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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把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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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phron t’ ɑeikelion kɑtɑtheis oligen tetrɑpez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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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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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phron mokhtheron kɑtɑtheis mikrɑn te trɑpez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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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把eiones booosin改为eiones krazou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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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弗拉德斯时常讥讽悲剧家,因为他们使用了一些无人在日常对话中使用的短语。如用domaton apo而不用apodomaton,用sethen而不用ego de nin,用Akhilleos peri而不用periAkhilleos等等。所有这些不属普通之列的东西使台词显得卓然不群,恰恰是这些东西,阿里弗拉德斯没有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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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上面提到的各种字、复合字和生僻字是一件重要的事,但最重要的莫过于恰当使用隐喻字。这是一件匠心独运的事,同时也是天才的标志,因为善于驾驭隐喻意味着能直观洞察事物之间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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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字当中,最适合于酒神颂的是复合字。生僻字适宜于英雄格诗,隐喻字适合于抑扬格诗。的确,在英雄格诗中这些全都能用。但由于短长格诗大都是对口语的摹仿,因此只有在谈话中使用的名词,即常用字、隐喻字和装饰字,才适合于抑扬格诗。关于悲剧,即用行动来进行摹仿的艺术,我们讨论得已经很透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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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现在我们讨论用叙述和韵律来进行摹仿的艺术。显然,它也必须像悲剧那样,按戏剧原则安置情节,围绕单一的、自身完整的活动,有开头、中间和结尾,这样才像一个单一的有机体,才能产生其特有的快感。它不能像历史那样,历史展示的不是一件单一的活动,而是一段时期,即展示这段时期内一个或多个人所遭遇一切仅有或然联系的事情。正如撒拉米战役和西西里的迦太基战役虽然发生在同一时期,但两者的结局完全不同。在任何时间序列中,一个事件或许会继随着另一事件而发生,但它们不会达到同一结果。大多数诗人都这样进行写作,然而正如上述,荷马在这个方面以其天赋才智高人一筹。即使对于有首有尾的特洛伊战争,他也没有竭力地把它全部描述下来,因为这样会由于故事太长而难以关照全局,即便想控制故事的长度,也会由于事件的盘根错节而使故事趋于复杂化了。荷马只截取了故事的一部分,把其他事件作为插曲引进诗中,如船只编目以及其他插曲,以使史诗多姿多彩。而其他诗人或写一个人物,或写一个时期,或写一个枝节庞杂的行动,例如《库普里亚》和《小伊利亚特》的作者。结果是《伊利亚特》或《奥德赛》只能提供一部悲剧的素材,至多两部悲剧的素材。而《库普里亚》中就能写出几部悲剧,从《小伊利亚特》中能写出八部以上的悲剧,如《甲胄的审判》、《菲罗克太特斯》、《纽普托勒莫斯》、《尤利皮罗斯》、《乞丐》、《拉哥尼亚的女人们》、《特洛伊的陷落》、《启航》、《西农》、《特洛伊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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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史诗必然和悲剧的种类相同,或是单一的,或是复杂的,或是性格的,或是苦难的。除了歌曲和扮相之外,史诗的组成成分也应与悲剧相同。史诗需要反转、认辨和苦难,其思想和言词也必须是上乘的。荷马首次成功地使用了这些成分。《伊利亚特》是情节单一和再现苦难的史诗,《奥德赛》是情节复多(因为处处充满认辨)和展示性格的史诗。另外,在言词和思想方面,这两首史诗也胜过其他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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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诗在长度和韵律方面与悲剧不同。关于长度的界限,前面谈得已经很充分了。长度必须自头至尾能让人全部看到。如果史诗比古代史诗短,但大致与一次听完一系列悲剧的时间接近,就能满足要求。史诗有一个特殊的优点,即能使长度增加。因为悲剧不可能摹仿同时发生的多种活动,只能摹仿舞台上由演员表演的事件。而在史诗中,由于它采用叙述方式,因此它可以描述许多同时发生的事。