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047968
1702047969
贞观十八年,太宗令阎立本为颖达图形于凌烟阁,褚亮为之作《像赞》,文曰:“道光列第,风传阙里。精义霞开,掞辞飚起。”(105)
1702047970
1702047971
贞观二十二年卒,陪葬昭陵,赠太常卿,谥曰宪。
1702047972
1702047973
二、《五经正义》的预修人及其修订和刊定
1702047974
1702047975
《五经正义》是太宗钦定的国家项目,初次奉诏的编撰者列名者六人,据《贞观政要》所载,颜师古为首,孔颖达居次。(106)师古名具为首者,很可能是因为在编定颁布《五经定本》之后,颜师古是向太宗提议修纂义疏的第一人,故而列名于前。孔颜二人名位相埒,颜为秘书少监,孔为太学祭酒。经籍音义,多关秘书监;而经典义训与太学直接相关,后来《五经正义》的重担主要由颖达承担,此亦为原因之一。然而后来师古之名不见《正义》各序。《新唐书·孔颖达传》记载“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受诏撰《五经》义训凡百余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云”(107)。据此是可以认定师古仍然是全书的撰述者之一。然《新唐书·艺文志》于《周易正义》条孔颖达之后列其名,此外皆没有师古具名。有学者认为在《五经》之首署颖达、师古并司马、二王名位,意在以概其凡;也有人认为师古是中途因故退出;亦有学者认为师古与颖达统筹全书,只是参加注本的选择、发凡起例的设计和疑难的讨论,并没有参加义疏的具体修撰。颖达则是始终如一的主导撰修者,并与各经修书人随时商定旧疏的取舍与评定的标准,亦即如何“正义”,乃至全书最后的汇统事宜。又在经过审定后,如实的将所依据的注本、旧疏和撰述标准,以及参撰人、复审人以及修撰的完整过程,写于五经各序,上报太宗复命。但是《正义》与《定本》的关系,亦即采用《定本》乃至《释文》之“字样”、音义、经传序列等,是不应不一提及的。然而,《五经正义》编定之后,本应有一篇颖达奏禀太宗的《进书表》,正如鄭真所拟作的那样,表文必将交代当初受诏诸人参加情况,可惜文献有阙,今已不得其详。但《新唐书》编撰之时,未尝已佚,《艺文志》当是有据而言。
1702047976
1702047977
还有人认为《正义》其书,不过就六朝义疏进行删改,而前人姓字每为隐匿,大有攘窃之嫌。今察孔颖达初受命编撰《五经正义》,但云“义疏”,及编成上呈,名为《义赞》,“有诏改为《五经正义》”(108)。本名“义赞”者,据台湾学者潘重规认为“盖即依据前人义疏而赞明之。故其序皆胪陈六朝旧疏之目,而加以评骘,且一一明言‘今据以为本’,即其《正义》所据之主要蓝本。然后删其所短,博取诸家之长以补之。如觉旧说皆违,则特申己见,今疏中有云‘今赞’、‘今删定知不然者’,即冲远之新说。大抵其书体例,为适应考试之用。务令经义定于一尊,故必坚守疏不破注之原则。然六朝旧疏,多求新义,不能专守一家之说,故于例有所未醇,序所云奉诏删定,其主要工作即在删除不合体例之处。冲远尊崇前人,故书名“义赞”;朝廷矜尚体制,故改名“正义”也。永徽诸儒刊改冲远之书,于征引旧说名氏,多所刊削,使后之读者,误以为冲远有意攘窃,要亦非冲远之咎也。”(109)辨说详明,于据有征,群疑于是乎可息。
1702047978
1702047979
于是便可申而论之曰:颖达受业刘焯之门,至奉敕撰定《五经正义》,则更以谨慎公允之心,对前儒旧疏加以斟别订正,考较得失,以决定去取,并删其烦冗,增其过简而为定本之《义疏》。疑其于新疏内,原来即于义疏之外,增有“正义”一项新内容,为便于总结考较旧疏得失所必需。“正义”条目之下,必是先引旧疏,进行分析、评判,对符合经传原意的义疏,予以赞明,对有所偏失的旧疏义理予以纠正,甚至另行撰述符合经传原注的疏义,此即谓之“正义”矣。这是颖达《义赞》新疏所创之新特点,实乃对经学义疏体例之一大贡献,太宗正是有见于此,方从而为之更名曰《正义》。《正义》之名,非是一般义疏之学的泛称、通称,应是实有所指,遍布书中之“正义”条目,亦非太宗更名之后所加,读者当能详之。
1702047980
1702047981
