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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一些分析直接涉及特定的历史情况,今天已部分地丧失其时间性。他把德国灾祸的责任,主要归咎于德皇。敌视德皇的情绪,一直困扰着他。他以为威廉帝国的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政治领袖来自官吏。而“国会化”(parlementarisation)会把实际的责任转移至议院,因此应能让精力充沛、战斗力强、充满力量和斗志的人物,有更多获得权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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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追踪了一个社会阶层、一种人历经数世纪的发展。他称这种人为职业的政治人,即从政治中获取生计的人。这种人不只依赖政治为生,而且亦为了政治而活。僧侣、文人、宫廷贵族、英国的贵族、法律家,于不同时代及国度中,曾在君主、传统贵族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关系中(这些关系因国而异),占着首要的地位,因而决定了这些团体之间的联盟或纷争。于此,我不再赘述韦伯在这方面非常有名的分析。我只强调一点,而这点亦是韦伯自己相当重视的,那就是两种政党的决定性对比:名门望族的政党与群众的政党,而在这个时代而言,法学家或律师、国家的官吏或党工人员以及名门望族即为主要的政治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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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情形又如何呢?名门望族政党与群众政党的对立,在某些国家已几乎完全消失,如英国的保守党已变成与工党差不多性质的群众政党。但在德国和法国,这种分别仍然存在。〔法国的〕激进社会党和独立党,并不是像S.F.I.O.一样的群众政党,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不如M.R.P.;而C.D.U.[8]却似乎保留了名门望族政党的一些特色,虽然有人努力尝试把它变为群众政党的组织。群众政党组织的需要与否,视社会的都市化程度及投票方式而定。在目前这个阶段,西欧的右派政党及左派政党的结构分歧正在逐渐减少,但还未到完全消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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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党结构的分异而来的,是选拔政治领袖方式的差别。选拔领袖,对所有的政体而言,尤其对民主政体,是决定性的一环,关系着成功与失败。在德国,主要的领袖仍属于希特勒之前的一代,因此他们大部分的生命,若不是在威廉帝国下度过,就是在魏玛共和之下度过。在法国,领袖大部分是第三共和的遗老。他们长时期扮演了二等角色后,自1945年开始,跃升首席。除他们以外,还有几个在抗战期间或在戴高乐运动中冒出来的人物。法国与德国不一样,几乎没有政治领袖出身自政党或工会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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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如果想参政,主要的阻难来自政党的纪律与教条。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时代里,会有社会学家或经济学家相信政党的政纲的字面意义,不论是哪一个政党。如果入党,他们能做到的,用最好听的话来说,就是十分广义地运用在宗教上所谓的象征性诠释。在争权的过程中,没有反对党会不用不公平或捏造的论据来批评政府,他们指责政府没有成功地完成一些没有人能完成的事业,或者做出了任何人都不得不做出的让步。就是在这一点上,希望活跃于政坛的学者,会体验到经常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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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紧张性的强弱,视乎讨论的不诚实程度,程度的高低因国家而异,因党对其党员在纪律上的要求不同而异,亦因时而异。对学术与政治的关系这个很个人的问题,我们每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参与国会工作的人,并不能享受这全部的自由。为学术而献身的人,无条件地找寻真相;为政治而献身的人,却往往不能忍受道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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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党的顺从,可能已没有二十年前那么绝对了,这是由于怀疑主义侵蚀了党员的信仰。政党以本来的应有的面孔出现,它们是目的在于运用权力的组织,它们维护某些利益,同时也看得出来,如果当权,它们会以模糊的一般概念来统治人民。不幸的是,政党在教条上所赢得的灵活性,却有时在时事争议上以过分强烈的冲突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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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对民主式的招募选拔的质量,早已表示担忧。没有财产的人若投身政治,除了要承受职业的风险之外,还要体验到经济上的不安全。似乎,在目前的德国,大部分的政治人物都保留着,而且必须保留,他们原有的职业或副业,往往是官吏式的职业。只有政党党工人员,才是没有其他职业的职业政治人。而国会的运作已极端地形式化,诡变莫测的斗争特色已荡然无存,再不能作为甄选的途径。一个人如果要攀升,他必须在政党里肯定自己的声望,而不是在国会中。在法国,政治生活保存了较多的不稳定和想象力,比较不可预料。偶然,某个人物会在党的边际上,而不是在党里,创造一番事业。目前德国的政治作风,似乎不能帮助一流的人物脱颖而出,即韦伯所梦寐以求的群众政治家、那些同时献身于政治并从中获得生计的人、那些奇妙地把清醒的热情、责任感与节制集于一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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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可能韦伯对现代民主制的政治家要求太高了。在他的想象中,最优秀的政治家应该拥有某种卡理斯玛的权威。的确,各种权势的匿名、领导人的平庸、麻木的群众的消极被动所带来的腐败,恒常地威胁着民主制。在悲剧性的情况下,当国家的生命受到牵连或宪法需要重建,人民往往希望找到一个可信赖的人,同时又希望服从法令。就在此时,群众政治家建立他的声望。罗马共和称这种人为独裁者,而以前的政治作家则称之为伟大的立法者。现存的政体,在危急之际,会让有能力救国的人冒出来。在平静无事的日子里,民主的领导人是诚实的行政者,有时是良好的组织者,更常见的是调解专家。