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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又论述了人性的双重属性,其一是人的自然生理、心理以及本能、欲望等活动,其二是人具有区别于禽兽的道德观念和判断善恶的能力,指出人性是自然和道德双重属性的统一体。他说:“天以其阴阳五行之气生人,理即寓焉而凝之为性。故有声色臭味以厚其生,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莫非理之所宜。声色臭味,顺其道则与仁义礼智不相悖害,合两者而互为体也。”[77]在人性的两个属性中,道德观念、判断善恶的能力是主要的属性,因为人的仁义礼智之心才是指导和支配人的生理、心理及知觉、思维等活动的重要因素,否则就难以与禽兽相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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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在肯定人性由自然之气所规定的基础上,还提出别具一格的“性日生而日成”的思想。他主张“缊生化”的现象不仅存在于自然物的生成变化之中,而且也表现在人性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之中。他说:“在天而天以为象,在地而地以为形,在人而人以为性,性在气中,屈伸通于一,而裁成变化存焉”[78],“性者生理也,日生则日成也”,而“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形化者化醇也,气化者化生也”[79],又“天之与人者,气无间断,则理亦无间断,故命不息而性日生。”[80]“天”在赋予人以形气的同时,也赋予人以“生理”,人的形气在不断地变化,其“生理”也在不断地变化。因此,人性不仅是由阴阳二气合和而成,而且是“日生则日成”的。若言理言性、言天言命都是相对于气之缊生化而言的,离开气之生化,就无理无性,无天无命。他又进一步讲:“故天日命于人,而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惟命之不穷也而靡常,故性屡移而易,抑惟理之本正也而无固有之疵,故善来复而无难,未成可成,已成可革。性也者,岂一受成型,不受损益也哉?”“形气者,亦受于天者也,非人之能自有也,而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如斯矣。”[81]在他看来,人自禀二气出生之后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的。初生受天之命,生后又一日生成而一日多命,天一日也不停息其命,人无一日而不承命于天。另外,社会的运动发展没有穷尽,人性也随之屡移屡易,以前所没有的可以形成,已经形成的也可以革除,正像形气受之于天一样,人性也能新故相推,日生不滞。这一观点鲜明地揭示出人性的自然历史进程,这一进程不以人的意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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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强调后天习养对人性不断发展的作用,认为“受命于天”的人性“成型”后,还须要在“人日受命于天”的过程中继续善养,因为“善养其气,至于久而质且为之改也”,“是故气随习易,而习且与性成也”。[82]从而把受先天客观之“气”影响的人性与人后天实践活动的“习”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他提出“继善成性”的命题,说:“继之为功于天人乎!天以此显其成能,人以此绍其生理者也”,“不继不能成。天人相绍之际”,“继之则善矣,不继则不善矣。天无所不继,故善不穷;人有所不继,则恶兴焉”。[83]这是说“继善成性”为人所特有的自觉能动性的体现。“继”与“不继”就在于人是否能发挥“作圣之功”。他认为,人可以“行而后知有道,道犹路也。得而后见有德,德犹得也”[84]。人的品性德行是在后天习养中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的,所以“‘习与性成’者,习成而性与成也”[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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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不仅认为性与命、天与人是密切相联的,人性的形成是“受命于天”由“阴阳二气”所规定的,而且主张人性在后天“日生日成”的过程中,通过“继善”、“习养”才能不断完善和发展。这种“性日生而日成”、“继善成性”的人性论,既考虑到了自然因素和社会影响,同时也充分估计到了主体自律和道德自觉,与以往的人性论学说相比,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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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理必寓于人欲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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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从人性理欲的统一出发,批判“离欲别有理”,提出“理必寓于人欲以见”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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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说:“损人欲以复天理。”