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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42 尽管我并未活着,但我的身体活着,因此人格论者需要把我活着与我的身体活着给区分开来。正常情况下,即图8.1中,我停止存活之时,我的身体即刻不再活着。但是反常情况下,即图8.2中,两种死亡相脱离,我身体的死亡发生在第二个星号处,而我的死亡发生在第一个星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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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44 若我们接受的是人格论,至少会得到这样的结论。但是,如果我们接受的是肉体论呢?那就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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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46 根据肉体论,倘若我在既定时间内存在,那么此间必然有人以我的肉体存在。这个人不必有我的人格,拥有我的肉体已足够(“追踪肉体”)。再回到C阶段中考虑,我残留的只有尸体。但尸体又是什么呢?它自然是肉体,我的尸体即是我的肉体。因为我的尸体依然存在,那么我的身体也仍存在。因此,依照肉体论观念判断,我依然存在。我当然已死了,但是我依然存在。(为何肉体论认为我在C阶段中才死亡?与人格论不同,肉体论不必去甄别我活着与我的身体活着,既然我的身体在C阶段中并不存活,那么肉体论一派有理由认为我并非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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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48 让我们回顾本书伊始提出的问题,你死后还能继续存活吗?肉体论给我们的回答有好有坏。好消息是,你可以在你死后继续存活;坏消息是,你会是一具尸体。尽管听起来像个拙劣的笑话,但如果肉体论的说法是正确的,那这一推论就丝毫不是玩笑,而是确凿的事实。12我在我死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活。当然我的身体将最终消亡,腐烂分解为分子、原子,那时我的肉体便不复存在,我也不再存在。但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在C阶段内,肉体论一派可以说:“是的,谢利·卡根依然存在。他存在,但他并未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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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50 这恰恰重申了我在上一章结束时表述的观点,关键不是继续存活,而是你在继续存活中想要得到什么?而我在继续存活中想要得到的之一就是活着。显然,根据肉体论,我在C阶段中是依然存在的,但是我并未活着,于是我没有得到重要的东西。这一点应该就是肉体论一派会声明的一点。(相反,根据人格论,当我仅剩一具尸体时,我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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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52 那么,肉体论一派自D阶段中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差别不大。这里我依然存在,因为我的身体是存在的。然而不同的是,与C阶段相比,在D阶段中我依然活着,因为我的身体也是活着的。可惜我已不再是一个人。我的身体无法进行人格功能活动,因此这种情况下,我仍然没有得到重要的东西。我不足以存在,我亦不足以活着。我宁愿做一个活着的人,而那只发生在B阶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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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54 简而言之,根据肉体论,我在第二个星号标记处死亡,即我的身体死亡之时。但是,我在第一个星号标记处失去了重要的内容,这时即我不再为人(being a person)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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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56 “我不再为人之时”,这一措辞相当古怪且令人感到意外。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一个人直到不再存在时,才能不再是一个人。用哲学术语来说,成为人是我的本质属性(essential properties)之一:只要我存在,我必须具有这一属性。但如果我们接受了肉体论,似乎就不得不认为,成为人不是我的本质属性之一了。我可以停止为人,但继续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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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58 然而,我实际上是一个人,但是照肉体论的说法,我就不一定一直是人了。当我是一具尸体时,我不是一个人,但是我仍然存在。而如果我落入反常情况——我的身体依然进行着消化、供血、呼吸等行为,但已不能思考推理了——此时我们不得不说,我存在,我也确实活着,但我已不再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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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60 那么,根据这种观念,作为人是你可以做一段时间然后不再做的一件事,不再做这件事并不会导致你不存在。就像一段时间内,你作为一个孩子或者教授。你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是某物,然后不再是了,但你并不会不再存在。我曾经是一个小孩,但是我现在不是了,而我仍然存在着。孩子只是我经历的一个“时期(phase)”。同样地,以肉体论来看,成为人只是我——或者说我的肉体——经历的一个过程,成为人只是我的身体在一段时间内可以进行的一件事。A阶段中我的身体并没有这样做,C阶段中自然也是不会做的。而如果我处于反常情况之中,D阶段中我的身体也不会这样做。成为人并不是我的本质,我为人只是我存在的一个方面;且自然地,只是我生命的一个方面。以上至少是肉体论所说的。(而人格论与之相反,成为人似乎确实是我的本质属性之一。除非我为人,否则我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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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62 我忽然想到,如果我们接受了这种状况,那么衡量我们前几章所讨论的一系列问题的哲学标准就令人误解了。我们一直在纠结个人同一性的本质,即对他人来说何为“成为我”。但看一看这个标签本身,“个人同一性”,似乎无论答案是什么,其中已经暗含着我都将作为一个人的假设(且因此,相关问题其实只是既定对象与我会不会是同一人)。但如今,结果证明,这一假设——恰是这规范化的标签(standard label)本身已经暗含的意义——可能是错误的。肉体论认为,即便某些事物并非为人,也可以成为我。也许,哲学家不应将我们的难题命名为“个人同一性”,应该简单命名为“同一性”问题。(我们就个人同一性的讨论中,先前部分有可能也就同样地令人误解。比如第六章中我曾说道,倘若未来有人是与我相同的人,那么我就存活。但是现在我们知道了,这一条件超出我的基本存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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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64 除了我们一起探究的关于生命终结的问题,其实还有一些生命起始的相应问题。尤其对于A阶段,即身体进行肉体功能而大脑却并未具有人格功能的时候,我们应该作何评论呢?这一阶段中我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如果接受肉体论,我们就可以说A阶段中我们确实存在。显然,A阶段中我还未成为人,但是没关系。