,需要在已说的这些之后加以考察。由于有一些人说这些实体就是理念和数目,而它们的元素也就是存在物的元素和本原,所以应该研究他们说的是什么以及是怎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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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只承认数以及数学数的人们留待以后讨论,对于那些关于理念的说法,要对其方式以及有关他们的疑难同时加以考察。他们不但把理念当作普遍实体,同时还把它们当作分离存在的和个别的。前面已经讨论过,这些说法是不可能的。那些说普遍是实体的人之所以把两者归并在一起,是由于他们不把可感觉的东西当作实体。他们认为个别的可感事物都在流变之中,它们中没有什么东西持久不变,普遍则存在于它们之外,是某种与它们不同的东西。正如我们前面所说,这种观点是由苏格拉底通过定义而提出来的,不过他并没有把普遍和个别相分离,使它们不分离是对的。事实很明显,离开了普遍就不可能获得科学知识,分离是理念论所遇种种困难的原因。还有些人认为,如若在感性的、流变的东西之外存在着某种实体,那就必然是分离的,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别的,而只是把分离加于普遍称谓而已。由此可见,普遍和就个别而言的东西几乎是同等的本性。这一点自身就是所说的那些观点中的困难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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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们现在再说一个那些主张理念论的人和不主张理念论的人都遇到的难题,这在前面讨论开始时已经说过了。如若不把实体设定为可分离的,人们说这是个别存在物的存在方式,那么就会把我们所想要说的实体消灭了。然而如若设定实体是分离的,那又怎样设定它们的本原和元素呢?如若不就普遍而是只就个别而言,那么这些存在着的东西,就会和一个个元素一样,对元素也就没有知识了。若在声音中的音节成为实体,音节的元素也就是实体的元素。所以BA必然是单一的,每个音节也必然是单一的,即它不是普遍的,在形式上也不相同,但每一个在数目上是一,是这个而不是一个共同名称。此外,他们还设定每个为自身的东西都是单一的。如若音节是如此,那么音节由之构成的成分也是如此。所以,决没有什么比一个A更多,也决没有什么比其他字母更多。按照同一道理,在各个音节中决没有另一个与自身不同。如若事情是这样,在字母之外决没有其他东西,而只有这些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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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元素是没有知识的,因为它不是普遍的,知识是对普遍东西的知识。从这些证明和定义显然可见,倘如一切三角形不是两直角,就不能形成这一三角形是二直角的推论。倘若不是一切人都是动物,也就不能推论出这个人是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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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倘使本原果真是普遍的,那么或者本原构成的实体也是普遍的,或者在实体之前将有不是实体的东西。因为普遍的东西并不是实体,而元素和本原是普遍的。元素和本原先于那些以它们为元素和本原的东西。这全部结论都是理所当然的,如若他们使理念由元素构成,而且在具有相同形式的实体之外,主张有某一个分离存在的理念。不过,倘若像声音的元素那样,并不妨有多个A和多个B,而在多个A和B之外,并不存在A自身和B自身,那么由于这种缘故就将有无限多的相同音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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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切知识都是对普遍的知识,从而存在东西的本原必然是普遍的,而非分离的实体,这些话里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难题。这种说法尽管在一方面似乎是真的,但在另一方面又不是真的。科学的知识,正如知晓[2]这个词一样,有双重含义,一者是在潜能上,一者是在实现上。潜能作为质料是普遍的和无规定的,属于普遍和无规定的事物,现实则是确定的并属于确定的事物,作为这个,它属于某一这个。由于所看到的这个有颜色的东西是颜色,所以视觉只是就偶性而言看到了普遍的颜色。又如,文法家所观察的这个A是A。所以如若本原必然是普遍的,那么由此而来的东西也必然是普遍的,正如在证明中所见到的那样。如若事情是这样的,那么就将没有什么分离存在的东西,也就没有实体。所以科学知识,一方面显然是普遍的,另一方面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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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e ousia he kata ton lo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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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o epistast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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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第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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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这种实体我们就说这么多罢,所有的人都把本原当作是对立物,如像在自然的东西中那样,关于不被运动的实体也无不同。既然一切事物的本原不允许有先在的东西,如若有其他东西存在,那么本原也就不可能是本原了。这正像有人说白作为自身而不作为他物是本原,然而白却依存于主体,作为他物而是白,主体是先在的东西,而且万物都从对立物生成,如像从某种载体那样,从而在这些对立物中必然有着载体。全部对立物都永远依存于载体而不能分离。正如看起来那样,没有任何东西与实体相对立,这同时也为理论所证明。所以,从主要意义上讲,对立物决不是万物的本原,本原是另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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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把相反者的一方当作质料,有些人把不等和一相反对,因为不等是多的本性,有些人又把多和一相反对。