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38077e+09
1702380770 注50  [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第439~441页。
1702380771
1702380772 注51  [英]罗伊德:《法律的理念》,张茂柏译,联经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70页。
1702380773
1702380774 注52  伯尔曼还指出,教皇革命导致欧洲思想如下几个方面变化。首先,僧侣作为一个群体产生了极强的自我意识,第一次在僧侣和俗人之间产生了尖锐的对立。其次,教会(主要指僧侣)有责任改造世界(主要指saeculum俗界)观念的出现;进一步还产生了一种有关历史时代的新观念,其中包括近代性和进步。([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第123页)
1702380775
1702380776 注53  Walter Ullmann, The Individual and Society in the Middle Age, Mathuen and Co Ltd., 1966, p.21.
1702380777
1702380778 注54  [英]罗伊德:《法律的理念》,第71~74页。
1702380779
1702380780 注55  [德]韦伯:《宗教社会学》,刘援、王允文译,桂冠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298页。
1702380781
1702380782 注56  Maxwell Macmillan, Encyclopedia of Sociology,p.901.
1702380783
1702380784 注57  海因里希·罗门这样描述托马斯神学大全中自然法中个人拥有的权利:“圣托马斯教导说,正义以某种双重的方式‘指导置身于与他人的关系中的人’:‘首先是在与个体的关系中,其次是在与作为整体的他人的关系中,即一个人服务于一个共同体,服务于所有属于这个共同体的那些人。’所有这些都可以用一句源远流长的话来概括,‘让人各得其所’(suum cuique)。不过,对于一个人来说,被称为该人自己的东西,必须被认为是从他的本质性理念的角度看是他应得的,确实是归他的。”([德]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86页)
1702380785
1702380786 注58  路易·杜蒙这样界定出世的个人:“从基督以及圣保罗(Saint Paul)的训诲当中,我们得知基督徒在跟神的关系上乃为一个体。特勒尔屈说过,基督徒跟神的关系里头存在着一种‘绝对的个人主义与普世主义’”。([法]路易·杜蒙:《个人主义论集》,联经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43页)
1702380787
1702380788 注59  Michael Allen Gillespie, “The Theological Origins of Modernity”,Critical Review, Vol.13, No. 1-2.
1702380789
1702380790 注60  请注意,在普通法中,任何普遍的法律均由个案普遍化得到,这时法律所规定个别性(个人)的权利必定是真实的,且先于普遍共同体而存在。因此普通法在实行和推演过程中极类似于唯名论,这可以解释为何在实行普通法的英国个人私有产权早在十二世纪已经确立。艾伦·麦克法兰(Alan Mac farlane)曾根据这一点指出“占有性的个人主义”在英格兰早就存在,而不是如很多社会学家认为是近代的产物([英]艾伦·麦克法兰:《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管可秾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艾伦·麦克法兰的发现进一步证明把现代市场经济简单地等同于个人私有产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仅仅有普通法,并不意味视社会有机体为虚妄,故英国十六世纪前个人产权之确立不等于现代个人观念已形成,清教革命仍是英国进入现代社会的标志。
1702380791
1702380792 注61  Michael Allen Gillespie,“The Theological Origins of Modernity”.
1702380793
1702380794 注62  [法]路易·杜蒙:《个人主义论集》,联经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89页。
1702380795
1702380796 注63  [法]布洛克(Marc Bloch):《封建社会》(Ⅰ),谈谷铮译,桂冠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109页。
1702380797
1702380798 注64  [法]布洛克:《封建社会》(Ⅱ),谈谷铮译,桂冠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457~506页。
1702380799
1702380800 注65  金观涛:《系统的哲学》,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217~223页。
1702380801
1702380802 注66  参见本书附录3.1节。
1702380803
1702380804 注67  详见本书附录1.5节。
1702380805
1702380806 注68  详见本书附录第三章。
1702380807
1702380808 注69  由于移民,联合省诸城市人口从1500年的100万上升到1650年的200万(其中100万在城市),移民中大多是新教徒,故荷兰成为最早的现代社会。然而,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宗教改革者试图把共和国改造成为日内瓦式的新教国家,但只取得有限的成功。事实上,联合省议会没有实权,即联合省联而不合,布罗代尔甚至怀疑它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3卷),第196、198、208页)。正因为荷兰在十六至十七世纪并没有建立稳定的民族国家,它不可能存在英国和法国那样的民族市场,而只能依存于远洋贸易。这样,当荷兰的海上霸权被英国取代时,它迅速衰落。荷兰建立稳定的民族国家是十八世纪以后的事。
1702380809
1702380810 注70  [法]路易·杜蒙:《个人主义论集》,第142页。
1702380811
1702380812 注71  美国现代社会的形成和新教信仰的坚定化的关系还可从如下统计中看出:自1780年至1860年美国人口增长了8倍,但礼拜堂却增长了21倍。Karen Armstrong指出:“直到今天,想要在美国挑出一个完全不与宗教有关联的民间运动还真不容易。”([英]凯伦·阿姆壮:《为神而战——基本教义派的起源与发展》,王国璋译,究竟出版社2003年版,第150页)
1702380813
1702380814 注72  详见本书附录4.3节。
1702380815
1702380816 注73  详见本书附录4.3节中的图4.4和图4.5。
1702380817
1702380818 注74  [英]艾瑞克·伊凡斯:《英国的政党》,吴梦峰译,麦田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9页。
1702380819
[ 上一页 ]  [ :1.7023807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