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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次,一位传教士吃惊地看着他的听众们一个个急匆匆地向教堂门口走去,原因是他把刚才非常客气地请大家坐好的一句话,说成了他们来教堂是犯了错误,根本不受欢迎。是一个简单的送气音“t”导致了这场误会。的确,虽然不爆破的辅音“ch”、“p”、t”非常接近于诸如“g”、“b”和“d”的发音,但它们仍然不是完全相同。一个外国人在使用这些发音时可以能够让人听懂,但是他永远不会把这些音发得地道纯正。这一事实恰好说明在汉语中存在一些极其细微的语音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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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影响着汉语中的每一个字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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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特点使得将汉字字母化的一切尝试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因此,我们有必要作一些论述。在英语和大多数其他语言中,谈话时一个单词所表达的意义是固定不变的,虽然它的不同语调可以表达询问的口气、鄙夷的态度、或者尖刻的讽刺和挖苦,还可以表达惊异、发怒或者其他不同的感情。但无论使用什么口气,这个单词最基本的含义(root idea),即由发音所表达的意义总是保持不变。因此,在我们的语言中,人(a man)永远是人,不管讲它时用的是强烈的爆破音表示怒发冲冠,还是用平缓的升调(以表达缓和的语气),或者还是用其他的不同音调,总之在所有的语境中,“人”的基本含义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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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汉语里,情况却大不相同。每一个不同的音调都影响着,确切地说,应该说是决定着它要表达的基本含义。语调和语音发挥着同样重要的功能。在判断语义时,语音和语调是不可须臾分割的合作者,两者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不仅语调方面的错误会导致对语义彻底错误的理解,而对于语音方面的错也同样如此。在汉语中,只要你改变一下说话时的音调,“人”(a man)便不再是“人”,它可能变成了某种疾病的名称,或者成了一只夜莺,或者成了一只胡萝卜。只有在一个音调中,它才表达“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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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国人所称的中国标准方言中,有四个不同的音调:第一,高音调的爆破音(a high keyed explosine tone) ;第二,升调(a rising tone),也就是我们提问时所使用的音调:第三,拐弯的音调(a curving inflection) ;第四,降调(a falling inf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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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这四个音调去标同一个音,那么所得出的将是四个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语义。我们仍然以英语中“man”(人)这个词的音为例加以说明。如果给它加上第一个音调,其意思是不讲理,厚颜无耻:加上第二个音调,意思是隐瞒躲藏:读第三个音调,则是丰盈满溢:读最后一个音调,意思是老牛拉破车,慢得不得了(这里作者大致指的是“蛮、瞒、满、慢”四个字——译者注)。汉语中还有另一个大致相当于英语单词“one ”(即“一”)的发音。如果给它加上第一个音调,它的意思是温暖:加上第二个音调,意思是有教养、有学问的意思:读第三个音调,是稳定、平稳的意思:如果读第四个音调,则是询问的意思(这里作者大致指的是“温、文、稳、问”四个汉字——译者注)以上例子充分说明,如果使用不同的语调,那么同一语音所表达的含义彼此之间毫不相干。这也进一步说明,语调在判断语义方面与语音同样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者不可偏废。在汉语中,许许多多句子的最后一个字要求用升调,这些句子也就是英语中要求用“Yes”(是的)或者“No”(不是)回答的一般疑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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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外国人在应用这一语法规则时,总是要出许多差错。这并不是这一规则本身的错误。遵守这一规则成了一种机械性的本能。不幸的外国人进入汉语的天地中后还是服从这一原则,而不能够因时因地制宜地调整自己。在一个句子用升调表示疑问的同时,这一语调极其关键地影响着最后一个字的语义,外国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因而他们在讲话时常常使表达的内容与自己的初衷大相径庭,离题万里而尴尬异常。如果他想表达的意思因此只是变成了某种毫无意义无伤大雅的东西,那么还是幸运的:但如果他的意思因此而变成了某种侮辱无礼的语言,那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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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欧洲语言中都不存在像汉语中那样一些奇特的辅音音素以及与一个具体词义不可分割的特殊语调,只要讲话时稍不留神,你就会把整个想表达的意思完全变成另一种样子。要读准用好一个汉字绝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想准确而迅速地发好汉字中的每一个音,必须对发音器官进行长期持之以恒的训练。