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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康注》:怃然,犹怅然,惜其不谕己救世之意也。既生人身,则与人为群,当安而怀之。坐视其饥溺,则心有不忍。……盖圣人之来斯世,明知乱世昏浊而来救之,非以其福乐而来之也。……特入地狱而救众生,斯所以为大圣大仁欤:恻隐之心,悲悯之怀,周流之苦,不厌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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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此乃儒、道(隐者)之分,避政(避开坏的政治)与避世(干脆不问世事)之别。后世士大夫“身在江湖,心存魏阙”,总难忘情于国家大事,总与政治相关联,这是儒学传统,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文化心理特征之一,而政治(理论、观念、思想、态度)也常构成他们的哲学或文艺的重要方面或内容,能彻底挣脱者,盖少。从屈原到鲁迅,从先秦诸圣哲到现代新儒家,莫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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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态度常发之于情感感叹,如《论语》此章。可见,孔子之情不同隐者之情。此不同固基于对局势认识的不同和道德理想的不同,因之采取不同的人生态度,而怀有不同之生活感情。 可见,情无本体,各自建本体。孔子所建本体为“仁”,即此情(“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之提升,所以“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与其说是某种理论论证,不如说融理入情的深沉感喟。此亦人类学历史本体论之意,人类本体之存在、延续乃绝对律令之道德意志所由出,一切使命感(mission)、义务感(duty)均来自此,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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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世之宗教、哲学甚多,有的强调救灵魂甚至以入黑暗、求苦难、舍肉身、得痛楚为得救;有的先救灵魂再救肉体,以救前者为必要条件;孔学似有不同,至少肉体灵魂并重,故“解民倒悬”、“救民水火”,先自救灵魂,复救民肉体,再益之教育,此亦救灵魂之事。儒学并不仅是宗教教义而兼有政治性格,此中国所谓“哲学史”总包含政治思想之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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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子路 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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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 问曰:“子见夫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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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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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 拱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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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子路 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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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子路 行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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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隐者也。”使子路 反见之。至,则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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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 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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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子路跟随孔子,落在后面。碰见一位老人,用拐杖挑着锄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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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问道:“你看见我的老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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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说:“四肢不劳动,五谷不认识。谁是你的老师?”放下拐杖,便去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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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拱手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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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子路回家过夜,杀鸡做饭给子路吃,并介绍会见了他的两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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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子路继续赶路,告诉了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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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这是隐士。”要子路再回去找他。子路到了,老人却已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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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说:“不去做官,是没有道理的。长幼的秩序既然不能废弃,君臣的关系又怎能废弃呢?为了使自己一身干净,却破坏了重要的社会关系。君子出来做官,是履行义务;但道义行不通,我们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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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朱注》:人之大伦有五: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仕所以行君臣之义,故虽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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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注》:盖人分气于天,凡人类皆同胞,义当救之。君子之栖栖周流,皇皇从仕,以行其救民之义,发其不忍之心也。如亲戚有疾,虽知不愈,仍必奔走求药以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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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这三章非常著名,都是不同意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精神的隐者的评论和孔子的回应。孔子很尊敬这些人:避世隐居,洁身自好。同时也说明自己积极入世的理由:“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应该说,这是情真意深的。“知其不可”是认识,“而为之”则是偏偏不计较成败、因果而去做,正显示伦理“本体”高于现象界的认识,显示了人的尊严,不屈从于因果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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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注五伦,中国历数千年而不坠者,与此种社会结构、社会观念有关。君臣即今上下级职务关系,其原则是“义”,即公平、正直,奉公守法,不偏袒营私,不欺上压下;夫妇有别者,家庭价值(family value)也:非止于爱,而且有恩,彼此长年帮助提携,宽容谅解,尊老抚幼,亦大难矣。父子有亲,动物界止于母子,此则要求父慈子孝。对比当今单亲家庭多为母子者,能无慨然。凡此五伦,经新解后,当仍有益于当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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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逸民:伯夷 、叔齐 、虞仲 、夷逸 、朱张 、柳下惠 、少连 。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 、叔齐 与!”谓“柳下惠 、少连 ,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 、夷逸 ,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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