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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论船山云:“在学问广博和体系庞大这两方面,他都可以成为后期道学的主将,跟前期道学的主将朱熹并驾齐驱。”〔64〕又说:“他的著作对于中国封建文化和古典哲学作了总结,可以为继承人所凭借,这是他的最大的贡献。”〔65〕船山之于“中学”,是承上启下者,其于中学之“文化根本”与“观念大义”,常以“不可使异类间之”的态度捍卫之。则可知郭嵩焘捍卫船山,实际上就是在捍卫中学之“文化根本”与“观念大义”,与曾国藩之捍卫船山,目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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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控御夷狄之道绝于天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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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氏以为中国原本有一套“控御夷狄之道”,但“西夷之祸”到来之时,此道已绝于天下。此道之根本是“和”而非“战”,是“以理折”而非“以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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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言存略〉小引》论云:“其时于泰西政教风俗,所以致富强,茫无所知,所持独理而已。……凡洋人所要求,皆可以理格之,其所抗阻,又皆可以礼通之。……盖南宋以来诸儒之议论,锢蔽于人心七八百年,未易骤化也。”〔66〕“以理格之”曾是中国“控御夷狄之道”,但被南宋以来诸儒所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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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子听》论云:“尝论中国之控御夷狄,太上以德(周武王、成王是也,后世无能行之),其次以略(汉唐之事是也),其次以威(汉武帝于匈奴,唐太宗于突厥诸国是也),其次以恩(汉之于西域,唐之于回纥、吐蕃,北宋之于契丹是也),而信与义贯乎四者之中,而不能外。……事有成败,理有得失,不相掩也。今天下能辨此者,舍我而谁哉!”〔67〕“战”不在“中国之控御夷狄”的方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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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龙皞臣》论云:“西夷之祸,自谓能见及之而痛言之。……窃独深念古人之言与其行事始末,自南宋以来,控御夷狄之道绝于天下者七百余年。老朽不才,直欲目空古人,非直当世之不足与议而已。”〔68〕此处又指责“南宋以来”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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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曾中堂》论云:“夷人之与中国交涉者,一曰商,一曰教,一曰兵,三者相倚以行,而各异用。……然至屈抑其教,必求以兵胁之。兵不得商人之助其费,不敢擅发也。既发兵,则教与商俱退听焉。故夷人之兵亦不易发。酝酿之久,激使一逞,必出兵费求和而后已。世人愦愦,不加察耳。……则不专论势之强弱,而论理之是非。愿熟筹之。”〔69〕此处说明“反战”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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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曾沅甫》论云:“来书谓鄙人稍能通知事务,可以赞益中丞是也。然兄所知,知其理而已。天下藉藉,与为义愤而无当于理,则鄙人为优。……自南宋以来,议论猥繁,而控御夷狄之道绝于天下者五百余年。贤者惟知引身以避之而已。”〔70〕此处又指责“南宋以来”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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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陈懿叔》论云:“其颇自任者,则《绥边徵实》一书,取秦汉以来中外相制之宜,辨证其得失,而不必以成败为是非。其于经世致远之略,粗有发明。自南宋以来议论多,而控御夷狄之道绝于天下者五百余年。‘徵实’者,以砭南宋后虚文无实之弊也。此书出,后世必有信吾之说以求利济于天下者。此鄙人之志事也。”〔71〕此处责“南宋以来”诸儒,倡“不必以成败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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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致李伯相》论云:“……虽然,考古证今,知其大要,由汉、唐推之三代经国怀远之略,与今日所以异同损益之宜,独有以知其深。窃以为南宋以来,此义绝于天下者七百余年,此则区区所独自信而无敢多让者也。惟中堂采择上陈,推而行之,所以裨益国家必多矣。”〔72〕此处又斥“南宋以来”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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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姚彦嘉》论云:“吏治之偷敝如故也,民气之壅塞如故也,而彼眈眈环视之洋人,亦必求所以应之。应之维何?曰理而已矣。审吾所据之理,必有道以通之;审彼所据之理,必有辞以折之。常使理足于己,而后感之以诚,守之以信,明之以公,竭一人之力,控制指麾而无不如意,则亦可以求数十百年之安。……吾心所据之理有余,安坐以应人之变,而必无有困辱折挠,若以前之为者,此可以理决也。”〔73〕此处谓“以理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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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傅相》论云:“嵩焘以为兵者,不得已而用之,苟可以已,用兵何为?自古用兵,先审曲直。无故授人口实,遂激其怒以求逞,在我已属无名。推极于用兵,亦当竭情尽虑,先为之程,以蓄积其势,审求事变,坚持一意,以理自处。圣贤之当事任,无以易此。”〔74〕此处明确反对“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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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曾沅甫宫保》论云:“生平读书观理,颇能窥知三代政教源流本末,汉唐以后规模局势,得失安在,所以终能自立者安在?下视南宋以下诸贤之议论,犹蚊蚋之集于污渠,不屑较量也。是以屡上言洋务当以了事为义,不当以生衅构兵为名。”〔75〕此处斥“南宋以下诸贤”,同时反对“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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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伯相》论云:“嵩焘十余年来干冒众人议论,以求处置西人之方,……窃以为处置西洋,始终无战法。