我们也已证明,在肉体理念中我可以存在而非为人。相反,人格论中,我们就要说,A阶段中我还未存在,即便我的肉体已存在,因为在我的肉体之始我的人格还未形成。此处还有更深层的复杂问题有待界定(比如,我的肉体具体何时开始存在),但因为生命的起始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非我们的讨论内容,我不得不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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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66 我们还是再来研究研究D阶段。试想我的肉体启动人格功能的能力遭到破坏,但它开展肉体功能的能力却并未受影响,于是我的肉体就那么躺在医院病床上,心脏在跳动,肺部在呼吸,肠胃在消化,诸如此类,但却再也不能从事思索、推理、交流、爱与感知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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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68 接下来想象有人需要进行心脏移植手术。器官组织的匹配测试结果表明,我是合适的捐赠者,你现在需要知道的就是:将我的心脏从我身体中取出,在道义上是否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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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70 当然,正常情况下,当我们判断从一个人的身体中取出心脏是否合乎道德时,我们只需要问:“潜在捐献者是否活着?”毕竟,如果捐献者是活着的,而你将他的心脏取走,那么他将死亡,你就杀死了他,这显然是不应当的。每个人都享有生存权,其中必然包括免于被杀死的权利(以及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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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72 但对反常情况的思考让我们明白,一旦深入研究,事物就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例如,假设我们接受的是人格论,那么如我们已证明的,对于D阶段我们似乎可说,我不再存活,但我的肉体依然活着。这自然就意味着,即使你从我的胸膛中取出我活蹦乱跳的心脏,你也不会杀死我——毕竟我早就已经死亡——你杀死的只是我的肉体。从道德上说是否允许这样做就不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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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74 毋庸置疑,从一个活生生的身体中取出跳动的心脏,至少可以说,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会对此感到不大舒服。仅仅盘算这么做,都叫人感到不道德得令人发指。但可能我们只是庸人自扰,因为我们未能把来龙去脉梳理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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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76 假设我们需要判断的是谁有权利去杀人,或者此权利究竟是什么。我拥有生存权吗?还是只有我的身体有那种权利?(再或者有两种权利,一种是我的,一种是我身体的?)一方面,如果我的身体有生存权,那么取走我的心脏就一定是非道德的了,即便我已经死了!另一方面,如果只有我拥有生存权,如果权利的所有者是人而非身体,那么取走我的心脏从道德上来说是被允许的(也许在征得我的家人的同意之后),即使这会杀死我的身体,因为此举并不会侵犯我的生存权。于是,接受人格论显然无法解决这一问题(那样的话,我们需要对道德哲学做长篇大论)。仅仅是将大门推开一道缝隙,说杀死身体是被允许的,因为杀死身体并没有真的杀死人,这也足以令人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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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78 那么,如果我们接受的是肉体论而非人格论呢?根据肉体论,我在D阶段仍然活着。那么,显然我们要说,拿走人的心脏是错误的,因为这样做将杀死我的身体,从而也杀死了我。我们会说,如果说有什么事侵犯了我的生存权,在我仍活着时取走我的心脏肯定算一件,因此它是道德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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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80 但即便在这里,问题也没那么简单。如我们所知,活着也并非像说的那么好。就得到重要的东西而言,关键问题也并不是我是否活着,而是我是否为人。而在D阶段中,尽管我依然活着,我也已不再为人了。对这一情况的深入反思让我们逐渐明白,所谓“生存”权有些误导人。也许我并不拥有多少免于被杀死的权利,因为我拥有的是免于“非人化”(depersonified)的权利,即我的人格免遭破坏的权利。如果这一权利是真正的权利,那么只要我的人格已被销毁,从我身体中取走心脏就没有什么不可接受的了。可以肯定的是,在正常情况下,杀死他人确实也将他们的人格毁坏了,那么做就是不道德的。但在我不再为人却依旧活着的反常情况下,也许杀掉我最终能在道德上得到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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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82 我希望你们明白这些问题的确重要且复杂。但在这里,我们并没有足够的空间详尽探究答案。在指明几个可能的答案的方向之后,我就要把更进一步的问题撇在一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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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84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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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86 正如我们所见,如果我们接受了人格论,死亡时刻就需由人格功能而非肉体功能界定。大致说来,只要我的身体进行着人格功能,我就是活着的;如果我的身体并未进行人格功能,即便我的肉体依然活着,我也并非活着。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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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88 在人格论下,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思路上的内容即是我们关于死亡的想法,但它不一定如其所示那样确定无疑。让我们试着回忆昨夜,假设昨夜凌晨3点20分时你在熟睡之中,你正处于深度无梦的睡眠,你未思考,未推理,未交流,未回忆,未计划,未创造。你并未运行任何形式的人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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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20290 如果我们接受“肉体停止人格功能行为即为死亡”的观念,就必须勉强承认,昨夜凌晨3点20分你已死亡,尽管我们不这么认为。的确,因为你经历了无梦睡眠接着做梦的各种循环,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你死了,后来又活了,又死了,整夜不停地转换。这样当然是不正确的。因此,我们在定义时需要更谨慎些,不能简单地说身体并未进行人格功能活动即是死亡。我们需要更细致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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