如果这些事情是相互关联的,即可增加史诗的分量,这样就能使史诗的规模宏大壮观,各种插曲情节也丰富多彩,提高了听众的兴致。而悲剧失败之处,就在于它单调乏味,使观众感到厌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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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表明,英雄格是最合适的韵律。如果有人尝试用其他种类的韵律或用几种韵律一起来写叙述诗,效果显然不会太佳。英雄格是最庄严、最宏伟的韵律,同时又比其他韵律更能容纳生僻字和隐喻字,因此叙述诗本身也比其他类型的诗更为复杂。短长格和四双音步长短格是运动的韵律,一种适合于舞蹈,另一种适合于行动。像凯瑞蒙那样,混用几种韵律就更为不当了。用其他韵律而不用英雄格做长诗,迄今未有一人。如上所述,自然表明这是可供选择的最佳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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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在许多事情上颇值盛赞,尤其在这个方面:即在众多诗人当中,惟独荷马没有忘记他自己应当做什么。诗人应当尽量少用自己的身分说话,因为在这种意义上他就不再是一位摹仿者了。而其他诗人却自始至终亲自出场,很少或偶而摹仿。但荷马在简短的序言之后,立即就让男女主角或其他角色登场亮相。这些角色无不个性鲜明,都具备自己所特有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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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当然是悲剧所追求的效果,然而史诗则含有大量无法预料的事件,正是由于这些事件最能产生惊异感,因为我们不可能亲眼目睹人物的活动。追赶赫克托尔一事,在舞台上会显得荒唐可笑,希腊士兵站着不动,不去追赶,阿基里斯则向他们摇头示意,但在史诗中,这一点就不会让人注意到。这样一件事足以表明,惊异可以引发快感:人们在传播消息时,总是添油加醋,相信这样做就能取悦于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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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的是,荷马教给其他诗人运用恰当的方法编织谎言,即使用悖理的议论。如果一件事存在着或发生了,另一件事也跟随着存在或产生了,人们就会认为,如果后一件事是存在的,那么前一件事必然是存在的或已经发生了。然而这是错误的推论。即使第一件事是假的,但第二件事是设定第一件事存在后而必然存在或产生的东西,因此如果知道第二件事是真的,那么我们的心灵就会进行错误推断,认为第一件事也必定是真的。“洗脚”一例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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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尽管不可能,然而使人可以相信的事,总是优于一件尽管可能,然而使人无法相信的事。情节不应由费解之事构成,情节中尽量不要容纳这样的事件,如果有了,也应置之于故事以外。例如,在《俄狄浦斯》中,俄狄浦斯不知道拉乌斯是如何死的。不应把费解之事置于剧内,如《厄拉克特拉》中报告皮提安运动会的消息,或像《米西亚人》中的那个由特戈亚到米西亚,一路上缄默不语的人。如果有人说,没有这些费解之事,整个情节将会大为逊色,那么这是荒诞之谈,因为策划这种情节从根本上就是错的。如果诗人采用这种情节,而且人们看出他似乎还可以把这些情节处理得更合理一些,那他更是十二分的荒唐。在《奥德赛》中,奥底修斯被置于岸边这一费解之事,假如出于三流诗人之手,显然会使人无法忍受,但荷马借助发挥他的其他特长,遮掩了这一荒唐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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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雕饰的言词只是在不展示活动、性格和思想的地方才需要,因为过于华丽造作的词藻会使性格和思想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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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关于诘难[42]及其解答,诘难的种类有多少,每一种类的实质是什么,如果我们以下述方式看待它们,将会清楚明了。正如画家和其他摹仿艺术家[43]一样,诗人也是一个摹仿者。因此,他必然总是要摹仿三种类型的一种:过去存在或现在存在的东西,据说存在或被认为存在的东西,应当存在的东西。所有这些东西都是通过含有生僻字、隐喻字的语词来表达的,另外,还存有许多语词的变形[44],都可供诗人使用。评定诗与政治及诗与其他艺术正确与否的准则不尽相同。对于诗学来说,存在着两种错误:基于本身的和出自偶然的。如果诗人意于摹仿某种东西……[45]但由于缺乏能力而失败,这是基于本身的错误。如果他用一种不正确的方式去理解事物,例如写马的两只右腿同时齐进,那么这是一种特殊知识领域中的技艺上的错误(如在医学或其他学科上的错误);或者诗人描述了某种不可能的东西,这些都不是出自诗本身的错误。在反驳对这些问题的指责时,我们应当牢记这些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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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首先谈谈对诗学艺术本身的指责。如果诗中摹仿了不可能的事件,那肯定是必错无疑了。但如果诗人达到了诗的目的(这个目的前面已经谈过),使诗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更富有惊奇感,那么写这种不可能的事件就是合理的了,追逐赫克托尔就是典型的一个范例。如果无须牺牲技艺之精确性,即能恰好或更好地达到诗的目的,那么再这样写就是不正确的了。因为在诗的任何一部分中,应尽可能地不出错误。人们必须追问所犯的错误究竟是哪一种,是艺术本身的错误,还是出于偶然的过错?