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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黄淑娉:《民族识别及其理论意义》,《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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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参阅林耀华《中国西南地区的民族识别》,载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民族研究论文集》第三集,内部资料,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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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参见费孝通《关于我国民族的识别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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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参见陈连开《历时40年的民族大识别》,《瞭望新闻周刊》1999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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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弗雷德里克·巴斯(Fredrik. Barth)将“族群”界定为:“族群这个名称用以指一个群体:生物上具有极强的自我延续性、分享基本的文化价值、实现文化价值上的统一、形成交流和互动的领域、具有自我认同和他人认同的成员资格。”参见Fredrik. Barth(ed.),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Prospect Heights:Waveland Press,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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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参见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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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参见潘蛟《“族群”及其相关概念在西方的流变》,《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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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蒋斌、何翠萍编《国家、市场与脉络化的族群》,台北:“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2003,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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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参见陈志明《族群的名称与族群研究》,《西北民族研究》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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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参见王明珂《由族群到民族:中国西南历史经验》,《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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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参见马戎《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选题与思路》,《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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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参见陈建樾《多民族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族问题的解决——评民族问题的“去政治化”与“文化化”》,《世界民族》2005年第5期;王希恩《也谈在我国民族问题上的“反思”和“实事求是——与马戎教授的几点商榷》,《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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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族群归属的自我认同与社会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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菅志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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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组织形成群体的社会过程最核心的机制是认同和辨异,即人们的族群身份认同。一个族群,首先具有体质(有形)和语言、宗教、价值观念等文化)(无形)的客观基础。在这个族群与其他族群接触交往中,通过在这些有形、无形方面异同程度的认识,形成不同层次的“认同”和“认异”。在族群成员们的社会活动中,在这样的客观基础上,会自然地萌发“群体意识”。“族群认同”是在与其他群体接触时才发生的问题,在人们置身于不断扩大的“群体”并与其他“群体”接触时,认同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因此,族群认同具有多层次性。[2]这种经由接触而自然萌发或者经由传播而获得的族群身份意识是一种族群成员关于自己族群身份的自我定义。在通过接触而形成的群体特征的连续统中,用来作为族群区分判断标准的有体质特征、血统世系、身体表征以及其他被成员之间认为是显在的判断尺度。制度的和阶级的因素也纠缠在对具有特定情境的群体关联序列的感性判断中。在社会生活中,这些用以判断自我和他人族群身份的标准往往发生变动,会使人们对身份的判断变得模糊。需要人们做出判断的刺激越是模棱两可,人们越是倾向于围绕他们的各种观点进行判断。这种情况下,他人的观点具有特殊影响力。这种影响力随着他人的声望变化,他人的权利和地位越高,其判断越具有确定作用;等级系统越严格,优越等级的影响越大。这便是他人定义。对于新的身份认同,他人定义往往先于自我定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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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族群认同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是族群成员个体对自己族群身份的确定和整个群体对自己族群名称和特征的确定,可以称其为族群归属的自我认同(self-identification);二是相邻的其他族群以及族群所在地方的各种社会力量对该族群的界定(是一种other-definition),可以称其为族群归属的社会定义(social definition),指族群关系和政治因素对族群归属的作用。郝瑞认为,任何地方社会系统中参与界定族群的力量总是由三部分构成,它们是:①被界定的族群本身;②在地方社会系统中的其他群体,即被界定族群的邻居;③国家。[4]实际上,一个具体个人的族群身份的最终确定,是自我认同和社会定义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如在以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盎格鲁-撒克孙裔白人新教徒)为主导的美国社会中,黑白混血者很难成为白人——“只要沾上一滴黑人的血就不要想成为白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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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族群既是一种将个人组织为群体的机制,又是形成族群之间关系的结构机制,显然,族群归属包含个体和群体两个层次。在个人层次上,认同通常具有多重性,并且是情境性的。然而认同不仅是情境性的,也可能是普遍性的。在集体的层次上,发挥作用的并不是个体的选择和感觉,而是集体联结的本质。集体认同的基本原则——共享的记忆、神话、价值和象征符号——是任何一种能够生存几代的文化群体必然具有的。集体文化认同的建立有两种相反的模式:第一种把认同视作社会制造出来的人工产品,积极的干预和计划可以使其形成并定型;第二种是把文化认同视为一代又一代人共享记忆和经验的沉淀。实际上族群团结往往纯粹是个体或群体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的结果,特别是与其他重要的个体或群体相关联时更是如此。[6]所以,个体意义上的自我认同可能反映的是传统的族群规范与当下社会现实条件的互动方式,而集体认同则有可能是一种长期的结构力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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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族群归属的自我认同是个体的自我意识,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定义包括族群内群体规范、族群关系以及政治因素。可以把这个过程中个体的族群意识看作自我意识与群体内社会定义、群体关系中的社会定义的博弈过程,这个过程更多地包含在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这个过程既受群体内部结构、族群关系结构的影响,也受个体社会特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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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认同在个体间具有更多的变动性,语言的转变、宗教信仰的变化以及族际通婚等都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个体的族群认同。[7]与之相比,群体的族群意识较为稳定。即便如此,族群认同的文化内容及其含义是根据每一个人的理解和态度随着文化、时期、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它们从来不是静止固定的。要在这样的认同中寻找“本质”是徒劳的,因为它们总是在变动,往往可以根据需要做出调整……而不变的是它们的社会边界。[8]族群关系结构中的个体具有流动性,人们可能会以趋利避害的方式选择自己的族群认同,这样,处于族群关系结构的不同位置的族群的人口规模就会受到影响,地位有利的族群可能吸引更多的成员。族群的总体特征可能也会发生变化,用作标志的符号可能会更换,含义可能会重新诠释,群体称谓可能会改变,甚至群体关系格局也会发生变化。但是,只要群体之间关联的本质没有改变,族群的社会边界就有可能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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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将通过保安族的族群过程来具体分析自我认同和社会定义如何决定一个群体的族群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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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一 保安族群身份的自我认同和社会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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