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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73 “两然”“两可”呢?犹如辩论中的正方和反方,要从正反两方面都说出道理来,即正亦然,反之亦然,正亦可,反之亦可。《吕氏春秋》里有这样一个“两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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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75 新郑境内的洧水,有一年发了大水。有人渡河时,落入洧水淹死,尸体被人打捞上来,就开始做交易。捞者以为奇货可居,死者家人着急。死者家人请教邓析,邓析说:一文钱赎金也别多出。放心吧,对方只能把这具尸体卖给你,除了你,没有人会要这具尸体,还怕他不卖给你?尸体不能长期存放,只要你拖着,自然会降价!死者家人一听,觉得言之有理,就耐心等着,不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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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77 捞者也来了,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一文钱赎金也别降低。理由是,对方除了在你这里能买到那具尸体,在别处买不到。那人一听,也不急。这样一来,他既代表了正方,又自命为反方,既操纵了买家,也控制了卖家。结果呢,买卖没有做成,可他却吃了买家吃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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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79 《吕氏春秋》说:(邓析)“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这就相当于收取律师诉讼费了。自由职业的律师出现,应该说是法治的产物。这本来是子产新政的一个最重要的成果,可这成果却跑出来专门反对他。民主政治,似乎天然培养对立面。民主不民主,说到底,就看对反对派的容忍程度。面子上容忍,那叫民主作风;骨子里容忍,方为民主制度。或如“不毁乡校”,子产给了民主的面子;可民主的骨子未立,邓析难逃一死。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专门跟子产为难。子产能“安大”“安众”,却安定不了“两然”“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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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81 对此,有人以现代律师方式视之。当他以“两然”“两可”来对付国法时,便以为他是个民主斗士,实乃误会。律师可以代表原告,也可以代表被告,“两然”“两可”仅此而已,但决不能以此来解释法律。法律不合理,可以拟议,但法的精神要肃立。邓析造竹刑,“数难子产之法”。也许他的竹刑,在法理上更为精致,在量刑上更加合理,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是对法的精神的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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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83 或曰子产不胜其辩,故“执而戮之”,战国诸子已有此说。然而,钱穆《先秦诸子系年·邓析考》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事在《左传》定公九年,子产死了已有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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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85 可见面子靠不住。给面子的人死了,不给面子的人来了;给面子的人“两然”“两可”,不给面子的人要“定于一”。当法治的“两然”“两可”被统一时,邓析也就死到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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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87 邓析的思想和人格,具有辩者和治者两面。作为辩者,他用“两然”“两可”法揭露了子产刑书的矛盾,击中了这次“民主尝试”的要害。本来,刑书的“两然”性,使刑法含有了民主因素,诸如平等性和公开性等,而邓析的攻击,恰恰就对着这一点。当叔向批评子产“乱世”时,邓析已在拨“乱”反正了。可他拨“乱”反正,却以犯上作“乱”的方式进行。所以,当驷歂废了子产刑书,改用其竹刑时,那点“两然”的民主因素消失了,而他本人,也就被绳之以法。何谓“作法自毙”?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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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89 汉代刘向说,对于邓析,当“用其道不弃其人”。但这行不通。因为,正是刑书“两然”,使其言论自由有了那么一点合法性。一旦“两然”消失,他也就该死了。刑与人岂能“两可”?用其刑必弃其人!不是驷歂要杀他,是其竹刑要杀他。明代王世贞《邓子序》说“孰谓驷歂失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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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91 邓析之死,乃治者邓析,杀了辩者邓析,是以辩者的头颅,祭了治者的刑法。治者邓析,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个专制主义者。子产死后,邓析还活着,新政传入各国,而实质已变。晋铸刑鼎,孔子斥之,态度与当年叔向相似。同样是刑书,为什么对子产就称赞,于晋则斥责呢?是两种刑书不同,还是前后孔子有异?子产两大遗产,一是刑书,一是乡校,刑书废矣,乡校兴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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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93 乡校传于鲁,而有儒学兴焉。孔子以后,儒分为七,百家之学遂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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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095 乡学由鲁而魏、而齐,而有西河与稷下,诸子不治而议论,百家争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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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01 回到古典世界 38 历史观的宗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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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03 进入古典时期,东西方文明就开始了突飞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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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05 这一时期,大约在公元前800-200年,此前为古代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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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07 从古代到古典,文明在转型,在飞跃。这一时期,在公元前500年左右。人类的历史意识,觉醒于古典时期,然其根柢,要从荷马与周公谈起。荷马有史诗,希腊方式——城邦制就在“史诗”里诞生;周公有诗史,中国方式——封建制在“祭祖歌”的赞礼——“诗史”中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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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09 “史诗”是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民族精神在“英雄的故事”里奠基,而荷马就是古希腊民族的集体记忆的代表。而“诗史”不同,它是王朝记忆,家族谱系,以“祭祖歌”的形式,使宗庙祭仪上升为宫廷礼仪。史诗和诗史,或与神话交错,或为祭祖乐诗,皆非严格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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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11 历史观的自觉,从客观上来说,应该从对历史的纪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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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13 纪年,是以人为尺度来测量时间。神话无时间,是因为神无生死;历史有时间,当然是因为人有生死。历史的主体是人不是神,所以,生与死,对于历史有着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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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15 历史,在东西方同时醒来。照亮西方的是逻各斯,而照亮东方的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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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17 孔子以王纪年,为王纪事,代王立言,那天地人之王,就是孔子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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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19 “纪年”,是一个民族对于历史的自觉。中国历史纪年始于西周“共和”,然而“共和”伊始就是“共和者”的终结。从“共和”中自觉的历史意识,如火花一闪,照亮了纪年。“共和纪年”虽然开了头,但它还是自发的,带有一定的偶然性。西周“共和”,是面对暴君和暴民而做的一个临时性的政治路线选择,而非制度性选择。其历史自觉,萌芽于要对列祖列宗有所交代的忧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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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121 所谓“纪年”,就其肇始者召公、周公而言,乃是对与自身密切相关的非常性事件——“共和”的记录和确认。他们以此告诫后来人,他们共同执政,既非“革命”,亦非“僭取”,而是以“共和”等待新的天命莅临。必须确认,“共和”的周、召二公,并非西周初年的周公、召公。周、召二公,“忧”心忡忡,以“忧”纪年,不经意间便决定了中国历史的一个基本的价值取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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