若是他们有大政治家所具有的远大的眼光、敏锐的洞察力、清醒的热情等,则是我们合理地不敢过分冀求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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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在此处径引德文,见上面《学术作为一种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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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雅利安人数学”:德国法西斯主义把数学分雅利安人(即他们认为最优越之白种人)数学及犹太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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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孟德尔发现我们今天称为遗传基因的基本单位。他放弃了拉马克过分目的论的看法(例如说长颈鹿的长脖子来自它们一代又一代地伸头吃高树上的叶子)。孟德尔派的遗传学被贬为反动及种族主义。此种说法的代表者为苏联的李森科(T. D. Lysenko,1898—1976)。李森科于斯大林时期红极一时,提出各种异想天开的创造优良麦种的配方,认为任何品种皆可在短期内改良,以适应当时的社会主义全国农业规划化,他的中心思想就是后天特征可完全遗传后代,亦可随时改变。他因植林政策的严重失败,于1952年后始受到批评。至1956年黯然步下政坛。阿隆在此处提出的争执,是指李森科在苏联带来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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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社会学》一书写于19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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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凯恩斯主要的理论发表于1935年的《就业、利息、货币通论》(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一书,认为在严重的经济低潮时,只有政府及大投资者有能力扭转局势,政府应大量创造工作机会,或补助私人投资以解救失业问题,只有充分就业始能避免经济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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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这里指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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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三十年前韦伯并不相信此点。他以为演化的必然趋势是理性化(rationalisation)与官僚化(bureaucratisation),而不是某种特定的财产制或调整。——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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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F.I.O.(Section française de l’Internationale ouvrière)工人国际之法国本部,即1905年饶勒斯(Jean Jaurés, 1859—1914)创立之社会党。1920年,S.F.I.O.内部分裂,左派成立参加第三国际之法国共产党,由布鲁姆(Leon Blum)领导的温和派则仍保留S.F.I.O.之名称,为法国主流的社会党。 M.R.P.(Mouvement républicain populaire )群众共和运动,为第二次大战后成立的新政党,主要由基督教民主派组成,是天主教左派的政党。 C.D.U.(Christlich Demokratische Union)德国基督民主联盟,创于19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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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政治 附录三 韦伯论帝国总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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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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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1月,德国在战败及内乱交相煎熬下,宣告结束帝制,成立共和,并由当时最大的政党社会民主党(SPD)党魁艾伯特(Friedrich Ebert)组成临时政府。次年1月,全国选出四百二十一名代表,2月开始假魏玛(Weimar)召开国民会议。国民会议于2月11日选出艾伯特担任第一任帝国总统(Reichspräsident),并于2月24日由蒲罗伊斯(Hugo Preuss)提出新宪法草案。经过五个多月的讨论,国民会议于8月通过新宪,史称魏玛宪法,是为魏玛共和的体制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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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此不拟叙述魏玛共和的悲剧历史,也无法讨论魏玛宪法关于总统权力的特色,以及这些特色和后来希特勒的“合法”上台究竟有多少关系。但魏玛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帝国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却与当前一些国家要求“总统民选”的呼声不谋而合,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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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玛宪法起草者提出总统民选的规定,背后有其关于民主理论以及德国现实的一些考虑。这些考虑是否能成立,容有商榷的余地。但是笔者不讳直言,今天在这些国家主张总统民选的政客、学者以及一般民众,思虑的周详和深度恐怕尚不及魏玛制宪者的皮毛。如果碰到宪政体制这样的问题,还是以多吸取历史经验为宜。这是笔者移译韦伯这篇小文章的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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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德国主张总统民选的人物之间,韦伯是首倡者,也是理论上的导师。这篇于1919年2月25日(也就是蒲罗伊斯提出新宪草案的次日)在《柏林金融时报》(Berliner Börsenzeitung)上发表的文章,虽然仅以德国现实状况为立论根据,但其视角却来自韦伯对民主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的特殊意义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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