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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01 范晔称崔寔“明于政体,吏才有余”,(183)这其实是崔氏家族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崔氏族人几乎都具备出众的治世才干。自崔寔七世祖起,除了曾祖父崔毅隐身不仕外,其余凡从政者,都有民众认可的政绩。上文已论及其七世祖、六世祖、高祖为官皆为史家称道,而其祖父崔骃虽未能主政一方,但其针砭时世的切实之论,却是“明于政体”的明证。崔寔父亲崔瑗在河内汲县令任上,“为人开稻田数百顷。视事七年,百姓歌之。”(184)崔寔自己在五原太守任上,针对未充分开化的五原人“不知织绩”的情况,变卖政府物资,购买纺织机械,教民纺织,结果是“民得以免寒苦”,又能“整厉士马,严烽候,虏不敢犯”。崔寔的堂兄崔烈虽因出钱买司徒官而为人诟病,但之前他作为郡守、九卿却是有“重名”的。崔烈的儿子崔均以父亲司徒位有“铜臭”而遭父亲杖责,后来为西河太守,与袁绍一起起兵山东以反对董卓。(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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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03 崔氏之所以有如此家学源流和可贵门风,除了“先人有则而我弗亏,行有枉径而我弗随”这种家训式的原则外,(186)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一是因为东汉儒学盛行的大环境,使得崔氏之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其中的一分子;二是崔氏浸染儒学,既能得其“经世”之学问,又能一以贯之地践履其重义轻利的德性原则,还能体味其进退有止的入仕智慧;三是相对于邓、窦、梁那样的外戚权贵和桓(荣、郁、焉、典)(187)、杨(秉、赐、彪)(188)那样的儒门显贵而言,崔氏与以史传家的班(彪、固)氏(189)、应(奉、劭)氏(190),以法传家的郭(躬、宏)氏、陈(宠、忠)氏(191)等家族一样,作为东汉中后期在社会政治层面并不显赫的家族,他们或许意识到,只有通过形成可以传诸后世的知识与文章,确立可以为后世所能效仿的价值榜样,才能与那些在社会和政治上呼风唤雨的显贵家族相抗衡。事实也表明,只要给予这些家族之人机会,他们就能发挥其才干,让知识转化成能力,让德性体现在生活中。这正是我们在此追溯其家学和门风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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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05 二、“达权救弊”的批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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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07 与王符在《潜夫论》中大量征引历史事实说明道理不同,崔寔很明确地论说了古今制度及其效用的不同。在他看来,历史与制度中都有其变与不变的两面,而这与时势以及君主本身有莫大关系。历史的发展表明,有“创制”的“受命”之主,有“继体”“守文”的“中兴之君”,还有不知“旧章”可变的“凡君”,其区别在于是否能明晓“达权救弊之理”,是否能与世推移,兴革除弊。崔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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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10 自汉兴以来,三百五十余岁矣。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彫敝,人庶巧伪,百姓嚣然,咸复思中兴之救矣。且济时拯世之术,岂必体尧蹈舜然后乃理哉?期于补决坏,枝柱邪倾,随形裁割,取时君所能行,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故圣人执权,遭时定制,步骤之差,各有云设。(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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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12 这是说汉代自其创立时起(前206)到崔寔自己所处的桓帝时代(桓帝147年即位),已经有三百五十多年。但当时的汉帝国很是不妙,其“政令垢玩”、“风俗彫敝”的情形,与历史上曾经出现的衰乱时代类似,都像一辆破旧的“弊车”,艰难负载。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也大致相同,是由于“世主承平日久,俗渐弊而不寤,政浸衰而不改,习乱安危,逸不自睹”。而要改变这种情形,就应该像武丁任用傅说、宣王任用申甫那般,中兴之主用“巧工”,对帝国这辆大破车进行修理,“折则接之,缓则楔之”,这样破车会被修理得像新车一样,结果则是“新新不已,用之无穷”。历史经验中的道理如此,但“济时拯世”的关键何在呢?崔寔认为,不必墨守陈规,非得如尧舜那样,而是要针对现实中的情形,“随形裁割”,“遭时定制”。也就是说,“变”是应对不同时期出现不同问题的关键,这个“变”是历史经验中的“不变”之理。但这个以变应变的“不变”道理,对“变”本身有一种内在要求,它要求施行“变”的路径和方法是“时君所能行”,而“变”的目的是“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这就是“达权救弊”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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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14 在此意义上,崔寔对当时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掌权者展开批判。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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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16 俗人拘文牵古,不达权制,奇伟所闻,简忽所见,策不见珍,计不见信。夫人既不知善之为善,又将不知不善之为不善,乌足与论国家之大事哉!故每有言事,颇合圣听者,或下群臣,令集议之,虽有可采,辄见掎夺。何者?其顽士暗于时权,安习所见,殆不知乐成,况可与虑始乎?心闪意舛,不知所云,则苟云“率由旧章”而已。其达者或矜名嫉弃,虽稷、契复存,犹将困焉。斯贾生之所以排于绛、灌,吊屈子以摅其愤者也。夫以文帝之明,贾生之贤,绛、灌之忠,而有此患,况其余哉!况其余哉!(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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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18 崔寔在此批判的是两类人及其危害。一是指那些上书只称道三代圣主之制,却提不出任何可以切实施行的救世良方的腐儒,这是“拘文牵古,不达权制”;二是指那些好灾异而不察民情的俗儒,这是“奇伟所闻,简忽所见”。崔寔认为他们并没有明白圣王之可以为善,是因为有“明哲之佐,博物之臣”的辅助,才能善行天下的道理。同样地,他们也没有明白“不善”之事在现实中如此之多,是因为主政者“习乱安危,逸不自睹”的缘故。既然这些人正反两面都没弄明白,当然也就不明白如何应时而变,“达权救弊”。如此,又怎么能让他们来讨论决定国家大事呢!更坏的情况是,这些人不仅排斥打击异己,还对现实中的真正危害熟视无睹,他们一旦占据权位,不用说其不思进取地“率由旧章”,还嫉贤妒能以保禄位。也正因为此,崔寔对贾谊遭遇的慨叹才那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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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20 遗憾的是,崔寔虽然说“圣人能与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变”,认为随世变化可以化解当世困境,但当他在强调必有所变,不拘前世空言的同时,却又把“变”的蓝图引向古代圣王之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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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22 世有所变,何独拘前。