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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是一位伟大的史学家,但他也是一位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学者,当有不同来源的史料摆在他面前时,像孟子那样选择有利于儒家说教的史料来记载历史,恐怕也是必然的。我们不必苛求古人,但今天的史学工作者,则没有必要全盘接受所谓“传统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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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对古本《竹书纪年》的两点新认识,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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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说甲骨文记录商人祭祀伊尹,伊尹就不可能是篡权被杀,我们认为这件事是说不死的。甲骨文并没有交待是在什么情况下,对伊尹进行了祭祀。我们对古代的祭祀制度所知甚少,到底商人根据什么原则祭祀先人,我们不详知。商的后人是否会因伊尹篡权被杀,就会像汉代以后那样,把他看成如王莽一样的“乱臣贼子”,恐怕也很难说。1977年春天,陕西周原地区凤雏村遗址出土一批周原甲骨,其中有两片内容如下:①H11
:1:“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邵□成唐,䵼禦,服二女,其彝,血三豚三,甶有正。”②H11
:84:“贞,王其佑太甲,册周方伯?□甶正,不左,於受有佑。”这里出现了周王祭祀商王成汤和太甲的记录,这两片甲骨刻于先周文王时期,其时商周关系已经十分紧张,双方已经仇敌相视,很快就发生了武王伐纣的革命,何以周王还要在这时祭祀“非我族类”的商王呢?刻辞的含义不容有其他理解,于是就有人说,可能这批甲骨不是周人的,而是周人俘获的商人甲骨。可是从这批甲骨的其他内容看,从甲骨的小字书写风格看,都只能是周人的。当然,现在已没有人再怀疑这批甲骨是周人的了,剩下的只是如何认识“周王祭祀商王”的问题了。也许今天的人,始终讲不清楚确切的原因,因为我们不知道周人的祭祀原则是什么,也不知道周王是在什么一种特殊情况下对商王进行祭祀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决不可以仅仅因此就怀疑资料本身有问题,说这片甲骨不可靠。正如我们不应该一到排金文历谱排不下去了,就怀疑金文的干支写错了一样。至于“益干启位”和“共伯和干王政”都较传统的儒家色彩很浓的说法更合理些,这是为郭沫若先生多次称道,也是史学界所公认的,如果找不到更有说服力的材料,恐怕也很难推翻。考史最大的忌讳,莫过于“以今律古”,我们却总是不自觉地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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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李先生在访谈录里说古本《纪年》的春秋部分是抄的《春秋》,言外之意是说,《纪年》并不是一本严肃的史书,其资料是拼凑的,编纂的目的主要是要宣扬某种个人的思想,有子书性质,不能当信史对待。这显然是他的新认识,他在1987年发表的《古本〈竹书纪年〉与夏代史》一文中,只是说二者有相同或大同小异的记载,并无贬义。李先生在访谈录里说“关于这一点我在文章中举了很多例子”。试将李先生在《古本〈竹书纪年〉与夏代史》一文中所举的十一个例证抄录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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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春秋》隐公元年:“公及邾庄公盟于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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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春秋》隐公二年文同,惟《左传》本经文“伯”字作“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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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鲁桓公、纪侯、莒子盟于区蛇。”《春秋》桓公十二年:“公会杞侯、莒子,盟于区池。”“杞”字《公》、《穀》作“纪”,“区池”《公》作“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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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陨石于宋五。”《春秋》僖公十六年传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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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齐襄公灭纪郱、鄑、郚。”或引作“齐襄公灭纪迁纪。”《春秋》庄公元年:“齐师迁纪郱、鄑、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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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齐人歼于遂。”