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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22 就算读者没有完全读懂这一段在写什么,应该也可以看出来,帕森斯在谈论一种会发挥功能的“社会系统”,而且社会系统有一定的稳定性,相对来说不会有冲突。但社会系统若要有一定的稳定性且不会产生冲突,必须使得参与互动的人格系统在社会系统中,发展出足够的动机与这个“社会系统”“共舞”,并使得文化系统能提供所需的价值和象征,保证“社会系统”中的互动参与者会有序地参与互动。这种人格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渗透,以及文化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渗透,对于一个“社会系统”的持存来说,是最基本的前提。此外帕森斯还补充,每个社会系统当然也必须解决配置问题(这里的配置意指财物的分配,这也等于指出每个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需要物质资源),并且必须将系统的内在任务进行分化(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p.25)。所以现代社会当中的家庭,既需要钱,也需要在家庭成员之间形成一种分工组织,才能无碍地持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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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24 如果人们再追问社会系统的元素是什么,那么毫不意外,帕森斯会说是个别的行动以及行动者自身(行动者可以是一个团体或集体)。但他还指出一些其他的元素。这个元素在上段引文当中就已经出现了,也就是“社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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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26 于是我们可以说,涉及个别行动者,并且是涵盖了从最基本的个别行动者到最复合的个别行动者的社会系统,有三种不同的单位。第一种是社会行动,它由行动者所表现出来,并指向一个或多个被视为对象客体的行动者。第二种是身份角色,身份角色是一位或多位行动者的行动子系统,并且这种行动子系统是具有组织性的。同时这(些)行动者具有被给定的互惠身份,根据被给定的互惠方针对彼此进行行动。第三种社会单位就是行动者本身,所有具有组织性的身份系统和角色系统都会涉及行动者,行动者于此是一个社会对象客体,亦是角色活动系统的“创造者”。(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p.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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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28 社会角色,或曰身份角色对帕森斯来说之所以如此重要,与我们已经熟知的秩序问题有关。这个秩序问题产生自若干行动者的行为彼此相互关联的情况:共同行动究竟是如何成真的?即便在日常生活当中,共同行动的实现并不成问题,但从社会科学家的分析观点来看,这是很成问题的、绝非自然而然的。众所皆知,帕森斯的回答牵涉价值与规范。不过价值与规范必须先得到清楚说明,被转化成清楚的规范,然后变成制度,沟通和共同行动才不会失败。价值必须借助制度才能变得具体,也就是说价值必须制度化。于此,角色概念便有一席之地了,而且角色概念还是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社会学诸多核心概念之一。角色是行为模式,是行为规章的集合。我通常自己会符合、必须符合,也愿意符合这些行为模式、规章。我身边的人也会期待我这么做。如果我的行为让人失望了,亦即作出了错误的行动,那么其他人会以惩戒、鄙视等形式来制裁我。由于角色也道出了价值,所以角色保证了人类有序的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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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30 唯有将制度化的价值内化进行动者,社会结构中的行为动机才会产生整合,更深层的动机才会获得控制而满足角色期待。唯有当这件事以很高的程度发生了,才有可能说社会系统是高度整合的,并且集体利益和构成集体的成员的私人利益才可以说趋向一致。(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p.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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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32 事实上,对于帕森斯的这个理论建构的这个阶段来说,角色概念是非常关键的。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将这个社会学的概念摆在核心位置,跟帕森斯的理论有很清楚的一致性。帕森斯可以借此进一步延伸他尤其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已经在进行的工作,亦即将社会学和其他科学清楚划分开来。正因为他在分析“社会系统”时极为重视角色概念,所以他可以论证说,社会事物可以不源自自然。帕森斯于此是想与生物学划清界限。但光这样是不够的。凭借角色概念,帕森斯可以指出,社会事物并非直接源自文化(这是要和文化科学划清界限,部分也是要与文化人类学划清界限的策略),并且也不是源自一些个别行动的单纯总和(这针对的是心理学)。凭借角色概念,帕森斯漂亮地论证了社会事物的独特性,也论证了社会学这门学科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角色概念完全体现了帕森斯的“规范主义的功能论”的基本思想。