由于不知道母鹿无角而画出角来所犯的错误,并不比画一幅面目皆非的母鹿像所犯的错误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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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如果诗人所摹仿的东西被指责为不真实,他可以这样来反驳:这些东西或许应当如此。正如索福克勒斯所说,他是根据人们应当是什么样子来描述的,欧里庇德斯则是根据人们原本是什么样子来描述的。如果这两种说法都行不通,他还可以这样回答:据说这些东西是这样的,如关于神的传说。或许像克塞诺芬所言,对于神明是无法来述说的,它们是不真实的,然而毕竟有这样的传说存在着。诗中的有些描述并不比真实情况更好,但却是当时的实情,例如关于武器的描写:“他们的长矛直立着,尾部朝向地面”。因为这是昔日的旧习,在伊吕利斯迄今还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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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言语和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的回答,人们不仅要看行为和言语本身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而且还要考虑做事或说话的人,他们做事或说话所指向的对象是谁,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手段,出于什么动机。例如,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善,还是为了规避更大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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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些指责的解答可以借助语词的分析,比如通过考察生僻字。在“首先是oureas”一句中的oureas可能指的不是骡子,而是卫兵。又如刻画多龙的句子:“他是一个形状极为丑陋的人”,这里或许不是说多龙的身躯佝偻变形,而是说他的容颜丑陋不堪,因为克里特人用“好形状”一词来指漂亮的面孔。再如“把酒搅拌得zoroteron一些”,这里不是指像为酒徒那样把酒搅拌得浓烈一些,而是指搅拌得迅速一点。另外,还可以考察隐喻字来回答问题,例如:“所有其他的神和人都在整夜酣睡不醒。”同时荷马又说:“当他极目远眺特洛伊平原,不时有管笛声阵阵传来。”这里“所有的”一词在隐喻的意义上代替了“多”,因为“所有的”是“多”的一种。又如,“唯有她还未曾”这句话是出自隐喻,因为尽人皆知的往往被叫做唯有的。通过考察语调,也可以解答问题。例如,塔索斯的希庇阿斯就是这样来解释下面两句话中的疑难的:didomen de hoi和to men ou kataputhetai ombroi。通过句逗划分,也能解答难点,例如恩培多克勒的诗句:“一时间,原本永恒之物竟有死,原本纯净之物竟混杂”。通过确认字义模糊不清,也可以解答问题,例如paroikheken de pleio nuks一句中的pleio就是模糊不清的字。另外,借助语词的习惯用法,也能解答难题,例如酒和水混合还是酒,因此便有语句“新炼就的锡制的胫甲”。炼铁的人可以被称为“铜匠”,因此伽努墨得斯也可以被叫做宙斯的斟酒人,尽管他们从不喝酒。这些属于隐喻字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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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现语词的意义蕴含着矛盾时,应当考虑该词在诗句中可能具有几种意义。例如“在那里铜矛被挡住”一句话中的“被挡住”大致存在着几种方式,是这种还是那种。在这个方面,尽量不要像格劳孔所认为的那样。他说:有些人设定了某种没有根据的前提假设,并给出了与这些假设相反的判断,然后从这些假设开始推论。假如他们认为诗人所说的与他们自己预设的观点相抵触,那么他们就指责诗人,似乎诗人所说的就是那些与他们的设想相反的判断。关于伊卡留斯的情况正是如此,他们假定他是斯巴达人,因此很奇怪地发现,当特勒马库斯前去斯巴达时竟没有碰到他。但实际情况正如克法莱尼亚人所说,奥底修斯娶了一位他们那里的女人为妻,她的名字叫伊卡丢斯,而不叫伊卡留斯。所以这个诘难起因于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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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对于诗中的不可能事件可以通过下列理由来进行辩解,即为了诗的效果、为了更完美一些、为了符合某种看法。为了诗的效果,一件虽然不可能,但却令人相信的事优于一件虽然可能,但却不让人相信的事。〔或许不可能〕[46]存在着像宙克西斯所描绘的那样的人物,但如果存在的话会更好一些,因为典型应当高于现实。“根据某种说法”可以用来辩解那些看来似乎不合理的事情,可以说在某些时候,这些事不见得不合理,因为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是可能的。考察语词中的矛盾,正像考察论辩中对手的反驳一样,首先看看他的话是否指处于同一种关系中的、在同一种意义上的同一种事情,然后确定他的话与他自己以前曾经说过的相互矛盾,或者与一个具有健全理智的人所理解的意义相矛盾。如果对于不合理事件来说,既无必要又无用处,那么对那些不合理事件和卑鄙低级情节的批评指责就是正确的。例如,欧里庇德斯的《埃勾斯》和《奥瑞斯特斯》中的麦奈劳斯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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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提出了五种类型的指责:不可能之事、不合理之事、有害之事、有矛盾之事、同技艺正确性相悖之事。对于诘难的解答,应当从上述类型中寻找要点,共有十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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