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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种可能,已无从详考。但第二种可能性最大。王肃的生活年代,与正始时期的玄学家何晏、夏侯玄、钟会、王弼等完全相值,且年龄也基本相当。除钟会外,其余三人皆死于王肃之前。这四位玄学家对《老子》都有所阐发,并皆以善老、庄而闻名当世。其中,钟会尝论易无互体,并注有《老子》(《道德真经取善记》引);王弼19岁时便已完成《老子注》;差不多同时,“何晏注《老子》未毕,见王弼自说注《老子》旨,何意多所短,不复得作声,遂不复注,因以所注为《道德》二论”。面对玄学思潮的崛起,作为经学大家的王肃,对此不可能没有任何反应,故其著《玄言新记道德》,便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因此书早佚,其观点已无从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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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肃经学的学术渊源,学者已多所论及,但观点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完全相左。但据《魏志》本传、《孔子家语·序》、《后汉书·贾逵传》、《马融传》等文献记载,王肃经学的学术渊源及其与汉代今、古文经学的关系,还是清晰可见。王肃在《孔子家语·序》中自述其学术经历时称:“自肃成童,始志于学,而学郑氏学矣。然寻文责实,考其上下义理,不安违错者多,是以夺而易之,然世未明其疑情,不谓其苟驳前师以见异于前人。乃慨然而叹曰:‘予岂好难哉,予不得已也。圣人之门,方雍不通;孔氏之路,枳棘充焉,岂得不开而辟之哉?若无由之者,亦非予之罪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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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材料中可知,王肃早年从学,是由郑氏学开始。后来发现郑玄经学中“违错者多”,因此开始怀疑并“易而夺之”,对郑学进行批评改造,遂造成经学史上“王郑之争”的重大学案。王肃对郑玄经学展开批评并“易而夺之”,起码需要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对郑玄经学的熟悉与了解;二是自身经学视野的扩大及郑玄以外经学思想的启示或引导;三是自己经学的积累和思想的成熟。王肃对郑玄经学的熟悉与了解,同时也就构成了王肃经学的学术渊源之一。实际上,在王肃的经学中,有相当多的成分来源于郑玄经学。也就是说,王肃注经,虽然比较自觉地与郑玄立异,但由于经学自身的特点,不可能使二者全异,如在文本、字句的解释等方面,有许多地方是不能回避的,因此也就在客观上使郑玄经学成为王肃经学的一个重要来源。第二,《魏志》王肃本传称,“肃年十八,从宋忠读《太玄》,而更为之解”。由此可见,王肃经学的学术渊源与荆州学派有密切关系。《后汉书·刘表传》云:“初平元年(190),……表为荆州刺史,……万里肃清,大小咸悦而服之。关西、兖、豫学士归者盖有千数,表安慰赈赡,皆得资全。遂起立学校,博求儒术,綦母闿、宋忠等撰立五经章句,谓之后定。”《三国志·尹默传》云:“益部多贵今文而不崇章句,默知其不博,乃远游荆州,从司马德操、宋仲子(即宋忠)等受古学。”又《李譔传》云:“李譔,字钦仲,……父仁,字德贤,与同县尹默俱游荆州,从司马徽、宋忠等学。……譔著古文《易》、《毛诗》、《三礼》、《左氏传》、《太玄指归》,皆依准贾、马,异于郑玄。与王氏殊隔,初不见其所述,而意归多同。”由这些材料可知,王肃与蜀地大儒李譔、尹默等,皆师从宋忠受《太玄》,并皆受荆州后定之学的影响。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李譔、尹默之经学“皆依准贾、马而异于郑氏”,且在与王肃“殊隔”的情况下,“不见其所述而意归多同”,说明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宋忠的影响,从而成为他们经学的学术渊源之一。第三,李譔、尹默之“依准贾、马,异于郑玄”,与王肃之“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几乎同出一辙,此亦并非出于偶然。这起码说明王肃从宋忠不仅仅只受《太玄》,而是通过宋忠的荆州后定之学,在受《太玄》的同时,也更多地接受了贾、马的经学。“意归多同”,绝非仅指对《太玄》的阐释,而是如《尹默传》所云,“默知其不博,乃远游荆州,从宋忠等受古学”。因此,王肃经学的学术渊源,实与荆州学派有更密切的关系。其中,又通过荆州学派接受贾、马之古文经学的影响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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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王肃经学的家学渊源。肃父王朗曾著“《易》、《春秋》、《孝经》、《周官》传,奏议论记,咸传于世”。(5)王肃亦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解,及撰定父朗所作《易传》,皆列于学官”。(6)王朗早年师事太尉杨赐。赐字伯献,少传家学。赐父秉,少传父业,兼明京氏易,侍讲太子《尚书》。