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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学史 第七节 经典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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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的儒者一样,孟子同样地延续着孔子注重经典的态度,并对经典系统中的《诗》、《书》表现着特别的兴趣。儒家的经典系统,在孔子的时代已经奠基,主要包括《诗》、《书》、《礼》、《乐》、《周易》和《春秋》六部古代文献。由于志趣和主旨的差异,不同的人对于这个经典系统中的某些部分可能更感兴趣,而对于另外一些部分却视而不见。就孟子而言,他的不谈《周易》是学者们都注意到的。虽然对此可以有变通的解释,诸如邵雍“孟子得易之用”之类的说法,以证明孟子和《周易》之间的内在相通,但仍然显得缺乏力量。孟子对《诗》、《书》的喜好是显然的,司马迁说孟子与万章之徒序《诗》、《书》,在《孟子》中完全可以得到验证。根据该书中的记载,孟子引《诗》论《诗》约有三十次,弟子等引《诗》约有五次,引《书》也有二十九次,在大部分时候,都是把《诗》、《书》的文字作为自己论说的根据,从中我们可以了解这两部经典在孟子心目中的位置。这种重视不仅表现在引用的次数和方式上,更表现在孟子思想和两部经典之间主题的关联。对此,我们后文会有讨论。除了《诗》、《书》之外,孟子对于礼、乐也都有比较多的涉及到。不过若与后来的荀子相比,其间的差别就非常明显,荀子曾经批评孟子“不知隆礼乐而杀《诗》、《书》”,认为孟子对于礼乐之统缺乏应有的了解和重视。值得提到的是孟子对于《春秋》的关注,他把《春秋》完全归为孔子的创作,并因此突出其在经典系统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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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孟子和经典关系的问题上,首先应该注意的是孟子在经典面前所表现出来的诠释态度。一如其在君主之前显示出来的以德抗位的英气,孟子在经典面前丝毫没有被动的感觉。“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尽心下》)《武成》乃是《尚书》中的有一篇,其中记载武王伐纣之时,“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渲染了战争的激烈和残酷。孟子则对此记载提出置疑,认为以至仁之武王讨伐一夫纣,当易如反掌,何来血流漂杵之事?由此出发,发展出“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阅读态度。在经典面前,阅读者有取舍笔削的权力。这种取舍笔削当然不是出于己意,而是以理义为根据。并不是经典中的每个字都是值得信任的,拘泥或执著于文字,却可能遗忘了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意义。孟子在一个关于如何理解《诗》的论述中强调了这一点。《万章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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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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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丘蒙呈现给孟子的是一个似乎无法克服的矛盾,如《诗》所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按照这个逻辑,普天下所有的人都是舜之臣,这当然也包括舜父瞽瞍在内,所以传说中有舜南面而立,瞽瞍北面而朝之的说法。但是孟子对此说法坚决地予以否定,以为是“齐东野人之语”。(《万章上》)在孟子看来,那个矛盾是拘泥于文字的读者自己制造的。诗是用来言志的,因此读诗最重要的是通其大旨,弄清楚作者的心志。就上段话所出的《小雅·北山》诗而言,其主旨是“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所以后文还有“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之语。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描述,其要点是诗人强调劳于王事的不得已。孟子由此提出了解释《诗》的一个重要方法:“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谓得之。”所谓“文”,是指对于文字的某些文饰,如孔子所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言辞是需要修饰的,以让其更便于流传。辞便是文字,志则是作者要表现的主旨,《诗》言志之志。这个方法主张,不要以某些修辞的方式妨害对于文字的理解,也不要拘泥于文字妨害对于主旨的把握。孟子举了一个例子,如《大雅·云汉》有“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之语,单纯就文字来说,读者会得出周无遗民的结论。但很显然的,《诗》所表现的并不是此意,只是通过这个说法来渲染灾难对于周人的巨大影响。因此,《诗》的文字需要通达的解释,能通达文字的便是“意”。“以意逆志”的“意”,朱熹以为是“己意”,这样,该句就被理解为“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但仔细地权衡,不如理解为“文意”更恰当一些。说《诗》者通过文意来融化文字,进而把握作者之志。在这个过程中,文字被超越了,读者会进入到一个道和意义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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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咸丘蒙那样拘泥于文字来说《诗》者在当时该是很多的,《告子下》曾经记载了一个说《诗》的高叟,以为《小弁》是小人之诗。