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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泽里的野鸡走十步才啄到一口食,走百步才饮到一口水,可是它并不祈求被养在笼子里。〔养在笼子里〕神态虽然旺盛,但它并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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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聃①死,秦失②弔之,三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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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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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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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弔焉若此,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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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然。始也吾以為至人③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弔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會④之,必有不蘄言而言,不蘄哭而哭者⑤。是遁天⑥倍情⑦,忘其所受,古者謂之遁天之刑。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⑧。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懸解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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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窮於為薪⑩,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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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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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聃:即老子。司马迁说,老聃是楚苦县(河南鹿邑县东)厉乡曲仁里人(《史记·老庄申韩列传》)。本书〈天下〉篇对关尹、老聃思想视为同一学派而加以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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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秦失:“失”,本又作“佚”,皆音逸(《释文》)。按“失”为“佚”之初文(马叙伦说)。秦失是老聃的朋友,也可能是庄子杜撰的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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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至人:原作“其人”。“其”疑是“至”字之误,《阙误》引文如海本“其”作“至”(王孝鱼点校)。据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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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会: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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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言”,作常义解,或借为唁(高亨引王念孙《疏证》及章炳麟《文始》卷一证“言”、“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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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遁天:逃避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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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倍情:有两种解释:一说增益人情,如成玄英《疏》:“加添流俗之情。”一说背情,如林希逸说:“背弃其情实。倍与背同。”按古书“倍”“背”通用,应从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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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两“夫子”字疑衍文,或是秦佚对弟子称老子之语。言夫子之适来,时也;夫子之适去,顺也(王懋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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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帝之悬解:自然的解除倒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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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玄英《疏》:“帝者,天也。……天然之解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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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深说:“‘悬’,如倒悬之悬,困缚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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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颖说:“人为生死所苦,犹如倒悬,忘生死,则悬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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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指穷于为薪:烛薪的燃烧是有穷尽的。“指”,当是“脂”字。“穷于为薪”,为薪火而烧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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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桂曜说:“‘指’为‘脂’之误,或假。”(《庄子内篇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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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说:“古所谓薪,有爨薪,有烛薪。爨薪所以取热,烛薪所以取光。古无蜡烛,以薪裹动物脂肪而燃之,谓之曰烛,一曰薪。烛之言照也,所以照物者,故谓之曰烛。此曰‘脂穷于为薪’,即烛薪也。”(《庄子内篇校释》)按:朱、闻之说胜旧注,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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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天说:“按‘指’字,疑当读为‘脂’。‘脂’谓脂膏,可用以燃烧。旧注均以‘指’为手指,似不恰。‘穷’谓烧尽也。……此文,犹谓以脂膏为薪火而烧尽,乃一转化,非消灭也。此喻人由生而死,亦不过一种转化,不必悲也。如此解释,始与上文‘安时处顺’之说相应。”(《庄子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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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存山说:“‘指穷于为薪’,这是指个体生命(包括个体精神)的结束:‘火传也,不知其尽也’,这是指宇宙大化的继续,而非指个体精神的遗留和传续。换言之,薪火之喻不是讲形神关系,而是讲个体生命与宇宙大化的关系。所谓‘悬解’,最终的意义是将个体生命(小我)融入整个宇宙的过程(大我),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的思想境界,这样才能‘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不为生死所系’。”(〈庄子的薪火之喻与“悬解”〉,刊于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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