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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律师和官吏的不同性格] 在政党出现后的西方政治中,律师之所以居于重要的地位,并不是偶然的。由政党来从事的政治经营,也就是由有利益关系的人来进行的经营[11]。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很快就会看到。最有效地处理客户的利益问题,是受过训练的律师的看家本领。在这种工作上,律师胜过任何“官吏”;这一点,敌人[12]的宣传之优势,已足以让我们学到。毫无疑问,一种主张、一个说法,即使本身只有在逻辑上言之脆弱的论据支持,也就是说一个在这个意义下“不利”的主张或说法,律师也可以挺身为它申辩并获胜。不过,他之所以能获胜,是因为他为这个主张或要求,提供了一个在技术上言之“有利”的论证。但是,一个在逻辑上言之有“坚强”论证支持的主张或立场,唯有律师才能加以成功地处理,也就是说唯有律师,才能“有利”地处理一个“有利”的主张或立场。官吏作为政治家,往往因为技术上“不利”的处理方式,把一个“有利”的主张或立场弄成了一个“不利”的立场。对于这一点,我们必然都有过经验。今天,在很大程度上,政治是公开用言词或文字进行的一种活动。合适地拿捏字句的效果,乃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但绝对不是专业官员的职责的一个部分。专业事务官吏不是群众鼓动者,他们志也不在此。如果他们竟企图变成群众鼓动者,通常他们会成为非常差劲的群众鼓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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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官吏和政治家的不同性格] 真正的官吏,就他本身的职份来说,是不应该从事政治的(这一点,对于评价我国以前那个政权,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应该做的是“行政”,最重要的是这种行政是非党派性的。至于所谓的“政治”行政官员,只要“国家理由”(Staatsräson)[13]——也就是牵涉到整个支配体制生死的利益——没有受到直接影响,那么至少从正式的角度来说,情形也是如此。他应该“无恶无好”(sine ira et studio)地从事他的职务。因此,他绝不应该做政治家(不论是领袖或其追随者)必须去做,同时也始终在做的事——斗争(Kämpfen)。采取立场、斗争、有所动情——有恶有好:这乃是政治家的本色,尤其是政治领袖的本色。支配政治领袖言行的责任原则,和官吏的责任原则十分不同,甚至正好背道而驰。官吏的荣誉所在,是他能够出于对下命令者的责任,尽心地执行上级的命令,仿佛这命令和他自己的信念、想法一致。即使他觉得这命令不对,或者在他申辩之后,上级仍然坚持原来的命令,他仍然应该如此。没有这种最高意义之下的伦理纪律和自我否定,整个系统便会崩溃。而政治领袖,即居于领导地位的政治家,其荣誉之所在,却是他对自己的作为要负无所旁贷的个人责任,要负无法也不可以拒绝或转卸的责任。就其本性而言,具有崇高道德的官吏,会变成恶劣的政治家,尤其是会变成在政治意义上不负责任的政治家。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乃是道德地位低下的政治家,就像我们不幸一再在领导位置上看到的情况。我们所谓的“官吏之治”(Beamtenherrschaft),便是指此。现在我们揭发这种体制就其后果而言在政治上的错误,当然不致让我国官吏界的荣誉受小瑕之累。但是,让我们还是回来讨论政治人物的类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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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弥曼差学派是正统印度哲学的六大派之一,创立者为耶米尼(Jaimini,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后二世纪之间的人)。这派哲学的取向是知识论,企图借批判性的探讨方法,确证“吠陀”的仪式和意义,也就是关于“法”(dharma)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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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30年,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 Ⅰ)召集了十余位杰出的法律家,编纂所谓的《查士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 Code of Justinian),于533年底编成。《汇编》(Pandect,又称Digest)是整个法典四个部分中最重要的部分,搜集、整理前六个世纪以降罗马法系统中的判决、规则、意见、答复等,加以综合。第六世纪以降,这是东罗马帝国的法律根据。十一世纪末期,属于“西方”的意大利学者重新发现这部法典。在它的刺激之下,掀起研究、整理古罗马法的风气,十二世纪因此被称为“法律的世纪”;这是西方法制史中最重要的一个世纪,西方法律之奠基即在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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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odesta”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权力”。“最高执法官”是意大利自治城邦中的最高司法和军事长官。最高执法官由城邦自行挑选,为了保持其公正地位,通常这种人是另外一个城邦中受过法律训练的贵族。从十二世纪末叶开始,最高执法官的重要性逐渐超过执政官(Consuls)的合议政府;后来,又从最高执法官演变成了“市政门阀”(见p.221注5)。