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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绍明(1933~2009),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新中国自己培养的首批民族学家之一,著有《民族学》《李绍明民族学文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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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载《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1988,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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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费孝通:《关于我国民族的识别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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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光学、施联珠主编:《中国的民族识别》,民族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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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第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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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噶玛兰人的情况,可参见杨宪宏编《宜兰:台湾人心灵故乡》一书的《原住民》一章,台湾花王公司,1996,第78~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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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中国的民族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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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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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识别是一项理论性、政策性、科学性很强而又直接关系到具体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的基础工作。三十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民族工作部门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和民族理论为指导,从中国各民族的实际出发,对中国极其复杂的各人们共同体进行了科学、全面、系统的调查和论证,确定了族体,更改了一部分人的民族成分,开展了正确的而科学的民族识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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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一 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复杂的族体和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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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些众多的族体,有的是自古以来就生活在中国的土著族体;有的是在历史上迁入中国以后,同中国的世居民族融合,逐渐繁衍发展的族体;还有的是在清末时期才迁入我国,而后逐渐繁衍发展的族体。民族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国不少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很大的演变。远在传说时代,居住在黄河流域的就有汉族的先民“华夏族”,住在他们周围的是被称作“北狄”“南蛮”“东夷”“西戎”等人们共同体。从商周到秦汉,出现了更多的族体。由于历史上移民戍边、朝代更迭等的原因,造成民族的迁徙和人口的流动,各民族交流掺杂,在相互接触中,有的民族消失了,有的削弱了,有的融合成为其他民族的一部分,有的发展成为新的族体。中国的汉族人口如此众多,就是因为吸引了别的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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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初期,各民族的族称仍相当复杂。有些是同一民族的不同自称。如傣族,由于居住地区的不同,有不同的自称。居住在云南省西双版纳的自称“傣仂”,居住在德宏等地的自称“傣纳”,居住在红河地区及金沙江沿岸的自称“傣雅”。广西、云南的壮族,自称“布侬”“布壮”“布沙”“布偏”等。有些族称与其他民族来源有密切关系。如云南省的布朗、“崩龙”(现改为德昂)、佤等族,都来源于“濮”,和古代濮人有渊源关系。还有些族称是汉语的不同译音,如“吐蕃”“蕃”“博”,都是汉语对藏族自称的不同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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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民族之间的不断分合和变化,造成民族族体众多,支系繁杂,族别殊异,民族历史渊源和民族关系都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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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二 识别民族的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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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是客观存在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族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但它又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进程而变化的。民族识别,就是通过对一定地域内、一定时间里的一些人们共同体的特征进行识别,确定其民族的属性和民族的成分。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全国陆续出现的民族单位名称就有400多个,其中云南一省就达260多个。众多的待识别的不同族称,归纳起来基本上可划分为两大类:一是要弄清待识别的民族共同体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二是在少数民族内确定究竟是单一民族还是某一民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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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各民族的识别,是根据各民族共同体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的。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它还包含着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共同体,如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共同体(包括前资本主义各个发展阶段的民族共同体)等。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中国各民族的实际出发,为体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地域大小、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高低、社会发展阶段高低都一律平等的民族平等政策而提出的科学依据。在中国待识别民族的识别过程中,就不能完全以现代民族的四个特征为标准来衡量处在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民族共同体。现代民族的四个特征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其中有些特征,如共同语言、共同心理素质,早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就已开始形成。因此,可以说,前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共同体的特征,就是现代民族特征的萌芽状态。也就是说,在语言、心理素质等特征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继承性和共同性。处于前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共同体,在这几个特征方面处于萌芽状态,必然在它的发展程度上就不可能平衡,有的可能突出其中某一个特征或某几个特征。同时,一个民族共同体在其形成过程中,必然出现分化或融合的现象,甚至有的民族共同体正处于“分而未化”或“融而未合”的过渡阶段,这就会必然构成民族的四个特征呈现出既不明显又不平衡的状态。因此,在进行民族识别时,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各民族的实际,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才能准确地做好民族识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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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地域是民族形成的基础之一。中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己或大或小的居住区域,但有的民族又和汉族及其他民族交错居住在一起。特别是那些待识别的民族共同体,大多处于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还不具备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民族的具有共同地域的条件。还有些民族共同体由于历史等原因,不断迁徙到其他地域居住。他们虽然在地域上不相连接,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关系和共同心理素质。因此,不能认为地域上的分散就是人们共同体的分裂,也不能把共同地域这一民族特征简单理解成为一个民族的共同地域只能有一处或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一个地方。中国有些少数民族分布在许多互不相连的地域内,但他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语言共同性。在观察民族的共同地域时,还要注意到该民族居住地域的特点和与他们杂居民族或相邻民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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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语言是识别民族的主要依据之一。在民族识别中,要十分重视对各民族语言的分析。中国少数民族除个别使用汉语外,都有自己的语言。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民族分布地区的不同,有的民族有不同的方言,有的方言差别很大。一般来说,属于同一民族共同体的人们应该具有一种共同语言,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同一个民族。但这并不是说不同的民族在任何时候或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操不同的语言,现实就存在着不同的民族使用同一种语言的情况,如汉族和回族都操汉语,但他们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同样,操两个或几种语言的人们共同体也可能是一个民族。因此,也不能说没有一个共同语言就不是一个民族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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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经济生活是民族的一个特征。中国待识别的民族在经济生活上一方面大多处于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还没有形成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民族所具备的统一的民族市场和经济中心;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与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毗邻或杂居,于是形成了一个多民族的共同市场和经济中心,或以相邻的汉族经济中心和市场为自己的经济中心和市场。在近代,中国各民族之间越来越密切的经济联系,使其经济生活的共同性越来越大,这种共同的经济中心和市场,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地区经济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因此,在衡量待识别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这一特征时,必须以其所在地区为范围,对各民族之间经济联系作历史的分析和比较,并着重研究识别共同体的经济结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生产方式、传统经济以及贸易流通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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