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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道与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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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君主的职能主要在得其人,劳于索之,这首先就有一个如何知人的问题。《大略篇》“主道知人,臣道知事”的概括是精到的,知人决定了择人,而择人的确当与否又决定了君主和国家的命运。这必然牵涉到索人和用人的原则和标准等问题。《君道》对此多有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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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取人有道,其用人有法。取人之道参之以礼,用人之法禁之以等。行义动静度之以礼,知虑取舍稽之以成。日月积久校之以功。故卑不得以临尊,轻不得以县重,愚不得以谋知,是以万举不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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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人和用人是两个不同的方面。取人之道最重要的乃是礼,而不是君主个人的好恶。“故校之以礼,而观其能安敬也。与之举错迁移,而观其能应变也。与之安燕,而观其能无流慆也。接之以声色权利,忿怒患险,而观其能无离守也”。此四观之法,都是以礼为核心的考察。荀子一再指出取人“内不可以阿子弟,外不可以隐远人”,为此,公而不私的观念就得到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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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欲得善射,射远中微者县贵爵重赏以招致之,内不可以阿子弟,外不可以隐远人,能中是者取之,是岂不必得之之道也哉!虽圣人不易也。欲得善驭速致远者,一日而千里,县贵爵重赏以招致之,内不可以阿子弟,外不可以隐远人,能致是者取之,是岂不必得之之道也哉!虽圣人不能易也。欲治国驭民,调壹上下,将内以固城,外以拒难,治则制人,人不能制也,乱则危辱灭亡可立而待也。然而求卿相辅佐,则独不若是其公也。案唯便嬖亲比己者之用也,岂不过甚矣哉!(《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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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先提到射和驭的例子,然后延伸到治国。其重点则落到以公的方式取卿相辅佐,不能唯便嬖亲比己者之用。该问题的重要乃是由于它直接地和国家的安危存亡有关。君主可以“私人以金石珠玉”,但不可以“私人以官职事业”。一旦后者的情形出现,则是主臣两失,灭亡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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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不能而主使之,则是主暗也。臣不能而诬能,则是臣诈也。主暗于上,臣诈于下,灭亡无日,俱害之道也。(《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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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私人以官职事业,对于荀子来说,于君主和便嬖乃是两得之事。以文王为例,其于太公非亲非故,加之本有贵戚子弟,但必用太公者,是因为文王“欲立贵道,欲白贵名,以惠天下,而不可以独也。”权力只有在与贤者的分享中才更加巩固。正是由于太公的辅助,周才得以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其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这正是文王对子孙的大爱之处。“故曰:唯明主为能爱其所爱,暗主则必危其所爱。”这种爱的方式就是与贤者共治天下,给所爱者的生活奠定稳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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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公的观念的展开,则是官员任命中的“论官”,即各依据其材能而酌用之。类似的说法,之前在黄老学派和法家的形名之学中有比较多的讨论。荀子的特色在于把材分为三类,即官人使吏之材,士大夫官师之材,卿相辅佐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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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人愿悫拘录,计数纤啬而无敢遗丧,是官人使吏之材也。修饰端正,尊法敬分而无倾侧之心,守职循业,不敢损益,可传世也,而不可使侵夺,是士大夫官师之材也。知隆礼义之为尊君也,知好士之为美名也,知爱民之为安国也,知有常法之为一俗也,知尚贤使能之为长功也,知务本禁末之为多材也,知无与下争小利之为便于事也,知明制度权物称用之为不泥也,是卿相辅佐之材也。未及君道也。能论官,此三材者而无失其次,是谓人主之道也。若是则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是人主之要守也。(《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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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的职责乃是根据人们不同的材能而使之发挥不同的作用,不可混淆。《王霸篇》有云:“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匹夫者以自能为能者也。”所谓的官人,即是这里的论官。能论官,则整个的世界处在有序的状态之中,荀子称之为“至道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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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大形,隆礼至法而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赏克罚偷则民不怠,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然后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则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书曰:“先时者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人习其事而固,人之百事,如耳目鼻口之不可以相借官也。故职分而民不探,次定而序不乱,兼听齐明而百事不留。如是,则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如一体。如四职之从心。夫是之谓大形。(《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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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状态之下,整个国家就好比一个人的身体,君主如心,而臣下百吏如耳目鼻口,职分次定,兼听齐明。“不视而听,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如一体”的说法,颇有些“无为而无不为”的味道,这或许是受到了道家特别是黄老学的某些影响,但从根本上来说,黄老学与荀子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从下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得更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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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身与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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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论治道的传统,一直突出君主的修身是治国的根本。