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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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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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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已夫。(《论语·卫灵公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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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欤!(《论语·子罕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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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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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反映了被财富打败、处于没落命运的氏族贵族的特征。孔子尽管东奔西走,周游列国,想要恢复周礼,却依然四处碰壁。历史必然地要从早期宗法制走向更发达的地域国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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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社会的一大前进,在这基础上出现了灿烂的战国文明和强盛的秦汉帝国。但同时,早期宗法制所保留的大量原始礼仪体制中包含的氏族内部的各种民主、仁爱、人道的残留,包括像春秋时期许多中小氏族国家的城邦民主制政治,也全被这一进步所舍弃和吞没。历史向来就是在这种悲剧性的二律背反中行进。恩格斯说:“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14) 恩格斯指的是资本主义对机器的采用。而从原始社会进到阶级社会,更是如此。社会的前进,生产的提高,财富的增加,是以大多数人付出沉重牺牲为代价的。例如,在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中,战争经常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因素,但哀伤、感叹和反对战争带来的痛苦、牺牲,也从来便是人民的正义呼声。(15) 双方都有理由,所以说是不可解决的悲剧性的历史二律背反。(16) 当以财富为实力的新兴阶级推倒氏族贵族的“礼治”,要求“以耕战为本”,建立无情的“治法”,赤裸裸地肯定压迫(17) 剥削,以君主集权专制替代氏族贵族民主,来摧毁家长制的氏族统治的落后体制时,它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和进步性。但另一面,哀叹氏族体制的最终崩毁,反对日益扩大的兼并战争,幻想恢复远古剥削压迫较轻的“黄金时代”,企图维护相对说来对本氏族内部成员确乎比较宽厚的统治体系,不满、斥责、抨击赤裸裸的剥削压迫……这也有其合理性和人民性。历史、现实和人物本来经常就是矛盾和复杂的,想用一个好坏是非的简单方式来评定一切,往往削足适履,不符事实。孔子维护周礼,是保守、落后以至反动的(逆历史潮流而动),但他反对残酷的剥削压榨,要求保持、恢复并突出地强调相对温和的远古氏族统治体制,又具有民主性和人民性。孔子的仁学思想体系,就建立在这样一种矛盾复杂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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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仁”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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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几乎为大多数孔子研究者所承认(18) ,孔子思想的主要范畴是“仁”而非“礼”。后者是因循,前者是创造。尽管“仁”字早有,但把它作为思想系统的中心,孔子确为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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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仁”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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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字在《论语》中出现百次以上,其含义宽泛而多变,每次讲解并不完全一致。这不仅使两千年来从无达诂,也使后人见仁见智,提供了各种不同解说的可能。强调“仁者爱人”与强调“克己复礼为仁”,便可以实际也作出了两种对立的解释。看来,要在这百次讲“仁”中,确定哪次为最根本或最准确,以此来推论其他,很难做到;在方法上也未必妥当。因为部分甚至部分之和并不能等于整体,有机整体一经构成,便获得自己的特性和生命。孔子的仁学思想似乎恰恰是这样一种整体模式。它由四个方面或因素组成,诸因素相互依存、渗透或制约,从而具有自我调节、相互转换和相对稳定的适应功能。正因如此,它就经常能够或消化掉或排斥掉外来的侵犯、干扰,而长期自我保持、延续下来,构成一个颇具特色的思想模式和文化心理结构(19) ,在塑造汉民族性格上留下了重要痕迹。构成这个思想模式和仁学结构的四因素分别是(一)血缘基础,(二)心理原则,(三)人道主义,(四)个体人格。其整体特征则是(五)实践理性。这里面有许多复杂问题需要详细研究,本文只是试图初步提出这个问题和提供一个假说。下面粗线条地简略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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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子讲“仁”是为了释“礼”,与维护“礼”直接相关。“礼”如前述,是以血缘为基础、以等级为特征的氏族统治体系。要求维护或恢复这种体系是“仁”的根本目标。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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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论语·学而1.2》)(“有子之言似夫子”,一般均引作孔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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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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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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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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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以孟子“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 ,“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 ,可以确证强调血缘纽带是“仁”的一个基础含义。