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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又区分情与欲,指出乙、丙两者之非:“乙以情隶欲,无以处夫哀乐之正而非欲者,且人之所以异于铁牛、土狗、木寓龙者安在?乙非是。丙以欲隶情,将使万物有欲,毕诡于情,而情且为秽墟,为罪薮,丙又非是。是以不如析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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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则引佛家“纯想即飞,纯情即坠”之言,否定乙、丙、丁三者:“西方之志又有之,纯想即飞,纯情即坠,若是乎其概而诃之也,不得言情,或贬或无贬,汝言皆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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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最后给出自己的观点:否定乙之言论,以为儒家是“重情”的;否定戊之言论,以为佛家是“重情”的。故作《宥情》一文申论之:“予童时逃塾就母时,一灯荧然,一砚一几时,依一妪抱一猫时,一切境未起时,一切哀乐未中时,一切语言未造时,当彼之时,亦尝阴气沈沈而来袭心,如今闲居时,如是鞫已,则不知此方圣人所诃欤,西方圣人所诃欤?甲乙丙丁戊五氏者,孰党我欤,孰诟我欤?姑自宥也,以待夫覆鞠之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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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撰《长短言自序》,以“宥情说”为基础,进一步提出“尊情说”:“情之为物也,亦尝有意乎锄之矣;锄之不能,而反宥之;宥之不已,而反尊之。”何为“尊”,“尊”与“宥”有何不同?龚自珍答曰:“无住为尊,无寄为尊,无境而有境为尊,无指而有指为尊,无哀乐而有哀乐为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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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私说”见于其《论私》一篇。该文首先从某“朝大夫”受朋友请谒,转而“讦其友于朝”,并以自己之行为为“大公无私”之事发端,“纵论私义”云:“天有闰月,以处赢缩之度,气盈朔虚,夏有凉风,冬有燠日,天有私也;地有畸零华离,为附庸闲田,地有私也;日月不照人床闼之内,日月有私也。”〔28〕这与传统中国“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行”之论,可谓完全相反,不能不说是一种“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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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篇又分析“圣帝哲后,明诏大号,劬劳于在原,咨嗟于在朝”的理由:“庇我子孙,保我国家而已。”何以不爱他人之国家而爱其国家,何以不庇他人之子孙而庇其子孙?答案只能是“有私”。忠臣忧悲,忠臣何以不忠他人之君而忠其君?孝子涕泪,孝子何以不慈他人之亲而慈其亲?寡妻守雌,寡妻贞妇何以不公此身于都市?答案只能是“有私”。对于忠臣、孝子、贞妇之类,“圣哲之所哀,古今之所懿,史册之所纪,诗歌之所作”〔29〕,说明我们的历史与文化是倾向于歌颂这种“有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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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中国历史上“大公无私”之论,“究其所为之实”如何?答案只能是“伪”。子哙号称天下之至公,却以八百年之燕“欲予子之”;汉哀帝号称天下之至公,却不念高皇帝之艰难、二百祀之增功累胙,“欲以予董贤”。足证帝王之“有私”。墨翟兼爱无差等,可谓“天下之至公无私”,孟子却以“无父”斥之;杨朱号称“天下之至公无私”,却主张“拔一毛利天下不为”,被孟子斥为“无君”。足证“无私”与否是完全没有标准的。后世之言“大公无私”者,尚没有杨、墨之贤:“杨不为墨,墨不为杨,乃今以墨之理济杨之行,乃宗子哙,肖汉哀,乃议武王、周公,斥孟轲,乃别辟一天地日月以自处。”〔30〕杨、墨真心实意言“大公无私”,尚不能真得;后世之人虚情假意言“大公无私”,更无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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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狸交禽媾,不避人于白昼”,是一种“无私”,则人类交媾“必有闺闼之蔽,房帷之设,枕席之匿,赪頩之拒”,就是一种“有私”。如果说禽之“径直”相交,一视无差,无有亲疏,是一种“无私”,则人类“必有孰薄孰厚之气谊,因有过从讌游,相援相引,款曲燕私之事”,就是一种“有私”。按理思想家应倡行人类之“有私”,却反言“大公无私”,“今曰大公无私,则人耶,则禽耶”?〔31〕显然是去人类而就禽兽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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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以为中国典籍里本就有“有私”之论:或言“先私而后公”,如“《七月》之诗人”;或言“先公而后私”,如“《大田》之诗人”、“《楚茨》之诗人”;或言“公私并举”,如“《采》之诗人”;或言“公私互举”,如“《羔羊》之诗人”;等等。