秉父震,字伯起,“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7)震父宝,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杨赐之子杨彪,与王朗同时,彪亦少传家学并以经学名家。可见,杨赐之儒家经学传统五世不绝。(8)王朗师从杨赐,多得杨氏家学,而杨氏家学之京氏易、欧阳尚书等,皆今文经学。可见王肃经学通过其父王朗所传杨氏家学而得今文传统。故皮锡瑞在其《经学历史》中说:“肃父朗师杨赐,杨氏世传欧阳《尚书》,洪亮吉《传经表》以王肃为伏生十七传弟子,是肃尝习今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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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可知,王肃经学的学术渊源,基本上是从郑玄经学(今古文并立),贾、马经学中之古文学,荆州学派的代表人物宋忠之《太玄》学(义理),以及通过其父王朗所授杨氏三代家学中的今文经学等四个方面得来。但王肃并不拘于所授,不拘一家之说,无论对郑玄、贾、马,乃至其父王朗,均有所取,亦均有所弃,盖各宗所见。此正如清儒张惠言在其《易义别录》中所说:“肃注书务排郑氏,故于《易》义,马、郑不同者则从马,马与郑同者则并背焉。然其训诂大义,则出于马、郑者十七,盖《易注》本其父朗所为,肃更撰定,疑其出于马、郑者,朗之学也,其掊击马、郑者,肃之学也。”实际上,非止《易注》如此,其余经注盖皆如此,这一现象所反映的学术倾向,正在于王肃经学“依违诸家,不拘一法”的选择性和综合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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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肃经学的主要内容及其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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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的经学著作,除《孔子家语》外,皆佚。现仅存部分佚文,保存在各类辑佚书及历代经学著作的引文中,直至目前,尚无一部王肃经学佚文的完整辑本。因王肃是魏晋以来的经学大家,又因经学史上“王郑之争”的巨大影响,故魏晋以后的经学家无不关注王肃的经学。但由于王肃经学佚文的零散,遂使对王肃的研究造成困难。一些学者多从宏观角度或仅从王郑对比中进行研究,往往缺乏对王肃经学思想的整体把握。本节试以微观与宏观结合的方式,从三个方面对王肃经学思想进行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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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肃的《易注》及易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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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周易注》,《隋志》,新、旧《唐志》及陆德明《释文叙录》、《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等皆有著录,宋以后亡佚。该书本出于王朗,王肃复为撰定,故可视为王氏父子的合著。但王氏父子对于《周易》,亦有其不同,王朗受杨赐影响,受学亦多今文,如杨赐家学之京氏易,即属今文系统。而王肃受“荆州章句之后定”的影响,其学“本有得于宋忠”。“子雍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玄,仲子(宋忠)之道固然也。譔、肃之学并由宋氏,故意归多同。……宋忠之学,异于郑君,王肃之术,故讦康成。王粲亦疑难郑之《尚书》。则荆州之士踔不羁。守故之习薄,创新之意厚。刘表‘后定’,抹杀旧作。宋王之学,亦特立异”。(10)可见,王肃易学多出自费氏古文易,而非出自父朗京氏易也。但由于其易注本其父朗所为,肃更撰定,故仅凭佚文,已很难厘清王氏父子易学观点的归趋,按着张惠言《易义别录》所确定的标准:“疑其出于马郑者,朗之学也;其掊击马郑者,肃之学也。”这一说法,虽略显主观,但实属不得已,若以汤用彤“立异”之说衡之,则张氏之言,又实有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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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坤》卦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一节,据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马融、荀爽二家之说。其中马融注云:“孟秋之月,阴气始著,而坤之位同类相得,故西南得朋,孟春之月,阳气始著,阴始从阳,失其党类,故东北丧朋。”马融的解释,明显以卦气说为据,实受《易纬》的影响,属今文之说。《易纬乾凿度》:“八卦成列,……其布散用事也:震生物于东方,应在二月。巽散之东南,位在四月。离长之于南方,位在五月。坤养之于西南方,位在六月。兑收之于西方,位在八月。