《春秋》庄公十七年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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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郑弃其师。”《春秋》闵公二年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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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晋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春秋》僖公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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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惠公见获。”《春秋》僖公十五年:“获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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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天王狩于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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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楚囊瓦奔郑。”《春秋》定公四年:“楚囊瓦出奔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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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例子能说明什么呢?我们认为它只能说明当时各国编纂本国史书在写到涉及国与国之间关系时,总是要参考和引用其他国家的历史著作而已。孟子曾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孟子·离娄下》)可见,孟子曾有条件亲见晋国、楚国和鲁国的史书。墨子说过“吾见百国《春秋》”(见孙诒让《墨子闲诂》所辑《墨子》佚文),说明其时墨子更有条件亲读各国史书。古时各国自有各国的史书,《纪年》是晋、魏的史书,其来源可能与“乘”有关,其性质与鲁国的史书——《春秋》是一样的,当时各国之间有大事通报的制度,所以在记写各国史书时,互有相同之处并不足奇怪。鲁在编写《春秋》时,参考了其他国家的史书,这是研习《春秋》经传的学者所熟知的,这里不存在谁抄袭谁的问题,因此也不应该因为《纪年》里有与《春秋》相同的内容,就认为《纪年》抄袭了《春秋》,因而就不是严肃的史学著作。至于说到两书的不同是有的,那主要表现在书的体裁上,两书虽都是编年体史书,《纪年》是魏国的通史编年体史书,纪事起于黄帝,夏、商、周、晋、魏一路按年代顺序记下来,而《春秋》是鲁国的断代编年体史书,起于鲁隐,迄于鲁哀。这类史书虽体裁各异,但多为官修,因为个人是无法掌握那么多王室史料的,也可能汲冢的墓主就是一个魏国的史官,死后以其自编的史书随葬。由史官据本国所积史料而编著史书,就很难像一般子书那样可以自由阐发私人观点。所以,李先生看到《纪年》有些记载与《史记》等不同,就怀疑《纪年》的可靠性,是没什么道理的。《纪年》与传统史书记载有别,这种区别更大的可能性是由于史料来源不同而形成的。阅读类似史书,倒是应该注意,流传到今天的传统史书,多数经过受儒家思想熏染的史学家的粉饰和加工,其中的有些记载以及对史事的解释,确可能有主观因素在内,多一些参照不同来源的史学文献,可能会使我们对历史的观察更客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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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所记是与传统记载如《尚书》、《史记》等多有不同,但这些不同之处却得到甲骨、金文的证实。王国维、郭沫若在研究甲骨、金文和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时,对《纪年》的史料价值就有很高的评价,如王国维曾指出,《史记》的《殷本记》和《三代世表》有先祖冥之子名振的说法,而《纪年》名“王子亥”,证之甲骨应为“王亥”[56];《尚书·无逸》中的商“中宗”,《史记·殷本记》等都认为是“太戊”,而《纪年》记为“中宗祖乙”,卜辞有“中宗祖乙牛告”句(《戬受堂所藏殷墟文字》页3),王国维先生说:“此辞称祖乙为中宗,全与古来尚书家之说违异,惟《太平御览》八十三引《竹书纪年》曰:祖乙滕即位,是为中宗,居庇……。”甲骨文记有中宗祖乙,与《纪年》相合,王国维先生因此说:“《殷本纪》以太甲为大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此本《尚书》今文家说。”[57]王氏又说:“《殷本纪》‘武乙震死,子大丁立’。《竹书纪年》大丁作文丁。案大丁与汤子大甲父同名,且此丁于丁为最后,不得称大,《纪年》是也。”[58]“今有此断片,知纪年是而古今尚书家说非也。”战国齐桓公在位年数,《史记》的《田敬仲完世家》和《六国年表》都记为六年,《纪年》记为十八年,出土的陈侯午敦铭文有“惟十又四年”句,郭沫若先生说:“有本铭之十又四年,足证《纪年》为是,而《史记》实非。”[59]再者,将岛邦男据甲骨所列商二十九王世系与《殷本纪》所列三十一王世系对照,发现甲骨世系较《殷本纪》世系多出‘祖己’一王(武丁子),少仲壬(汤子)、沃丁(太甲子)、廪辛(祖甲子)三王,恰为二十九王,与《纪年》所记数目相合。从上述所举文例看,几乎凡《纪年》与传统文献不同之处,皆有地下古文字证明《纪年》是,传统文献非。