朱熹也说:“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佛老主张无欲,绝欲。王夫之说:“离欲而别为理,其唯释氏为然。盖厌弃物则,而废人之大伦矣。今云‘然后力求所以循天理’,则是离欲而别有所循之理也,非释氏之辞哉!”“使不于人欲之与天理同行者,即是以察夫天理,则虽若有理之可为依据(自注:老之重玄,释之见性)。而总于吾视听言动之感通而有其贞者,不相交涉。乃断弃生人之大用,芟剃无余,日中一食而后不与货为缘,树下一宿而后不与色相取,绝天地之大德,蔑圣人之大宝,毁裂典礼,亏替节文,己私炽然,而人道以灭,正如雷龙之火,愈克而愈无已也。”[86]佛老和一些理学家把理与欲绝对割裂开来,灭欲最终是灭人道,人道灭了何存理。退一步讲,离欲言理,灭尽人欲而后存理,不近人情,违反人道。在他看来,“孔颜之学,见于六经、四书者,大要在存天理。何曾只把这人欲做蛇蝎来治,必要与他一刀两段,千死千休?且如其余之‘日月至’者,岂当其未至之时,念念从人欲发,事事从人欲做去耶?此不但孔门诸贤,即如今寻常非有积恶之人,亦何尝念念不停,唯欲之为汲汲哉?既饱则不欲食矣,睡足则不欲寝矣。”[87]孔子经书虽然注重存天理,但并不否认人欲,包括饮食起居在内的人欲对人是不可缺少的。佛老、和一些理学家笼统地把理欲绝对对立起来,显然违背了孔颜之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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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主张理欲是统一的,这种一致表现在理“必寓于人欲以见”,“终不离欲而有理也。”[88]因为,“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相为对垒。理至处,则欲无非理。欲尽处,理尚不得流行,如凿池而无水,其不足以畜鱼者与无池同;病已疗而食不给,则不死于病而死于馁”。[89]理欲不是对立的,理之所至,欲就是理,去欲则理不通行。理欲如水与鱼、食与馁的关系,欲比理更基本。他又说:“只理便谓之天,只欲便谓之人。饥则食,寒则衣,天也。食各有所甘,衣亦各有所好,人也。”[90]把欲当成人身固有的,各甘所食各好所衣,这种生活生存的基本欲求并不违反理。不仅一般人有欲,即使是圣人、贤人也有欲,“圣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天无欲,其理即人之欲。学者有理有欲,理尽则合人之欲,欲推即合天之理。于此可见: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91]。于人欲见天理,人都有理欲,理合于人欲,人欲又合于天理,天理与人欲相通,天理是抽象的法则,人欲是具体的个别,因此只有从人欲中见天理。“行天理于人欲之内,而欲皆从理,然后仁德归焉。”[92]欲服从理是以理寓于欲中为前提的,人的道德也由此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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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以精神与物质区别理欲,认为物质性的可为天理也可为人欲,精神性的可为人欲也可谓天理:“天理、人欲,只争公私诚伪。如兵农礼乐,亦可天理,亦可人欲。春风沂水,亦可天理,亦可人欲。”“凡诸声色臭味,皆理之所显。非理,则何以知其或公或私,或得或失?故夫子曰‘为国以礼’。礼者,天理之节文也。识得此礼,则兵农礼乐无非天地流行处。”“倘须净尽人欲,而后天理流行,则但带兵农礼乐一切功利事,便于天理窒碍,叩其实际,岂非‘空诸所有’之邪说乎?”[93]“春风沂水”语出《论语·先进》,曾皙答孔子曰:“莫(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舞雩,咏而归。”理欲的界限在公私诚伪上,诚伪的识别在礼。把礼当成标准,符合礼的声色臭味诸人欲和兵农礼乐可为天理,不符合礼的“春风沂水”也可成为人欲。如认为必须绝对摈除欲而才有天理,那么诸如兵事、农业、典制等一切带有功利事业都被看作有碍于天理流行,这实际上与佛教贬低物质存在和物质生活没有什么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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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家大都主张存理去欲。张载主张:“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与!”程颢提出:“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程颐说:“损人欲以复天理而已。”朱熹也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王阳明认为去人欲以复天理便是致良知。凡此,把天理与人欲割裂开来。王夫之理存于欲之说,从理欲统一出发承认欲的存在,把欲纳入合理的轨道,是对存理去欲说的矫正,发展了孔孟的节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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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率性以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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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邵雍等把诗中的情感活动看作是害道蔽性的人欲,作诗是“玩物丧志”。