《论语·子路》记孔子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孟子·离娄上》云:“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把这点阐述最清楚的则是《大学》,八纲领之说层层递进,一直推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结论。荀子承此说而进一步论证之,《君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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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国。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者仪也,仪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槃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君射而臣决。楚庄王爱细腰,故朝有饿人。故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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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之道即在修身之中,所以才有“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之论。荀子把君主比做仪、盤和盂,民则是景和水。君主的作为和形象决定了民的作为和形象。此论的关键乃是把君主视为百姓的模范,突出君主巨大的示范作用。君主的修身并非只是一己之事,而是国家大事。从这里再来理解前述的“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就可以明显发现其与道家思想的分际。道家无为的主张重在君道的居后和因循,和而不唱,这正是荀子所激烈批评者。《正论》有如下的一段话,可以看作是对于道家等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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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之为说者曰:主道利周。是不然。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彼将听唱而应,视仪而动。唱默则民无应也,仪隐则下无动也。不应不动,则上下无以相有也。若是,则与无上同也,不祥莫大焉。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则下治辨矣,上端诚则下愿悫矣,上公正则下易直矣。治辨则易一,愿悫则易使,易直则易知。易一则强,易使则功,易知则明,是治之所由生也。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上幽险则下渐诈矣,上偏曲则下比周矣。疑玄则难一,渐诈则难使,比周则难知。难一则不强,难使则不功,难知则不明,是乱之所由作也。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故主道明则下安,主道幽则下危。故下安则贵上,下危则贱上。故上易知则下亲上矣,上难知则下畏上矣。下亲上则上安,下畏上则上危。故主道莫恶乎难知,莫危乎使下畏己。传曰:恶之者众则危。书曰:克明明德。诗曰:明明在下。故先王明之,岂特玄之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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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把“明”和“玄”做了一个对比。荀子捍卫儒家的明德与明道,以批评世俗的玄道。这种玄道集中的体现是“主道利周”之说。关于“主道利周”,王先谦谓:“周,密也,谓隐匿其情,不使下知也。”即君主在百姓中确立玄虚的形象。学者一般以为这是法家的术论,但法家论术更多地是围绕着君主和臣子的关系,与百姓无涉,和荀子这里的论述有相当的距离。其实此种说法与道家的关系恐怕更加直接,尤其是“玄”字,让我们想起老子说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以及道家一直喜欢说的“玄德”。道家的道论,其核心乃是君道,因此关于道的描述,多与君德有关。如帛书《道原》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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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先之初,迵同太虚。虚同为一,恒一而止。湿湿梦梦,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静不熙……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测也……故唯圣人能察无形,能听无[声]。知虚之实,后能大虚。乃通天地之精,通同而无间,周袭而不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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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由上道而圣人,突出其高不可察、深不可测的特点。圣人要效法道之虚无,无形无声,周盈周袭,因此需要做到无好无恶,无欲无事,显然是符合荀子批评的“主道利周”之论。从《正论》来看,利周的表现包括“唱默”“仪隐”等,这当然合乎老子“不敢为天下先”的说法,但与《管子》的某些论述更为接近。《心术上》云:“毋先物动,以观其则。动则失位,静乃自得。”后文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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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先物动者,摇者不定,躁者不静,言动之不可以观也。位者,谓其所立也。人主者立于阴,阴者静,故曰动则失位。阴则能制阳矣,静则能制动矣,故曰静乃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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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之道以阴静为主,因此《管子》明确反对阳动,而持贵因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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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在自用,罪在变化。自用则不虚,不虚则仵于物矣;变化则为生,为生则乱矣。故道贵因。因者,因其能者言所用也。君子之处也若无知,言至虚也。其应物也若偶之,言时适也,若影之象形,响之应声也。故物至则应,过则舍矣。舍矣者,言复所于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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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的应物乃是物至则应,所谓“感而后应”,物动而己静,故能收到以静制动之效。荀子的主张,以为君道利明而不利幽,利宣不利周,而《管子》此论,正是幽、周之旨。《内业》篇更有明确的“凡道,必周必密”的说法,结合荀子在稷下的学术经历,以及《管子》与稷下学宫的紧密关系,所谓的“主道利周”之论也许正是以《管子·心术上》为代表的道家学说。事实上,道家与儒家在君道问题上的分歧,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曾经有很好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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