乾制之于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于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终始之于东北方,位在十二月。”(11)这是说,乾、坤、坎、离、震、巽、艮、兑八卦分值八方,以配十二月,为马融所本。“坤养之于西南,位在六月”,而孟秋七月,位在西南之西,与坤在西南为邻,故称“坤之位同类相得”,以此解释“西南得朋”。孟春一月,位在东北之东,阳气开始增著,而阴气逐渐衰减,此正与西南坤位相违,故称“失其党类”,以此解释“东北丧朋”。马融的这些说法即以阴阳二气之消长及八卦配八方十二月解释《坤》卦卦辞,属汉代今文易之卦气说无疑。荀爽对这一节的解释,亦从马融。荀氏曰:“阴起于午至申,三阴得坤一体,故曰西南得朋。阳起于子至寅,三阳丧坤一体,故东北丧朋。”(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这是说,午为离为南属五月卦。阴气于午始生,至未为坤为西南六月卦。即由离之三阴到坤之六阴,谓“三阴得坤一体”,而申位在西南之西为七月卦,与坤相邻,故曰“西南得朋”。子为坎为北,属十一月卦。阳气于子始生,至丑为东北十二月卦,而寅位在东北之北为一月卦,该位正与西南之西的申相对,且阴阳消长与坤相反,故曰“东北丧朋”。显然,荀爽的解释与马融相类,皆以卦气说论事。故遭李鼎祚的批评,谓“如荀说,从午至申经当言南西得朋,子至寅当言北东丧朋。以乾变坤而言丧朋,经以乾卦为丧也,此何异于马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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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朱震《汉上易丛说》引王肃注云:“西南阴类,故得朋;东北阳类,故丧朋。”王肃此注,出于《坤·彖》和《说卦》。《说卦传》以乾、震、坎、艮为东北、西北之卦,属男性阳类;兑、离、巽、坤为西南、东南之卦,属女性阴类。《坤·彖》亦云:“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这里,《坤·彖》提出“类行”概念,与《说卦》相似。王肃从中抽取“类行”思想,再进一步加以抽象、概括,提出“西南阴类”、“东北阳类”的“类”概念,并以“类”区别“得朋”与“丧朋”,明显扬弃了具体、烦琐、细碎的卦气说,由此再前进一步,就会得出王弼“触类可得其象,合义可得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的结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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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据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解《剥》卦卦辞云:“阴消乾也,与夬旁通,以柔变刚,小人道长,子弑其父,臣弑其君,故不利有攸往。”这里,虞翻以“旁通”说解释《剥》之卦辞。“旁通”者,指两卦爻象阴阳相反而相通,《剥》卦卦象()为五阴一阳之卦,与之旁通者为《夬》(),《夬》为五阳一阴之卦。两卦相比较,爻象正相反对,然而却可以相通,其表现即阴阳交变,因此《剥》卦体现为阳消阴息,以柔变刚,小人道长,君子道消,故《剥》卦卦辞曰:“不利有攸往”。《剥》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虞翻曰:“此卦坤变乾也,动初成巽,巽为木、为床。复震在下,为足,故‘剥床以足’。蔑,无贞正也,失位无应,故‘蔑贞凶’。震在阴下,象曰:‘以灭下也。’”(14)虞翻的解释,所采用的方法是十分复杂的“卦变”说。“此卦坤变乾也”一句,是说《剥》卦乃是由《坤》卦在变动中得来。在《坤》卦变化过程中,主要表现对《乾》卦的变动。《剥》之初六,乃《坤》对《乾》之“初动”,即→,结果是由《坤》卦变为《姤》,《姤》是《乾》卦初爻由阳变阴,故其下卦为巽(),此谓“初动成巽”。依《说卦》,巽为木,故称“巽为木、为床”。虞氏又据卦变中的“反对”说(即后世所谓“综卦”或“覆卦”),寻找“足”象。《剥》之反对卦为《复》,即《剥》()之反转则为《复》()。这样,在《复》卦中便有了下卦的《震》()象,依《说卦》,震为足,故曰:“复震在下,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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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便是虞翻以“卦变”说对《剥》之初六的解释,从中不难看出汉易的复杂性和烦琐性。虞翻是汉末至曹魏之际易学大家,其家学五世传孟氏易,至虞翻集大成并独创卦变之说,对互体、纳甲、旁通、半象、逸象诸说,皆有推阐及发明,其易学对后世有重要影响,代表了汉末至魏晋时期易学中的传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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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易学与之不同,李鼎祚在集解《剥》卦时,在引征虞翻的同时,恰好也引了王肃,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王、虞对比的机会。王肃曰:“在下而安人者,床也;在上而处床者,人也。坤以象床,艮以象人。床剥尽以及人身,为败滋深,害莫甚焉。故曰‘剥床以肤,凶也。’”