假如只允许讲“大公无私”,则“《羔羊》之大夫可以诛,《采》之夫人可以废,《大田》、《楚茨》之诗人可以流,《七月》之诗人可以服上刑”。〔32〕既非如此,则“有私”之一论就不能断然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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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我说”见于龚自珍《壬癸之际胎观第一》及《壬癸之际胎观第二》等篇。其言“我”,实际讲的就是“众人”,“众人之宰,非道非极,自名曰我”。与“众人”相对的另一方,就是所谓“圣人”,“圣人也者,与众人对立,与众人为无尽”。〔33〕这是一种“轻圣人而重众人”之思想,亦与传统思想之主流刚好相反,亦可谓是一种“反动”。被学者视为“近代人文主义的开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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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癸之际胎观第一》开篇即言:“天地,人所造,众人自造,非圣人所造。……我光造日月,我力造山川,我变造毛羽肖翅,我理造文字言语,我气造天地,我天地又造人,我分别造伦纪。”〔35〕“我”创造了一切,然则“我”又是自何而来呢?“我”是自己创造自己:“众人也者,骈化而群生,无独始者。有倮人已,有毛人,有羽人,有角人,有肖翅人。毛人、羽人、角人、肖翅人也者,人自所造,非圣造,非天地造。”〔36〕“我”不为任何东西所创造,却又能创造一切东西,“重我”至此,“尊我”至此,当然是很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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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仅是天地万物之创造者,且是天地万物之立法者。《壬癸之际胎观第二》开篇云:“既有世已,于是乎有世法。”“世法”自何而来,来源于“我”之立:“民我性不齐,是智愚、彊弱、美丑之始;民我性能记,立彊记之法,是书之始。”〔37〕同理,“民我性能测,立测之法,是数之始”;“民我性能分辨,立分辨之法有四……,是方位之始”;“民我性善病,……医之始”;“民我性能类,故以书书其所生……,是谱牒世系之始”;“民我性不齐,夫以倮人食毛羽人,及男女不相部,名之为恶矣,其不然者名为善矣,是名善恶之始”。〔38〕数理、方位、医学、宗法等等,就是所谓“世法”。这些“世法”不是天地所造,不是圣人所造,而是“民我”所造,“民我”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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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我”不是别的,就是“他人”和“我”,就是“他我”与“自我”,换言之,就是千千万万、千差万别之“我”。“我”而能成为“世法”之源,而能在整体之先独立取得自身之价值,这在传统思维框架中是难以想象的。《壬癸之际胎观第四》又强调“心之力”,谓“心无力者,谓之庸人。报大仇、医大病、解大难、谋大事,皆以心之力”〔39〕,亦为传统思维框架中所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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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说”见于龚自珍《五经大义终始》诸篇。陈其泰先生释“五经大义终始”云:“何谓‘五经大义终始’?是指从儒家经典中寻绎出古代文明演进的主线,划分其大的发展阶段。”并谓:“他所言‘终始’,便是哲学观上、历史观上的概念,即发展的开始、终结和中间的阶段。”龚自珍从儒家经典中寻绎出了古代文明演进之怎样的规则呢?陈其泰先生答曰:“龚自珍是进步的今文经学家,其哲学观点的核心是发展、进化的,……他观察社会的历史,贵发展、贵变易、重视阶段的特点。”〔40〕换言之,陈先生以为龚从儒家经典中找到了“进化论”。这当然具有很强的“近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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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大义终始论》云:“……圣人之文,贵乎知始与卒之间也。圣人之道,本天人之际,胪幽明之序,始乎饮食,中乎制作,终乎闻性与天道。民事终,天事始,鬼神假,福禔应,圣迹备,若庖牲、尧、舜、禹、稷、契、皋陶、公刘、箕子、文王、周公是也。”〔41〕此段话被陈先生释为“进化”之言:“这是就上古文明起源过程概括言之,即认为先有经济活动,然后才有各项制度,最后才有意识形态。由此可见,重视历史的发展演进的阶段特点,是龚氏公羊学观点的一大特色。”〔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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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大义终始论》又云:“聪明孰为大?能始饮食民者也。……是故饮食继天地。……民饮食,则生其情矣,情则生其文矣。情始积,隆隆然!始盈也,莫莫然!求之空虚,望望然!……故曰:观百礼之聚,观人情之始也,故祭继饮食。”〔43〕此段话也被陈先生释为“进化”之论:“按孔颖达之意,八政基本上就是施行政教并列的八个方面。龚自珍却据之来论证上古文明发生、发展的过程,并且划分为三大阶段,这是思想认识的升华。