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09381e+09
1702093810 [20]参见高树藩:《中文形音意综合大词典》,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23页。又见彭锋:《诗可以兴——古代宗教、伦理、哲学与艺术的美学阐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一章等。
1702093811
1702093812 [21]《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上)》,李学勒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1页。
1702093813
1702093814 [22]《论语集释》,程树德撰,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卷35“《诗》可以兴”之“集解”。
1702093815
1702093816 [23]《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上)》,第12页。
1702093817
1702093818 [24]引自彭锋:《诗可以兴——古代宗教、伦理、哲学与艺术的美学阐释》,第80页。
1702093819
1702093820 [25]引自彭锋:《诗可以兴——古代宗教、伦理、哲学与艺术的美学阐释》,第81页。
1702093821
1702093822 [26]当代美国的分析哲学家戴维森(D. Davison)在他的“隐喻意味着什么”一文中讲:“隐喻意味着这些(表达隐喻的)词语最字面的东西,丝毫也不多。”(Inquiries into Truth and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Clarendon Press·Oxford, 1986, p.245)
1702093823
1702093824 循此思路,我们可以说,兴要比他讲的隐喻(metaphor)更加的非对象化、更依靠语境,所以可以说是“原隐喻”或“隐—隐喻”(meta-metaphor)。
1702093825
1702093826 [27]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页。
1702093827
1702093828 [28]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trans. G. E. M. Anscombe, Oxford: Basil Blackwell & Mott, 1958, p.143.
1702093829
1702093830 [29]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trans. G. E. M. Anscombe, Oxford: Basil Blackwell & Mott, 1958,第143—144页。
1702093831
1702093832 [30]见《汉书·食货志》及《国语·邵公谏厉王弭谤》等古籍的记载。
1702093833
1702093834 [31]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记载的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周乐事。
1702093835
1702093836 [32]《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上)》,第6、13页。
1702093837
1702093838 [33]《毛诗序》:“卫之淫风流行。”(《凯风》序)“(卫)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氓》序)
1702093839
1702093840 [34]为了统一术语,引者将原中译文中的“此在”(Dasein)改译为“缘在”。
1702093841
1702093842 [35]《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上)》,第8、10页。
1702093843
1702093844 [36]儒家的六艺(《诗》、《书》、《易》、《礼》、《乐》、《春秋》),特别是《诗》,自汉代(公元前206—公元220年)以来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必读教科书。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段中,做诗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或很重要的能力。实际上,写诗就如同写毛笔字,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基本功,读书人都被鼓励在其一生的各种情境中用诗来抒发和记录个人、家庭与民族的遭遇。
1702093845
1702093846 [37]M. Heidegger: Aus der Erfahrung des Denkens, Pfullingen: Gunther Neske, 1947, S.16-17. 孙周兴的中译文在《海德格尔选集》下卷,第1159页。
1702093847
1702093848 [38]M. Heidegger: Aus der Erfahrung des Denkens, Pfullingen: Gunther Neske, 1947, S.16-17. 孙周兴的中译文在《海德格尔选集》下卷,第1159页。第20—21页。孙氏中译见《海德格尔选集》下卷,第1161页。
1702093849
1702093850
1702093851
1702093852
1702093853 复见天地心:儒家再临的蕴意与道路 [:1702091558]
1702093854 复见天地心:儒家再临的蕴意与道路 第十六章 “合理信仰”的困境与儒家的“中庸至诚”
1702093855
1702093856 半个世纪以前,威斯德姆(John Wisdom)讲到一个可以被称为“园丁存在假设”的寓言。它的大意是:有两个人回到一个花园中。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但马上注意到在杂草中一些以前的花株依然长得很好。经过仔细的观察和调查,两人中的一个便断言道:“一定有某个园丁来过这儿并料理了这些花株,不然这些花不会长得这么好。”另一人则反对这个看法,认为“如果一个园丁来做过工作,邻居不会不知道;而且,他不可能不在照看花株时同时除去杂草”。对这些反对理由,第一个人提出了各种在他看来是合理的解释,比如,“这个园丁是趁邻居不在或睡觉时来的;他故意留下杂草以创造更天然的美”,等等。争到最后,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局面,两人所观察到的是同样一些事实;而且,两人对哪些事实支持一个园丁来过的假设、哪些事实不利于这个假设都取得了一致意见;只是,第一个人依然能“合理地”坚持自己的园丁存在假设,而第二个人同样能如此这般“合理地”坚持园丁不存在的假设。而且,很清楚,未来再发现的新事实也不会动摇这两种相反假定的基础。[1]
1702093857
1702093858 于是,我们可以问:说神存在以及说神不存在的争论是否也是如这“园丁存在假设”一样的情况呢?三位英国哲学家(福路、海尔、米歇尔)在一次座谈会上讨论了这个问题。福路(A. Flew)认为这两者很可能属于同一种思路。那些捍卫和反对“上帝存在”和“上帝爱人”等表达的人可以用他们的各种修正解释造成这样一个局面,以至人们几乎不可能找到可以真正反驳这种表达式的事件或事实。用波普的一个术语来讲就是,这些神学表达式乃至它们的反命题都可能被弄成为“不可否证的”。福路认为,要使这些神学表达成为真正的命题,就一定要能设想出可以中止这些修正解释的情况,也就是找出可以否证这些命题的情况或事态。
1702093859
[ 上一页 ]  [ :1.7020938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