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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家”的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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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氏分析民家语之字源,结果以汉字为最多,藏缅字次之,蒙克字居第三,掸字最少。氏以民家四周无蒙克语民族,则其蒙克字源非由外铄,或即其本族之原始语言。氏以此理由遂决定民家语当属蒙克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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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中,凌纯声和陶云逵遵从戴维斯的分类把“苗瑶”和“民家”归为孟吉蔑语民族;[23]马长寿也赞同戴氏的“苗瑶”为孟吉蔑语民族的提法,但依据南诏为僰夷所建的说法,将“民家”归入掸语系民族;[24]丁文江则把“苗瑶”单列一组,“民家”归为掸语系民族;李方桂把“苗瑶”单列一组,而将“民家”列入藏缅语的倮(彝)语支民族。罗常培基本沿用李方桂的分类,将“苗瑶”单列,鉴于“民家”的系属问题众说纷纭,他倾向于单列一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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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社会主义民族话语通过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对涉及中国西南的少数民族语言做了“规范化”的分类。按照官方的文本,主要居住在西南的少数民族,从语言上被分为两大类:一为汉藏语系民族,包括壮侗语族、藏缅语族和苗瑶语族;二为澳亚语系民族,包括孟-高棉语族佤崩龙语支的佤语、德昂(崩龙)语和布朗语。[26]在这一框架中,民国时期争论较大的“苗瑶”和“民家”被正式从“孟吉蔑语”民族中分离出来,前者成为了汉藏语系中的“苗瑶语族”,后者则被识别成“白族”,其语言归属为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中的彝语支。民国时期所称的“掸语系”“掸台(泰)族系”成了汉藏语系“壮侗语族”或“百越族系”,[27]传统西南民族志中常见的“仲家”“摆夷(僰夷)”则被更名为壮侗语族壮侗语支的“布依族”和“傣族”。“罗罗”(倮倮)则更名为“彝族”,其语言属藏缅语族彝语支,在国家体制化,学术官方化语境里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族属分类不仅成了学术界的范本,而且也走向了社会主义的“公共空间”,在中国民间也实现了“约定俗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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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涉及“苗瑶”和“民家”系属的“孟-高棉语”在现今的中国少数民族分类中,已经成为正式的学术用语,跨界民族的研究也开始成为中国人类学界的学术时尚。[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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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体现了现今中国的国力和学术自信。但在民国时期西南边疆处于“危在旦夕”的情况下,中国学人在与“英国情报官员”戴维斯进行“学术对话”时,对其“帝国殖民化的东南亚视野”之中的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分类,自然不得不提高警惕,开展政治化的学术斗争,对“孟高棉”“泰掸”这样的外来分类术语进行清理与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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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法国占领越南、老挝、柬埔寨,英国占领缅甸、马来半岛以后,英法两国在东南亚殖民事业的拓展也启动了有关殖民地的民族志产业(ethnographic enterprises),同时也将帝国的视野从中南半岛投射到地处中国西南边疆的云南省。商业的利益、政治的影响、学术的兴趣或传教的愿望,推动英法两国的学者、情报官员、探险家和传教士(也包括欧美其他国家的传教士)去寻求和发现能够连接英法殖民地与中国西南边疆的族群“走廊”,并试图建立人种、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的“谱系”关系。在这些“殖民知识群体”中,最有影响的,除了戴维斯外,还有法裔学者、伦敦大学学院印支语教授拉克伯里(Terrien de Lacouperie)[29]和美国传教士多德(W.C.Dodd)[30]等。这些人的著述均认为泰掸语系的民族起源于中国,在华夏帝国扩张的过程中,因受汉人政权的欺压而迁往中南半岛定居,并且他们还在其著述中倡导“南诏王室泰族说”。这些观点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暹罗王室推行的“大泰族主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引起了中国学界大半个世纪对南诏王室族属的争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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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形下,中国人类学、民族学者在与戴维斯源出中南半岛对云南民族的系属分类进行对话时,对其带殖民性的“联结性知识”(associated knowledge)可能造成的中华民族的“分裂”(split)危险自然是倍加关注,对民族志“知识产权”的国家主权归属问题自然也是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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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四 “中国化的西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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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结起来,民国时期中国学人对戴维斯分类法的校正可分为这几个方面:①语言分类术语本土化;②文化习俗讨论华夏化;③人体测量力主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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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对戴维斯的分类框架提出质疑的是中山大学的杨成志教授。