至于《五经》各经《正义》的专任撰修人,兹据孔颖达《序》屡述于次:
1702047982
1702047983
《周易正义》初撰人有:太学博士马嘉运、太学助教赵乾叶。十六年修订时,除前修疏人外,又有苏德融参加。
1702047984
1702047985
《尚书正义》初撰人有:王德韶、李子云。十六年修订时,除前修疏人外,又有朱长才、苏德融、随德素、王士雄。
1702047986
1702047987
《毛诗正义》初撰人有:王德韶、齐威。十六年修订时,除前修疏人外,又有赵乾叶、贾普曜。
1702047988
1702047989
《礼记正义》初撰人有:朱子奢、李善信、贾公彦、柳士宣、范义頵、张权。十六年修订时,除前修疏人外,又有周玄达、赵君赞、王士雄。
1702047990
1702047991
《春秋正义》初撰人有:谷那律、杨士勋、朱长才。十六年修订时,除前修疏人外,又有马嘉运、王德韶、苏德融、随德素。
1702047992
1702047993
诸经复审人皆为赵弘智。
1702047994
1702047995
《正义》“虽包贯异家为详博”,然毕竟是初修之后,难免存在“谬冗”,马嘉运驳正其失,可谓《正义》之诤臣。马嘉运所掎摭(即指责、挑剔)之内容,究系那部经典还是全体,今天已不得其详。据其《本传》云:“嘉运以颖达所撰《正义》颇多繁杂,每掎摭之,诸儒亦称为允当。”是指《正义》各部,而且摘取而指责者,还颇具代表性,每为诸儒称当。但不为颖达所同意,因此致相讥诋。但是奉旨更加详定时,马嘉运没有再去修订《周易正义》,而只参加了春秋三传《正义》的修订。这次修订,由于马嘉运与主持人先后去世。终贞观朝,《五经正义》未及竟功。
1702047996
1702047997
编定当年,太宗已经明令将《五经正义》“付国子监施行”,即交付国子监作为教材,并诏“令天下传习”(110)。此后发生的马嘉运异议案,太宗虽然诏令修订重审,但不会影响其作为教材在国子监的试行。在历年使用过程中,国子监诸儒,可能也已发现许多遗漏和不当之处。太宗去世之后,这些意见迅速集中到高宗那里,作为先帝的成命,先朝的未竟之业,高宗将其作为当务之急,于即位的当年,即将其纳入议事日程,第二年初即开始实施。至此,距贞观十六年《五经正义》初修编定,已经历时九年。
1702047998
1702047999
高宗永徽二年初,决定组织朝廷重臣,重新修正并最后刊定《五经正义》。据《唐会要·贡举下·论经义》载:“永徽二年三月十四日诏:太尉赵卫公长孙无忌及中书门下及国子三馆博士弘文学士,故国子祭酒孔颖达所撰《五经正义》事有遗谬,仰即刊正。至四年三月一日,太尉无忌、左仆射张行成、侍中高季辅及国子监官,先受诏修改五经正义。至是功毕,进之。诏颁于天下,每年明经,依此考试。”(111)《册府元龟》将此事归类在《学校部·校刊》,似乎认为此次修订的主要任务,侧重在“校刊”而非疏义的更正(112)。至于此次刊定的参加人员及完成过程,有长孙无忌的《进五经正义表》:
1702048000
1702048001
臣无忌等言:故祭酒上护军曲阜县开国子孔颖达宏才硕学,名振当时,贞观年中奉诏修撰,虽相加讨覆,尚有未周,爰降丝纶,更令刊定。敕太尉扬州都督兼修国史上柱国赵国公臣无忌,司马上柱国英国公臣勣、尚书左仆射兼太子少师监修国史上柱国燕国公臣志宁,尚书左仆射兼太子少傅监修国史上护军北平县开国公臣行成、光禄大夫侍中兼太子少保监修国史上护军禧县开国公臣季辅,光禄大夫吏部尚书监修国史上柱国河南郡开国公臣褚遂良、银青光禄大夫守中书令监修国史上骑都尉臣柳爽、前谏议大夫弘文馆学士臣谷那律、国子博士弘文馆学士臣伯庄、朝议大夫国子博士臣王德韶、朝散大夫太学博士臣贾公彦、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直学士臣范义頵、朝散大夫行太常博士臣柳宣、通直郎守太学博士臣齐威、宣德郎守国子助教臣史士弘、宣德郎守太常博士臣孔志约、右内率府长史弘文馆直学士臣薛伯珍、兼太学助教臣郑祖玄、征事郎守太学助教臣随德素、征事郎守四门博士臣赵君赞、承务郎守太学助教臣周玄达、承务郎守西门助教臣李玄植、儒林郎守四门助教臣王真儒等,上禀宸旨,傍摭群书,谨以上闻,伏增战越,谨言。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日。(113)
1702048002
