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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女性主义辩论在这段时期,一直在两个极端、两个非常不同的论证类型之间游移。一个是在文学上有时被称作“极繁主义”的立场,这种立场喜欢强调男女之间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却不必然要追溯到生物学的论点,而是——且越来越是——也可以去看不同性别的心理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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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学者通常相信,差异乃深植于并源于不同的朝向世界的途径,在某些情况下会创造出不同的女性“文化”。他们认为,这样一些差异对社会是有利的,应该承认与表扬。(Epstein, Deceptive Distinctions, 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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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一种所谓的“极简主义”的立场,相反则坚持性别之间有极大的相似性,现有的性别差异不是不可撼动的,而是会随历史而异,是由社会建构的(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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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70和80年代,上述对于性别关系的新的立场,首先是在心理学的各种分支以及强烈仰赖心理学观点以进行探讨的社会学中发展出来的。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极繁主义的立场”。其中有两位女性学者特别值得一提,她们的作品对于许多彼此相邻的社会科学领域都很有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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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位,是美国社会学家乔多萝(Nancy Chodorow, 1944— )。她尝试从精神分析视角出发来解释,为什么女性总会受到一种心理动力的影响,使得性别关系总会维持下去,并让女性处于社会从属地位。她的命题是,小女孩早期和她妈妈的关系,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参阅:The Reproduction of Mothering: Psychoanalysis and the Sociology of Gender, 1978)。乔多萝的出发点是一个假设,即性别认同的建立对于两性来说都是在相对早期的时候就出现了,最晚在五岁时就变成一种人格中不再改变的核心了。如果这个在精神分析中很有代表性的命题是正确的,同时如果的确,至少在西方社会孩童(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的重要他人主要是母亲,那么,根据乔多萝的说法,两性的性别认同的建立必须以非常不同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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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个体化模式,最优先的自我及其内在世界的建构,最早的自我冲突与最早的无意识的自我定义,个体化最早的威胁,唤起防卫的最早的焦虑,所有这些,男孩女孩之间是有差异的,因为男孩女孩最早的母子关系的特征是不同的。(Chodorow, The Reproduction of Mothering, p.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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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性别认同,是在与母亲的紧密关系下建立的,以母亲及其行动形式为榜样。但对男孩来说,母亲是他的相反端,他是通过与母亲的差异来定义自己的。乔多萝指出,这使得男性的发展会更强烈地从自我出发,更鲜明,甚至过分鲜明地划出自我界限。而女孩的个体性则更倾向“同情”他人,更有对他人感同身受的能力。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男性与他人的关系更容易产生问题,为什么男性的个体化形式会如此刚烈、与女性是如此截然不同的(ibid., p.167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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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多萝的分析针对的是精神分析那深受“男性”刻画的一个理论预设。这可以追溯到弗洛伊德的理论预设,认为男孩的发展才是常态,而女孩的自我认同建立形式则被贬低成是有缺陷的(可以参阅乔多萝著作的第九章)。但此外,乔多萝还想解释,为什么性别关系会不断在其不平等中被再生产出来。母女之间最早的关系与女孩性别认同的建立形式,总是会以一种被称作“作为母亲”(mothering)的行动类型来进行的,而这在很多方面都和男性的行动不一样,因为女性的自我认同建立是有很强烈的关系导向的。这样的命题也标示出了一种规范立场。