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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所贵者人也,圣人之所尚者义也,德义之所成者智也,明智之所求者学问也。虽有至圣,不生而知;虽有至材,不生而能。(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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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古老的人为五行之秀、天地之灵的思想,王符认为德行与能力双重完美的人,其所以能成就完美,即在于人有“明智”的才质。而这种内在于人的“明智”之才,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即是对“学问”的追求。王符从古老的传说记载和历史经验出发,例举“黄帝师风后,颛顼师老彭,帝喾师祝融,尧师务成,舜师纪后,禹师墨如,汤师伊尹,文、武师姜尚,周公师庶秀,孔子师老聃”十一位圣人就学的例子,(148)说明“人不可以不就师”。而“此十一君者,皆上圣也,犹待学问,其智乃博,其德乃硕,而况于凡人乎”?(149)由此看来,王符所理解的“学问”的价值在于:圣人和凡人都必须经由“学问”之途而成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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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的意义还不限于此。在王符看来,“学问”之所以具有价值,乃是人类心智和文明经验的结果。而“经典”作为“学问”的载体,其形成本身就蕴含了完美成人的经验价值。更重要的是,经典也是圣人向后人传递文明价值(“德义之理”)的载体。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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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圣之智,心达神明,性直道德,又造经典以遗后人。试使贤人君子,释于学问,抱质而行,必弗具也;及使从师就学,按经而行,聪达之明,德义之理,亦庶矣。是故圣人以其心来造经典,后人以经典往合圣心也,故修经之贤,德近于圣矣。(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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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具有明智之才的人,如果不经过“学问”之途,他能成就的也仅是由其明智之才而有的技艺才能,对关涉人类的德性价值还是无法明了(“必弗具”),更不用说成就“经世致用”的圣人之道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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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物于夜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典。典者,经也,先圣之所制。先圣得道之精者以行其身,欲贤人自勉以入于道。故圣人之制经以遗后贤也,譬犹巧倕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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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符看来,作为人类智慧和价值浓缩品(“道之精者”)的“经典”是暗夜之光,能给人带来光明,并以价值坐标的形式为人类行为确立边界(即“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在此意义上,“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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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上文所言的“人不可以不就师”,是经验化的结论,只是应然性的判断,其必然性理由尚不充分,而仅仅因有其义而“必”读其书,又总有德性优先的道德专制嫌疑。王符在此敏锐觉察到其中有一个“结”必须解开,即人为何“必”学,为何“学”必尚“德义”。他从三个层面来论证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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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人的先天质地有别使然。人生来就参差不齐,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公理。但由此会导致人之所明者,或为我之所暗;人有所知,或为我所不知;人有所成者,或为我所难成。凡此之类,反之亦然。因此,必须借助“学”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扬己之长补人之短。王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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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君子者,性非绝世,善自托于物也。人之情性,未能相百,而其明智有相万也。此非其真性之材也,必有假以致之也。君子之性,未必尽照,及学也,骢明无蔽,心智无滞,前纪帝王,顾定百世。此则道之明也,而君子能假之以自彰尔。(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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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由于人天生即有的千差万别,决定了每个人的“明智”都“未必尽照”,又由于人“性非绝世,善自托于物”,其生来就具有利用环境(包括他人)的能力,故要让自己的“真性之材”为自己的人生所用,发挥其固有的价值,达到“骢明无蔽,心智无滞”,就必须借助他人他物而成就(“有假以致之”)。这样的“假之以自彰”的过程,即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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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德性的内在要求。王符从“学”的对应面——“教”和“化”的内容必然以“德性”为要,来证明“学”是德性的内在要求。他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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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上圣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务厚其情而明则务义,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强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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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与礼作为教化的内容,是儒家的一贯主张。其所以要以德礼教化民众,目的是要人之间“相利”而“并育”,即无奸邪之心而厚情相爱。这样的教化目标,是德性本身的内在要求,否则德性就不成为德性。而从受教化的对象看,德性所要求的,即是人所必“学”的,否则,教化就失去其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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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治理的要求。在王符看来,“法令刑赏者,乃所以治民事而致整理尔,未足以兴大化而升太平也。”(155)法令刑赏具有强制性,但这种强制性功用的发挥,仅仅能“防奸恶而救祸败”,(156)而并不能减少乃至消除奸恶和祸败。因此从治理的效果看,法令刑赏只能保平安,而无法“致太平”。只有通过“化变民心”的方式,才能达到“政变民体”的效果。(157)王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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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民有心也,犹为种之有园也。遭和气则秀茂而成实,遇水旱则枯槁而生孽。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德者所以修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上智与下愚之民少,而中庸之民多。中民之生世也,犹铄金之在炉也,从笃变化,方圆薄厚,随镕制尔。(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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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心”如种子与土地的关系一样,随环境的影响而有不同的变化结果,“中民之性”尤其如此。但中民如此之多,“遭良吏则皆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皆怀奸邪而行浅薄”,(159)而法令刑赏又不可能穷究奸邪,故必须以教化的方式来从人自身培育德义,此即“修德”以“自化”。更为重要的是,“中民之生世也,犹铄金之在炉也”,其终究成为怎样的人,完全取决治理者的教化内容及其方式(“惟冶所为”)。因此,王符按照德本刑末的古老理路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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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神于化。道者所以持之也,德者所以苞之也,教者所以知之也,化者所以致之也。(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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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王符在治世的终极价值取向上,是儒家而非法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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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王符给出了他的“学问”路线,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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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敦贞之质,察敏之才,摄之以良朋,教之以明师,文之以《礼》《乐》,导之以《诗》《书》,赞之以《周易》,明之以《春秋》,其不有济乎?(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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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其实也是前文已经论说过的“六艺”教化。而当王符以“学问”来概括如何学习它们时,则显现出经学对东汉文人的潜在影响。只不过,王符与经学家着力阐释和训诂六经不同,他更为注重它们作为“经典”对于文人乃至统治者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甚至,他把实现经典所内蕴的价值即当做“学问”本身的价值,而如何实现其价值,则成为王符乃至整个古代文人的“学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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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说来,置身东汉衰乱加速进程中的王符,其退处边陲以著述立身的行为本身,多少符合了儒家讲求的进退有止的处世原则。其著作《潜夫论》虽然缺少西汉思想家如贾谊的磅礴气派,也没有《论衡》那样丰富和深刻,但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所评:“符书洞悉政体,似《昌言》而明切过之;辨别是非,似《论衡》而醇正过之。前史列之为儒家,斯为不愧。”(162)作为一位批判型思想家,他的著作中虽充满了对先秦思想的引用和发挥,但我们很难发现他对那些思想的批判锋芒。不过,王符对时代的体察和反思,既承续了王充、桓谭的批判意识,又启示出后来批判的路向。他对汉世衰败的许多看法,在其后继者崔寔和仲长统的著作中,可以找到明显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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