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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4世纪,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结论,但它是错的。那时我们不知道如何用物质的术语来解释生命,但这不等于说我们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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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倾向于认为,对意识来说,我们现在也是如此。我知道有一些关于意识的理论,但是我最能接受的观点是,我们还处于黑暗之中,就像14世纪时我们关于生命的看法一样。关于如何着手用物理术语解释意识,我们还没有任何线索。这不是说我们还没有弄清细节,而是我们连粗略的线条也画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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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出某件事的可能性,并不等于认为它是不可能的。如果二元论者说:“你看不出纯粹物理对象远远没有可能拥有体验和感受性,甚至连可以想象的可能性都没有?”我要说:“不,我并不认为那是不可能的。我承认我不知该怎么做,但是我不认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不觉得我需要被迫去设定灵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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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信灵魂的人肯定会反驳说:“这不公平。我们二元论者不必主张说,不可能给出意识的物理主义解释;我们只需要主张说,我们有一个更好的解释。让我们来比较一下。现在,至少你们物理主义者无法给出关于意识的任何解释!但是我们二元论者已经给出了。为何有意识?很简单:我们有灵魂。灵魂是异于物理对象的东西,所以灵魂有意识。既然二元论就意识给出了更好的解释,现在至少有理由更相信二元论而非物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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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认为,重要的是,不能为时过早就同意二元论者的主张,认为他真的能够解释意识。对我来说,这一点儿也不显而易见。二元论者说:“哦,我能解释意识。意识处于灵魂而非肉体内。”这是什么解释?假如我问二元论者:灵魂怎么能有意识?二元论者会如何回答?“唔,嗯……呃……啊……它就是能。”显然,这根本不是什么解释!哪怕我成了一位二元论者,我也不觉得关于意识的原理,自己得到了任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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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二元论者开始给出一种详尽的意识理论,那就不一样了。“唔,存在各种不同的灵魂结构,这类结构创造了这种感知,那类结构创造了那些感知。”诸如此类,这才叫理论。如果二元论者这样做,我会认真地把二元论当作一种解释。但是,如果所有的灵魂理论家说的只是:“喵,喵,你们物理主义者无法解释意识,但是我能,因为非物质的灵魂能够有意识。”我想说,这没好到哪儿去。这根本不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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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像我在使用双重标准,给物理主义者辩护:“别怪我们。物理主义可能是对的,虽然我们还不知道如何用物理主义的术语解释意识。”那为什么我不允许二元论者也这样说?为什么二元论者无权说,“不要怪我们。二元论可能是对的,虽然我们还不知道如何用灵魂的术语来解释意识”?这是对我观点的误解。我没有放过这一方,同时谴责另一方未能解释意识。我的观点是,这是一个平局。物理主义者不能很好地解释意识;但二元论者也一样。就我看到的来说,谁都不能很好地解释意识的原理。对双方来说,这都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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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注意,如果他们打了一个平手,就没有给出我们在找的答案。毕竟,我们在找一个相信灵魂的理由。如果二元论者的最佳回答是:“我解释不了意识,你也解释不了。”那么就没有理由相信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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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住,我们已经相信存在着肉体。我们已经知道,肉体能做一些惊人的事情。我们在问的是,是否有理由给已存在事物的清单中加上几项。尤其是,是否有理由加上灵魂?如果灵魂论者的最佳回答是:“没准我们需要用它来解释意识,因为我看不出你们物理主义者能怎样解释它。没准拿灵魂来说事会有些帮助,虽然我不知有何帮助。”这么说吧,这并不是一个令人信服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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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关于意识尚无定论。假如我们继续竭尽全力,用物理术语去解释意识,也许最后,我们的结论是这办不到,或者办不好,没准我们会开始想出用非物质的存在来解释事物的其他意识理论。最后,我们得出结论,如果要解释意识,或者获得意识的最佳解释,我们需要相信灵魂。也许吧。但现在,不管怎么说,证据并不支持这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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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仍有其他可能的F特性可选项。比如创造力(creativity)。我们能构建一种新的论证,这个论证仍诉诸最佳解释推论,不过这次需要用灵魂来解释的特性是创造力。这个论证说:人有创造力。我们写出新的音乐作品,我们写诗,我们证明数学中那些以前从未被证明的,或者我们找到了证明旧定理的新方法,我们画出以前从未看过的画,我们构想出新的发明。我们以无数方式在创造,但是纯粹的机器没有任何创造性,所以我们肯定不只是纯粹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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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这是一个新的论证,我们下一个问题就是,纯粹的物理对象真的不可能有创造力吗?姑且这么说吧,我认为答案是,特定种类的物理对象也可以有创造力。实际上,我们已经提到过关于这种机器的一个有趣的例子:会下棋的电脑。说到下棋,电脑实际上能够极具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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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我家里电脑运行的下棋程序来说,这有些言过其实。但是最好的下棋电脑,当今甚至能击败人类最佳棋手的那种电脑,是有创造力的。这些电脑有时会走出出人不意的一步,以人们无法预料的棋路出棋,连设计这些程序的人都无法料想。当这个顶尖程序与大师或世界冠军对弈时,它可能会以没人那样下过的棋路出招。简而言之,下棋电脑可以很有创造性,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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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还能做其他这类事情。