必欲行若言,当大定其本,使人主师五帝而式三王,荡亡秦之俗,遵先圣之风,弃苟全之政,蹈稽古之踪,复五等之舜,立井田之制。然后选稷、契为佐,伊、吕为辅,乐作而凤皇仪,击石而百兽舞。若不然,则多为累而已。(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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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24 很显然,这是儒者的慕古情结在崔寔那里的再现。不过,崔寔《政论》中所重点论说的还是如何继承“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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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26 三、严宽相济的“霸政”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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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28 崔寔所分析的“达权救弊”之理,落实在社会与国家的机制运行上,即是借鉴并实行“霸政”。他认为,“图王不成,弊犹足霸”,汉代虽非圣王之治,但有许多治理经验还是值得继承的。尤其是“霸政”对治理的宽严尺度的把握,为修理当时这辆时代“弊车”提供了极好的经验参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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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30 今既不能纯法八世,故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自非上德,严之则理,宽之则乱。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理,故严刑峻法,破奸轨之胆,海内肃清,天下密如。喜瑞并集,屡获丰年。荐勋祖庙,享号中宗。算计见效,优于孝文。元帝即位,多行宽政,卒以堕损,威权始夺,遂为汉室基祸之主。治国之道,得失之理,于是可以鉴矣。(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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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32 由于圣王难以知晓,也无法效法,崔寔退而求其次,“图王不成,弊犹足霸”。崔寔认为,“霸政”的要义是“重赏深罚”和“明著法术”,体现在制度执行上,即是“严刑峻法”。崔寔以西汉三个皇帝的治世结果作比较,认为宣帝的严明法术在如何察计官吏的职效上,要优于其前文帝时的黄老无为之治,在保持皇帝和中央权威上,又优于其后元帝时的儒家柔顺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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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34 崔寔之所以褒扬和倡导宣帝的严明法术,是基于他对当下现实的基本判断。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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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36 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驭委其辔,马骀其衔,四牡横奔,皇路险倾。(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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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38 由于刑罚是“治乱之药石”,德教是“兴平之粱肉”,主张以德教的方式铲除乱源,就如同以干肉为药材去治病一样荒谬,同样地,在治世实行严刑峻法,即如同硬给健康人吃药。因此,刑罚与德教各有其适应之世之时,而对这样的“厄运”和“险倾”之世,严明刑罚无疑是必然的选择。崔寔甚至还主张恢复肉刑,以惩奸罚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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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40 崔寔主张刑罚理乱的另一个更为深切的理由是人性问题。他继承法家关于人性欲利好逸的理路,认为人对佳肴华服尊位的追慕,“无须臾不存于心”,其势如“急水之归下”,滔滔难止。如果“不厚为之制度”进行规制和防范,则人人都穿王侯服装,用天子器物,那岂不是“僭至尊,逾天制”,终而导致乱天下的“三患”。(197)对此,崔寔又提出“防治”的观点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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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42 是故先王之御世也,必明法度以闭民欲,崇堤防以御水害。法度替而民散乱,堤防堕而水泛溢。(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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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44 崔寔在《政论》中虽没有对刑罚和法度作严格区分,但在其相应的语境中,刑罚侧重惩罚,其对象是已然之恶;法度侧重防治,其对象为未发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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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46 基于此,崔寔提出在今天看来也是颇有道理的“高薪养廉”制度。他从“济其欲而为之节度”的角度认为,官员同民众一样,都有仰足以养父母、俯足以活妻子的基本生活责任,而一旦其俸禄不足以如此,面对忍饥挨饿的亲人,其冒着杀头的危险也要设法得利。如此情形,要让他廉洁公正地管理和分配财富,就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想让其不侵贪,怎么可能呢!即便有清廉之人,那也是百中有一,其清廉之守“不可为天下通率”。也就是说,这种以德性绝对优先的清廉作为制度内涵,并不具有普遍性和可行性。因此,崔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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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48 圣王知其如此,故重其禄以防其贪欲,使之取足于奉,不与百姓争利。(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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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6650 高薪之后,若有再犯,则对其侵贪枉取,处以重罚。这样,官吏对于财利,就会“外惮严刑,人怀羔羊之洁,民无侵枉之性矣”。即防与治(惩)得以双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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