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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论褒贬,叔孙通对汉初儒学的影响是无可比拟的,他不仅以儒家礼仪为基础确立了汉帝国的各种行为规范,同时借此将普通的儒者提升为政府官员,奠定了儒学同官方意识形态融会的制度基础和人员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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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他的思想而言,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传统儒礼和秦代法令结合起来,使礼法互相渗透、辅助。但是叔孙通所处理的问题,主要还是统治阶层内部的权力划分问题,儒学中关于社会上下一体的整体见解并没有体现出来。虽然他拥戴的儒法合流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但是对于儒家思想整体结构的揭示,却是陆贾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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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陆贾对汉代儒学体系的最初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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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楚国人,曾跟随刘邦平定天下,以辩才闻名,常作为使臣出使诸侯。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不仅仅在于其思想上的成就,其卓越的政治才能,更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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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陆贾传》记载了陆贾对于汉初政局的几次关键性影响。前196年,刘邦派陆贾出使南越,陆贾以其出色的外交才能劝说赵佗重新将南越归于中央治理。后文帝即位,陆贾再次出使南越平定局势。除了外交,陆贾对于汉初内政也有很大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在于联合陈平、周勃削除诸吕的举措。虽然当时看来陆贾的这些举措非同寻常,(13)但从更宽泛的历史范围看来,他最为卓越的成就是在汉初就建构了后世儒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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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经常在刘邦面前引证《诗》、《书》,刘邦颇为反感:“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应对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刘邦听了陆贾的解释,虽然不太高兴,但是能够意识到陆贾所说揭示了事实真相,命陆贾著述解释历代成败得失的道理。陆贾把他对历史社会的观点大致总结了十二篇,得到了刘邦的高度认可,这就是我们如今见到的《新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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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思想的本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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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基本上是对汉兴秦亡这类现象的理论反思,试图找到社会兴衰的本体论依据。《新语》开篇讲到:“《传》曰:‘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于是先圣乃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图画乾坤,以定人道,民始开悟,知有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于是百官立,王道乃生。……民知轻重,好利恶难,避劳就逸;于是皋陶乃立狱制罪,悬赏设罚,异是非,明好恶,检奸邪,消佚乱。民知畏法,而无礼义,于是中圣乃设辟雍庠序之教,以正上下之仪,明父子之礼,君臣之义,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弃贪鄙之心,兴清洁之行。礼义不行,纲纪不立,后世衰废,于是后圣乃定五经,明六艺,承天统地,穷事察微,原情立本,以绪人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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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在这里简要叙述了从古至今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各种社会规范最初是由圣人制定的,而圣人制定社会规范的依据是宇宙间本来就具有的法则。制定社会规范的第一阶段是史前三皇五帝制定家庭和社会的基本等级原则,从此才有了政治法度。后来为奖惩是非采用刑罚制度,但是毕竟刑罚本身不能解决内在的思想问题。于是中圣周公制定礼乐、完善教化体系,试图通过改造内心觉悟来化解各种社会冲突。不过就历史的发展来看,完全依靠仁义的感召和教化并不能阻止道德的衰退,这时孔子开始删定五经六艺,试图把道德体系转化为带有规范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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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贾看来,恰当的社会治理原则应该是:“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16)陆贾的原则,大致看来与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说法类似,但是仔细分辨可以发现:孔子此处所讲道德仁艺偏重于个人心性修养,而陆贾所讲则偏重于道德仁义的社会化应用。陆贾认为,政治的根本依据在于天地之道,具体举措则应该遵循内在之德,仁是应对社会问题的立足点,而义代表的正义是社会制度具备强制性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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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效果上看,陆贾认为符合天地原则的仁义之政会长治久安,而倚仗强权刑罚的做法只能导致迅速的衰败:“夫谋事不并仁义者后必败,殖不固本而立高基者后必崩。故圣人防乱以经艺,工正曲以准绳。德盛者威广,力盛者骄众。齐桓公尚德以霸,秦二世尚刑而亡。”(17)他断言,凡事不合乎仁义的举措将导致失败,尽管可能具有强大的权势,但是就如同基础不牢的高台一样最终导致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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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看来,陆贾认为现实的政治人伦原则本来就原于天地道德,圣人的作用是把这种道德原则运用到现实的社会中来。倚仗强权刑罚的政治原则从理论上讲违背了天道,从效果上看,则会像秦朝两世而亡一样带来迅速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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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治理的“无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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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陆贾来说,社会规范的基础在于天地道德,而操作这些规范的方式则应该遵循“无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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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或有据陆贾无为之说,判定陆贾归于道家或者黄老,(18)未免以偏概全。