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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就是“中”,就是礼义。这个想法,荀子在很多篇章中都讨论到。《劝学篇》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论篇》说:“礼者,人道之极也。”因此,说的更明白一些,经典之归就是礼或者礼义。在此基础上,荀子提出了阅读经典时隆礼的重要性,《劝学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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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飡壶也,不可以得之矣。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不隆礼,虽察辩,散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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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之经的“经”是“要”的意思,“好其人”最要紧,前文已有讨论。次要紧的就是“隆礼”,这是经典的根本主旨。如果不能把握此点,那么终日颂《诗》读《书》也是无用的。荀子很明显地不满于儒家内部的经典阅读传统,这种传统既不能“近其人”和“好其人”,又不能“隆礼”,只能是“学杂识志”、顺《诗》、《书》的陋儒。这里需要对“学杂识志”做一些说明,自从王引之提出:“此文本作‘安特将学杂志、顺诗书而已耳!’志,即古识字也。今本并出识、志二字者,校书者旁记识字,而写者因误入正文耳!‘学杂志’‘顺诗书’皆三字为句,多一识字则重复而累于词矣。”(王先谦:《荀子集解·劝学》)学者多从之。王说看起来当然很有道理,却未必确当。实际上,“学杂”“识志”当分读,乃是一事的两方面。“学杂”是说不知统类,即是后面的“不道礼宪”,荀子《非十二子》中批评子思和孟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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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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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批评的中心意思就是“学杂”而不知其统,在荀子这里,统就是所谓的礼。这当然不是说思孟不讲这个“礼”字,而是说他们不了解“礼”是道德和人道之极,没有把它置于最重要的地位。一般认为属于子思学派的《五行》篇以“仁义礼知圣”为五行,仁圣是五行之始终,内中经常讨论到仁义和圣知的关系,礼却显得无关紧要。该篇一则言“圣知,礼乐之所由生也”,再则言“仁义,礼所由生也”。把仁义、圣知看作是礼的基础,很显然与荀子的理解是不同的。至于“识志”,更是现成的说法,而且是接着“学杂”来的。正因为不懂得礼的地位,因此才片面地强调“志”。这个“志”,首先与所谓的“《诗》言志”有关。荀子虽然也说“《诗》言是其志也”,但这个“志”不是独立的,而是志于礼的志。但思孟的解释《诗》,却由“《诗》言志”而发展出一套心性之学来,这在子思的《五行》和《孟子》中看得非常明显。《五行》篇:“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谓之君子。士有志于君子道,谓之志士。善弗为无近,德弗志不成,知弗思不得。”对于“志”的作用给予了极大的肯定,由此发展出以“思”为主的内向工夫,并把道德秩序建立在心性的基础之上。对此种“识志”,与“学杂”一样,荀子当然是不能接受的。在荀子看来,这都是“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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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重要的不在于是否阅读经典,而在于以什么样的态度阅读经典。必须以“礼宪”为中心,本着隆礼的态度,才算是了解了读书之要。在《儒效篇》中,荀子明确地把是否“隆礼义而杀《诗》、《书》”看作是俗儒和雅儒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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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缪学杂,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其衣冠行伪已同于世俗矣,其言议谈说已无以异于墨子矣,然而明不能别,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焉……是俗儒者也;法后王,一制度,隆礼义而杀《诗》、《书》,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内不自以诬,外不自以欺,以是尊贤畏法而不敢怠傲,是雅儒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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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儒虽然和大儒还有一定的距离,但与俗儒却是不可同日而语。若把这里对俗儒的评价与《非十二子篇》对思孟的批评对观,会发现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思孟就是荀子心目中的俗儒,“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缪学杂,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即是“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闻见杂博”。体现在对经典的态度上,就是“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杀”是降、减,与“隆”刚好相反。我们试比较一下前文提到的“顺《诗》、《书》”和这里的“杀《诗》、《书》”,其间的不同是非常清楚的。前者是被《诗》、《书》所左右,后者则要确立阅读者的主体性。其实这不是读者的主体性,这是道的主体性,是礼义的主体性。“隆礼义而杀《诗》、《书》”是说,《诗》、《书》等经典仅仅是道的载体而不是主体,真正的主体只是道,是礼义。思孟似乎走了相反的路,他们虽然也是很重视《诗》、《书》的,但从《诗》、《书》中引出的并不是礼,只是“形于内”“性善”之类的主张。以荀子的立场,这显然是不知统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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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们就可以了解《大略篇》所说“善为《诗》者不说”的真正意义。孟子曾经说过:“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说《诗》者局限于诗篇的具体文辞意志之中,容易遗忘《诗》的大体。譬如孟子说《诗》的《凯风》和《小弁》,《孟子·告子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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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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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诗》”,对《诗》义辨析的相当细致。同样是亲之过,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应该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又不该。此种仔细的品味注重琢磨诗人的内心世界,对于强调“以意逆志”的孟子而言是正当的。但在荀子看来,也许就是“学杂识志”的证明。和孟子一样,荀子也很喜欢引用和解释《诗》。根据学者的统计,《荀子》中共引《诗》八十三次,在诸子中是最多的。但他对的《诗》态度以及从中引申出来的意义和孟子却有很大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核心就在于荀子始终把《诗》置于礼的标准之下进行讨论。