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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格”有多种解读。如2.1章所已说明,这仍然是用远古氏族习惯法规(“德”、“礼”)来比较当时的行政法规(“刑”、“政”),强调的仍然是心理悦服的重要。为什么“免而无耻”不好?因为只管外在行为、结果,而不及内心世界,此离原巫术礼仪所要求的身心同一内外均“诚”远矣。孔子之后,孟子由“性善”讲“四端”,发展了孔学内在心理面;荀子强调“礼乐刑政,其实一也”,则甩开了心理方面,重视建立制度规范。一个发展了宗教性道德而回归神秘经验,一个发展了社会性道德而走入政治—法律。以后道法家占了上风,抛弃了远古氏族的格局。但由于长期的农业小生产和血缘关系作为社会结构主要支柱的保存,汉代强调“孝”,伦理与政治在专制帝国的政治体制下,又以新形态混而不分。到宋明理学,更在理论上被推至顶峰,在实践中也如此。“大公无私”、“成仁取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宗教性道德笼罩了包括政治在内的一切。正因为中国的“政教合一”的特征是这种泛道德主义,它比非理性的宗教信仰、教义更难与世俗性的政治事务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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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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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我十五岁下决心学习,三十岁建立起自我,四十岁不再迷惑,五十岁认同自己的命运,六十岁自然地容受各种批评,七十岁心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却不违反礼制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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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正义》《毛诗序》云:志者,心之所之也。先兄五河君《经义说略》:谓志,识同,即默而识之也,亦通。焦氏循《论语补疏》:顺者,不违也。舍己从人,故言入于耳,隐其恶,扬其善,无所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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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这已是千古名言,至今沿用。由年岁来描述个体成熟的不同阶段及状态,是很有意思的。从而有各种解说。例如所“志”何学?“立”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事业有成还是道德有得?“不惑”于什么?“耳顺”何解?能否“知天命”后一切便顺顺当当?如此等等。其实可以各自为解,不必刻板以求。例如,“三十而立”,有人强调与“立于礼”有关,是指人从六岁“习礼”到三十岁才算完全掌握熟练,但后世注疏多不拘泥于学礼,而泛指人格的成熟,更佳。最难解的是“知天命”,似可解释到五十岁,自己对这偶然性的一生,算是有了个来龙去脉的理解和认同,一方面明确了自己的有限性,另方面明确了自己的可能性。不再是青少年时代“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的前景茫茫,也不再是“天下事舍我其谁”那种不自量力的空洞抱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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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把宗教性道德作为个体追求心灵完善的“绝对律令”?有神论认为此乃“天意”或上帝旨令。人类学历史本体论则认为这是个体对人类总体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才无可逃脱无可推卸。这个“无可”,又并非外在一定社会、时代、群体的他律或经验要求,而是普遍“必然”即所谓“先验”的自律命令,此即自由意志,即本体所在。它高于一切经验。但其根源却又仍在人际情感之中;根源于它,却可以超出它,因其中有理性之凝聚,而成为心理之形式结构故。从而,它虽纯属个体修养,却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这才有圣贤与常人之别。只有这样,也才能在哲学上将伦理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在实践上将宗教与政治、在道德上将宗教性私德与社会性公德区分开来,使各得其所,各安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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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命”、“立命”、“正命”,孔、孟屡言及,如何解说,恐非易事。其中有多种含义。“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即非人力所能主宰。但王船山说:“俗谚有云,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凡举琐屑固然之事而皆言命,且以未死之生,未富贵之贫贱统付之命,必尽废人为而以人之可致者为莫之致,不亦舛乎?故士之贫贱,天无所夺;人之不死,国之不亡,天无所予,乃当致人力之地,不可归之于天。”(《读四书大全说》)这有点近乎荀子了。但确是包括孔孟在内的儒学共同精神,即人生活在无可计量的偶然性中,却绝不失其主宰。这才叫“知天命”。“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孟子·尽心上》),这种“立命”、“知命”、“正命”都指人对自己命运的决定权和主宰性,而绝非听命、任命、宿命,这也才是“知天”。从而“知天命”、“畏天命”便不释为外在的律令或主宰,而可理解为谨慎敬畏地承担起一切外在的偶然,“不怨天不尤人”,在经历各种艰难险阻的生活行程中,建立起自己不失其主宰的必然,亦即认同一己的有限,却以此有限来抗阻,来承担,来建立,这也就是“立命”、“正命”和“知天命”。“五十而知天命”着意在这种承担和建立的完成,即一己对“命运”的彻底把握。这大概一般非五十岁左右难以实现。总之,认识并安宁于一己存在之有限性,仍强自建立,并不悲观、焦虑,或作徒劳之无限追求,此种中国式的“知命”、“顺命”的情感“超越”,似有异于西方。此意本读还将多次重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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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孟懿子 问孝。子曰:“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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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迟 御,子告之曰:“孟孙 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 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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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孟懿子问如何是孝?孔子回答说:“不要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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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迟替孔子赶车,孔子对他说:“孟懿子问我如何是孝,我回答说不要违背。”樊迟问道:“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父母亲活着,按照礼制来事奉;死了,按照礼制来安葬,按照礼制来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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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杨注》:孟懿子,鲁国的大夫,三家之一。