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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并称,不仅仅是两者原初即具有的自然关联,或者后来所刻意追求相互配合的视听效果,而且还因为两者对社会秩序和人生素养,具备各有侧重而又相互补充的引导功用。如所周知,音乐与其他艺术一样,既可以抒发个人的情感,也可以唤起人群的共鸣,具有无形的感染力量。故尔音乐又常为时代盛衰风俗良窳的表征,常随着时代的风习而转移。诚如《诗序》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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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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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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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佑《通典·乐序》也曾揭示音乐与政教的关系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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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因乐以著教,其感人深,乃移风俗。将欲闲其邪,正其颓,唯乐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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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种配合不同的礼乐场合属于雅乐的音乐,也具有闲邪正颓的教化作用,非仅一味地取消人际的界限,只是强调人间的“和同”而已。所谓“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过制则乱,过作则暴”。在这里,礼乐同样有着建立秩序化民成俗的功效。但是对礼乐的过度追求,也会使之走向反面。《乐记》因之又说:“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极味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172)。礼乐的制作,并非为了以壮观瞻,极视听口腹之欲,而是要通过礼乐的陶冶,去恶扬善,效法天地自然阴阳和谐的法则,使社会和人生走向更加符合人性发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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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唐开元礼》的制作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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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的制定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正如《礼记·乐记》所云:“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173)唐高祖入关时“方天下乱,礼典湮缺”,以窦威熟谙朝章国典,乃令其裁定制度。高祖“语裴寂曰:‘威,今之叔孙通也’”(174)。这是每个朝代兴起,功成治定,都要发发生的事情,即使礼典并未湮缺,也必须重新制礼作乐。因为《礼记·乐记》又说:“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175)但这并不等于说古代的礼乐经典失去权威和恒定性,可以任意而为,各行其是。而是重在强调礼乐因时制宜的特点。孔颖达《正义》对此语疏解曰:“若论礼乐之情,则圣王同用也。”“此论礼乐之迹,损益有殊,随时而改,故云不相袭也。”即是说夏商周三代圣王制礼的意图是相同的,但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却应该随着时代的改变,而进行因时制宜的损益和改作。尤其是当一个王朝走向没落时,其礼乐的形态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季札有观礼闻乐而知兴衰之说。例如东汉隆礼,其后期便出现虚伪的礼教,加之魏晋司马氏肆意践踏礼教的最基本准则,遂激起魏晋时代玄学弃礼的反动。又如南朝政权更迭频仍,世族朝不虑夕,及时行乐思想的驱使,便产生哀感靡丽的乐声,被指为靡靡的亡国之音。失去了先王制礼作乐的精神,所以非重新改作不可,非仅以示区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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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各时代都不乏潜心研究礼乐经典,追求礼乐精神,企图补偏救时的学者。所以在南北朝及隋时,礼学研究,因衰世颓风所激,反而呈上升趋势。据南北史《儒林传》所载,南朝“通三礼”、“善三礼”或“尤精三礼”、“尤长三礼”的学者举不胜数。北朝则因周文帝以《周礼》为立国大法。“公卿以下,多习其业。”(176)并直接影响到隋唐的政治制度与学风。所以赵翼《廿二史札记》曰:“六朝人最重‘三礼’之学,唐初犹然。”并在历述唐代礼学名家之后说:“此可见唐人之究心三礼,考古义以断时政,务为有用之学,而非徒以炫博也。”(177)但是,社会礼乐文明的状况,不在其有多少人研究这门学问,而在于是否由当政者以政府的权威在提倡和推行。所以朝廷审礼正乐重订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礼典,其意义就显得尤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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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孔颖达、贾公彦等奉敕撰“三礼”《正义》,定为择士授官的科举教材。然而影响唐初两帝决心奉行礼乐之治的,却是温大雅、窦威、陈叔达、魏征、房玄龄等儒学名臣。五人皆在隋末问学于王通之门,王通十分重视礼乐,认为礼乐是王道兴起的标志。曾说:“王道之驳久矣,礼乐可以不正乎?”(178)认为王道之所以为政治所背弃,并非因为历代没有礼乐,而是这些礼乐没有体现出王道的精神,所以他提出修正礼乐的观念。但他并不认为房、魏诸人可以当此重任。如品评弟子之言谓:“玄龄志而密,征也直而遂,大雅深而弘,叔达简而正。若逢其时,不减卿相,然礼乐则未备。”(179)承认诸弟子皆有治世之才,倘若遭遇明主,可以佐致太平,但并未许其可以兴复礼乐。房玄龄尝问礼乐于其师,子曰:“王道盛则礼乐从而兴焉,非尔所及也。”(180)看来在河汾弟子中,礼学确非房魏之优长,然而耳濡目染,尚能明文中子复礼正乐之遗意。