邵雍的《伊川击壤集序》就把理与情对立,根本否认诗抒情性质。李贽提倡“童心”、“真情”,但把“道理”、“义理”与“童心”(情)对立起来。王夫之借治《诗》提出性情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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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论性主外成内生,“内生而外成者,性也,流于情而犹性也;外生而内受命者,命也,性非有而莫非命也”[94]。性由人体内在固有与受外部条件影响结合而成。他说:“夫苟受之有生而不再矣,充之不广,引之不长,澄之不清,增之不富,人之与天,终无与焉已矣,是岂善言性者哉!古之善言性者,取之有生之后,阅历万变之知能,而岂其然哉!”[95]把后天的“阅历万变之知能”与先天的“良知良能”对立起来,认为人性虽然有先天的因素,但后天环境对其形成尤为重要。因此,他反对先天一成不变的人性,提出“性日定,心日生,命日受”的命题,人与禽兽不同,“禽兽终其身以用天而自无功,人则有人之道矣。禽兽终其身以用其初命,人则有日新之命矣。有人之道,不谌乎天;命之日新,不谌其初。俄倾之化不停也,祗受之牖不盈也。一食一饮,一作一止,一言一动,昨不为今功,而后人与天之相爱如呼吸之相应而不息。”[96]动物只能依据先天赋予而过活,人则有主观能动性,在改造客观环境中不断改造自己,性命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更新变化,所以“性日定,心日生,命日受”[97]。“有万年之生,则有万年之昭明;有万年之昭明,则必有续相介尔万年者也。此之谓命日受,性日生也。”[98]这种人性可塑的主张是对人性不变论及性三品等级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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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论情主张通达舒畅,“圣人者,耳目启而性情贞,情挚而不滞,己与物交存而不忘,一无蔽焉。《东山》之所以通人之情也”[99]。情必诚恳然后而不滞,无所隐蔽,成为通达之情。情也要无所待,他释《小雅·蓼萧》说:“露之降下,无所择于萧,无所择于非萧也,澹然相遇而不释,然而已厚矣。萧之于露也,无所得于露,无所失于露也,感于相即而已浃矣。”[100]无所求无所择,澹然相遇,遂以相乐,于以见情洁净自然,通天地之性。他论情不相袭,“情亦不相袭矣”。“果有情者,亦称其所触而已矣。触而有其不可遣焉,恶能货色笑而违心以为度?触而有其可遣,孰夺吾之色笑而禁之乎?”[101]情不相袭,每人因所遇所触不同而有独特之情。其触可排遣则可排遣,不可排遣则不可排遣,要依真情而非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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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诗中要有我有情,“或曰:圣人无我。吾不知其奚以云无也。我者,德之主,性情之所持也”[102]。同时要跳出个人利欲、得失。他认为情表现为情感,情感表现为才能,而情感与才能都表现于活动,“与其专言静也,毋宁言动。”“性效于情,情效于才,情才之效,皆效以动也。”[103]一般说,他不反对男女情爱,释儒家经典“发乎情,止乎理”说:“止者,不失其发也。有无理之情,无无情之理也。”[104]情甚于理。他十分重视把情分为“贞情”与“淫情”,言情首先要择情,“审乎情,而知贞与淫之相背,如冰与蝇之不同席也,辨之早矣”[105]。诗歌只能描写“行乎情而贞,以性正情”[106]一类的“贞情”,决不可让欲之情玷污纸笔。《诗经·静女》“俟我于城隅”表达的是一种淫情,因为“两贞之相俟,未有于城隅者也”[107]。他强调情的社会意义:“不毗于忧乐者,可与通天下之忧乐矣。忧乐之不毗,非其忘忧乐也,然而通天下之志而无蔽。以是知忧乐之固无蔽而可为性用。故曰:情者,性之情也。”[108]不毗于忧乐,即不倚执一忧一乐,不倚不执然后能于己之所忧所乐通天下之忧乐,于是不致流于不道。不倚执其情非轻其情忘其情而是正视其情,把情纳入人性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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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强调性情应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表现为“率性以达情”,“性为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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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论情应坦诚相示,说:“‘《诗》达情’,达人之情,必先自达其情,与之为相知,而无别情之可疑。”“《鸡鸣》之哲妇自达其情曰‘甘与子同梦’,故以妇人而感君子也有余,不自匿而已矣。故《易》曰:‘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见情者,无匿情者也。是故情者,性之端也。