从十三世纪开始,最高执法官的权力逐渐局限于司法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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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教会议至上论,是一个关于教皇权力之限制的问题。十二、十三世纪时,教会法学家企图对教皇的权力加以法律上的限制,遂产生主教会议至上论:教皇由主教选出,因此和主教有某种约定存在;主教会议的权威高于教皇,甚至可以将他罢黜。十四世纪的政治哲学家Marsilius of Padua和William of Ockham皆持此说。教皇绝对论和主教会议至上论的争执,到二十世纪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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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archomach”一词,据说是一位住在法国的苏格兰人William Barclay所铸。他在一本题为《论国王与国王的权力》(De Regno et Regali Potestate, 1600)的著作中,用这个词来指反对国王有绝对权力的人。这个说法的背景,是十六世纪时绝对王权兴起后引发的争论。当时法国中央政府已成形,国王在君权神授的根据下行绝对统治。反对的人认为国王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人民有权利抵抗国王的统治。主张有抵抗王室权利的说法(monarchomach)和后来的民主思想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个说法的基础是中世纪的封建论,反对统一的中央政府及绝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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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arlament”是法国在革命前旧政权时代的高等法庭。其前身为Curia Regis(御前会议),是国王和主要的封建领主见面讨论法政一般问题的地方。十二世纪开始,专业人员开始加入,法律事务开始独立。路易九世(Louis IX,1226—1270)时,“御前会议”有关法律的集会开始被称为“Parlament”,是为巴黎高等法院的开始。十五世纪以降,类似的高等法院在省区建立,大革命前,除了巴黎高等法院之外,省区内共有十四个高等法院。在功能上,因为这种法院代表国王的权力对全境作法律上的管辖,遂有助于国王势力的扩张和加强。法国大革命之后,这些法庭被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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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oblesse de robe”指的是法国在十七、十八世纪时,因担任高级官职而取得世袭贵族地位的人。路易十四(Louis XIV, 1638—1715)为了争取法官对他的支持,给许多法官——特别是巴黎高等法院的法官——这种贵族地位。在开始的时候,这类贵族受军功贵族(noblesse d’epee)和老贵族(noblesse de race)的歧视。但后来,这批布尔乔亚出身的新贵,反而是最保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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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法国高等法院(见p.230注4)的法官,因为必须要登记国王发出的指令和信件,因此有所谓的“诤议”权,也就是有权力指出国王的指令是否有违反王室传统的地方。在诤议之下,国王可以继续坚持己见,但诤议权对国王的权力仍然构成了相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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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等级会议(Etats-Generaux)是法国在1789年大革命之前供国王谘议的民意组织。它在历史上的来源是“御前会议”,但后来由三个等级——教士、贵族及第三等级,也就是新兴中产阶级——共同组成。它始终没有发展成一个近代议会式的能限制国王权力的东西。等级会议在开会时有一习惯,就是由每一等级提出一份Cahier de doléances(陈情书),列出该等级的抱怨及改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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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国大革命期间(1789年6月17日到7月9日)由第三等级所组成的革命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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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所谓“由有利益关系的人来进行的经营”,原文是“Interessentenbetrieb”。因为“Interesse”一词的意思太广,在此译作“利益”会引起误会,我们引韦伯自己的话来说明他的意思。他在1918年曾经发表一篇有名的长文章:“Parlament und Regierung im neugeordneten Deutschland”(英译见《经济与社会》,附录Ⅱ,pp.1381—1469)。在这篇文章中,韦伯说:“政治的经营,便是有利益关系的人的经营。”