1702048003
阵容如此庞大,官阶如此崇贵,可谓倾朝之力,犹且费时两年,可见高宗对此事重视程度之高,期望之殷;亦可知此次刊正本文、校对群书,是如何地仔细认真,不敢有半点疏失缺漏,因之堪称《正义》之“定本”。《旧唐书·高宗纪》:“四年春三月壬子朔,颁孔颖达《五经正义》于天下,每年明经令依此考试。”成为国家抡才大典的依据,亦即儒家经典的权威版本。
1702048004
1702048005
《新唐书·艺文志》于《周易》、《尚书》《正义》下之撰修人与孔《序》差别极大,《毛诗》、《礼记》同,《春秋》小有异同。《新唐志》著录为:
1702048006
1702048007
《周易正义》:孔颖达、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马嘉运、赵乾叶、王琰、于志宁等奉诏撰,苏德融、赵弘智覆审。
1702048008
1702048009
《尚书正义》:孔颖达、王德韶、李子云等奉诏撰。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智覆审。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褚遂良,柳奭,谷那律、刘伯庄,贾公彦、范义頵、齐威,柳士宣、孔志约,赵君赞,薛伯珍,史士弘,郑祖玄、周玄达,李玄植、王真儒、王德韶与隋德素等刊定。
1702048010
1702048011
《艺文志》之《五经正义》是经过永徽初年重新刊定颁布的版本署名著录的。撰疏人前后计有孔颖达、颜师古及马嘉运、赵乾叶、司马才章、王恭、王琰外,只增加于志宁一人;覆审人则除原有赵弘智外,分别增加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等。据《新唐书艺文》与《旧唐书》及孔《序》记述之不同,可以考见各经在编撰和终审刊定过程中,参加人员的变更、漏载以及最后的刊正情况。(114)至于刊定诸人只见于《尚书正义》,而他经不载者,正如齐召南《尚书正义序考证》所云“不书于各经下而书于尚书下,盖互文也”。(115)
1702048012
1702048013
《五经正义》最终编成后,在永徽四年三月正式颁行,“每年明经依此考试”,汉魏六朝以来,争议纷纭的经义,自此,“乃论归一定,无复歧途”。“终唐之世,人无异词。”(116)然而,有唐一代仍有不少学者,继续对《正义》进行讨论,提出异议。如高宗朝的崔义玄,则天朝的王玄感,玄宗朝的元行冲、李鼎祚等。崔义玄的讨论是高宗下令进行的、而且是就《正义》义疏的异议,而非学派之争。《旧唐书·崔义玄传》载云:“义玄少爱章句之学,五经大义先儒所疑及音韵不明者,兼采众家皆为释解,傍引证据各有条疏。至是高宗令义玄讨论《五经正义》,与诸博士等详论是非,事竟不就。”(117)永徽初年刊定《五经正义》时,义玄方任婺州刺史,未能躬逢斯役,值永徽四年冬睦州叛乱,为其讨平,大得高宗亲任,因“令义玄讨论《五经正义》,与诸博士等详论是非”。事竟不就者,盖因永徽六年高宗废立皇后,朝政掀起轩然大波,玄义主导的这次《五经》讨论因之废止。究竟涉及哪些问题,史书未载,玄义又无传世文字,已经无法得知。然其既为《五经正义》有关事件,作为余波,仍须在此叙及之。
1702048014
1702048015
《五经正义》自贞观十二年(638年)开始编修,中经两次修订,至永徽四年(653年)最后编定,历时十五年。自贞观四年太宗决定统一经学,诏令颜师古编定《五经定本》计起,至此,则已历经二十四年。加上最后试图进行的第四次修订,唐初致力于儒家经学的统一工作,编定《五经定本》和《五经正义》,前后整整经历近三十年,可见唐代前期统治者对经学统一大业的重视。《五经正义》的完成,标志着儒学进入了一个统一稳定的发展时期。《五经正义》颁行后,“自唐至宋,明经取士,皆遵此本”。“以经学论,未有统一若此之大且久者”(118)虽然元代以后,科举考试改用朱子的《四书集注》,但是,儒家经学自唐代达到空前统一之后,历宋元明清,虽然批评之声不绝,但再也没有出现大的变化。
1702048016
1702048017
三、《五经正义》的学术思想
[
上一页 ]
[ :1.70204796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