公孙丑曾经就此请教过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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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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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话中,孟子两次用“固”来评价高叟的说《诗》。所谓“固”,就是执著于文字的拘泥。《小弁》是《小雅》中的一篇,据说是周幽王太子宜臼之傅所作。幽王得褒姒之后,黜申后而废太子,所以该诗中充满了哀怨痛切之情。高叟的逻辑,大概认为该诗以臣子而怨君父,不忠不孝,所以为小人之诗。但孟子却认为,怨恰恰是亲亲之仁的证明。孟子举例说,远方的越国人要用弓箭射杀某人,某人可以处之泰然;但如果是自己的兄长要射杀自己,某人就会哀痛备至。其间的差别就在于亲疏不同。疏则不怨,亲而怨,所以怨有时候恰恰是亲亲的表现。而亲亲就是仁,就是爱。看到怨就以为是小人,这是说者的“固”而不通。当公孙丑提到同样是亲有过,但《凯风》之诗为什么就没有怨的情感时,(15)孟子解释说,这是亲之过小的缘故。亲之过小而怨,孟子比喻为不可矶,如水激石而四溅,无丝毫涵容之量;但亲之过大而不怨,那么自己内心和亲人之间会越来越疏远。两者都是不孝的表现。在这种对《诗》的理解中,孟子以道来疏通文字,极大地拓展了经典的意义空间,并维护了经典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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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孟子的理解,经典并不仅仅是一些文字的堆积,或者只是一本书,它是生命的呈现。每一篇诗、每一篇文字的后面都是一个人。在这个意义上,阅读的活动其实是两个生命之间的接触。孟子形象地把它比作交友,《万章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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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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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阅读乃是现实生活中交友的继续,这是通过文字和古人之间的交往。当我们在颂诗读书的时候,有一个东西是不能忽略的,这就是文字后面的生命。这个生命不是抽象的,而是落实到其曾经实际的生活世界之中。这就是经典阅读和解释过程中的“知人论世”。如前论《小弁》之怨、《凯风》之不怨,即体现着这种精神。只有在生活世界的实际生命中,怨的性质才能够得到清楚的判定。就怨而论怨,只是苍白和抽象的,无法做出清楚而准确的判断。又如舜之不告而娶,抽象地来看,乃是不合乎礼的举动,孟子和万章就此进行过严肃的讨论。《万章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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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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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引诗见《诗·齐风·南山》,以为娶妻必告父母。孟子也主张男女之结合必须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6)但是作为大圣的舜却是不告而娶,明显地与礼制冲突,这该如何理解?孟子以告则不得娶,废人之大伦来回应。由于舜之父母对待舜的态度,使告而得娶成为不可能之事。所以不告而娶乃是不得已的选择,这种做法固然属于非礼,但是废人之大伦,其过尤甚。两相比较,后者是对父母更大的不孝。(17)同理,尧不待舜父母之命而妻舜以二女,也是出于同样的认识和考虑。这种对于生活世界的体认,可以融化对经典文字的过分拘泥,从而把经典还原为实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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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对于经典的理解,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的几点。第一是尊崇并以之为著书立说的根据;第二是重志意而轻文字;第三是用生命去融化经典。这使得孟子虽尊崇经典但绝不会发展为盲从的态度。本着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的看法,经典也不过是先得我心的文字。在这个意义上,经典不是外在的,它们是和我心相同的圣人之心的呈现。在很多时候,孟子是用经典来印证自己的想法。其印证的方式则是引证。以孟子对《诗》的引用为例,大部分都是在论述的过程中提到《诗》的文字,作为自己主张的证明。例如《离娄上》引用孟子的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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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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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先引用孔子的话,以为国君当行仁政,不可暴民贼民。暴民贼民者必削必亡,如历史上周之幽王、厉王。