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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虽然反对淫祠和谶纬,但并没有完全否认天人感应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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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异变怪者,天下所常有,无世而不然。逢明主贤臣智士仁人,则修德善政,省职慎行以应之,故咎殃消亡,而祸转为福焉。……《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见怪则修身,神不能伤道,妖亦不能害德。”及衰世薄俗,君臣多淫骄失政,士庶多邪心恶行,是以数有灾异变怪。又不能内自省视,畏天戒。遏绝其端,其命在天也。而反外考谤议,求问厥故,惑于佞愚,而以自诖误,而令患祸得就,皆违天逆道者也。(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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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董仲舒天人感应说的不同在于:首先,灾异乃是天下常有,未必是上天谴告,只是衰世更为多见;其次,桓谭认为不应仅由天子一人为谴告负责,而是天子、诸侯、大夫、士庶共同修身立德以转祸为福。他对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的细节性修改,表现出他试图寻求人文教化同神道设教相贯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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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桓谭对于明堂的解说集中体现了他关于天人感应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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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造明堂、辟雍,所以承天行化也。天称明,故命曰明堂,为四面堂,各从其色,以仿四方。上圆法天,下方法地,八窗法八风,四达法四时,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风。王者作圆池,如璧形,实水其中,以环壅之,名曰辟雍。言其上承天地,以班教令,流转王道,周而复始。(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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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桓谭对传统多有继承,但对现实则不乏批判。他批判性的思考方式,使得桓谭在很多方面同汉代盛行的观念产生歧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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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歆致雨,具作土龙、吹律及诸方术,无不备设。谭问:“求雨所以为土龙,何也?”曰:“龙见者,辄有风雨兴起,以迎送之,故缘其象类而为之。”难以“顿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针取芥”?子骏穷,无以应。(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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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歆以土龙、音律和诸多方术祈雨,他认为以土龙模拟真龙可以感应降雨。桓谭对此驳难道:“以假磁石尚且不能吸附细针,何况用土龙祈求降雨呢?”刘歆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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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关于感应的观念并不彻底,一方面他认可传统道德意义上天道和人事的关联,另外一方面他又反对以方术的形式来进行天人之间的沟通。基本上看来,他还是偏向于从仁义道德的角度来对待自然和社会中的灾异,而不认可通过纯粹的祭祀巫术等方术来解决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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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桓谭思想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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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的思想在后世获得了很高评价,其中尤其以王充对其思想最为推重,受桓谭的影响也最深。王充对桓谭很多思想都有所继承,但两者最大的相似是对通行观点的批判态度。正因为气质上的共鸣,王充给予桓谭极高的评价:“君山差才,可谓得高下之实矣。采玉者心羡于玉,钻龟能知神于龟。能差众儒之才,累其高下,贤于所累。又作《新论》,论世间事,辩照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彼子长、子云说论之徒,君山为甲。自君山以来,皆为鸿眇之才,故有嘉令之文。笔能著文,则心能谋论,文由胸中而出,心以文为表。观见其文,奇伟俶傥,可谓得论也。由此言之,繁文之人,人之杰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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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对王充的影响,主要集中于适偶论、形神论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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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采用适偶论,是为了反驳谶纬学说的预言能力。他认为即便是谶纬对发生的事情有所吻合,也是出于巧合而不是必然。这样他实际上否认了在谶纬与现实事件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王充也有类似的观点,他在解释商汤祈祷得雨事件的时候解释说:“由此言之,汤之祷祈,不能得雨。或时旱久,时当自雨,汤以旱久,亦适自责。世人见雨之下,随汤自责而至,则谓汤以祷祈得雨矣。”(81)王充的结论是:商汤祈祷之后的降雨,纯属偶然巧合,并不能证明天人之间存有某种感应关系。他指出:“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阳恩,人君赏其行;阴惠,天地报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不]徒见行事有其文传,又见善人时遇福,故遂信之,谓之实然。斯言或时贤圣欲劝人为善,著必然之语,以明德报;或福时适,遇者以为然。如实论之,安得福祐乎?”(82)在王充看来,传统上认为人的善良行为会受到上天赐福的观点,不过是圣人以神道设教劝人为善而编造的劝世之谈。实质上,他认为天地之间福祸际遇皆出于偶然。(83)比较而言,桓谭的适偶论否定的是谶纬的有效性,而王充则扩展到对整个传统的因果感应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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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对于形神问题的关注起源于对养生的思考:“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烛矣。如善扶持,随火而侧之,可无灭而竟烛。烛火无亦不能独行于虚空,又不能后然灺。灺,其犹人之耆老,齿堕发白,肌肉枯腊,而精神弗为之能润泽内外周遍,则气索而死,如火烛之俱尽矣。人之遭邪伤病,而不遇供养良医者,或强死,死则肌肉筋骨常若火之顷刺风,而不获救护,亦道灭,则肤馀干长焉。”(84)他较早提出了以烛火比喻形神不能分离的观点,(85)后来被王充所沿用:“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实。论者犹谓死[者]有知,惑也。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86)桓谭以烛火论形神的目的是反对长生之说,而王充的火光形神论是为了论证死后无鬼,他们对于形神不能分离的立场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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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偶论和烛火形神观,是后来批判思想家较为通用的两个观点,不仅见于汉代的桓谭、王充反对谶纬鬼神之说,后来还可见于范缜反对佛教。但它们并非中国思想的主流观念,传统的道德因果和形尽神存的观点,依然是更为常见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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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节大部分内容已刊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中国哲学教研室编之《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册),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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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书》卷八七上《扬雄传上》,第35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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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下》,第38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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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下》,第35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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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下》,第35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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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下》,第35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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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司马光:《太玄集注》,刘韶军点校,中华书局,1998年,第182页。下引《太玄》,皆出此书,只注页码,而标点略有改动者,不复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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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格”首与大壮卦相类,其原因在于:《玄错》说“格,不容”,(《太玄集注》,第183页)而《大壮》则意指阳气壮大,阴气消隐,故也可以说阳之刚健而不容阴。“徯”首与需卦相类的原因在于:《尔雅·释诂》说“徯,待也”,(周祖谟《尔雅校笺》,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4页)而有待为“需”。扬雄说:“阳气有徯,可以进而进,物咸得其愿。”(《太玄·徯首》,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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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太玄·玄告》,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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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太玄·玄图》,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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