……龚自珍用阶段发展的观点论上古文明起源,与他揭露黑暗现实、呼吁挽救危机的态度是相一致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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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大义终始答问一》云:“三世,非徒《春秋》法也。《洪范》八政配三世,八政又各有三世。……食货者,据乱而作。祀也,司徒、司寇、司空也,治升平之事。宾师乃文致太平之事,孔子之法,箕子之法也。”〔45〕《五经大义终始答问八》云:“通古今可以为三世,《春秋》首尾,亦为三世。大桡作甲子,一日亦用之,一岁亦用之,一章一蔀亦用之。”〔46〕此两段话同样被陈先生释为“进化”之论:“龚自珍对公羊哲学‘变易’、‘进化’的精髓体会深刻。他还阐发了‘三世说’的发展阶段论,可以用于考察大的历史过程,也可以用于一个历史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而不应当只把‘三世’的观点局限于《春秋经》一书。”〔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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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尊情说”、“重私说”、“重我说”与“进化说”之外,还有一个“非五行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五行说”是传统思维框架的支柱之一,抽去这根支柱,则有可能使传统思想大厦坍塌。至少可以为接纳西洋思想腾出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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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非五行传》云:“凡五行,为灾异,五行未尝失其性也。成、周、宣榭火,御廪灾,桓、僖庙灾,非火不炎上也;亡秦三月火,火炎上如故。平地出水,水未尝不润下也;河决瓠子,决酸枣,乃至尧时怀山而襄陵,水润下如故。关门铁飞,金从革如故。桑穀生朝,桑穀非不曲直也;雨木冰,桃李冬华,霜不杀草,草木曲直如故。无麦无禾,是暘雨不时之应,非土不稼穑。”〔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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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新先生以为龚自珍对于传统的阴阳五行说,大致作了三方面的改造:一是以实效实功之原则批判之;二是将其从传统本体论与生成论中剥离,为“穷通变久”之变法思想提供理论基础;三是分离阴阳与五行,肯定前者而否定后者。丁先生以为龚自珍《非五行传》等篇,批判刘向《五行传》矫揉五行之性,拼接五行与灾异之做法,力图归还五行之本来面目;又批判汉人揉改五经,揉改五行以迁就灾异感应之整套学说,彻底否定五行灾异与社会变易之联系;更提出“五行不再当令”〔49〕之“革命性”命题,试图根本废止五行之说,随之为根本废止“它所特有的系统、整体和有机联系的思想模式与价值”打开方便之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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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掉“五行说”这根支柱,有可能使“机体论”之思维体系坍塌,并以西洋“机械论”体系填充之,这一所谓“近代化过程”也许是肇端于明末清初西方来华之传教士;但龚自珍至少是承其绪者,并于其间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丁先生总结说:“他对五行灾异感应之学所作的批判也为后人所继承,并由此为实学和西方科学的传入开辟了道路。而他对阴阳五行这个整体所取的间接否定的态度,则被后人推到极致,偏执于否定而无回旋,最后直欲将阴阳五行有机整体理论从实学和中医中剔除而后快,这或许是龚自珍当初所始料未及的吧?”〔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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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上讲,“非五行说”也许比“尊情”、“重私”、“进化”诸说,更能标志龚自珍之“近代性”。因为“中国近代哲学”之实质,不过就是以西洋“机械论”哲学体系,肢解甚至消灭中国传统“机体论”哲学体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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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正是儒、西关系之实质:以西学中之“机械论”思维,取代儒学中之“机体论”思维,被学者默认为“儒学的近代化与现代化”。龚自珍“间接否定”儒学中“机体论”之思维,但并未取西学中“机械论”之思维填充之,故著者不视其为“近代儒学”之“开端”,只视其为“近代儒学”之“清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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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龚自珍思想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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