(15)这里,王肃排除了迂回、烦琐的论证形式,不采卦变、旁通、反卦等说,故不取“巽木为床”之训,而直取《说卦》“坤为地……为大舆”的说法,即取地、舆负载万物,犹床之载人之义,故曰“坤以象床”。又《说卦》:“艮,三索而得男,谓之少男,”是艮有人象,故曰:“艮以象人。”综观王肃对《剥》之六四爻辞的解释,简洁明了:床则安人,床则载人,床被剥落殆尽,必危及坐床之人,故曰:“床剥尽以及人身,为败滋深,害莫甚焉。”这明显突出了《剥》卦的义理。可惜王肃易注佚失,仅得零星佚文,而不能得其全貌,但仅凭以上两条佚文,即可窥见其一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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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注《易》,不仅排除卦变、旁通、卦气等说,亦摒弃互体、爻辰说,此与郑玄注易的对比中,亦可见一斑。据惠栋《易汉学》卷六《郑康成易》所辑郑玄“以爻辰说易”十二条,其中三条与仅存的王肃易注相对应的三条相比照,即可一目了然。下列《郑、王三条〈易〉注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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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郑、王易注三条佚文的对比中,可以看出二者的明显区别:郑玄以“爻辰”说解释卦爻辞,而王肃却扫除爻辰而不用,直以字义或爻位说解经。这体现了王肃易学对象数学的取舍与扬弃。所谓爻辰,是按六十四卦卦序,把每对立的两卦十二爻,配以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分别代表一年中的十二个月,用以推算岁、月与所发生事情及与卦爻辞的联系。郑玄之爻辰法,即是以《乾》、《坤》两卦十二爻,配十二辰,以生十二律之位。《乾》之六爻依次配“子、寅、辰、午、申、戌”六辰;《坤》之六爻则依次配“未、酉、亥、丑、卯、巳”六辰。故《比》之初六,爻辰在未。《明夷》六二,爻辰在酉,九三在辰。《中孚》六三,辰在亥,六四辰在丑等。郑玄通过这些迂迴缭绕、牵强附会的解释,企图说明卦爻辞与卦爻象之间的必然联系。爻辰说本于《易纬》,而《易纬》又是在孟、京卦气说基础上发展而来。郑玄集《易纬》、孟、京卦气说之大成。郑玄以爻辰说易,是对孟、京、《易纬》及今文易说的发展,但也由此把易学推向支离、烦琐,并成为魏晋时期王弼易学革新的“酵母”和“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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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王肃对《比》卦初六爻辞的解释,只言“缶者,下民质素之器”;其注《明夷》六二,亦只注一个“般”字,认为“般,旋也”。明确不以郑玄“辰得巽气为股”之爻辰说。其注《中孚》,也仅以“三、四在内,二、五得中,兑说而巽顺,故孚也”十余字给以解说。三、四在内,是指《中孚》()卦六爻,六三、六四两爻为阴爻在内,故曰:“三、四在内。”外四爻为阳爻,其中九二、九五两爻居上下卦之中位,故曰:“二、五得中。”《中孚》卦之下卦为兑,上卦为巽,兑有悦义,巽有顺义,故曰:“兑说(悦)而巽顺,故孚也。”若按郑玄的解释,《中孚》之六三爻,辰在亥为豕,因六三不得位为失正,“故变而从小名,言豚耳”。此解《中孚》卦辞中“豚”的来历。为什么六三失位而“豕”称小名而言“豚”?同样为什么六四爻得位而“龞蟹”得变大名而言“鱼”?这些解释完全是牵强附会,不得要领,且烦琐破碎,解《中孚》卦辞“豚鱼吉”三字,竟用了九十八个字。而王肃只用了十六个字,只依《易传》立说,且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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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引文及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出王肃解易的主要特点即在简明。要简明,唯扬弃汉易中的卦变、旁通、卦气、互体、爻辰等诸说,直以义理说易。朱伯崑先生在其《易学哲学史》中评价王肃易学说:“曹魏时期的经学大师王肃,乃古文经学派的集大成者。其《周易注》,继承了费氏易的传统,注重义理,以《易传》的观点解释经文,排斥今文学派和《易纬》解易的学风,不讲互体、卦气、变卦、纳甲等。……王肃的解易学风,在当时颇有影响。”(16)这一评价是符合王肃易学基本情况的。从现存王肃《周易注》的佚文看,其注虽然还没有完全摆脱汉易今文学的影响,但通过上述比照,其易学义理化倾向还是很明显的,这预示着魏晋经学中的易学系统面临巨大变革。如果说,以郑玄为集大成的汉代易学象数学走向支离、烦琐,从而成为魏晋时期王弼易学革新的“酵母”或“催化剂”的话,那么王肃易学则是直接为玄学化易学的兴起开辟了道路。这是魏晋时期学术思想转型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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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肃的《礼注》及礼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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