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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陀婆认为,宇宙的各种存在是由上述十个范畴所构成的。他有时把上述十个范畴概括为神、灵魂(个我)、原初物质和物质(jaḍa)四个。(64)认为神是独立的存在,个我、原初物质和物质是依存的存在,独立的存在和依存的存在之间有着永恒的差异性。因之,有些学者认为这是一种多元实在论的见地。但本书作者认为,这种说法可以适用于胜论的范畴说,但不适用摩陀婆,因为摩陀婆最终认为神是最高的、独立的存在,其他范畴都是依存的存在,所有精神和物质的东西都是根据梵或神的意志所创造出来的。因此,从这个根本立场上看,他还维护着一元论或一神论。他所主张本体和性质之间的特殊或差异不能成为绝对的差异,他要在整体或普遍性之中建立他的差异性或特殊性是不可能的。摩陀婆承认各种存在之间的差异性正是要消灭差异性,其根本的目的是要树立绝对的、统一的存在(神)。这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常见的一种形式,这种斗争形式从中世纪到现在一直被神学家们所利用,这也是印度古代很多有唯物主义倾向的哲学附庸在唯心主义或神学体系之中,最后失去其自身独立性的原因。印度中世纪的数论、胜论、正理论都是这样被纳入印度教神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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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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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传统把摩陀婆的哲学归诸于吠檀多的二元论,所谓“二元”是指实体与它的性质的不同。这与我们现在所称哲学上的二元论有着不同的意义。摩陀婆认为,实体有两种:一种是自存或独立的存在(svatantra),另一种是依存的存在(asvatrntra)。自存的存在是梵或毗湿奴(65),依存的存在是个我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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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是至善的、圆满的、最高的精神实体。它的本质是“真、知、乐”。梵拥有无限知识、无限权力、无限力量、无限统治、无限勤勇和无限光荣等六种属性,并是创造、持续、毁灭、控制、知识、无明和解脱的原因(66),总之是世界的动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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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我也是一种精神实体,它的数量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形如原子。个我是认识者、享受者和动作者。它的本质是无限的智慧和喜乐,但覆盖着善与恶的业障。个我虽然依赖于梵或神,并受到神的控制,但仍然保持着相对的自由。摩陀婆强调梵与个我绝不能等同为一,梵是被崇拜的主人,而个我则是它的仆从。梵是绝对的、无所不在的和至善的存在,而个我是有限的、部分的和具有苦乐的存在,梵寓于个我的身体之中但并不体验个我的欢乐与痛苦,梵是道德的管理者,它根据个我的善恶而施与相应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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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我或个体灵魂分为三种:(1)常存的(nitya),如吉祥天女;(2)解脱的(mukta),如神、仙人、祖先(父亲)、人等;(3)系缚的(badaha),在系缚的个我中,有的可以获得解脱,有的永劫沉沦于轮回,有的则堕入黑暗的地狱。摩陀婆在印度教万神殿中独重风神伐由(Vāyu),认为风神是毗湿奴的儿子,是自己的化身,是神与个我的媒介者,风神把智慧赋予人,并在人死后把其个我引导到毗湿奴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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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物质的实体,原初物质是世界创造的质料因。神通过原初物质塑造了世界上各种不同的形式并显现为杂多的现象。梵与原初物质共存于时间和空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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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陀婆总括上述梵与个我、物质世界的关系有着五种不同,即梵与个我,梵与非精神的物质,一个我与他个我,个我与非精神的物质,一个物质与他个物质都是俨然相异的,而且这种别异性永远会存在,因此被称为五别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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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商羯罗、罗摩奴阇与摩陀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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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羯罗认为,梵和个我、世界在本性上是不二一元的,人们认为梵和个我、世界的别异是由于无明认识的结果,而摩陀婆认为,在三种实体之间以及每个实体内部之间都有着差异性;商羯罗认为,梵显现为个我和世界是一种幻现的转变,在这种转变中因是假象地转化成了果,因是真实的,果是虚幻的,现象世界不过是一种摩耶(幻),而摩陀婆认为梵和现象世界一样都是真实的,因转化为果是真实的转变,因和果都是真实的,因是未展现的果,果是已展现的因。