例如太宗礼乐缘自人情说,即是深受河汾学派的影响,故能以此为基点,参稽古礼经典,重新制定出便时易行既往开来的《贞观礼》,并成为《显庆礼》和《开元礼》因时改订的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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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唐书·礼乐志》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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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即用隋礼,至太宗时,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与礼官、学士等因隋之礼,增以天子上陵、朝庙、养老、大射、讲武、读时令、纳皇后、皇太子入学、太常行陵、合朔、陈兵太社等,为《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十一篇,是为《贞观礼》。高宗又诏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李义府、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常卿韦琨等增之为一百三十卷,是为《显庆礼》。其文杂以式令,而义府、敬宗方得幸,多希旨傅会。事既施行,议者皆以为非。上元三年,诏复用《贞观礼》。由是终高宗世,《贞观》、《显庆》二礼兼行。而有司临事,远引古义,与二礼参考增损之。(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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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武德初年,“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182)。太宗即位,“悉兴文教”,始令房玄龄、魏征等修改旧礼。撰成《贞观礼》“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贞观新礼》与《隋礼》相比,增加了天子上陵、农隙讲武、养老辟雍、太子入学、读时令等计二十九条内容。其余则“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183)重要的区别是重新排列五礼顺序,将凶礼移于最后,定为吉、宾、军、嘉、凶。按照事物发展的次序排列,似乎更为合理一些。可见这是对古礼的一次因时制宜的审定与系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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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即位后,“议者以《贞观礼》节文未尽”。于是,诏令长孙无忌、杜正伦、李义府、许敬宗等人,“重加缉定,勒成一百三十卷。”于显庆三年春正月,诏颁天下行之,故名《显庆礼》。由于“其文杂以式令”,且多“希旨傅会”之目。“议者皆以为非”,导致出现二礼错杂并用,临事参酌古义施行,“无复定制”的局面。二礼之不同如封禅祭天燎柴之礼,自古有先后之别。先燔则祭奠在后,牲币须备两次之用;后燔则奠献在前,且可减省繁复和靡费。《贞观礼》已定先祭后燎,《显庆礼》又据许敬宗之议,改为先燔后祭。及开元中,诏定封禅仪注,康子元等提出降神以乐说,指出“先燔后祭”说“深乖礼制,事乃无凭。请依贞观旧礼,先祭后燎,庶允经义”(184)。然而两派意见相持不下,于是张说奏请玄宗:“若欲正失礼,求祭义,请从《贞观礼》。如且因循不改,更请从《显庆礼》。凡祭者,本以心为主,心至则通于天地,达于神祇。既有先燔、后燎,自可断于圣意。”(185)玄宗令依先奠后燔之仪。封禅泰山的礼仪,后皆收入《开元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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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贞观礼》既“节文未尽”,《显庆礼》又“事不师古”,都难以与盛世礼仪的需求相适应,迫切需要重修一部新的礼典。“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疏,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诏付集贤院学士详议。右丞相张说奏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今去圣久远,恐难改易。今之五礼仪注,贞观、显庆两度所修,前后颇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望与学士等更讨论古今,删改行用。’制从之。”(186)在王嵒上疏的同年八月,元行冲奉敕集学者撰著的魏征《类礼义疏》,适亦完成,将立学官。“张说驳奏曰:‘今之《礼记》,是前汉戴德、戴圣所编录,历代传习,已向千年,著为经教,不可刊削。’‘贞观中,魏征因孙炎所修,更加整比,兼为之注,先朝虽厚加赏锡,其书竟亦不行。今行冲等解徵所注,勒成一家,然与先儒第乖,章句隔绝,若欲行用,窃恐未可。’上然其奏。”(187)魏征就《礼记》新编《类礼》,元行冲所作《义疏》,以及王嵒奏议,都是针对古礼不敷今用而发。这与张说意欲复古通今的方向是一致的。但为何皆被其用同一理由予以驳止呢?盖张说之意以为,自古传习的经典,应该保持原貌,“不可刊削”,即是尊重历史。如要改作,以敷今用,就不如以贞观、显庆两度所修的《五礼仪注》为基础,参详折衷,著成一部《新礼》。《五礼仪注》应是贞观、显庆二礼的书名,所云“仪注”即是制度、仪节之谓,虽然是参酌礼义所定,但其内容并不涉及礼仪的义理。不似《礼记》为专论礼意之书。所以与唐代三部《五礼仪注》相对应的礼学经典应是作为礼典的《仪礼》而非作为礼论的《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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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采纳张说重修《五礼仪注》的建议,张说领衔,委托集贤学士徐坚、李锐、施敬本等检撰,“历年不就”。开元十八年徐坚、张说相继辞世,历时四年,其书尚未最后完成。但从继任者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委托王仲丘撰著,只一年多时间即已完成来看,其书在张说辞世前即已完成太半。萧嵩最后完成的“五礼仪注”共计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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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开元礼》是一部足以与大唐盛世辉煌相匹配的礼乐文明巨著,标识着中国礼乐文明已发育至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元礼》在继承古代礼乐精神的同时,因时制宜地对经典古礼进行了因革损益,制定了一个庞大严整而又简约可行的礼制体系,改变了前此遵行古礼而又与现实相互抵龉矛盾的状况,解决了难于议定施行的难题。