古代的礼仪有一定的差等,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各不相同。鲁国的三家是大夫,不但有时用鲁公(诸侯)之礼,甚至有时用天子之礼。这种行为当时叫作“僭”,是孔子所最痛心的。孔子这几句答词,或者是针对这一现象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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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用遵守礼制来解释“孝”,似与心理无关。这是针对具体人物(鲁国有权势的著名大夫)的具体情况(僭礼)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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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孝”、“问仁”等,有译作“问什么是孝”、“问什么是仁”等。孔子回答总是如何去做(行为),才是“孝”、“仁”。因此,译作“如何是孝”、“如何是仁”等等更准确。中国从来少有“什么是”即少有Being和Idea的问题,而总是“how”(如何),这正是中国实用理性一大特征,它的视角、途径、问题、语言、思维方式颇不同于希腊。在这一意义上,中国哲学传统倒是非本质主义的,是反形而上学的,重视的是存在的多元状态和功能,而非固有的实体或本质。儒、道、法、阴阳诸家均如此。佛教输入后有所改变,以致严重影响了宋明理学,产生走向两个世界之趋向。 但佛教里生发出禅宗,却又是对本土传统的复归。其间关系复杂,不似今日许多哲学史家所描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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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孟武伯 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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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孟武子问如何是孝?孔子说:“使父母亲只担心子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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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集释》《淮南子·说林》:“忧父母之疾者子,治之者医。”《礼记·曲礼》:“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皆以人子忧父母之疾为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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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这章又有不同解读。是指子女非常关心和担忧父母生病呢(如注)?还是指子女只使父母关心自己疾病而不担心别的事,即对别的方面都非常放心呢?后一解更深一层。孟武子谥“武”,可能一向勇猛,父母老怕他因此而惹是生非,遭难遇祸,所以孔子就这样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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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数章,均孔子回答“如何是孝”,但答复都不同。正好像以后许多学生和其他人“问仁”、“问政”一样,孔子的回答因人因时而异。这一点非常重要,不但说明孔子完全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的人、事、境遇,不同的需要、缺点、问题)给予各不相同的回答;更重要的是,如果与柏拉图(Plato)的对话录相比较,后者所追求的是从各种具体事物和具体概念(如美的瓶罐、美的小姐等等)中抽升出一普遍必然以至超越的“理式”(如美的idea),认为那才是真理之所在,并即以此抽象的思辨的“理式”作为标准或准则来规范具体世界。这里恰好相反,孔门儒学确认“真理”总是具体和多元的,即在此各种各样的具体人物、事件、对象的活动、应用中,即“道在伦常日用之中”。 离此多元、具体而求普泛,正如离此人生而求超越,为儒学所不取 。孔门儒学在信仰上不谈鬼神,思维上不重抽象,方法上不用逻辑,均此之故。此“实用理性”所在,亦“情感本体”而非理性本体所在,亦“一个世界(人生)”而非“两个世界”之特征所在也。前章(2.5章)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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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读“前言”中提到“天地国亲师”是中国人尊奉崇拜的传统对象,其中,孝亲是核心。汉代出现《孝经》,唐法典规定人子有养老义务。“孝”,从而家庭始终是华夏文化的中心点,有时甚至宣传到令人厌恶的地步,如“二十四孝”。但在今日及未来,如何估计“家庭价值”,似乎仍值深思。以自然的血缘纽带为基础的亲子情,如加以现代性的有意培育,是否能成为某种稳定社会的健康因素?再加以扩展,扩展到兄弟、友朋、家园、乡土……让人们以情感为真实、为存在、为“本体”,是否能使社会走出一条新路?从中国经验看,墨家以“薄葬”、“非乐”来反情,道家以“逍遥”、“齐物”来非情,均不重视以亲子情为核心的人际情感关系,结果均失败于儒学。儒从忧而乐,忧乐相侵乃悟人生本体即在此情本身,而不必他求于彼岸,从而积极入世,自强不息,以人道配天地,使中国文化历经苦难摧残而未中断磨灭,是否也可以由此去考虑它的未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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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子游 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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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子游问如何是孝?孔子说:“今天所谓孝只讲能够养活父母。人也一样养活狗、马。不尊敬,那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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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正义》《盐铁论·孝养篇》:善养者,不必刍豢也。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劳,犹足以顺礼,啜菽饮水,足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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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敬”可以有双解。一是对父母的尊敬、敬爱;一是对道德律令的敬重。后者即可释为康德所指的道德感情,是对绝对律令的惧畏和敬重。这当然极大地提高了伦理行为的形上高度,但恐非儒学本义。儒学本义的“敬”仍指前者,即人子对父母的敬爱,可与下章“色难”相呼应。在这里,儒学将社会性公德(“能养”)提高为“宗教性私德”(“不敬,何以别乎”),显示宗教性私德是以某种神圣情感为根基的(“敬”本源自祭神的畏惧感情)。康德设想的“道德的神学”之所以难能,恐亦由于缺乏这一情感根基而难于成为“神学”所致(因康德的道德感情乃对客观律令的敬重,而非对对象的情爱)。此系关键处,宜如熊十力圈点:“吃紧,吃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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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子夏 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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