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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离不相睹也。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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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与无形是分判宇宙间万物的标尺。宇宙间只有两种存在,即有形者和无形者。形由气聚而成,并非恒常的东西,因此只能称之为“客”;而一旦由气聚而成的形因气的消散而消失,也并不意味着绝对的空无。因此,严格说来,是不能说“有无”,而只能说“幽明”的。“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334】气聚而成形,则“离明”可以施光于其上。《横渠易说》于《离》卦“九三,日昃之离”云:“明正将老,离过于中”,【335】即是说日过中天而渐落。由此知“离明”是指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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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不同于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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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变则有象,如乾健坤顺,有此气则有此象可得而言;若无则直无而已,谓之何而可?是无可得名。故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但于不形中得以措辞者,已是得象可状也。今雷风有动之象,须天为健,虽未尝见,然而成象,故以天道言;及其法也则是效也,效著则是成形,成形则地道也。若以耳目所及求理,则安得尽!如言寂然湛然亦须有此象。有气方有象,虽未形,不害象在其中。【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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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象和形是以天道和地道来分别的。《正蒙·参两篇》云:“地所以两,分刚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参,一太极两仪而象之,性也。”将两条材料结合起来,可以得到分别对应天道和地道的两组语汇:参、性、象和两、效、法、形。天与象、地与法的关联根据于《系辞下》“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而法、效、形之间关联的根据,则见于《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以及“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从“及其法也则是效也,效著则是成形”这样的表述看,法和形似乎是成形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法还不显著,“效著”则显为成形。形的出现在于“分刚柔男女而效之”。这里,使“形”成为可能的“分”,与前面气聚成形的叙述似乎构成了某种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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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离不相睹也”。法和象在张载的哲学话语里可以转译为形和象,而“非离不相睹也”,这里的“离”与上文的“分”正可互释。《横渠易说》里的一则材料对此有更为明晰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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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地理,皆因明而知之,非明则皆幽也,此所以知幽明之故。万物相见乎离,非离不相见也。【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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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明”和“离”并见,似乎与上文“离明得施而有形”中的“离明”意义相同,然而细加参校,则会发现并非如此。当“离明”与“施”关联在一起时,表明它必是指某种施予的存在者。而这里与“幽”相对的“明”,就成了与被动的不可见相对的被动的可见。“明”这种被动的可见性,则源于万物的“离”。这里,离显然是分离之意。事实上,分与聚之间的紧张是不存在的,对于气化而言,气聚的过程同时就是此物之气与彼物之气相分离的过程。而作为天地之间物的规定性的天文地理,正是此种分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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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只有法和象这两种存在样态,而二者间的区别在于形与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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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与不形又是分别形上、形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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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者”是无形体者,故形而上者谓之道也;“形而下者”是有形体者,故形而下者谓之器。无形迹者即道也,如大德敦化是也;有形迹者即器也,见于事实即礼义是也。【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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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形以上者,皆谓之道,惟是有无相接与形不形处知之为难。须知气从此首,盖为气能一有无,无则气自然生,气之生即是道是易也。【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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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是未形者,故是“形而上者”。与“象”的存在样态相应的是道,而与“形”相应的则是器。这里,关键是要领会“有无相接”、将形未形的体段。“须知气从此首”,是说正是这有无相接之处,是气生生之始。《横渠易说》解“复其见天地之心”曰:“剥之与复,不可容线,须臾不复,则乾坤之道息也,故适尽即生,更无先后之次也。此义最大。临卦‘至于八月有凶’,此言‘七日来复’,何也?刚长之时,豫戒以阴长之事,故言‘至于八月有凶’;若复则不可须臾断,故言‘七日’。七日者,昼夜相继,元无断续之时也。”剥复之际,正是“有无相接与形不形处”,是“适尽即生”的,而没有断绝之无。而这一“适尽即生”就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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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属于气,固不待言。而“象”同样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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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气者,非待其郁蒸凝聚,接于目而后知之;苟健顺、动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尔。然则象若非气,指何为象?时若非象,指何为时?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直可为始学遣累者薄乎云尔,岂天道神化所可同语也哉!【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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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气是统贯法(形)和象,同时也是统贯形上和形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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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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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看“地所以两”与“天所以参”的问题。《正蒙·参两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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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物也;天,神也。物无逾神之理,顾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尔。【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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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天道,地只是物这个层面的存在。此种存在层次,显然低于神和天的层次。然而,在表面看来,似乎反倒是有了地才有天,天反而成了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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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天这种表面上的从属地位,是有其逻辑上的必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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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有两则有一,是太极也。若一则[有两],有两亦[一]在,无两亦一在。然无两则安用一?不以太极,空虚而已,非天参也。【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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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的存在,一的作用在逻辑上才有着落。如果有一才有两,那么,不管是否有两,都不防碍一的存在。但是,如果没有两,又何必要一呢?这里,张载揭示出天道与地道、神与物关系的二重性:在思理和逻辑层面,物和地道是优先的,而神和天道从属于前者的存在;而在实然层面,神和天道又高于物和地道,是后者所无法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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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所以两”,在于“分”和“离”,由分离而获得有具体规定性的有限的物的存在。而“天所以参”,则在于以太极之“一”贯通划然两分的阴和阳。《正蒙·参两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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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两体者,气也。一故神,(自注:两在故不测。)两故化,(自注:推行于一。)此天之所以参也。【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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