摩陀婆问道,世界真实或不真实的究竟是不是幻呢?如果承认它是真实的,那就是对不二论的妥协;如果是不真实的,那么,世界的表现是真实的(异义反驳)。商羯罗认为神是下梵或受无明所限的梵的表现,而摩陀婆认为,神本身就是梵,它是全智全能、无所不在的,无明只不过是一种消极的实体,它虽然是依借神的意志掩盖了我们自然的智慧,但本身则是实在的。从以上几点说明中可以看出,商羯罗、摩陀婆在对待梵、神和世界等基本问题上是对立的,因之摩陀婆派的信徒常常谩骂商羯罗是“恶魔摩尼摩特(Maṇimat)的化身”或者是“假面的佛教徒”。(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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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摩奴阇与摩陀婆都认为吠陀是永恒的,毗湿奴是最高的权威。他们都承认梵、个我和世界是真实的,个我的形态如原子,认识的来源是知觉、推理和证言,但是摩陀婆认为梵是不同于个我和物质世界的,神和个我、非精神的物质没有联系,正像灵魂(个我)和身体没有联系一样,精神和物质两种对立的性质在神那里是不能同时并存的,而罗摩奴阇认为梵和非精神的物质在神那里是可以同时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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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陀婆、罗摩奴阇对商羯罗不二论的批判,除了有着认识论的根源和宗派主义的偏见外(商羯罗属湿婆派),还有着社会的根源。在摩陀婆派兴起的时候,印度虔诚派运动已取得了相当的规模,开始由南方传入北方,这个运动反映了中世纪下层人民特别是农民的思想和利益。他们要求从封建的压迫和种姓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因此要求重视生活,改变生存的环境,对世界抱着肯定的态度,因此摈弃了商羯罗和大乘佛教对世界如梦如幻的看法,同时他们要求按照婆罗门的哲学改造社会和政治组织实现宗教和社会的平等,这些思想在摩陀婆的二元论中都有所反映。摩陀婆主张对毗湿奴的信仰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目标,也是个人获得精神解脱的手段,为此,他认为下等种姓(首陀罗)有权学习宗教知识,贱民(旃陀罗)可以皈依于神,获得神的同样恩宠。这一点是和商羯罗显然不同的。另外,摩陀婆在进行宗教的改革中,废除了长期以来奉行的、用牲畜作为祭祀的血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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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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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陀婆认为,确切的认识就是如实地把握它的客体或对象的性质。认识包括着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客体,如果缺少了它们中间的一个或者两者之中有着缺陷,就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认识包括两种:(1)直觉的认识,它又分为:(a)对创造主(自在天)或毗湿奴的直觉认识;(b)对吉祥天女的直觉认识;(c)瑜伽行者的直觉认识;(d)一般人的直觉认识。(2)通过认识方法或途径而获得的认识,它可分为知觉、推理和证言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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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知觉,摩陀婆给知觉所下的定义是“没有缺陷的感觉器官和没有缺陷的外界对象的接触”(68)。感觉器官分为两种:“自我认证意识”(sākṣin)和生理感觉器官。前者认识的对象是自我的各种纯粹存在(无明、心及其各种变化、苦乐、时间、空间等)(69);后者包括眼、耳、鼻、舌、身和心(意),其相应的认识对象是色、声、香、味、触及外界的一切事物。“自我认证意识”是一种积极的、主导的认识工具,指导着生理器官的活动。摩陀婆认为知觉主要是对此地此时就近范围以内对象的认识活动,至于对过去的、将来的和远的范围的对象的认识,则要依靠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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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推理,是把知觉和证言所提供的材料给予鉴别或加以系统化,所谓“再次的证实”。摩陀婆和正理论一样认为推理是从某一事物的表征(相)推知其他事物的过程,中词(理由)和大词(命题)的普遍必然关系(回转)是推理的基础,他把推理分为有余比量、有前比量和平等比量三种。(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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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证言(圣教量),摩陀婆把证言分为个人的证言(pauruṣeya)和非个人的证言(apauruṣeya)。前者是被造的、不一定可信的;后者是天启的、永恒的、无误的,即吠陀、奥义书、《薄伽梵歌》、往事书等经典所启示的认识。