比如,有能够证明数学定理的程序。现在,有些程序能证明一些超出我理解范围的数学问题。让我们看一个简单的例子吧,比如毕达哥拉斯定理[直角三角形斜边的平方等于两个直角边的平方和(即我们所称的勾股定理——编者注)]。在读书时,你也许学过如何证明毕达哥拉斯定理:先用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各种公理,得出各种次级结论,一个接一个,直到最后,证得毕达哥拉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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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现在毕达哥拉斯定理有许多种不同的证明方法,每个方法都有它从公理到结论的独特路数。有趣的是:电脑程序能想出以前从未出现过的证据。如果不是出于偏见,我们为什么不说电脑程序很有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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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领域也能看到类似的创造力。比如,有能写歌的电脑程序。我所说的写歌不只是随机扔出一些音符的组合,而是说有的程序能谱出我们所谓的音乐,有旋律结构、主题发展以及转为和音的部分。而且,这是没人听过的音乐作品。所以,我们是不是该说,能写出这样的乐曲的电脑是有创造力的?除了偏见,还有什么在阻止我们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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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如果二元论论证说,为了解释创造力,我们需要设定灵魂的存在,我只能说,这样的论证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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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创造力的论证也许不成立,但它马上提起了一个也许更有说服力的论证。即使我们能造出一个有创造力的电脑或者在未来造出一个机器人,它能做一些以前没人想过的东西,但这个电脑或机器人所做的只是机械地遵循它的程序,也就是用代码写的一系列命令。所以,即使将来我们足够聪明,造出了通过机械地遵循程序并做出我们没想到过的事情的机器人,然而,它们所做的仍然只是机械地(必然地、自动地)遵守程序的指导。在这件事上,它没有任何选择。它没有自由意志(free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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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有自由意志。所以,这里有了一个关于灵魂存在的新论证。人有自由意志;但纯粹的物质对象,机器人或电脑,没有自由意志。所以,既然我们有自由意志,我们肯定不只是纯粹的物理对象,必定存在一种额外的非物质的东西——灵魂。这也许就是我们要相信灵魂的原因:为了解释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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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令人信服的论证,所以我们需要更认真地思考它。不幸的是,自由意志是一个非常非常复杂的问题。关于它,人们写过许多很厚、很艰深的著作,而现在我要用几页的篇幅来讨论它。所以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当然不会告诉你关于自由意志你需要知道的一切。相反,关于这个问题,我只想点到为止,帮助我们弄清,为何我认为诉诸自由意志并不能有力地证明灵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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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论证诉诸的一个观点是,纯粹的物理对象没有自由意志。但为何这是不言自明的?这一关键主张的论证是怎样的?我怀疑,这一观点大概是这样的:比如,当一台电脑执行其操作时,它只是在遵循物理法则。而物理法则属于决定论(deterministic)。(用哲学的行话来说,电脑是一个决定论系统。)这是什么意思呢?大致说来,如果电脑最初处于一个给定的状态,那么鉴于物理法则以及电脑编程的方式、硬件的特性等,这个或那个电路必然将打开或关闭,直到不可避免地,电脑进入下一个状态。接着,鉴于它处于这个新状态(以及鉴于物理法则等),它必将走向第三步状态。诸如此类。这个电脑在这件事上完全没有任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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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而,推而广之,鉴于决定论的物理法则,对于每一个发生的物理事件,都存在着引起后发事件的更早的物理事件。于是,一旦给定上一个事件(因),下一个事件(果)必定会随之发生。有了这个图景,就好理解决定论的物理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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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另一种方式来思考这点。假设你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设定了一个遵循决定论法则的系统,给定了初始设置,都会有相应的结果。关键之处在于:自然法则决定了这个结果必然随着那个原因发生。如果你把磁带倒回到开头,倒到最初的状态,按下播放键,又会以因果上的必然性,一个接一个地出现相同的结果。结果永远是一样的。每次你以完全一样的方式设定之后,就会看到其引起什么样的结果,你必然会经过同样的变化和转换,以同样的结果告终。这就是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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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我们很自然就会认为,“自由”和“被决定”之间存在着某种不相容。你不可能既拥有自由意志,又受制于决定论。毕竟,自由意志的内涵是,在我做出一个决定时,我本来能够做出不同的选择。哪怕我又处于同一点上,面临同样的状况,面对同样的选择,我也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所以,我不是被决定了要做出那样的选择。简而言之,如果我真的有自由意志,那我就不可能受制于决定论法则。换句话说,受制于决定论法则的东西不可能拥有自由意志。这两者是不相容的。[出于明显的原因,这种观点有时被称为“不相容论”(incompatibi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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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二元论者认为,诉诸自由意志说明,我们肯定不是纯粹的物理对象。毕竟,从物理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我们只是一种机器人。诚然,我们能够做各种科幻电影中大部分机器人做不了的事情,但严格地说,我们不过是被优化了的机器人。这种反驳意见接着说,机器人就必须遵循它们程序的指示。普遍来说,机器人受制于决定论法则,因为它们只是物理对象,而物理法则是一种决定论。但是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不相容的:如果你是一个决定论系统,你就不可能拥有自由意志。因此,既然我们确实拥有自由意志,我们就不可能只是机器人。普遍来说,我们就不可能只是物理对象,我们一定有某种超越纯粹物理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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