在一些人看来,数目从不相等的二元,即从大和小生成,有人则认为是从多生成。但两者都承认数目是由一的实体生成的。因为就是那些说不等和一是元素,说不等由大和小构成的人,也把不等,即大和小,当作是一。他并不区别这是在原理上的,而不是在数目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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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们对其称为元素的那些本原并没作出很好的说明,有些人把大和小与一在一起,共为三,说成是数目的元素,前两者是质料,后者是形式。有些人则说是多和少,因为大和小更像是大小所固有的本性。在这些上面,有些人用了更为抽象的词项,如超过和被超过的东西。但对某些结论来说,这种意见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只与理论困难有关。这些人想避免这些困难,因为他们自己所进行的证明也是理论的。除非有这样的道理存在,超过和被超过的是本原,而不是大和小。数目先于二由元素构成。因为这两者[1]是更为普遍的。所以现在他们这样说而不那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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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把相异和其他[2]与一相对立,有些人则把多与一相对立,如若同人们所愿望的那样,存在着的东西都是出自相反者,那就没有什么东西和一相反了,如果一定要找个对立的东西,那就是多。不等与相等对立,相异与相同相反,他物与自身相反。那些把一和多看做对立的人,虽然理由并不充分,但尤能令人相信,因为一就会是少。而多[3]是和少性相对立,多数[4]才是和少相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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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所表示的显然是尺度。在一切情况下都存在着另外的载体,例如在和声中有四分之一音符,在大小中有寸和尺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在韵律中有韵脚和音节,在重量中有某种限定的量。在一切事物中所用的都是同样的方式。在质中它是质,在量中它是量(尺度是不可分的,或者在属上是不可分的,或者对感觉来说是不可分的)。一就其自身而言并不作为某种实体而存在。这只是在道理上说,一表示着众多的尺度,数目表示着已经被度量过的多和诸尺度的多(所以,很有理由认为,一并不是数目,因为一个尺度不能是多个尺度,一是尺度、是本原)。尺度在一切之中都保持其自身等同,例如马的尺度就是马,人的尺度就是人,如果既有人,又有马,又有神,那或许就要以生物为尺度,他们的数目将是生物。如果既是人,又是白,又行走,那就很难有个数目,因为这一切都属于同一个东西,在数目上是一,它们的数目将是各个种的数目,或其他类似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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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把不相等当作一,而把二当作大和小的无规定者,他们的话是远不可信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名称更多地是属性和偶性,而不是数目和大小的载体,多和少属于数目,大和小属于大小,正如奇和偶、光滑和粗糙、直和曲一样。其次,除了这种错误之外,大和小以及这类的词项都必然是相关的词项。而在全部范畴中,相关的本性或实体最少,它居于质和量之后。正如我们所说相关是量的属性,而不是质料,因为不论对一般、部分还是属,相关都有某种不同的东西。如果没有另外一种东西作为多和少、大和小或相关而存在着,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大小、是多少、或是相关的。相关之最不是实体及某种存在物还表现于唯有它既没有生成,也没有消灭和运动。而在量上则有增加和减少,在质上则有变化,在地点上则有位移,在实体上则有一般的生成和消灭,在相关方面却不如此。因为,如若另一方在量上运动着,那么它不须运动,也就会时而大,时而小,时而相等。因为每一事物的质料,正如实体的质料一样,必然在潜能上为他物,而相关既不在潜能上、也不在实现上是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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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非实体当作实体的元素,并且在先,这是荒谬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为全部范畴都是在后的,此外,元素不能表述那些以它为元素的东西,而多和少却能分别地或共同地表述数目,长和短都表述线,面则或是宽的,或是窄的。如若果然存在着众多,其中之一项就要永远被说成是少,例如一(因为如若它是多,那么一就要是少),也许还存在着单纯的多,例如设比十更多的数目存在,十就是多,或者一万。以上这样说,数目怎能是出于多和少呢?因为两者或者都可以表述它,或者都不可以。现在看来只有两者之一可以用来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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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的说来,我们还应该研讨那些永恒的东西,它们是否可能由元素组成,它们有着质料,因为所有的复合物都由元素构成。如若永恒存在和生成,那么就必然从它生成的那个东西中生成。万物都是从它所生成的那个潜在的东西生成(没有东西能从没有这能力或不是这种元素的东西生成)。因为可能的东西既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即使数目和其他某种有质料的东西是永恒的,也不是可能不存在,正如某种数年生的东西也可以只有一天。如若是这样,那么在时间上是无限的东西,也可以如此。如若能够不存在的东西都不是永恒的,那么它们也不是永恒,正如我们在别的地方所讲的那样。如若我们所说的这些———实体除非作为实现的东西就不能永恒———是普遍正确的,而且元素是实体的质料,那么一个永恒的实体就不能由寓于其中的元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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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些人,把与一相联合的元素当作无规定的二,他们很有理由对不相等不满,因为在所推出的结论中,有很多的不可能。只不过他们也要摆脱由于把不相等和相关当作元素所不可避免的困难。这些困难即使离开这种意见,对其他的人也同样难免,不论由这些元素所组成的是理念的数目,还是数学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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