“孝”(20) 、“悌”通过血缘从纵横 两个方面把氏族关系和等级制度构造起来。这是从远古到殷周的宗法统治体制(亦即“周礼”)的核心,这也就是当时的政治 (“是亦为政”),亦即儒家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春秋时代和当时儒家所讲的“家”,不是后代的个体家庭或家族,正是与“国”同一的氏族、部落。(21) 所谓“平天下”,指的也是氏族(大夫)—部落(诸侯)—部落联盟(天子)(22) 的整个系统。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孔子所谓“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孟子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也才能理解孔子的“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论语·尧曰20.1》) ,孟子的“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孟子·梁惠王下》) 等等意思,它们都是要恢复原有氏族部落国家的生存权利。孔子把“孝”“悌”作为“仁”的基础,把“亲亲尊尊”(23) 作为“仁”的标准,维护氏族家长传统的等级制度,反对“政”“刑”从“礼”“德”中分化出来,都是在思想上缩影式地反映了这一古老的历史事实。恩格斯说:“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24) 孔子在当时氏族体制、亲属关系崩毁的时代条件下,把这种血缘关系和历史传统提取、转化为意识形态上的自觉主张,对这种超出生物种属性质、起着社会结构作用的血缘亲属关系和等级制度作明朗的政治学的解释,使之摆脱特定氏族社会的历史限制,强调它具有普遍和长久的社会性的含义和作用,这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把它与作为第二因素的心理原则直接沟通、联结起来并扩展为第三因素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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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礼自外作”。“礼”本是对个体成员具有外在约束力的一套习惯法规、仪式、礼节、巫术。包括“人则孝,出则弟”等等,本也是这种并无多少道理可讲的礼仪。例如,为孔孟所强调的“天下之通丧”(“三年之丧”)可能便是一种由来久远、要求人们遵守执行的传统礼仪。(25) 从而,在“礼坏乐崩”的时代浪潮中,很自然地发生了对这套传统礼仪(亦即氏族统治体制)的怀疑和反对。当时,对“礼”作新解释的浪潮已风起云涌,出现了各种对“礼”的说明。其中就有认为“礼”不应只是一套盲目遵循的外在仪节形式,而应有其自身本质的观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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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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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说明了,第一,“礼”不是“仪”。(26) 这从反面证明,在原来,“礼”与“仪”本是不分的,它们是宗教性的原始巫术礼仪的延续;如今需要区分开来,以寻求和确定“礼”的内在本质。因为这时“礼”已是自觉的明确的社会规范,其中包含重要的统治秩序,不能再是那种包罗万象而混沌一体的原始礼仪了。第二,这段话还说明了,作为统治秩序和社会规范的“礼”,是以食色声味和喜怒哀乐等“人性”为基础的,统治规范不能脱离人的食色好恶。那么,进一步的问题便是,这种作为基础的“人性”是什么呢?孔子对宰我问“三年之丧”的回答,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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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可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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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对“礼”作新解释新规定整个思潮相符合,孔子把“三年之丧”的传统礼制,直接归结为亲子之爱的生活情理,把“礼”的基础直接诉之于心理依靠。这样,既把整套“礼”的血缘实质规定为“孝悌”,又把“孝悌”建筑在日常亲子之爱上,这就把“礼”以及“仪”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把一种宗教性神秘性的东西变而为人情日用之常,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礼”由于取得这种心理学的内在依据而人性化,因为上述心理原则正是具体化了的人性意识。由“神”的准绳命令变而为人的内在欲求和自觉意识,由服从于神变而为服从于人、服从于自己,这一转变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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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高深的玄理,也没有神秘的教义,孔子却比上述《左传》中对“礼”的规定解释,更平实地符合日常生活,具有更普遍的可接受性和付诸实践的有效性。在这里重要的是,孔子没有把人的情感心理引导向外在的崇拜对象或神秘境界,而是把它消融满足在以亲子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的世间关系之中,使构成宗教三要素的观念、情感和仪式(27) 统统环绕和沉浸在这一世俗伦理和日常心理的综合统一体中,而不必去建立另外的神学信仰大厦。这一点与其他几个要素的有机结合,使儒学既不是宗教,又能替代宗教的功能,扮演准宗教的角色,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较为罕见的。(28) 不是去建立某种外在的玄想信仰体系,而是去建立这样一种现实的伦理—心理模式,正是仁学思想和儒学文化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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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把观念、情感和仪式(活动)引导和满足在日常生活的伦理—心理系统之中,其心理原则又是具有自然基础的正常人的一般情感,这使仁学一开始避免了摈斥情欲的宗教禁欲主义。孔子没有原罪观念和禁欲意识,相反,他肯定正常情欲的合理性,强调对它的合理引导。正因为肯定日常世俗生活的合理性和身心需求的正当性,它也就避免了、抵制了舍弃或轻视现实人生的悲观主义和宗教出世观念。孔学和儒家积极的入世人生态度与它的这个心理原则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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