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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76 (149) 以上皆见《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向传》。下引此卷有关刘氏父子内容,各以此卷所附之《刘向传》、《刘歆传》而直接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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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78 (150)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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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80 (151) 参看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第57—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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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82 (152) 《汉书》,第19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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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84 (153) 另外,徐氏还说明《说苑》中引《诗》与《毛诗传》有不少相近处,认为刘向在引《诗》上“不感到他家传的《鲁诗》和他大量采用的《韩诗》,有什么门户”。此类详细情形,参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第4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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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86 (154) 其引《诗》详见《汉书》第1932—19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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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88 (155) 值得注意的是,此《疏》的最后一句竟然是“不宜宣泄”,可见当时政治形势的紧张,以及刘向对元帝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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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90 (156) 《汉书》,第1706—17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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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92 (157) 清末今文经学复兴,其后则疑古思潮泛滥,学者多疑刘歆伪撰不少书,其连带结果是,疑子累及其父,以致怀疑刘向没有独立编撰《新序》和《说苑》,以及他对“古学”复兴的贡献。此见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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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94 (158) 刘起釪先生说:“自汉至清的十六部正统史书全都有《五行志》(其中唯《魏书》称《灵征志》,《清史稿》称《灾异志》),都是先引《洪范》及《五行传》的一段文字,然后跟着记录灾异,论断史事。”见《尚书研究要论》,齐鲁书社,2007年,第3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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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96 (159) 《汉书》卷二七《五行志》共分五篇,是汉书中分篇最多的。之所以分为五,大概是要与“五行”之五相匹。其选录汉代有关阴阳、五行的诸家之说,以董仲舒、夏侯始昌、京房、刘向、刘歆为多,其中又以刘向为最多,余者如眭孟、夏侯胜、谷永、李寻等人之说,取之较略。其选录述说序次,多以“董仲舒、刘向以为”为先,二者有别,则先董后刘,而后再述他人之说。详见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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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698 (160) 虽然古文《尚书》最初是由孔安国献书而成为潜在的经学问题,但因为他献书后,即“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故古文《尚书》作为经学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始自刘向的校书,显于刘歆的争立学官。此见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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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00 (161) 有关三礼的源流,两汉书所载颇略,《汉书·艺文志》载:“《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后氏、戴氏。《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明堂阴阳》三十三篇,古明堂之遗事。《王史氏》二十一篇。……《明堂阴阳说》五篇。……《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第1709—1710页)这是说《礼》之为经,汉代最初比较完整的书册是在鲁淹中(“里”名),有五十六卷,而其中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的《士礼》相似,而说《经》的《记》有一百三十一篇,为孔门弟子所记。对于这些《经》和《记》的流传,参见《隋书》卷三二《经籍志》第925—9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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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02 (162) 郑玄注曰:“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于五礼属嘉礼。”见《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影印阮元刻本,1980年,第九四五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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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04 (163)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四五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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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06 (164) 贾氏进一步为刘向的篇次论证说:“《仪礼》见其行事之法,贱者为先,故以《士冠》为先。无大夫冠礼,诸侯冠次之,天子冠又次之。其《昏礼》亦士为先,大夫次之,诸侯次之,天子为后。诸侯乡饮酒为先,天子乡饮酒次之。乡射、燕礼已下皆然。又以《冠》、《昏》、《士相见》为先后者,以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四十强而仕,即有挚见乡大夫、见己君及见来朝诸侯之等,又为乡大夫、州长行乡饮酒、乡射之事已下,先吉后凶,尽则行祭祀、吉礼。次叙之法,其义可知。”《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四五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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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08 (165)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七五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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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10 (166)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八〇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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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12 (167)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九九三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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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14 (168)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一四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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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16 (169)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二七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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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18 (170)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四六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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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20 (171) 《十三经注疏》(上册),一〇七九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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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22 (172) 《十三经注疏》(上册),第一〇八七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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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2724 (173) 《十三经注疏》(上册),一〇九六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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