因为角色概念一来详细呈现了规范和价值,二来同时满足了系统的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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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34 从社会系统的运作方面来看,角色是首要机制,系统的基本功能前提是借由角色来满足的。(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p.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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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36 凭借角色概念,帕森斯很好地说明了社会系统的某些“任务”是如何,以及通过谁来执行的。比如母亲角色或父亲角色为“家庭”这个社会系统的运作作出了什么贡献。那么,一个学校班上或小团体中的“开心果”或“怪咖”又执行了哪些功能呢?现代媒体社会中的政客角色,对比以前的政客,是否改变了,以及为什么改变了呢?一个大型股份公司的董事会主席的角色该怎么明确定义?这个角色对企业来说又执行了什么功能?所有这些问题表面上都可以再不断提出来,然后在一个整体的理论框架中“加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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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38 帕森斯的“角色理论”当然不是说行动者必然会不计个人得失地自动“按照剧本演出”角色。他在著作中某些地方也说了,除了遵照规范的行为之外,个体面对系统时当然也会有完全脱离角色期待,或是以更有创意或另类的方式对待角色期待的情况(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p.24)。帕森斯的一些同事,比如前文提到的默顿,就注意到,在一个人的角色之内、角色之间,自然总是会有冲突和悖离,这对社会变迁理论来说正好可以是个要点。不过帕森斯的分析所牵涉的,一直都是系统的持存要求,这也让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社会运动,对帕森斯的思想抱持着不信任的态度,因为那时所提出的批判问题,首先就是针对要如何有可能超越克服现有的系统,但是角色概念却首先适用于描述现有结构的运作。很奇怪的是,帕森斯在那个时候几乎仅仅专注于社会行动和社会秩序。对社会学来说很重要的社会变迁分析,很长一段时间被他抛在脑后。不过我们下一讲会再来讨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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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42 无论如何,帕森斯用这种结构功能论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预先为当时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实践架起了一个结构。我们在这一讲的尾声来简短谈一下这件事。帕森斯的功能论,不只对他的追随者来说,而是对于整个社会学而言,是为经验研究的纲要提供一个出发点,尤其对两个主题领域更是如此。这两个帕森斯自己就曾提过的领域,就是在《社会系统》中的一章提到的角色学习,亦即社会化,以及越轨行为。事实上,社会化研究就是从帕森斯那里得到启发,而蓬勃发展的。比如,在社会学意图自我宣称为独立学科的背景下,社会化研究可以通过对社会角色学习的研究,而与生物学和心理学区隔开来。与心理学相区别开来,也正好牵涉一件事,就是社会学的社会化研究涉及的是不同于发展心理学的另一个主题:社会学这里的核心重点不是孩童道德能力或认知能力如何根据自身的逻辑发展起来,而是将人放置到社会秩序中,还有将社会化视为一个一直到老都必须持续进行的过程,而不是仅止于童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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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44 另一个主题则正好跟第一个主题相反,主要是犯罪社会学和“越轨行为社会学”所研究的某些人的价值内化正好不成功的那种状态,或是研究为什么在某些社会领域中价值的内化是不够的,并且因此相应地产生越轨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帕森斯的理论对这方面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借用他的理论,这个所谓的越轨行为研究的领域可以在理论层面很扎实地建构起来。当然这里必须避免一个可能的误解,就是帕森斯和以帕森斯的传统进行研究工作的社会学家仅仅声称,社会秩序是由价值和规范所凝聚起来的,所以偏离这些价值和规范的行为在任何一种秩序中都是成问题的,这些行为要么被严厉惩罚,要么被讥讽讪笑或摇头叹息。但帕森斯和他同事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偏离秩序的行为都是该被惩罚的。就算是帕森斯式的研究纲要的批评者有时候也会说,功能论的越轨行为理论可以描述和(也许能)解释偏离秩序行动形式。不过接下来的政治目标或社会政策目标当然就与此理论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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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48 不过我们回到纯理论的部分来结束这一讲。帕森斯没有始终停留在这里所呈现的理论立场,这也表现出他在20世纪50年代的巨大创造性。他不断以他自己所谓的“结构功能论”的理论体系为核心主旨来进行研究。在他进一步的研究中,有些早期的发展没有再继续、中断了,有些则陷入理论的死胡同;但从许多方面来看,他还使在《迈向一般行动理论》和《社会系统》中发展出来的立场更加激进化了。这是下一讲要来谈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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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53 社会理论二十讲 [:1702368814]