之所以引《诗》句“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乃是因为相同的以史为鉴的意义。最后以“此之谓也”作结,明显地有把经典的文字纳入到某一个意义链条中去的味道。在这个结构中,经典的引用明显具有证成某一说法的作用。并不是从经典中引出道理,经典不过是某个道理正当性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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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书》的情况和引《诗》是类似的。读者可以注意到,在一些例子中,当孟子引用《书》的文字时,也会在后面缀上“此之谓也”的字样。即便没有“此之谓也”的说法,其实际的作用也是类似的。形式上有些不同的是,引《诗》时比较少提到具体的篇名,大部分是“《诗》曰”或者“《诗》云”;但引《书》时提到的篇名比较多,有《汤誓》、《太甲》、《太誓》、《尧典》、《伊训》、《康诰》、《武成》等。大概《书》的篇目少而每一篇的字数多,所以很多是单篇流传,另外也能反映出孟子对于《书》的熟悉。我们可以同时注意到的一个现象是,在同时引用《诗》、《书》文字的段落中,总是先《诗》后《书》,这种习惯也许反映着《诗》在经典系统中更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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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的印象中,孟子对于礼是比较忽略的。尤其和后来荀子隆礼的做法对照的话,就更是如此。但在孟子的体系中,从频繁出现的仁义礼知的提法中就可以看出,礼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它被看作是恭敬或辞让之心的呈现,是对于仁义的节文,(18)在教化系统中占有主要的位置,并且是构成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基础。从《孟子》书来看,孟子对于礼相当地熟悉。《滕文公下》曾直接引用《礼》的文字,“《礼》曰:诸侯耕助,以供粢盛;夫人蚕缫,以为衣服。牺牲不成,粢盛不絜,衣服不备,不敢以祭。惟士无田,则亦不祭。”类似的说法我们在现存《礼记》的《祭义》和《王制》等中可以发现,在孟子的时代,它们应该是出自其他的礼经。孟子提到过的礼制包括冠嫁、丧服、朝觐、交接、祭祀、宫室等,内容相当丰富。最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对于周礼中“班爵禄”部分的熟悉,《万章下》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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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宫锜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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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孟子说“其详不可得闻也”,但仍然能够说出“班爵禄”的大略。在理解周代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时,这里的描述和井田制度正好可以互补,让读者形成一个相对比较完整的印象。总体而言,孟子对于三代之礼尤其是周礼是相当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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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期儒家经典之学中,孟子的一大贡献是对《春秋》重要性的认识。作为六经中的一部,《春秋》在《论语》中并没有被提到。郭店竹简中两次涉及到《春秋》,显示出至少在战国早期,它已经进入到儒家的经典系统。孟子对于《春秋》的认识,首先是以之为孔子所作。《滕文公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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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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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明确地提出孔子作《春秋》,并说其动机乃是有感于当时的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依照《庄子·天下》篇的说法,“《春秋》以道名分”,所谓名分,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代表的礼乐秩序。“道名分”的实质与孔子所说“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一致,乃是以礼乐来匡正混乱的现实世界。按照传统的理解,制礼作乐是天子的权力,所以如《春秋》之褒贬诸侯卿大夫,也是天子之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孔子作《春秋》有僭越的嫌疑。但以孟子的理解,这实在是危机之中不得已的选择。在现实的天子权力阙如的情况之下,孔子勇敢地承担起了谴责乱臣贼子的责任。在表面的僭越中,埋藏着的是复兴礼乐之心。此时,知我罪我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作《春秋》的举动,可以让乱臣贼子感到畏惧。孟子一再强调《春秋》创作的背景是天下无道的乱世。《离娄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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