因为乔多萝和她的支持者们既不认为女性在认同建立形式及其行动原则上是有缺陷的(ibid., p.256),也不认为美国当代典型的家庭关系所特别强调的“作为母亲”是唯一可能或甚至唯一理想的父母形式,尤其因为“作为母亲”正好会强化性别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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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作为母亲”的问题,是从家庭与性别社会组织的潜在内在矛盾当中产生出来的——产生自女性的“作为母亲”和异性恋承诺之间的矛盾,产生自女性的作为母亲和女儿的个体性之间的矛盾,产生自情感联结与儿子的男性气概之间的矛盾。家庭外部——尤其是经济——所产生的改变,又更激化了这些矛盾。(ibid., p.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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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多萝认为,若通过其他男女分工形式(像是强化女性的职业活动并加强男性的家庭工作),那么就有可能至少削弱现今的性认同建立形式,因为这样母亲就不再是孩童唯一的重要他人。如此一来,我们就有很大的机会能停止“作为母亲”的再生产,及其对女性自主造成的负面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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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性心理学家吉莉根(Carol Gilligan, 1936— )在其1982年出版的著作《不同的声音》(In a different voice)里,也有类似的规范推动方向,而且甚至比乔多萝的影响力还大。吉莉根的理论心理学方向,跟乔多萝的精神分析做法不一样。吉莉根师从于当时相当知名的发展心理学家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柯尔伯格的研究对发展心理学之外的其他相关领域都影响很大,吉莉根的研究结果却批评了柯尔伯格,并且几乎无可避免地也直接引发了道德哲学和社会学的反动,因为吉莉根质疑了这些学科的核心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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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尔伯格的著作,在受到哈贝马斯(见第十讲)的影响下,运用了皮亚杰(Jean Piaget)的研究,发展了关于孩童与成人的道德发展理论,指出他的经验研究表明了道德意识建立是一个有着多重阶段的发展过程。他区分了三种道德水平(前习俗的、习俗的、后习俗的),每一个水平都还有两个次水平(不过这与我们的旨趣无关,就不细谈了)。在前习俗水平方面,行动者只会遵循某些道德规则,因为行动者只是基于自我中心主义的观点,想免于惩罚而已。“好”,仅意味着对行动者来说是有用的、有助于免于惩罚而已。而当我认为我的道德义务在于满足我周遭人的期待、我面对周遭人想当“一个好人”、我想为我所属的群体福祉尽一份心力时,那么我所做出的就会是习俗的—道德的论点与行动。至于要达到后习俗阶段,我必须根据普遍伦理原则进行行动,亦即我在进行道德行动时所采取的立场与特殊的关系与共同体无关,而是基于对所有人都同等有效、都可接受的规则(参阅:Kohlberg, “Moral Stages and Moralization”, pp.170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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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尔伯格认为,道德发展遵循着一种相当特定的逻辑,即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会依次经过这三个(或说六个)阶段,会从前习俗,经过习俗,到后习俗(当中各自还会再经历两个次阶段)的道德。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达到最高的道德水平或道德阶段。只有少数成人能够达到最高水平,只有少数人的论点和行动最后会遵循后习俗道德、遵循普遍的伦理与道德原则。柯尔伯格的研究最受争议(也是吉莉根的发现与批判)之处在于,在他的理论中女性显然几乎无法达到后习俗道德水平,几乎只能停留在习俗道德水平,只能停留在整个道德发展的第三和第四个次水平(连第四的次水平都很少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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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柯尔伯格的量表测量中,道德发展似乎有所缺陷的人,最显眼的就是女性。女性的判断能力似乎只能符合他那六阶段中的第三阶段而已。在这个阶段,道德是以人际之间的概念来构想的,善意指帮助他人并使他人愉悦。在柯尔伯格的想法中,善的概念在女性成人那里,就只发生在家庭生活当中。柯尔伯格暗示,女性唯有当进入传统的男性活动领域时,才会认识到这种道德观的不足,并且像男性一样朝向更高的阶段,让人际关系服从于规则(第四阶段),进而让关系服从于普遍的正义原则(第五、六阶段)。在此,很矛盾的是,女性的特点在于她们的善良,她们关心他人的需求、对他人的需求很敏锐,但这却是她们的道德发展的缺陷。