循情而可以定性也。”[109]自达其情,使其情当下表白,成为真实的存在。这种真情没有暖昧,能使人明白相知。相知是通,通不匿情,可见天地万物之情。情必然要表白,因为情本是性的开端,如隐匿不表白则非真情,真情与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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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性情不一致就会出现情之流荡,“君子甚恶其言。非恶其崇情以亢性,恶其迁性以就情也。情之贞淫,同行而异发久矣”。“贞亦情也,淫亦情也。情受于性,性其藏也。乃迨其为情,而情亦自为藏矣。藏者必性生而情乃生欲。故情上受性,下授欲。受有所依,授有所放,上下背行而各亲其生,东西流之势也。”[110]情本为性的开端,性无不善,情原亦应是善的。但情受性而既成之后成为独立的系统,而且有其自己的机能,由于受着欲望的影响,开始离性盲动,渐渐流于淫。他又说:“情附气,气成动,动而后善恶驰焉。驰而之善,日惠者也;驰而之不善,日逆者也。故待其动而不可挽。”“血者,六腑之躁化也。气无质,神无体,固不能与之争胜,挟持以行而受其躁化,则天地清微之用隐矣。”[111]他把性(或曰神、心)当成形而上者,因为说无体(指无存在之形体),无体之性清微而无力,不能与情欲这一现实存在的力量抗衡。如果不早调节而任情顺欲盲动,其流荡必然不可救,人的本性与真情则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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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情的流荡,王夫之提出“心统性情,而性为情节”[112],在性情关系上强调以性节情。诗言志、抒情是同一观点的不同表述。他对言志、抒情的提法加以吸收,认为笼统讲言志抒情并不能划清不同性质的志、情。他对这两者区分:“诗言志,非言意也;诗达情,非达欲也。心之所期为者,志也;念之所觊得者,意也;发乎其不自已者,情也;动焉而不自持者,欲也。意有公,欲有大,大欲通乎志,公意准乎情。但言意,则私而已;但言欲,则小而已。人即无以自贞,意封于私,欲限于小,厌然不敢自暴,犹有愧作存焉,则奈之何长言嗟叹,以缘饰而文章之乎?”[113]情上受性下授欲的制约,诗歌应当表现性之情感,不能降情以从欲,即去表现情之欲。言志亦当如此,应当正言其志,斥其淫志,正志合符人性,淫志失其本心。情流荡是因为离性而私动,欲匡正也应率性以达情,而后情无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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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阐述了节情之道。认为治不道之情应舒其窒滞,“是故欲治不道之情者,莫若以舒也。舒者,所以沮其血之躁化,而俾气畅其清微,以与神相邂逅者也”[114]。舒所以能治情,因情原本于性,后为欲所诱妄动而自迷。徐徐舒达其情则可以与神相邂逅,与情一致。他又说:“情,非圣人弗能调以中和者也。唯勉于文而情得所正,奚患乎貌丰中啬之不足以联天下乎?故圣人尽心,而君子尽情,心统性情,而性为情节。自非圣人,不求尽于性,且或忧其荡,而况其尽情乎?虽然,君子之以节情者,文焉而已。文不足而后有法。”“故善学《关雎》者,唯《鹊巢》乎!文以节情,而终不倚于法也。”[115]君子当以文节情,文即诗与礼,中国古代向来以诗礼治民,不得已用才法。君子尽情使其畅达不窒滞,圣人则尽心知性而调其情,使其达于中和。以中和即中正和谐来调节其情,是节情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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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情问题上,宋儒大体主张以情从性。程颢主张以情从理,而不主张全无喜怒。程颐主张不迁怒之理。胡宏、朱熹不赞成无情,但强调中节,节其情。朱熹认为“性者心之理,情者心之动”,情是性之发出来的。王阳明认为“七情不可有所著”。明以来,以自然人性论为基础,出现了与理学不同的情性说。李贽提出了抒发真性情的“童心说”,认为天下只有一个情。袁宏道的“性灵说”和以情挈情的“理在情内说”片面地强调情。王夫之主张情性统一,抒发真情,以中和来节情,克服了宋明以来言性情的两种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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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王夫之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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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运用“气化日新”的观点去考察历史,探讨了历史的发展趋势及其规律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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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观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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