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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57 〔80〕 魏源:《默觚上·学篇三》,《魏源集》,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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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59 〔81〕 魏源:《默觚上·学篇十二》,《魏源集》,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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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61 〔82〕 魏源:《默觚下·治篇一》,《魏源集》,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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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63 〔83〕 魏源:《默觚下·治篇二》,《魏源集》,第39—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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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65 〔84〕 魏源:《默觚下·治篇七》,《魏源集》,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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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67 〔85〕 魏源:《默觚上·学篇七》,《魏源集》,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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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69 〔86〕 魏源:《默觚下·治篇十六》,《魏源集》,第78—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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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71 〔87〕 陈鹏鸣:《魏源与今文经学》,《历史教学》1998年第10期,第10—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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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73 〔88〕 王耀伦:《魏源与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宁波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9月第1卷第1期,第20—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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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75 〔89〕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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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77 〔90〕 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国思想史论(中)》,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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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82 中国儒学史 [:1702022508]
1702081583 中国儒学史 第三章 冯桂芬的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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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85 冯桂芬(1809—1874),字林一,号景庭,一号敬亭,晚年自号邓尉山人。江苏吴县人。道光进士。清思想家、学者。曾主讲金陵、上海、苏州诸书院,重经世致用之学。倡改良主义。有《校邠庐抗议》、《显志堂稿》等著述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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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87 梁启超于1922年撰《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分中国“近代”(此“五十年”大体相当于现今学界所说之“近代”)之进化为三期:第一期以曾国藩、李鸿章、郭嵩熹、冯桂芬、张佩纶、张之洞等为代表,“从器物上感觉不足”,觉得在船坚炮利方面“有舍己从人的必要”;第二期以康有为、梁启超、章炳麟、严复等为代表,“从制度上感觉不足”,觉得中国衰败的根本“都为的是政制不良”;第三期以“许多新青年”等为代表,“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希望能够“鼓起勇气做全部解放的运动”。第一期大致从鸦片战争持续到甲午战役前,第二期大致从甲午战役持续到民国六七年间(约二十年),第三期大致始于“欧洲大战告终”的“最近二三年间”。〔1〕第三期大致是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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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89 “器物”方面的西化,是“近代化”之第一步;“制度”方面的西化,是“近代化”之第二步;“文化根本”方面的西化,是“近代化”之第三步。冯桂芬处在“近代化”的第一期,故其“近代性”是得到梁启超的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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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91 第一节 所采“西学”已涉及“制度”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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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93 按照梁启超“三期”之说,冯桂芬被划入第一期,“从器物上感觉不足”。总体上来看,这样的判定是不错的,但冯氏思想在某些方面却超出了这个范围,不只是“从器物上感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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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95 《校邠庐抗议》的第一议“公黜陟议”,已涉及官制的问题。议中提到“会推之法”与“保举之法”等,已多少涉及“基层民主选举”之问题。其言曰:“道在以明会推之法,广而用之;又以今保举之法,反而用之。会推必重臣之贵,今广之于庶僚;保举为长吏之权,今移之于下位。……夫乡人皆好恶之,未可就平人言之也,至于官,则未有乡人皆好而非好官者,即未有乡人皆恶而非劣员者。故此法至当不易。”〔2〕把原来“重臣”才有的“会推权”,普遍下放到“庶僚”,这就是“基层民主选举”;把原来“长吏”才有的“会推权”,普遍下放到“下位”,这就是“基层民主选举”。对于平民而言,乡人皆好之,未必是好人,乡人皆恶之,未必是坏人;但对于官员来说,乡人皆好之,一定是好官,乡人皆恶之,一定是坏官。这是一个屡试不爽的办法。“公黜陟议”所讲的“公”,实际就是“票选”的意思:“以得举多少为先后”,实际就是“以得票多少为先后”;“核其得举最多者”,实际就是“核其得票最多者”;“取千百人之公论”,实际就是“取千百人之投票”;“考官、学政皆由举”,实际就是“考官、学政皆由票选”。总之,此议是希望以“票选之官制”取代“考试之官制”,以“公举”取代“科举”,曰:“公论所在,岂不胜于一日之试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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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97 《校邠庐抗议》之第六议“复乡职议”,同样涉及“基层民主选举”的问题。其言曰:“县留一丞,或簿为副。驻城各图,满百家公举一副董,满千家公举一正董,里中人各以片楮书姓名,保举一人,交公所汇核,择其得举最多者用之。……正副董皆三年一易。其有异绩殊誉功德在闾里者,许入荐举,有过者随时黜之。见令丞簿尉,用绅士礼,文用照会,有罪即与凡民同。如是则真能亲民,真能治民。”〔4〕由当地居民“公举”地方官员,且“三年一易”,“随时黜之”,完全是当时西方国家的一种做法,冯桂芬试图将其移植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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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599 《校邠庐抗议》之第二十六议“收贫民议”,已涉及“分配制度”、“福利制度”、“救济制度”、“义务教育制度”等问题。此处冯氏重点介绍了“荷兰国”、“瑞颠国”两国之方法:“一荷兰国,有养贫、教贫二局,途有乞人,官若绅辄收之。老幼残疾入养局,廪之而已;少壮入教局,有严师,又绝有力,量其所能为而日与之程,不中程者痛责之,中程而后己。国人子弟有不率者,辄曰‘逐汝,汝且入教贫局’,子弟辄詟,为之改行。以是国无游民,无饥民。一瑞颠国,设小书院无数,不入院者,官必强之。有不入书院之刑,有父兄纵子弟不入书院之刑。以是国无不识字之民。”〔5〕荷兰的养贫、教贫二局之设,均是政府行为,当然属于“制度”层面的问题;瑞颠(即瑞典)的“强制义务教育”,亦是政府行为,当然亦属于“制度”层面的问题。冯桂芬欲将其移入中土,“期于境无游民、无饥民、无妓女乃已”〔6〕,当然涉及“改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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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601 同理,《校邠庐抗议》之第二十八议“复陈诗议”,涉及“舆论监督”的问题,跟“制度”有关;第三十一议“变科举议”及第三十二议“改会试议”、第三十三议“广取士议”、第三十四议“停武试议”,涉及“选官方式”的问题,跟“制度”有关;第三十五议“减兵额议”,涉及“精兵简政”的问题,亦跟“制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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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603 第二节 所采“西学”已涉及“学理”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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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81605 冯桂芬所采“西学”涉及“制度”层面,“从制度上感觉不足”,已入梁启超所说的第二期。其所采“西学”若涉及“文化”层面,“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则就已入梁启超所说的第三期了。此说能不能成立呢?兹请分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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