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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3960 首先,章句、传、记、说四类作品绝大多数都为《汉书·艺文志》所载,考虑到《艺文志》是班固删取刘歆《七略》的结果,而刘歆又于新莽地黄四年(23)自杀,则可知这四类经注绝大多数为西汉作品。“章句”类中,除却《月令》、《论语》、《孟子》这类与汉时“经”无关的作品,以及卢植的著作外,余者全为今文家所作;“传”类除《毛诗传》、荀爽的《易传》和贾逵的《毛诗》与《周官》之“传”外,余者也都为今文家作品;“记”类作品除景鸾、周防为东汉人,表中其他作品也都为《艺文志》所载,由此推知其为今文家所著者多。“说”类除马融、孔嘉的作品外,余者也是今文家之作。考虑这四类作品在表中所占篇幅超过五分之三,则这四类经注名目所示,即可视为是今文家注经解经的主要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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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3962 其次,释、笺、训、删、同异五类中没有今文家作品,“注”类中只有张楷一人为今文家,“条例”类中只有荀爽一人不可定,其余的“注”、“条例”类作品全是古文家或以古文为主要倾向者的作品。也就是说,释、笺、训、删、同异、注、条例共七类经注所示,可视为古文家注经解经的主要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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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3964 再次,故与解二类作品中,今古文家几乎各半,其中《诗》类之“故”,全为今文经传系统。前文已经指出过,“故”为经学未兴前汉初经师共通的传经之法,而“解”又是多与故(诂)相连,因此这两类方式,即为今古文家共通经注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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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3966 最后是“论”。“论”类六部作品中,最早的是《石渠礼论》,应该是戴圣对石渠阁会议有关“礼”之争论的记载。而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是《汉书·刘向传》中的说法,在《艺文志》中没有这部书,列在刘向名下的是《五行传记》,如果是一书二名的话,则应该以《艺文志》所说为主而可以归入“记”类。这样,其他的四部书都是东汉作品,三部关于五经的,一部是专论《易》的。无论其所论对象为何,这类名目都与“通”有关联。也就是说,在东汉的今古文家那里,在随文具说之外,他们开始了一种新的尝试——以贯通的方式来看待五经或某一经。而“大义”之类,即“义”类著作,应该是与其相匹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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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3968 至此,只有“微”类茫不可考,但从此类作品中三有其二为《左氏》的情形看,探迹索隐、钩沉其义应该是其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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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3970 综合来看,两汉的今文家们以章句、传、记、说等为主要方式注经解经,而东汉的古文家们则以释、注、笺、训、删等为主要方式对经传进行考释和删简,并以比较“同异”的方式去发现经传的优劣。另一方面,他们在运用共通经注方式的同时,也都在为注、解经传寻找更好的途径。最终,他们中的那些“通人”发现,只有跨越分野的鸿沟,正视差异,消弥偏见,才有出路可言。于是,在东汉的中后期,不仅“师法”和“家法”遭到挑战和批评,章句、传、记等类今文著作也被严重删削。在此过程中,注、解经传的新方法被发现和应用,甚至连新思想都萌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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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3972 附:两汉经传传承谱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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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4001 说明:1.各表据《史记》、《汉书》、《后汉书》之《儒林传》以及各书志、传所载索隐而制,亦参清人唐晏《两汉三国学案》相关梳理。2.表中人物谱系之建立,主要依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的传承谱系,旨在简明呈现各经传传承载体的授受关系。3.由于经之今古文传授系统的繁杂,且各人“学”与“仕”的情况多随时而变,故表中难以标注各人所属系统及其因学而“进退”的具体情况,如是否立官为“博士”,或因“学”而征为“博士”、进而为“师傅”,等等。4.表中实线表示史有明说的直接授受关系,虚线表示有授受关系但无法考定为直接授受;凡史书未明授受关系且不可考者,皆不入各表;相关考定内容过于繁富,此处略而不录。5.凡表中有某“学”、某“法”、某“通”者,皆为史有名说,以见经传传授过程中的“别自名家”。6.汉时《论语》传承谱系虽可寻绎,因其非“经”,故不列表;同理,汉时“小学”虽有谱系,亦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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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4003 (1) 《说文》曰:“经,织从丝也。从系,巠声。”《释名》曰:“经,径也。如径路无所不通,可常用也。”前引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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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4005 (2) 章太炎、刘师培皆认为:训“经”为“常”为“法”者,均为“经”之后起的引申义。参章太炎:《国学讲演录·经学略说》(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36页)及刘师培:《经学教科书》第二课“经之定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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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4007 (3) 刘师培:《经学教科书》,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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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4009 (4) 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增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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