但他立刻解释:“所谓‘有利益关系的人’,我们指的并不是因为物质利益而在一切国家体制中以不同的强度影响政治的人,而是那些为了实现某些政治想法,而追求政治权力和责任的在政治上有关心和利害的人。”(《经济与社会》,p.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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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协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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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国家理由”(ragione di stato, reasons of state)常被认为是马基雅维利政治思想的关键概念,虽然这个名词从来不曾在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出现过。马基雅维利以及对近代国家特质做思考的人认为,政治自有其政治性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宗教、道德或其他非政治性或超政治性的目的服务的。因此,政治家应该考虑的是权力,而不是正义;国家的行为应以本身权力的维持、增强为着眼点,不需引道德的规范为准则。易言之,国家在考虑自身的活动时,应该以本身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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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政治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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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群众政治家] 从立宪国家出现之时开始,或者更确定地说,从民主政体建立之时开始,在西方,“群众政治家”(Demagoge)[1]一直是领袖型政治家的典型。我们诚然不会喜欢这个字眼,但我们不要因此忘了,头一个被称为群众政治家的人,不是克里昂(Kleon),而是伯里克利(Perikles)。在古代民主中,官职人选由抽签来决定;毫无官职,或者说位居唯一选举出来的官职——最高司令官(Oberstrategen)[2]——的伯里克利,居然领导雅典市民的最高大会。近代的群众政治家自然也利用演讲;如果我们考虑到,在近代一位候选人要做多少竞选演说,就知道这在量上,已经到了极高的程度。不过,印出来的文字效果更持久。在今天,群众政治家最重要的代表性人物,乃是政治评论者(Publizist),尤其是新闻工作者(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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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新闻工作的特殊地位]近代政治性新闻工作的社会学,不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应该自成一章。在我们这次演讲中,便是稍做素描都不可能。不过,在这里,有几件事,却和我们的题目有关,因此必须一说。新闻工作者和所有的群众政治家一样,同时和律师(以及艺术家)也差不多,有一项共同的命运:缺乏固定的社会分类。就律师而言,至少在欧洲大陆情形是如此,英国以及从前普鲁士的情形则不一样。新闻工作者仿佛属于一个贱民阶层(Pariakaste)[3],“社交界”总是根据他们之中品行最差的代表来评价他们。由而,对于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工作,流行着一些最奇怪的想法。很多人不了解,在新闻工作上一项真正优秀的成就所需要的“才气”(Geist),绝对不下于任何学术上的成就所需者;特别我们要考虑到,新闻工作必须随令当下交卷,也要考虑到,新闻工作者必须在显然和学者完全不同的创作条件下立即见到效果。大家几乎从来没有承认,和学者比起来,新闻工作者的责任要大得多,而平均而言,任何一位有荣誉感的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感,和学者比起来,非但不见逊色,反而,〔这次大〕战时的情形已证明,要比学者来得高。人们之所以对新闻工作者的评价较低,乃是因为在这种问题上,人们记得的,乃是不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表现,以及这类表现所带来的往往十分可怕的后果。说任何一位够格的新闻工作者,在行止的思虑判断上比一般人高明,没有人会相信,但是实情却正是如此。和别的职业比起来,新闻工作这个职业,有最庞大的诱惑与之俱来;在今天,新闻工作又有其他的特殊条件与环境。这些因素所造成的结果,使得公众习于以一种由鄙夷和可悯的卑怯交织而成的态度去看新闻工作。在今晚,我们无法讨论这该怎么办。在此,我们所关心的,只是新闻工作者在政治方面的职业命运,以及他们获得政治领导地位的机会。到目前为止,只有在社会民主党[4]里面,新闻工作者有比较有利的机会。但是在这个政党里,编辑的位置主要还是一种党工的位置,不足以构成领袖地位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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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新闻工作者的缺乏余裕] 至于在资产阶级政党里,整体而论,走这条路攀取政治权力的机会,和上一辈人比起来,情况反而恶化了。自然,每一个重要的政治家,都需要新闻界的影响力,因此也需要和新闻界的关系。但是从新闻界内部产生政党领袖,那是绝对的例外,连想都不应该想。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新闻工作者日甚的“缺乏余裕”,特别是没有资产而必须靠职业维生的新闻工作者的“缺乏余裕”;这种“没有余裕”,是由新闻工作在紧张度和时效性方面的急剧增长所决定了的。