《开元礼》是以国家法定的权威颁定的礼典,与其同期诞生的《大唐六典》,则与三礼中堪称政典的《周礼》相当;加之永徽年间著成的《唐律疏义》,犹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共同构筑起中国礼法社会的千年巨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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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唐开元礼》在礼制史上的地位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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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唐盛世辉煌的产物,《大唐开元礼》代表着中古礼乐文明发展的最高阶段。在中国礼制史上,占有崇高的历史地位,为了阐述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与意义。还得简略地回顾一下礼制的历史。作为上古三代礼乐遗存的“三礼”,尤其《周礼》和《仪礼》简直就是一个包罗万象,体系庞杂的礼乐系统,举凡社会风习、官制政令、名物礼仪、兵刑法律、农工虞商,成为几乎无所不包而又缺乏明确类目的百科全书,加之百家异说,从政者难于从中按需取用。秦汉以后,官制与法律逐渐从中脱离,成为专门的体系,礼仪作为朝章典制一个独立系统,也变得明晰起来,遂渐次形成以“五礼”为纲目的礼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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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礼之名初见于《周礼》,《春官·大宗伯》有吉、凶、宾、军、嘉诸礼之分述,而《地官·保氏》始出现“五礼”之文,而且是与六艺、六乐以及射、驭、书、数并列而言。至东汉郑玄作注,始指明曰:“五礼:吉、凶、军、宾、嘉也。”(189)郑玄对五礼的概括分类,遂成为后世礼仪的基本框架。东汉末期朝廷制定的礼典,才明确地将礼仪概括为“五礼”。历魏晋以迄六朝,各代裁定《仪注》大典皆以“五礼”为线索进行编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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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寰区一统,文帝命太常卿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实现了南北礼学的合流。炀帝又在广陵重加修订,谓之《江都集礼》,“由是周、汉之制,仅有遗风”(190)。可见隋朝新礼已是古代礼仪集大成之作。其于古礼搜逸补遗或许超迈前代,然而终嫌缺乏刊削与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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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定鼎长安,“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贞观年间,“偃武修文”,国事大定,唐太宗乃令房玄龄、魏征并礼官学士修改旧仪。这次修礼再次显示了贞观君臣勇于改制创新的气魄。太宗“更创新乐,兼修大礼”,魏征称其“自我作古,万代取法。”(191)而魏征的修礼原则则是:“随时立法,因事制宜。自我而作,何必师古。”(192)一上来就对《隋礼》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刊削。如房玄龄等与礼官述议,以为祭祀“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古典,今并除之。又依礼,有益于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托,余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祭九州,今除八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又以为汉世封禅之法,“不在经诰,又乖醇素之道,定议除之”。又以旧礼禅梁甫于山上,“乃乖处阴之义。今定禅礼改坛位于山北”。增加皇太子入学、天子大射、陈兵太社、农隙讲武、养老于辟雍等礼,“皆周、隋所阙,凡增多二十九条”。还于凶礼中特增“《国恤》五篇”。“余并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太宗称善,颁于内外行焉。”(193)《贞观新礼》与《隋礼》相比,重要的区别是重新排列五礼顺序,将凶礼移于最后,定为吉、宾、军、嘉、凶。既按照事物发展的次序排列,又用以象征太平之治对待吉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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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显庆礼》是因为“《贞观礼》节文未尽”,诏令重修,虽然增加了三十余卷,但由于“其文杂以式令”,且多“希旨傅会”之目,如避讳天子丧礼,竟然删除《国恤》之篇;所增篇目又“事不师古”,故而“议者皆以为非”。因此导致临事参酌旧礼,使礼典处于“无复定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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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朝由张说、萧嵩前后主持编修的《大唐开元礼》,参酌折衷于《贞观》、《显庆》二礼,增至一百五十卷之多。其所增益刊削的标准,则多继承贞观君臣“自我作古”的精神。其实,这并不违背古代制礼的原则。如《礼记·礼运篇》谓:“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194)即只要合乎礼意,完全可以因时适宜地新制或改作。南宋宰相周必大尝拟作一篇《开元礼序》,亦曾阐述此理曰:“盖古今之不同,质文之迭变,虽先王未之有者,可以义起。奈何区区残编断简,泥古而窒今,使我朝盛典不传于后世耶?”完全肯定了这种自我作始的制礼精神。周必大还对礼典制作的意义及唐之三部礼典做出评价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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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之所用,有司之所守,非一定之论,则内外无所适从;非不刊之书,则子孙无所取法。今自贞观而至显庆,阅岁未久,二礼之不同,固未害损益之义也。然既出义府傅会,则非所谓一定之论,猥杂百司令式,则非所谓不刊之书。惟开元皇帝励精政治,有意太平,故能遴选儒臣,厘正钜典。惟坚等辩博通贯,体上之意,故能不泥不肆,克辑成书。自时厥后,朝廷有大疑,不必聚诸儒之讼,稽是书而可定。国家有盛举,不必蕝野外之仪,即是书而可行。世世守之,毋敢失坠,不其休哉。(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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