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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考”之前,对于古代中国人性生活的专题论著,在西方可说是完全空白。既无客观之作,自然误解盛行,那些涉及此事的西人著作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中国人在性生活方面是光怪陆离、荒诞不经,性变态广泛流行,要不就是女人的小脚或是色情狂……西人如此,犹可以文化隔阂解之,然而求之于中土,同类论著竟也是完全空白,就不能不使人浩叹中国人在这方面禁锢之严、忌讳之深了。(15)正因如此,高氏“两考”之作虽难尽美,但开创之功已是无人可比。(16)而直至今日,“两考”仍是西方性学及性学史著作家了解中国这方面情况之最主要的参考文献,也就毫不奇怪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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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考”中不乏高明见解及有价值之论述,特别值得捐出者有以下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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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中术为中国多妻家庭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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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确认中国古代是通行一夫多妻家庭制度的,至少上层社会是如此——他认为这一点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无须进行论证。(18)在此一正确认定基础之上,高氏能够对一些重要而奇特的历史现象作出圆通的解释。其中最特出者为房中术。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的基本原则是要求男子能“多交不泄”,即连续多次性交而不射精,甚至达到“夜御九女”的境界;这一原则垂两千年而不变。高氏指出,这是由于在多妻制家庭中,男性家主必须让众多妻妾都得到适度的性满足,始能保证家庭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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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房中书基本上都属于指导正常夫妻性关系的书。我说“正常”,当然是指相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来说的正常。这些材料中谈到的夫妻性关系必须以一夫多妻的家庭制度为背景来加以考虑。在这种制度中,中等阶层的男性家长有三四个妻妾,高于中等阶层的人有六至十二个妻妾,而贵族成员、大将军和王公则有三十多个妻妾。例如,书中反复建议男子应在同一夜里与若干不同女子交媾,这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里是鼓励人们下流放荡,但在中国古代却完全属于婚内性关系的范围。房中书如此大力提倡不断更换性伙伴的必要性,并不仅仅是从健康考虑。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因为得宠与失宠会在闺阁中引起激烈争吵,导致家庭和谐的完全破裂。古代房中书满足了这一实际需要。(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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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众多妻妾都能得到性满足,男子必须掌握在性交中自己不射精却使女方达到性高潮的一套技巧。房中术理论中的“采补”、“采战”等说,也都可溯源于此。高氏从多妻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来说明房中术的原则及其在古代中国之长期流行,自然较之将房中术说成“古代统治阶级腐朽糜烂的生活所需”、“满足兽欲”、或者“中国古代重视房中保健”等,要更深刻而合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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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后夫人进御之法”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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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天官家宰》“九嫔掌妇学之法”郑立注中有如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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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九嫔以下,九九而御于王所。……卑者宜先,尊者宜后。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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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学者严重误解上引这段郑注者,不乏其人。主要的误解在将“御”字理解为现代通常意义上的性交,遂谓在一月之内天子要性交242次,(20)断无可能;顾颉刚斥之为“经学史上的笑话”,不料自己反倒闹出笑话。(21)其实这里“御”可理解为“待寝”,未必非逐个与天子性交不可:即便真的“雨露承恩”,天子也必行房中之术,依“多交不泄”之法,故“夜御九女”确有实践的可能。(22)高氏并未提及这些误解(很可能他并未见到),但他根据对房中术理论的理解,为此事提出了极合房中术之旨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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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等级的配偶应在高等级的配偶之前先与王(按即天子)行房交媾,并且次数也更多。而王后与王行房则一月仅一次。这一规定是根据这样一种观念;……即在性交过程中,男人的元气是由女人的阴道分泌物滋养和补益。因此只有在王和低等级的妇女频繁交媾之后,当他的元气臻于极限,而王后也最容易怀上一个结实聪明的王位继承人时,他才与王后交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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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对“后夫人进御之法”的解释,较之前人仅从郑注中谈及月相而望文附会,(24)无疑深刻合理得多,至少更具实证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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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古代中国人性行为非常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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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曾寓目中国春宫画册十二种,共三百余幅,他统计了其中所描绘的性行为姿势,得到如下结果:(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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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认为,“性学家会同意上表是健康性习惯的良好记录”。(26)他认为古代中国人很少有变态性行为——在传世的房中书中未见这方面的任何讨论,其他文献中也极少这类记载。(27)只有女性同性恋(lesbianism)在他看来似乎是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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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大量女子被迫密近相处的社会中,女性同性恋似乎相当常见。……女性同性恋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有时甚至被鼓励。(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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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高氏仍立足于对古代中国上层社会多妻制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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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高氏对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了解主要限于春宫图,而且他也未能注意到在浩瀚的中国古籍中其实可以找到相当多的性变态记载,(29)但是他下面的论证仍不失其雄辩合理:春宫图本有煽情之首,画家自当竭尽其想象力以作艺术之夸张,况且晚明时代正值一部分士大夫放荡成风,而三百余幅春宫图中仍未画出多少变态性行为——勉强要算,也仅有口交、肛交和女性同性恋三种,可见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主流是很正常而健康的。(30)这一结论就总体而言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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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士大夫狎妓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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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对于古代中国士大夫与妓女(通常是艺妓之类较高等的妓女)的交往,所涉史料虽不甚多,却有颇为真切的理解。他认为在这种交往中肉欲的满足“是第二位的因素”,而许多士大夫与艺妓交往甚至是为了“逃避性爱”,高氏论此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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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描写这一题材的文学作品,你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除必须遵守某种既定社会习俗外,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性爱,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关系。……他们渴望与女子建立一种无拘无束的朋友关系,而不必非导致性交的结果不可。(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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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的理由是:能够交往高等妓女的士大夫,家中多半也妻妾成群,不仅不存在肉欲不得满足的问题,相反还必须维持“出于义务的性关系”,有时殆近苦役。高氏此说,因特别强调了一个方面,听起来似乎与多年为大众所习惯的观念(狎客渔色猎艳荒淫无耻,妓女水深火热苦难无边)颇相冲突,但考之史实,实近于理。古代中国社会中,受过最良好文学艺术教养的女性群体,通常既不在良家妇女,也不在深宫后妃(个别例外当然会有),而在上等艺妓之中:故士大夫欲求能够诗酒唱和、性灵交通之异性朋友,舍此殆无他途。(32)在这类交往中,狎客与妓女之间仍存在着某种“自由恋爱”的氛围——性交既不是必须的,尤其是不可强迫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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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关于“清人假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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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在“两考”中多次抨击清朝人的“过份假正经”(excessive prudery)。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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