因为在秦汉时期,道家、儒家和法家都有无为之说。三家虽用词相近,但内中蕴涵的义理却截然不同。《老子》云:“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此所谓“无为”是以柔克刚之意。黄老则主张君无为而臣有为。韩非受其影响,《韩非子·主道》篇云:“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以断其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法家所讲“无为”,是君主擅任人而不必亲为。儒家讲“无为”,也远在陆贾之前,《论语·卫灵公》道:“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儒家“无为”认为必有君上反躬自省,然后天下自然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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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陆贾的思想属于何种“无为”,其实他在《新语·无为》中表达的已经非常清楚:“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何以言之?昔舜治天下也,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天下之心,然而天下大治。周公制作礼乐,郊天地,望山川,师旅不设,刑格法悬,而四海之内,奉供来臻,越裳之君,重译来朝。故无为者乃有为也。秦始皇设刑罚,为车裂之诛,以敛奸邪,筑长城于戎境,以备胡、越,征大吞小,威震天下,将帅横行,以服外国,蒙恬讨乱于外,李斯治法于内,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天下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是以君子尚宽舒以褒其身,行身中和以致疏远;民畏其威而从其化,怀其德而归其境,美其治而不敢违其政。民不罚而畏,不赏而劝,渐渍于道德,而被服于中和之所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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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说的无为只是对道体的描述,而具体行为的最高原则则是“谨敬”——既不是柔弱也不是法术。陆贾并没有像道家的庄子那样从根本上否定了先代圣王有任何社会抱负,而只是说舜看起来好像没有实际的治国之意,但实际上舜可以通过对内心的调养而自然获得社会的安治,“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及至周公制礼作乐,将礼制度化,其无为乃有为,从而形成天下大治的局面。同无为原则相悖的秦政之所以失败,则是因为“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固然道家也反对举措繁重,但接下来陆贾明确表示真正的解决方法应该是君子“宽舒以褒其身,行身中和以致疏远”,使“民畏其威而从其化,怀其德而归其境,美其治而不敢违其政”。这种无为而治同老庄道家所畅“少私寡欲”尽可能减少干预的无为之治大不相同,其中包含有圣王利用道德力量来强制民众归顺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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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社会意识形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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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在论述孔子的时候,就已经暗示孔子所倡导的儒学试图把道德教化同现实政治的强制性力量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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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语》来看,陆贾对于各种异端理论持有高度的警惕。虽然他没有像孟子那样明确排斥异端思想流派,但是他试图建立一种使得异端根本无法存在的思想政治制度。在《辅政》篇中,陆贾讲到:“谗夫似贤,美言似信,听之者惑,观之者冥。故苏秦尊于诸侯,商鞅显于西秦。世无贤智之君,孰能别其形?故尧放兜,仲尼诛少正卯;甘言之所嘉,靡不为之倾,惟尧知其实,仲尼见其情。故干圣王者诛,遏贤君者刑,遭凡王者贵,触乱世者荣。……故《诗》云:‘谗人罔极,交乱四国。’众邪合心,以倾一君,国危民失,不亦宜乎!”陆贾把孔子诛杀少正卯看做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举措,认为如果任由机巧擅辩者邪说惑众,国君和国家都会面临到颠覆的困境。局面的可怕之处在于谄佞之辈相扶相誉,众口毁誉,能颠倒黑白,使国破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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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讲到,譬如“孔子遭君暗臣乱,众邪在位,政道隔于三家,仁义闭于公门,故作《公陵》之歌,伤无权力于世,大化绝而不通,道德施而不用,故曰:无如之何者,吾未如之何也已矣。夫言道因权而立,德因势而行,不在其位者,则无以齐其政,不操其柄者,则无以制其刚。”(19)孔子虽一代圣哲,但因当时邪说纷起,使其为政之道无法施行。陆贾认为这说明即便是有合乎道德的举措,如果背后没有权力的支持,最终也是无法在社会上推行实用的。由此,他得出了一个非常特殊的结论:“道因权而立,德因势而行。”明确提出借助权势来推行道德的主张,陆贾是先驱。他已经意识到,建立一种具备强制力量的国家意识形态已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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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点似乎同他前面所提出的无为政治有所冲突,但从具体施行的角度看则并不矛盾。他所谓的因权立道,是指推行德政起始的做法;而他设想的无为而治,则是德政普化之后理想的结果。套用后来道教的一句话,可以概括成“始乎有作,终于无为”。虽然最初借助权力的影响,但转化的过程还是依靠教化的力量,尤其是王者本身道德的感召力量:“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也。王者尚武于朝,则农夫缮甲兵于田。故君之御下,民奢则应之以俭,骄淫者统之以理;未有上仁而下贼,让行而争路者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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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旦运用权势将德政推行到社会各个层面中,那么民众对于道德教化的接受就会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修之于内,著之于外;行之于小,显之于大。……力学而诵《诗》、《书》,凡人所能为也;若欲移江、河,动太山,故人力所不能也。如调心在己,背恶向善,不贪于财,不苟于利,分财取寡,服事取劳,此天下易知之道,易行之事也,岂有难哉?”(21)显然陆贾继承了孔孟“我欲仁,斯仁至”的观点,认为由上至下道德教化具备非常高的可行性。而一旦内心接受了仁义教化,相应外在也会呈现为合乎道德的行为。陆贾所设想的理想社会是:“在朝者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于是赏善罚恶而润色之,兴辟雍庠序而教诲之,然后贤愚异议,廉鄙异科,长幼异节,上下有差,强弱相扶,小大相怀,尊卑相承,雁行相随,不言而信,不怒而威,岂待坚甲利兵、深刑刻法、朝夕切切而后行哉?”除道德本身的感召之外,陆贾提出还需要权势赏罚的补充和庠序教化的辅助,如果能够把这些因素配合起来,那么不必动用强权刻法来约束也能达到和谐有序的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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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人感应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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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一方面认为本原的秩序来自天地本体,另外一方面又认为必须由圣人来推行这些原则。至于如何保证按照天地之道原则推行的德政会导致良好效用呢?陆贾借助天人感应的学说来连接天道正误与人事得失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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