彼其意在通商,即以通商应之。”〔76〕此处又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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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傅相》论云:“洋患至今日,无可补救,急求应付之方,可以尊国体、安边圉,为中国之利,其大要在知所务而已。是故与洋人周旋,可以理喻,而不可以力诎;可以情遣,而尤不可以坐置不论。”〔77〕又云:“……夷狄之民,与吾民同也:趋利避害同,喜谀恶直同,舍逆取顺同,求达其志而不乐阻遏其气同。贤者以理折衷,可以利之顺之,亦未尝不可直言之因而阻遏之。取足于理,强者亦可使退听。……是故洋务者,治国平天下之一端也,其所以为用各异,而其用同。能教化整齐其民,以控御夷狄固沛然有余矣。”〔78〕此处明确倡导“理喻”说、“情遣”说、“以理折衷”说,反对“用兵”,反对“贸然构畔”、反对“开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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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致李傅相》论云:“西洋积强已数百年,而慎言战,创定万国公法以互相禁制,每一用兵,或数年,或十数年,必分胜负乃已。故可以理折,而不可以力争也。御之得其道,足与共享其逸。一劳则恐永不能逸。”〔79〕此处又倡“以理折”,反对“以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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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彭宫保》论云:“然嵩焘独有深忧者:法人滋扰越南,以求通商滇境,当事不务探求其情,以理开谕之,贸焉与之构兵,而于地势军情,又多不能考究,不独急沿海之防,且更督及江防。”〔80〕此处反对与法国“构兵”。又云:“西洋之患亟矣!中外诸公懵然焉莫测其所由,先无以自处。主战愈力,自处愈穷。一将之能,而偃然恃以为安,一战之胜,而嘎然据以为喜。以当小敌不足,况若西洋之气方盛,而势方强者乎!彼固无求倾中国之心,何为激之使狂逞也?”〔81〕此处更提出“主战愈力,自处愈穷”之“骇人”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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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李次青》论云:“西洋之入中国,诚为天地一大变。其气机甚远,得其道而顺用之,亦足为中国之利。而五十年来办理洋务,日趋歧左,正坐一二贤者高视阔论,专习南宋以后嚣张之习,由北宋以前上推至汉唐,规模事迹且不暇讨论,无论三代。是以其局愈蹙,其势亦愈穷。……三代圣人抚绥中外,宽之以情,隆之以礼,其言具在,而在今日尤为安危利病之大几。”〔82〕此处又倡三代圣人“控御夷狄之道”,而反对“南宋以后嚣张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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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销假论洋务疏》论云:“窃见办理洋务三十年,中外诸臣一袭南宋以后之议论,以和为辱,以战为高,积成数百年气习。其自北宋以前,上推至汉、唐,绥边应敌,深谋远略,载在史册,未尝省览。”〔83〕此处更欲有“和非为辱,战非为高”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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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洋务横被构陷折》论云:“窃查西洋通商已历一千四百余年,与历代匈奴、鲜卑、突厥、契丹为害中国,情形绝异,始终不越通商之局。国家当一力讲求应接之术,战、守、和三者俱无足言,而仍以自求富强为本。臣此言实屡见之论奏,不自日记始。”〔84〕西洋列强志在“夺利”而非“掠土”,故战、守、和均无从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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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人构患已深遵议补救之方折》论云:“廷臣主战,只是一隅之见,似宜斟酌理势之平,求所以自处,而无急言用兵。……窃以为国家办理洋务,当以了事为义,不当以生衅构兵为名。”〔85〕此处又反对“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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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事条陈时政疏》论云:“外蕃各国,盛衰强弱,或数十年数百年一变,惟西洋一主通商,历久不变。其占踞地方远至数万里,皆以通商为名,初无穷兵之心,而数反数复,必因衅以逞兵。亦并无争地之心,而屡战屡进,即乘势以掠地。南洋各岛,侵占殆遍,无不由此。是以交涉西洋通商事宜,可以理屈,万不以力争;可以诚信相孚,万不可以虚伪相饰;可以借其力以图自强,万不可忮其强以求一逞。”〔86〕此处又明确倡导“以理屈”而反“以力争”。又云:“用兵太失权衡。窃观汉、唐名臣,史传所载疏论,皆以谏止征讨为义,从无敢有倡言用兵者。南宋之世,假复仇为名,而言始嚣。嗣是八九百年,相与以用兵主战为常谈。”〔87〕此处又贬南宋而褒汉、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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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云:“臣窃以为与西洋交兵,百胜不足为喜,数败亦不足为忧。……方今所患,独有洋务。西洋兵力之强,制造之精,从古未有。而各国环列,互相钳制,又其志专在通商,即有需索,皆可据理驳诘。故尝以谓今日洋务,战、守、和三者皆无可言,惟在随事应付而已。……一失其宜,徒以长洋人之气,而所处日穷。五十年来,每一用兵,即国家多损一分元气,前事可为殷鉴。”〔88〕此处又反对“交兵”、“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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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十年八月初五日日记论云:“故中列之相制,强则拓地千里,可以战,可以守,而未始不可以和,汉之于匈奴、唐之于回纥、吐蕃是也。弱则一以和为主,南宋之犹赖以存是也。而终南宋之世,二百余年亦未尝废战。史册具在,可考而知也。而论控制夷狄之大,常一以守为本,计战与和二者,因时度势,存乎当国者之运量而已。未有不问国势之强弱,不察事理之是非,惟瞋目疾呼,责武士之一战,以图快愚人之心,如明以来持论之乖戾者也。”〔89〕此亦为“反战”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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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日记云:“仆自与闻夷务,居海上一年,稍知夷情之曲折与事局之始末,而因以通悉古今大局。自汉唐以来,所以控驭夷狄者,皆颇能知其节要。而觉南宋以后,议论事局,与古一变。学士大夫习为虚骄之论,不务考求实际,讫今六七百年,无能省悟者。……自三代以来,抚御夷狄,时移势变,为法不同,其以理定曲直则均也。”〔90〕此处倡“以理定曲直”而反对“南宋以后”主战之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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