我曾在刚开始学习汉语时,在八个月的时间里费心劳神地每天花整整四个小时来练习语音语调—把所学的每个字的发音都标上四个不同的声调,并且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还要不时地温习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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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为了押韵的需要,汉语中的四个语调也会发生许多灵活的变通,这正像英语语法也存在许多特例一样。汉语中这些语调的变通极大地增加了学习和研究者的麻烦。比方说,在任何含有两个音节的词中,第二个音节是重读部分而且要用降调,可以看出,在这里发生改变的首先是音调。在汉语里这种同一音调的不同变化变化如此之多,以至于使它变成了某种很有韵律,就像钟摆的摆动一般的语言 讲起来特别有趣,听上去非常悦耳。有些人的汉语说得抑扬顿挫,字正腔圆,听来很像我们唱的赞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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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可以期望取得这种效果。因为不可能用单音调讲话,任何句子的音调都能对应五个音阶中的某个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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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苦尽甘来。如果历尽磨难,以不屈不挠的毅力掌握了普天之下最难的一门语言一汉语,那将是多么令人自豪的辉煌成就。但许多人却由于在学习中经常犯一些荒谬恼人的错误而半途而废。如果把这些错误归纳起来,很可以写成一本书。一名传教士曾向他的听众宣讲说,救世主在地上“周游四方吃饼” (wen about eating cake),而实际他想说的是“治病”,(healing ihe Sick)。由于发了一个错误的送气音,“治”变成了“吃”,同时又由于语调的错误便把病人治成了蛋糕(cak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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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作为主人举行了一个宴会,招待一大批客人。我向我雇佣的中国仆人示意,餐桌上还缺少某件不太重要的东西,请他去取来,仆人看上去听了我的话后迷惑不解,于是又问了一遍我要他取的东西,我肯定地答复了他,并且告诉他立刻拿来,不要再多问,于是他去了。不一会儿,他凭着所有中国仆人们那种训练有素的敬业精神,郑重其事地用盘子托着一根拨火棍走了出来 一那是一根大约有3英尺长,一端有一个疙瘩,另一端溜尖锋利的铁棍子。也许仆人认为宴会的主人要准备把某位客人打得脑浆迸裂(事实上我根本不会做那事),于是便一本正经地给我送来了那拨火棍。最后,拨火棍还是物归其主。这一次事故的原因还是由于我向仆人说话时发错了一个送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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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次,我简短地吩咐厨师去安排和准备一个在晚上举行的大型招待会。为了减轻厨师的劳苦,我告诉他,可以直接从糖果店里买一百只“妇女的手指头”(ladies fingers)。两个小时之后,他坐在车辕上,赶着一辆中国特有的大马车来到领事馆。翻身下了大车之后,他来到我的办公室,报告说他跑遍了附近的大街小巷,只买到六十四只“妇女的手指头”。并且说如果要买还缺少的三十六只,需到更远的地方去寻找。我告诉他,六十四只已经能够对付过去,接着问他为什么还雇了辆大车。“把买的东西拉回来么,”他回答。“但是您自己不会带回来吗?我又问。他又回答:“当然不能,每个指头有五六斤重呢。”我赶紧查看了一下马车里面到底是什么内容。结果发现,我成了令人恶心的六十四条刚刚割下的牛舌头的主人。而原先我那可能有点让人吃惊的原话的意思,指的是一种长条的小蛋糕,它们在宴会时要和冰淇淋一起上到餐桌上招待客人。这场恶作剧的罪魁祸首仍然是一个错误的音调。 (作者可能把“手指头”说成了“牛舌头”——译者注)以上我们对于汉语论述的各点,可以非常精确地适用于至少五分之四的中国人所讲的汉语。在有些地区,虽然存在着较为独特的地方口音和不同的习语,但这一现象似乎并不十分突出,无须用专门的章节大书而特书,这里只附带提一下。这一独特的语言地区分布在中国的沿海一带,其范围北起上海,一直延伸到清朝帝国的最南端。其向内地伸展的幅度从50~150英里不等。在这一区域之内,书面语言与中国其他地区没有什么差别,但口语却可以划为几种不同的方言。同一个字的发音在彼此邻近地区的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些地区的人们经常说:“一河之隔的人彼此听不懂对岸比邻讲的一句话。”(“People living upon one bank of a river cannot understand a word uttrered by their neighbors upon the other”)。由于中国的官员从来不允许在自己家乡所在的省份任职,因此上述地区的官员只能借助于翻译与他们所管辖的百姓进行交流和沟通。事实上移民到美国和其他外国的中国人全部来自这些地区。所以,几乎毫不例外,他们根本不会讲也听不懂地道的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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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外国人根据条约居住并从事各种职业的沿海地区,发现了一种难以描述和归类的语言。如果在论述和研究汉语的章节中一点都不提及的话,那将是很不完善的。这些地区的外国人很少学习汉语,他们与当地人做生意时语言交流的唯一媒介,是一种被称为“洋泾浜英语”(pidgin English)的玩意儿。“洋泾浜”纯粹是当地人拼写“商务“( business)这个词的产物。因此,这种莫名其妙的“洋泾浜英语”实际应当被称为“商务英语”(business English),除了几个合成词之外,再也没有人知道它是怎样或者在何时将汉语中的一些经过生吞活剥、依样画葫芦地翻译成了英语的许多方言俚语杂揉了进去。然而它的发音却被搬弄得能够适合单纯讲汉语的人应急需要,倒是也能够被人听懂。下面的一两个事例将说明这种语言交际的方式多么荒唐可笑、粗野鄙俗:同时它们也会说明这种交际的独到之处。读者也许对我的这种观点感到有些惊讶,或者持半信半疑的态度。但是,我的观点是建立在下列事实基础之上的:外国人与当地中国佬之间所进行巨额贸易的十分之九,都是通过这一古里古怪的“洋泾浜英语”去完成的,离了它,您还真是玩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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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一位年轻的先生去拜访两位女士。