1702369454 社会理论二十讲 第四讲 帕森斯与规范主义功能论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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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56 帕森斯在1937年出版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奠定了他的行动理论的根本基础,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出版的《社会系统》与几乎同时出版的姊妹作《迈向一般行动理论》中,大力发展了秩序理论。在这之后,他的研究也通过对后续的理论问题的处理,取得了优秀的成果。当然,很快就显而易见的是,他的行动理论和他的功能论的秩序理论之间有某种张力,也即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是不清楚的。虽然帕森斯进一步将他的行动理论处理得更精致与更丰富,也用了一些新的观念让他的功能论的秩序概念拥有更扎实的基础,但帕森斯终究都没有成功地将这两种理论模型如众所期待的那样整合在一起。而且,没错,事实完全相反:帕森斯将这两个理论修饰得越多,这两个理论就越明显地无法真正调和在一起。并且回过头来看他20世纪50年代的早期著作到1979年过世为止这之间的理论发展,让人有一种印象,就是虽然他理论的许多焦点都更进步了,但他再也无法完成一种真正的综合,无法造就出一体成形的宏大理论。当我们在这一讲介绍帕森斯这一个阶段的理论发展时,读者如果觉得帕森斯“中晚期”的著作,好像是另外一个理论的基石而不是一种与前期保持一致性的理论的话,这是很正常的。从20世纪50年代早期以来,我们至少可以从他的研究中辨别出五个有理论重要性,但差异性非常大的理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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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58 1. 首先,在与《社会系统》同时出版的(也是我们已经提过很多次的)《迈向一般行动理论》中,帕森斯的抱负是持续建构他的行动理论,并以此直接走向秩序理论;也就是说,他想将行动理论与秩序理论紧密结合在一起。帕森斯至此发展出来的“行动参照框架”完全是抽象的,也仅仅指出了一些行动的元素,但没有说清楚行动会朝向哪些方向、可以朝向哪些方向,或是也没有说清楚行动会设置、可以设置哪些具体的目标等等。人们也可以说,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和在精神分析的影响下所进行的接续研究中,几乎仅仅只讨论行动的抽象“形式”而没有讨论行动的“内容”。但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帕森斯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自己立下了一个任务,要将他的行动理论和一个无所不包的行动取向(或行动选项)类型学相关联。借此他想要说清楚,人类行动可以采取哪些内容,以及行动有哪些目标或取向是可以预见的。当然,帕森斯已经有了一个榜样,就是韦伯著名的行动类型学(可以参阅收录在韦伯《经济与社会》中的《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其中区分出了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传统行动以及情感行动。帕森斯想再推进类似于此的系统分类,并勾勒出他所谓的“模式变项”(pattern variables)。模式变项意指人类行动会在五组二分选项当中游移,人类每次采取行动时都必须在这五组互斥二分的可能选项当中进行选择。帕森斯指出,这五组二分选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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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60 (1)情感—情感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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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62 (2)自我取向—集体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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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64 (3)普遍主义—特殊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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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66 (4)继承—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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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68 (5)特定—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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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69470 (Parsons,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p.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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