在1930年出版的《云南民族调查报告》中,杨成志教授在引述了有关云南民族的汉文古籍和戴维斯的分类报告以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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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戴维斯)这种分类虽比汉人所述的可靠些,但就我个人观察,还要加上一个“?”,尽管Davies做了一张“云南民族分布图”,其实有许多地方和许多民族弄错了去。那么,他的分析当然要经一番校勘和证误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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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哪些地方和民族被戴维斯弄错了,杨成志教授没有明确指出,只是说“这层工作亟待我们来完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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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家梧先生在1944年发表的《贵州民族研究述略》一文中,则明确指出一些西方学者,包括戴维斯的分类术语,不符合中国国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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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辈多以印度支那半岛土著之语系为标准。所谓台掸系,孟克系之名称,不适用于滇、黔、桂、粤各族。故应改为摆仲系,藏缅系及苗瑶系三大类。[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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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戴维斯的分类,“中国学者信疑参半”,丁文江、凌纯声和马长寿在各自的著述中,通过不同的步骤用本土术语取代了“孟吉蔑、孟克(孟高棉)”的提法。丁文江采取的是把“民家列入掸人类,苗猺自成一系统;又另列交趾类包括蒲人等。戴氏的蒙克语系,为丁氏三分取消”。[34]凌纯声虽然认可戴氏苗瑶属于“孟吉蔑语”分类,“仍愿保留戴维斯的三分法”,但是他在分组中,摒弃了“孟吉蔑”的提法,用“蒲人类”来代替,该组包括蒲僰、瓦崩和苗瑶。[35]马长寿虽然也认为苗瑶语属于“孟吉蔑语”,但他干脆以“苗瑶族系”(包括苗、瑶、瓦崩)直接取代戴维斯的“孟吉蔑语系”,形成了他的“苗瑶族系”“掸台族系”“藏缅族系”三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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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的第一步,是“清源”,去掉与法属印度支那有关的“孟-高棉”语汇。但仅有这点,在岑家梧先生看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在分类上实行全面的划界,实现以中国国界为基础的本土分类,彻底清除西方殖民学术的中南半岛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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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暹罗更名为泰国。亲日的泰国皮蓬政府在日本唆使下,奉行“大泰族主义”,宣称中国西南的粤、桂、黔、滇为泰掸族的祖居地,鼓吹收复历史上失去的土地。根据这种情势,岑家梧先生提出了自己的框架,即“摆仲系”“藏缅系”“苗瑶系”三大类,以中国经典民族志里所记载的“摆夷”“仲家”合并作为系属分类的标准,用“摆仲系”取代“泰(台)掸系”的提法。继之,在同年(1944年)发表的《西南民族及其文化》一文中,又将他的分类进一步修改为:①“苗瑶系”;②“摆黎系”;③“罗藏系”,以“罗藏系”取代“藏缅系”。这样,岑就对戴维斯的“猛吉蔑-掸-藏缅”三分框架完成了本土化的改造。岑先生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力图把西南民族分类话语拉回到中国的国境线这边来,以抵御一系列的“他者”,即老牌的印度支那英法殖民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入据缅甸的日本帝国主义以及东南亚新兴的大泰国民族主义的话语支配与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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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术语本土化进程并行的是,学者们在对西南民族体质进行讨论时,尽量往本土与中国化的方向靠拢,对其文化习俗的陈述也偏重于与华夏主体汉文化的“亲缘”关系。在叙述模式上“汉夷”之关系,能以体质证之则证之,否则,则以西南民族的“汉化”历史加以陈述。杨成志先生在《罗罗说略》(1930年)一文中,根据他在云南的考察经历,对英国剑桥大学人类学家哈登(A.C.Haddon)的“罗罗人种外来说”提出质疑。哈登认为,从肤色来讲,罗罗近似“南欧人”,而头型或为“黑亚细亚种”(Nesiots),或属于一种混合种。杨成志先生则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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