开门的中国仆人很严肃郑重地告诉他:“那两位姑娘您现在一个都不能见。第一号正在楼上洗澡,第二号有事出去了,请您赶紧走开,赶紧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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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two piecey girls no can see. Number one piecey top side makee washee washee Number two piecey go outside makee walkee walkee.”)在这里仆人想表达的意思是,两位姑娘中年龄大的一位正在楼上洗澡,年龄小的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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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夏威夷群岛的卡拉库亚王(king kalakua) 1881年4月到上海时,他在爱思多宾馆(Astor House)的二楼租用了一套房间。有两位美国绅士希望拜见这位陛下。于是在一天中午他们来到了他下榻的宾馆,正巧在楼下碰到宾馆的老板。两位绅士向他说明了来意,并询问卡拉库亚是否在。 “让我看一下,”那位地主( the landlord)答道。然后他翘起脚,向站在楼梯口的一位中国仆人大声喊道,小于止面有那块王吗? (boy! That piecey king top side has got?)“有的(“Has got”),那仆人干脆利落地应声回答。“先生们”,地主于是对我们说,“陛下在楼上,请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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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 Majesty is in pray walk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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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中国佬 第四章 中国人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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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一个方面中国为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很值得效仿的良好榜样。在这个帝国之内,男必娶,女必嫁。没有人与别人“搭伙”(boards)打光棍。因此,一般地来说,在中国,有多少达到结婚年龄的人,便有多少结婚的夫妇,而有多少结婚的夫妇,便有相同数量的未来家庭。物以稀为贵,由于单身汉和老处女极其少见,所以偶尔有一两个便成了非常引人注目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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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中国结婚并不意味着随即产生一个新的、独立的家庭。婚姻并不能解除一名男子对其双亲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更不能够在任何程度上削弱他那天经地义地对父母的服从和赡养。只要父母健在,他便永远年轻,永远是儿子,永远不能独立。所有的新婚夫妇都毫无例外地与新郎的父母住在一起。事实上,举行婚礼时最最重要和最本质的一项内容,是关于新娘的交接仪式。必须先把那位坐在花轿里的姑娘接到新郎父母的面前,在那里才最后把她交给新郎。完成这一仪式后,新娘子便失去了与她自己的家、家人以及自己生身父母的直接联系,成为其丈夫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员。在新家庭中新娘子看去似乎基本上不是丈夫的妻子,倒更像是婆婆的仆人,一名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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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年轻的已婚女子的命运非常悲惨,绝对不值得称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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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她根本无权选择将与之结合的那个男子。而且至少从理论上讲,与她结婚者是她从未谋面,从未交谈过一句话的人。在选定结婚的良辰吉日,她就被送到丈夫的家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那一交接仪式中,她就像囊中之物,装在口袋里的小猫一般,因为从头到脚,她都被“包装”得严严实实。作为另一角色的新郎官,在事先他同样也没有见过未来的妻子,因为他也同样无权参与选择配偶的份儿,所以,他与她的关系形同路人,彼此无关痛痒,甚至非常冷漠,除此之外不会再有其他的结果。当然,他们在婚后也许会逐渐产生一些好感甚至爱情。但是,在婚前他们之间绝对不存在什么感情。将两人拴在一起的那条婚姻纽带与恋爱没有丝毫的瓜葛。在新的家庭中,新娘只是变成了一名任意使唤的下等仆人。仆人所做的一切最低贱、最繁重的家务活全部一股脑地压在她的身上。维持她苟延残喘的唯一正当的理由,在于她能够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在生孩子之前,她通常不被冠以已婚妇女(married woman)的称号,她们在谈起她或者与她说话时,仍然称她为“姑娘”(girl)。在中国,一名女子不是在结婚时,而是在变成母亲之后,她的称号才由“女士”( Miss)转变为“夫人”(Mrs)。只有做了母亲,尤其是生个儿子之后,那么她的境遇才会比那终生承受重压的驮兽(a beast of burden)稍好一些,她才会赢得一定程度的尊重和认可。但是,许多年轻的妻子们等不到这一天的到来。她们经常以自杀或者企图以自杀的方式作为对婆婆那惨无人道、无法容忍的虐待的反抗和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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