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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我们对于这种生养之道的欲,就可以漫无节制地放纵了吗?是又不然。东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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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耳目百体之所欲,血气之资以养者,生道也。纵欲而不知制之,其不趋于死也,几希!(《绪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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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之”这两个字,东原看得非常重要,这就包含在他所说的“条理”里面。所以东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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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条理是以生生,条理苟失,则生生之道绝。(《疏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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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是指自然的关系而言,“条理”,是指必然的关系而言。那种显现必然关系的“条理”,正含着完成自然关系的“生生”之道的作用。假使失去了那必然关系的“条理”,则所谓自然关系的“生生”,亦将不能成立。东原以“道”之一字,来说明白然关系的“生生”;以“善”之一字,来说明必然关系的“条理”,是一个很有组织的说明。现在我们说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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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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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原对于“善”之一字,看得非常重要。可以说这是他的全部思想的主眼。他下“善”之一字的定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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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言乎知常、体信、达顺也。(《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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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叫做“常”?怎样叫做“信”?怎样叫做“顺”?他曾逐一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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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之见乎天道,是谓顺。(《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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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之昭为明德,是谓信。(《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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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之而得其分理,是谓常。(《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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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谓“道”、所谓“德”、所谓“理”又是怎样的呢?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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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言乎化之不已也。德,言乎不可渝也。理,言乎其详致也。(《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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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顺”和“道”的关系,我们上面已有说明。对于“信”和“德”的关系,我们在后面就要讨论到。在这里我们单提出“常”和“理”的关系来解说。东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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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乎天地之常者,可与语善。(《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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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原说明“善”,虽然提到了“信”,提到了“顺”,可是他特别看重的,还在一个“常”字。我们只要对“常”之一字,详加阐明,就可以了解东原所说的“善”了。东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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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仁也。未有生生而不条理者。条理之秩然,礼至著也。条理之截然,义至著也。以是见天地之常。三者咸得,天下之懿德也,人物之常也。故曰“继之者,善也”。(《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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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曰仁,曰礼,曰义:斯三者,天下之大衡也。(《原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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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原把仁、义、礼三者,称之为善,又称之为常。他以“生生”说“仁”,以“条理”说“礼”和“义”。而对于“礼”和“义”又分开解释。谓“礼”为属于“条理之秩然”的,“义”属于“条理之截然”的。东原对于“生生”和“条理”这两个名词,曾反复阐明,不厌其详。有时拿“生生”解释“条理”,有时又拿“条理”来解释“生生”。一方面告诉我们,在“生生”的作用里面,才能发生“条理”。另一方面又告诉我们,在“条理”的关系里面,才能显现“生生”。生生和条理的关系,究竟怎样?为什么东原对于这两个名词这样不惮烦地解释?正是我们在这里所要讨论的中心问题。何谓条理?东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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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疏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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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理,是指“有条而不紊”的现象而言。“有条而不紊”的现象,怎样发生?东原以为是由于“得其分”。东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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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分形气于父母,即为分于阴阳五行。人物以类滋生,皆气化之自然。(《疏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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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阴阳五行而已矣。人物之性,分于道而有之,成其各殊者而已矣。其不同类者,各殊也;其同类者,相似也。(《绪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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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间的万事万物,就表面看来,好像是千头万绪,杂乱无章,有的相似,有的各殊。我们对于这许多头绪纷繁杂乱无章的事物,有什么方法加以整理,加以分别呢?当我们有了一个“类”的观念以后,于是我们知道凡是同类的,都是相似的,凡是不同类的,都是各殊的。当我们有了一个“分”的观念以后,于是我们知道在那种纷繁杂乱的事物当中,都含有着一种有条不紊的条理。就是所谓“分于道”、“分于阴阳五行”。这种“分”的作用,正是“气化之自然”,所以人物能够“以类滋生”。“分”,是“生生”的作用;“得其分”,是“条理”的作用。“类”,是“条理”的作用;“以类滋生”,却又是“生生”的作用。更正确地说来,所谓“得其分”者,是由“生生”而成其“条理”;所谓“以类滋生”者,是由“条理”更发为“生生”。“条理”和“生生”,实际上是一件东西的两种不同的作用。不过“条理”更为重要。因为“条理”不仅显现“生生”的作用,条理本身即含着“生生”的作用,并且完成“生生”的作用。所以东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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