先来看一个《解蔽篇》提到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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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云:“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顷筐易满也,卷耳易得也,然而不可以贰周行。故曰:心枝则无知,倾则不精,贰则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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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引《诗》出自《周南·卷耳》,对此《诗》的解释,《毛诗》认为是“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内有进贤之志,而无险诐私谒之心……壹于道而赞稽之,万物可兼知也”。《诗三家义集疏》记鲁说云:“思古君子官贤人,置之列位也。”多是从“美其情”(《性自命出》)的角度出发,肯定其心志。但荀子明显是走了另外的路。他批评诗中的人三心二意,因此不能专心致志,偏离了正道(“周行”)。这种评价的不同很显然是基于不同的宗旨,《毛诗》等是主情,荀子则是主礼。荀子在这个解释中明显要求着以道来统率心志,这该就是所谓“隆礼义而杀《诗》、《书》”的一个明显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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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对《诗》的解读,确实是以礼义作为根本的标准。这从他对《风》、《雅》、《颂》等几个部分的评价中看的非常清楚。《儒效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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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乡是者臧,倍是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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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荀子看来,《风》之所以好色而不淫,即这里的“不逐”,是有取于道而加以节制的结果。所以《风》体现的是道之节。以下依次地,《小雅》是道之文,《大雅》是道之光,《颂》是道之通。如我们知道的,荀子所谓的道,其内容就是礼或者礼义。廖名春认为“荀子对《风》、《小雅》、《大雅》、《颂》价值的肯定,完全是以礼为标准的”(35)一说是成立的。并且也是依着礼的标准,对其价值的高下进行了论述。可以对比的是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的《孔子诗论》以及《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的有关记载。先来看《孔子诗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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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屖,其歌绅而逖,其思深而远,至矣。《大雅》,盛德也,多言……也。多言难而怨怼者也,衰矣少矣。《邦风》其纳物也博,观人欲焉,大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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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关键词是“德”,《颂》是平德,《大雅》是盛德等,同时被关注的是与“思”相关的一些和心有关的字眼。《孔子诗论》以此为标准来衡量《诗》的各个部分的高下,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的记载有一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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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公子季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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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季札论乐的核心乃是“德”的观念,如《小雅》体现了周德之衰,《大雅》表现了文王之德,《颂》则是盛德之所同的气象等;同时辅之以“思”的心理状态,如《王风》是思而不惧,《唐风》是思深,《小雅》是思而不贰。这与《孔子诗论》有类似之处,但和荀子有着明显的区别。就《诗》学来说,先秦时期明显存在着至少两种不同的倾向。子思、孟子偏重在《诗经》解释基础之上的心性之学的阐发,《孔子诗论》近之;荀子则是注重礼义的弘扬。概括地说,孟子是以心性说《诗》,荀子则是以礼统《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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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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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个意义上来说,经典解释的过程实际上是经典话语权易手的过程。这些经典原本是由旧时代的知识权威——巫或者史所代表的王官——来控制的,他们当然有自己的经典意义系统,如《诗》之于宴享祭祀,或者《易》之于幽赞占筮等。到了战国时代,随着新的知识权威尤其是儒者对于经典的浓厚兴趣,以及一个新的解释传统的形成,他们迫切需要把自己与此前的巫史区别开来。以今天的视野来看,这显然是两个时代的区分,也是两个经典意义系统的区分。身临其境的儒者很清楚这一点,他们采取了一个说法来表现。这个说法就是把此前巫史的知识归结为“数”,而把自己的理解称之为“义”。这样,经典旧义和新义的区别,就一变而为数和义的不同。这个说法并不是荀子的独创,但很显然的,他接受了这一说法,并把它应用到对经典的理解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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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荀子之前,我们也许可以提到马王堆帛书的《要》篇。这个解释《周易》的文献特别突出地分别儒者和巫史等看待同一部经典的不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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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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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史和儒者同样面对着《周易》,其间的差异何在?最简单地说,这个差异就是数和义的不同。史是“数而不达于德”,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则是“观其德义”,于是造成了两者的“同涂而殊归”。在这个对立模式中,作为言说主体的儒者很显然把巫史矮化了。“数”可以让我们想起“数术”类的古代的技术,或者一些有形可见的形名度数,作为占筮著作的《周易》也确实和“数”有着内在的关联,(37)但这应该和此处的“数”无关。在和“义”相对的语境中,“数”表达了一种去意义化的态度。在这个态度之下,巫史们所掌握的旧的经典仅仅具有了材料的价值,可以被“任意的”处置。我们当然知道这是一种扭曲,巫史的经典并不是一个无意义的世界,只不过那个意义现在变成要放弃和突破的东西,所以也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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