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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知道,当事物的颜色不再被白天的阳光所照耀,而只是被夜晚的微光所照着的时候,物体会变得轮廓模糊,白天在阳光照耀下显然可见的颜色也不见了,这个时候眼睛几乎像瞎了一样,好像眼睛里的视觉已经不存在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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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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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认为,当眼睛被引导着朝向那些阳光照耀的物体时,眼睛就看得很清楚,好像视力又恢复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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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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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以这种方式把人的灵魂比作眼睛。当灵魂凝视着真理与实在所照耀的区域时,灵魂就能够认识和理解,好像拥有理智似的,但当它转向那个黑暗的区域,那个有生有灭的世界时,物体便模糊起来,只能产生动荡不定的意见,又显得好像没有理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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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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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必须说,把真理赋予知识对象的这个实在,使认知者拥有认识能力的这个实在,就是善的“理念”,你必须把它当做知识和迄今为止所知的一切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都是美好的,但是善的“理念”比它们更美好,你这样想才是对的。至于知识和真理,你绝对不能认为它们就是善,就好比我们刚才在比喻中提到光和很像太阳的视力,但绝不能认为它们就是太阳。因此,我们在这里把知识和真理比作它们的相似物是可以的,但若将它们视为善,那就不对了。善的领地和所作所为具有更高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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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善是知识和真理的源泉,而且比二者更加美好,那么你所说的是一种多么不可思议的美妙的东西啊!因为你肯定不认为善就是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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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决没有这个意思,不过还是请你进一步以这样的方式考察一下这个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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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个考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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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假定你会说,太阳不仅使可见事物可以被看见,而且也使它们能够出生、成长,并且得到营养,尽管太阳本身并不等于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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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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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你会说知识的对象不仅从善那里得到可知性,而且从善那里得到它们自己的存在和本质,但是善本身不是存在,而是比存在更加尊严、更有威力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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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老孔面带讽刺地说,天哪,没有比这更高的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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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要怪你,是你强迫我把想法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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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别停止,至少把那个太阳的比喻说清楚,要是还有什么遗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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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确实省略了很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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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那你就全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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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想有许多内容不得不省略,但进到这个地步,我实在不愿意再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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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你不需要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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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那么请你这样设想,我说过有两样真实存在的东西,一个统治着理智的秩序和区域,另一个统治着眼球的世界,我们用这个词,而不说“天界”,这一点我们就算已经同意了。你肯定明白这样两类事物:可见的和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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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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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请你画一条线来表示它们,把这条线分成不等的两部分,然后把它们按照同样的比例再分别分成两部分。假定原来的两个部分中的一个部分相当于可见世界,另一部分相当于可知世界,然后我们再根据其清晰程度来比较第二次分成的部分,这样你就会看到可见世界的一部分表示影像(A)。所谓影像我指的首先是阴影,其次是在水里或表面光滑的物体上反射出来的影子或其他类似的东西。你懂我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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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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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二部分表示的是实际的事物(B),即我们周围的动物和植物,以及一切自然物和人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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