摩陀婆认为应该从整体上接受吠陀的教义,不必拘泥于章节上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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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陀婆的认识论是为他的神学目的论作论证的,他在印度认识史中提出了“自我认证意识”作为综合和调整各个生理器官所得认识的工具,有着一定的意义。另外,他要求从整体上来理解吠陀的意义,把吠陀看作是理性的最高表现,实际上是对吠陀仪式主义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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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尼跋迦的二元不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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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至16世纪,印度封建社会进入停滞时期,印度教中出现了毗湿奴、湿婆和性力三个主要派别以及它们的无数分支。这些派别大多以吠檀多哲学为其神学的理论根据,在吠檀多派中也出现了很多形式,除上述商羯罗的不二论,罗摩奴阇的制限一元论和摩陀婆的二元论外,还有尼跋迦的二元不二论,筏罗婆的纯粹或清净不二论,查伊泰尼耶(Caitanya,1485~1533)的不可思议不一不异论(Acintya-bhedābheda),湿婆圣典派(Śaiva-siddhānta)的湿婆不一论(Bheda-vāda-śaiva),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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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跋迦(Nimbārka,Nimbādity,约1062~1162,也有人认为是14世纪人),是毗湿奴派的一支尼跋迦派的创始人,出生于南印度的泰卢固地方,原是泰卢固薄伽梵派的信徒,以后迁居北印度摩吒罗市附近的薄利陀伐纳(Vṛndāvana),自成一派,著有《十颂》(Daśaśloka)和对《吠檀经》的注释《吠檀多芳香》(Vedānta pārijāta-Saurabha)等。尼跋迦的思想受到罗摩奴阇的强烈影响,他承认有三种实在,即梵、个我和非精神的物质。梵是最高的、最大的和无限的实在,也称为黑天或诃哩(Hari),它超越时空的限制,是世界上一切精神和物质现象的动力因。梵和个我、物质世界的关系在本性上是不一不异的,这种关系正像蛇和蛇团、太阳和它的光线一样,由梵显现为个我和物质世界是一种因转化为果的真实转变。他的这种学说被称为二元不二论(Dvaitādvitavāda)。尼跋迦认为奉事神,获得神的恩宠,是达到解脱的主要手段,修行的方法有五:行事(karman)、明知(vidyā)、念想(upāsanā)、归皈最高神(prapatti)和归从师长(gurūpasatti)。尼跋迦的《吠檀多芳香》有室利尼伐沙(Śrīnivāsa,约13世纪人)的复注《吠檀多珍言》(Vedānta-kaustubha)以及耆舍伐伽室弥琳(Keśavakaśmīrin,约16世纪人)对《吠檀多珍言》的附注(prabh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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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筏罗婆的纯粹不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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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罗婆(Vallabha,1473~1531)是南方毗湿奴派的一支——大王派的创建者,出身于泰卢固的一个婆罗门家庭,生于圣地贝纳勒斯附近的钵波罗尼耶(Pampāraṇya),早年丧父,出家后游学各地,曾与商羯罗派的学者进行辩论,以后一直在北印度摩吒罗等地活动。归他名下的著作有84种,其中重要的有对《梵经》所作注释的《小注》(Aṇubhāṣsya),对《薄伽梵往事书》所作注解的《修菩提尼》(Subodhini)以及阐述自己思想的《多答伐利泰提波尼钵陀》(Tattvārthadīpanibandha)和自注。另外,还有《悉昙秘义》(Siddhāntarahaṣya)等17个诗篇。筏罗婆提出了一种叫作纯粹或清净不二论(Śuddhāduita-Vāda)的学说,按照这种学说,梵和个我、物质世界本来是不异的,梵是最高的实在,万有的创造主,梵即是黑天。这种学说一方面坚持了商羯罗梵与个我、物质世界不异的思想,但他又同时否定了商羯罗梵显现为个我、世界是一种摩耶或幻现的观点。在筏罗婆看来,作为原因的梵和作为结果的个我和物质世界在本性上都是清净纯粹的,即“真—知—乐”。他把个我作了三种不同的区分:作为“自在力”的“纯粹我”,经验生死的“轮回我”和具有明知的“解脱我”。“解脱我”也就是梵或黑天。他认为,人对黑天的虔信也就是使“解脱我”与梵或黑天结合为一,对神的皈依是解脱的主要手段。这样,他一方面否定了罗摩奴阇和摩陀婆所确认的创世说;另一方面又否定了商羯罗的现象世界如幻说,认为个我和物质世界不是空幻的,它们像神一样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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吠檀多的其他形式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大同小异,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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