(Gilligan, In a Different Voice, 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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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乔多萝在探讨传统的精神分析时所做的那样,吉莉根从柯尔伯格的这种观点中得出一个结论,即他的道德发展心理学理论模型是从男性的视角来进行建构的,所以女性的道德发展对他来说是有缺陷的。吉莉根认为,若对女性的道德发展进行一种不受偏见影响的研究的话,那么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果。她自己的经验研究指出,女性会用和男性相当不同的方式来应对道德问题,所以对于女性的道德发展路径也必须以另一种方式来诠释。男性一般会根据抽象原则来思考与行动。但女性不一样,女性倾向根据情境与叙事来进行判断,而这是柯尔伯格在他的研究里从来没有考虑到的事。女性根据情境与叙事来判断的方式,建立出一种关于“关怀”的道德。女性的道德观以“责任感与关系为中心”,而男性则偏好“公平”的抽象道德,一种基于“权利与规则”的道德(ibid., 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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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莉根对他的老师柯尔伯格的批评之处在于,他呈现的道德发展模式是以男性的道德理解方式为基础,亦即一种以抽象的权利与正义伦理为基础的道德。这也难怪,女性几乎无法达到柯尔伯格的发展框架的最高阶段,大多无法或不想根据抽象普遍规则来行动与进行讨论。吉莉根则提出与柯尔伯格相反的、更适用于女性发展的模式,一种基于情境敏锐度、非抽象的“关怀伦理”的关怀阶段模式(ibid., p.74)。这种模式也牵涉社会制度的形成(这也是她的论点的规范—政治动力面向),因为这也指出了另外一种必须满足女性道德观的社会制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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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种男性正义伦理与女性关怀伦理之间的鲜明对比,在女性主义运动内部与外部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连女性主义者,也对吉莉根提出了尖锐的批判,尤其认为她所鼓吹的关怀道德,不过只是一种尼采意义下的奴隶道德的变体。意思是,吉莉根所抱持的观点,是否也不过是一种忽略了权力关系的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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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女性重视关怀。但女性之所以重视关怀,也许是因为男性根据女性所给予的关怀来评价女性。据说女性是以关系角度来思考的。但女性之所以从关系角度来思考,是因为女性的社会存在是根据与男性的关系来定义的。这些研究的自由主义的观念论正显示了她们没有把社会支配与权力关系当一回事。(MacKinnon,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pp.51—52;关于这方面的辩论,可参阅:Benhabib, Situating the Self, pp.179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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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非常尖锐的指责,部分是不公平的,因为吉莉根不断强调,关怀道德不是意指自暴自弃与自我牺牲。但对吉莉根的责难是有说服力的,而且也是女性主义者提出来的。例如批评吉莉根研究的经验基础是不够的,或是对经验基础的诠释是错误的,因为孩童的早期发展并没有像吉莉根假设的那样有着如此泾渭分明的性别差异。吉莉根所谓的女性关怀道德,不过是历史上的某种角色道德的表现,而这也随着渐增的女性平权而有所改变(Nunner-Winkler, “Gibt es eine weiblliche Moral?”)。在某些情况下,男性也会偏好情境与叙事式的思考。最后,还有一件事值得批判,就是吉莉根(跟乔多萝的著作类似)最终并没有解释性别差异的社会事实与历史事实,而是直接将其当作既成的事实(Benbabib, Situating the Self, p.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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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毋庸置疑的,尽管有许多值得批判的点,吉莉根的论点也开启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并对道德哲学与社会学的讨论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很快就显而易见的是,普遍的道德理论,亦即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框架中的后习俗水平,是有问题的。这些理论希望提出一种不依情境而异的、适用于所有人(而不是只适用于某些特定团体)的解决道德问题的规则;但这些理论有个缺点,就是几乎没有提到个人关系、友谊与怜悯,甚至是美好生活等问题的重要性(参阅:Pauer, “Moraltheorie und Geschlechterdifferenz”, p.44)。