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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 九二刚中,志在自守,不肯妄进,故占者“利贞”,而“征”则“凶”也。“弗损益之”,言不变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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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二以刚中当损刚之时,居柔而说体,上应六五阴柔之君,以柔说应上,则失其刚中之德,故戒所利在贞正也。“征”’行也。离乎中,则失其贞正而凶矣,守其中乃“贞”也。“弗损益之”,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非损己而益上也。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唯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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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 林氏希元曰:九二在爻则为刚中,在人事则为志在自守,不肯妄进。志在自守,不肯妄进,九二之贞也,故占者利于守贞。若征行,则是变其所守而得“凶”矣。夫自守而不妄进,宜若无益于上矣。然由是而启时君尊德乐道之心,止士大夫奔竞之习,其益于上也不少,是弗损乃听以益之也。桐江一丝,系汉九鼎,清风高节,披拂士习,可当此爻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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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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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 下卦本乾,而损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损一人”也。一阳上而一阴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卦有此象,故戒占者当致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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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损者”,损有余也。“益”者,益不足也。“三人”,谓下三阳上三阴,三阳同行,则损九三以益上,三阴同行,则损上六以为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也。上以柔易刚而谓之损,但言其减一耳。上与三虽本相应,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两相与也。初二二阳,四五二阴,同德相比,三与上应,皆两相与,则其志专,皆为得其友也。三虽与四相比,然异体而应上,非同行者也。三人则损一人,一人则得其友。盖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本也。三则余而当损矣,此《损》、《益》之大义也。夫子又于《系辞》尽其义曰:“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絪緼”,交密之状。天地之气,相交而密,则生万物之化醇。“醇”,谓醲厚,醲厚,犹精一也。男女精气交媾,则化生万物。唯精醇专一,所以能生也。一阴一阳,岂可二也。故三则当损,言专致乎一也。天地之间,当损益之明且大者,莫过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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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 林氏希元曰:此爻之辞,兼举六爻,以三正是当损之爻,乃卦之所以为《损》者,故于此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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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启新曰:人之相与,唯其心之同而已。苟精神不孚,意气不贯,则群党比周,固三也。即一人之异,亦三也,是皆不可以不损也。苟精神相孚,意气相贯,则二人同心,固两也。即千百其朋,亦两也,是皆不可以不得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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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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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 以初九之阳刚益己,而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善,戒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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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四以阴柔居上,与初之刚阳相应,在损时而应刚,能自损以从刚阳也,损不善以从善也。初之益四,损其柔而益之以刚,损其不善也,故曰“损其疾”。“疾”,谓疾病,不善也。损于不善,唯使之遄速,则“有喜”而“无咎”。人之损过,唯患不速,速则不致于深过,为可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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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 王氏弼曰: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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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氏轼曰:“遄”者初九也,“损其疾”,则初之从我也易,故“遄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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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万里曰:六四以柔居柔,得初九之阳以为应,“损其疾”者也。初言”遄往”,四言“使遄”,盖初之“遄”,实四有以使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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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炳文曰:六四与初九为应,初方已其事而速于益四,四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有喜”。不然,彼方汲汲,此乃悠悠,非受益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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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下损己以益上,当使下亦速有所喜,乃“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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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苏氏,杨氏说,于使字语气亦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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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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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 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两龟为朋,十朋之龟,大宝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则获其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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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六五于《损》时,以中顺居尊位,虚其中以应乎二之刚阳,是人君能虚中自损,以顺从在下之贤也。能如是,天下孰不损己自尽以益之,故或有益之之事,则十朋助之矣。“十”,众辞。“龟”者,决是非吉凶之物。众人之公论,必合正理,虽龟筴不能违也,如此可谓大善之吉矣。古人曰:谋从众则合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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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 张子曰:龟弗能违,言受益之可必,信然不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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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时曰:柔得尊位,虚己而下人,则谦受益。时乃天道,天且不违,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宜其益之者至矣。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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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氏雍曰:《益》之至,岂独人事而已,虽元龟之灵弗能违,此其所以“元吉”也。《洪范》曰: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六五之“元吉”,犹《洪范》之“大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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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简曰:“或”者,不一之辞。“益之”者,不一也,人心归之也。“十朋之龟”,皆从而弗违,天与龟神祐之也。龟神祐之,故“龟筮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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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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