如果我们发现了新的考古资料,证明古本《纪年》有些地方不可靠,当然要修改已有的认识,但是迄今尚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只是曲为之另立新说,那就只有妨害进行正常的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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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代工程”有国家力量的支援,运用考古、天文、核物理、古文字、古文献等联合攻关,开创了使用多学科、多种手段交叉互补的优势进行研究,这是我国学术史上一大盛事,但它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回顾几年来“工程”的进行情况,多学科联合交叉效果是好的,它取长补短,对各学科都有一定促进,扩展了各学科的研究广度和深度,“断代工程”的实践证明,通过这种新的研究方法,确实可以解决一些过去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对研究年代学来说,考古学、天文学、核物理学从其学科本身说,都毕竟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在古文字学方面,特别是“金文历谱”的研究,可能研究方法和已有资料积累上都存在一定问题,对这个连王国维、郭沫若、陈梦家都认为目前尚无法全面解决的问题,“断代工程”的研究,也同样没有取得什么有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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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使得“工程”进行得不够顺利呢?我们认为是因整个研究工作没有分清主次。“断代工程”是一个年代学研究课题,按理说对这个课题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是可靠的古文献记载,我们应该花大力气研究古代文献,认真总结汲取前辈学者已经取得的成果,如果古人在文献中已经讲清楚的事情,而这个古代文献经过研究又是可靠的,其结论就可以加以使用,就像过去郭沫若、陈梦家等前辈学者所做的那样,比如他们就把武王伐纣年,根据《纪年》记载,定在1027BC。如果不放心,还可以参照考古、天文、古文字、碳14的研究成果,它们可以起到旁证和限制结论的作用。比如本来“断代工程”使用综合研究的多种研究方法,已经成功地取得“武王伐纣年”在1050BC—1020BC三十年之间,而《纪年》的1027BC也恰在这个范围之内,这正说明《纪年》是完全可靠的,为什么放着现成的结论不用呢?再者《纪年》给出的夏商周三个总积年,现在看来它与考古、天文、古文字、碳14等也是不矛盾的,又为什么不用呢?有什么必要另搞出一套并无文献根据的结论,舍本逐末,把问题复杂化呢?而“断代工程”恰在对古本《竹书纪年》这样重要的古代文献研究上,表现出无知和主观的倾向。学术研究是有传承的,总是要在前代学者已有学术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才能不断向前发展。我国文化古籍之丰富,是举世无双的,我们今天研究这些古籍的条件和手段,比之前代学者要优越得多,今天所能见到的地下资料也远比前人丰富,但却应该老实承认,我们对古籍所下的功夫,我们对古籍的掌握和熟悉程度,远不如古代和近代的学者,这是今天的学者在从事古史课题研究时,应该清醒认识到的问题。否则,脱离前代学者艰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盲目地另立新说,就会使我们的研究有可能不是在前进,而可能是在倒退。这种标新立异的学风,贻误“断代工程”,贻误国家在人文科学研究上的形象,确实应该是引以为戒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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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结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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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语》“伶州鸠语天象”是一段政治性语言,显然是战国时人杜撰的,不能作为实际天象看待。《武成》所述史实或有一定根据,但其版本来源不清,其所述历日可能已经后人修改,不能作为考证武王克商年的主要论据来加以利用。“断代工程”所拟订的金文历谱,名实不符,月相词语涵义不明,离谱的、勉强不离谱的铭文过多,暴露了主持者缺乏应有的严肃学风,问题很多,它尚不具备用以检验诸种武王克商年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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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本《竹书纪年》史料价值极高,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其诸多数据有一贯的正确性,它与《史记·鲁周公世家》相印证,可以把中国可信年代上推到998BC,“武王克商年”无需舍近求远查考,可直接使用古本《竹书纪年》的1027BC。夏始年也可用古本《竹书纪年》的1994BC,而不必延长到2070BC,它所记载的夏积年、商积年、周积年都是可靠的,理应成为夏商周断代工程《三代年表》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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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剖析“断代工程”对武王伐纣年求取的过程和对古本《竹书纪年》的再认识,可以看出,“断代工程”主持者研究思路有明显的偏差,其研究方法有很大的任意性,他们号称要“走出疑古”,而实际却坠入了“怀疑真古,相信假古”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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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商周年代学劄记》,页212,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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