所有的康德追随者,不论是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还是罗尔斯(John Rawls)的道德哲学(见下一讲),他们的普遍主义理论都有这种难辞其咎的理论盲点,也因此招致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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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错误就在于假设了自我,一个纯粹理性的、自己思考的行动者,可以得出一个所有人、所有时间、所有地点都能接受的结论。在康德的道德理论中,道德行动者就像处于不同房间的几何学家,全都可以推想出同一个问题解答。(Benhabib, Situating the Self, p.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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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规范正确性的有效性要求必须要以互为主体、不受支配的检视作为支撑(参阅本书第十讲),因此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似乎避免了上述问题,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对话式的,而不是以孤单的主体作为出发点。但哈贝马斯的理论在根本上对道德和政治的理解非常狭隘,而且对规范与价值、权利与善进行了很有争议的区分。所以关于前文提到的许多问题,会被他的理论认为没什么好讨论的,或被认为与道德和政治的问题无关而排除掉。最迫切的(道德)问题,常常正是来自个人的、情境式的领域(ibid., p.170),而这却恰恰是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的原初构想所没有处理的,因为他认为这些问题没有价值领域或美好生活领域来得更重要,没法放在普遍主义的价值观中来讨论。就算人们赞同哈贝马斯对善与权利、价值与规范之间的区分,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依然令人不满,因为一个原则上不能或不想回答的最迫切的道德—个人问题的道德理论,就只能是一个有缺陷的道德理论。事实上,吉莉根的研究对于道德理论家和哈贝马斯来说(参阅:Moralbewuβtsein und kommunikatives Handeln, p.187ff.),也是一个契机,可以更认真地思考关怀道德与正义道德之间的关系,并且可以让这些理论家去问,这两种道德是否不可偏废,或是像本哈比(Seyla Benhabib, 1950— )所提到的,是否关怀和正义在孩童发展过程中有共同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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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方面来看,哈贝马斯和柯尔伯格都过快忽视了吉莉根和其他女性主义的一个重要洞见:我们在作为成人之前,都是孩子。而天性、关怀和对他人的责任,对我们发展为有道德能力、自我独立的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Benhabib, Situating the Self, p.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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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人们除了将吉莉根的研究诠释成一种天真的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之外,也可以将它诠释成另一种样子。她的研究无疑具有批判的潜力,因为她揭露了某些道德理论字面背后的(男性的)意思。吉莉根的理论性(虽然不必然具有政治性)的推动力与社群主义思想家(见下一讲)所促进的推动力,有重叠之处。而且她的理论与各个女性主义理论家的关怀可以很好地协调在一起。例如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的相当知名且优秀的女性主义哲学家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 1947— ),回溯到亚里士多德哲学,批判了大多数道德哲学思想体系的超理性主义的思维模式。这些道德哲学在面对日常经验的感觉时,都仅仅将之视作非理性的,然后就忽略不顾了。纳斯鲍姆的意思并不是老掉牙地说,因为女性天生(亦即生物学上就注定)比男性更强调感觉,所以人们必须提高感觉的价值。她的立场完全是另一回事:感觉根本上深受社会情境所影响;也就是说,感觉是社会建构的。所以她——毫不令人意外地——认为,在一个没有性别平权的社会,不同性别也会有不同的感觉。此外,感觉常常是对不确定的情境与依赖性的情境的反应,而由于历史原因,女性总是比男性更强烈地暴露在这种情境下。但是,纳斯鲍姆的一个最重要的哲学与社会学命题指出,强调感觉的差异,并不是说同时也就必须假设女性是较不理性的。因为就算今天西方社会的女性比男性更加强调感觉,但感觉也并不单纯是空泛且不理性的一件事,而是大多时候会借由判断而与某个对象联系在一起。感觉不是不理性的,而是观看世界的一种方式(Nussbaum, “Emotions and Women’s Capabilities”, pp.366ff.)。纳斯鲍姆的结论是(而且这个结论和吉莉根的命题完全可以很好地协调在一起),道德哲学和社会学毫无依据地急于质疑非理性,对某些日常生活现象置之不理,是一种毫无益处的做法。哲学与社会学的讨论,大多由男性所支配,其讨论也常基于抽象且形式性的前提。这刚好也为女性主义提供了一个机会,在男性的这种讨论模式之外,再提供一种可以更恰当地探讨社会真实(而且不只是女性的社会真实)的新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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