每天或者每周都必须写出文章来,以谋生活,就像是在政治家的脚上绑上了铁镣。我便知道有人,虽然具有领袖的气质和能力,却因为这种逼迫,而在向上追求权力的过程中,在有形的方面但尤其是精神方面遭到了永久的挫伤。在旧政权[5]之下,新闻界和国家及政党中居支配地位的力量保持的关系,对于新闻工作水平的伤害是不可能更大的了。但这是必须另外处理的一个题目。在我们的敌国中[6],情况并不相同。不过即使在它们那里,以及所有近代国家中,新闻工作者的政治影响力似乎愈来愈小,而资本主义的报业大亨,如诺斯克里福“爵士”(“Lord” Northcliff)之流,却取得了愈来愈大的政治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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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新闻工作的政治前途与艰辛] 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大资本主义报纸事业——它们控制的主要是登“分类小广告”的“大众报”——通常都是政治上冷漠态度的典型培养者。因为对它们来说,独立的政治立场没有什么好处;尤其重要的是,持有独立的政策,从在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权力那里,不会得到什么在商业上言之有利的照顾。在大战期间,广告业务曾经被大规模地用来对报业施加政治性的影响,而现在,似乎这个做法会继续下去。虽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大报可以躲开这种压力,但是小报的处境就困难多了。不论在其他方面,新闻工作有什么样的吸引力、有什么程度上的影响力、有什么程度的行动可能,尤其是负什么程度上的政治责任,在今天我们身处的环境里,新闻事业的生涯,不是政治领袖向上爬升的正常管道——它也许不复是这种管道,也许尚不是这种管道,这就只好等着看了。某些新闻工作者——不是全部——认为应该放弃不具名原则;但是放弃这个原则,是不是就能给上述的情况带来改变,实在很难说。在大战期间,德国报纸用特别聘请的文坛名流担任“指导”[7];他们虽然始终是直接以真名出现,但我们在好几个有名的例子中的经验显示,责任感并没有因此如大家所想象的那样增加。无分党派,有些这类报纸,正好就是以低级而出名的煽情报刊,借着放弃匿名原则,它们追求并且获得了销路。这些先生们、发行人及煽情式的新闻工作者所得到的是巨利,而当然不是荣誉。我们在此所说的话,毫无反对署名原则的意思;我们谈的是一个十分复杂曲折的问题,某一个现象自然不等于问题的全部。不过,到目前为止,署名的新闻工作,仍然不是走上真正的领袖地位的道路,也不是负责任地经营政治可循的途径。事态在未来会如何变化,尚有待观察。话说回来,新闻工作这条路,在任何情况中,都是职业性的政治活动最重要的途径之一。这条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走的。性格薄弱的人,绝对不能走这条路,特别是那些只有在安定的位置上才能维持心灵平衡的人。一位年轻学者的生涯,虽然靠的是机运和侥幸,但是至少学者的身份会使他受到一些坚固规范的约束,让他不至于失足。可是新闻工作者的生涯,在每一方面来说,都是彻底的冒险,而身处的条件又以一种在其他任何情境中都无法见到的方式,考验着个人内在的安定自信(Sicherheit)。在新闻职业生涯中往往十分辛酸的经验,可能还不是最糟的事。成功的新闻工作者,相应于外在的试探而必须具备的内在力量,才是最难企及的。的确,在一种看来平起平坐的姿态下,出入豪门的沙龙中当座上客,常常因为被人所惧,所以受到大家的阿谀奉承,但自己心里却清楚知道,只要自己一离开,背后的门甫一关上,主人可能就必须向他的贵宾们解释,为什么他会和“那个报界挖人隐私的低级作家”有关系——这的确不是容易的事。同样,你必须随“市场”的需求,对任何一件事、对生活中任何可以想象到的问题,迅速而言之成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你的意见不能完全肤浅,尤其不能因为暴露了自己的底盘而丧失尊严——这是会有不堪逆睹的后果的。因此,许多新闻工作者,到头来在人性方面完全失败,丧失了一切价值,也就不足为异。值得吃惊的是,在这些情况之下,这个阶层中居然还有许多可贵的、道地的人存在;这个事实,不是外人能轻易想象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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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本文中,“Demagoge”一词或译作“群众鼓动者”,或译作“群众政治家”。韦伯认为“直接诉求民意认可的统治者”(见p.207注2)基本上都是成功的“Demagoge”(见《经济与社会》第1部分第3章第7节,p.268;中译见《支配的类型》)。“民主化和群众鼓动的做法是在一起的……只要群众不再被视作行政管理的纯粹被动对象,也就是说,只要群众的态度具有某种积极的意义。”《经济与社会》附录Ⅱ(p.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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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trategoi是雅典的最高军事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而非用抽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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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韦伯对贱民阶层的定义,见《经济与社会》第2部分第6章第6节6(p.493),又参见英译者在p.209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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