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45521e+09
1702455210
1702455211 因此,从法律上讲,一方的通奸行为无法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只有在妻子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通奸才构成犯罪。决定一种性关系是否是通奸,只能是妇女的婚姻地位,而不是男人的婚姻地位。而且,从道德上讲,对于希腊人来说,并不存在“互相忠诚”这一范畴。只是在很久之后,这种“互相忠诚”才把一种具有道德价值、法律效用和宗教成分的“性的权力”引进了婚姻生活之中。这种双重性独占的原则,规定了夫妻双方成为对方惟一的性伴侣,但是,它不是婚姻关系所要求的。因为如果说妻子属于丈夫,那么丈夫只属于他自己。作为一种责任、义务和共享的感情,夫妻双方的性忠诚并不构成婚姻生活的必要保证,也不是它的最高表现形式。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性快感有它自己的问题,婚姻生活也有它自己的问题,那么这两种质疑之间不会有什么交织。无论如何,鉴于我们刚才提到的理由,婚姻不应该提出各种有关性快感伦理的问题:对于婚姻伴侣中的一方——妻子——的约束,是由地位、法律和习俗决定的,而且它们得到了惩罚或制裁的保证;对于婚姻伴侣中的另一方——丈夫来说,婚姻的地位并没有给他强加任何明确的法规,除了给他指定了一个女人外,他应该期待着从她那里得到他的合法继承人。
1702455212
1702455213 然而,我们不能到此为止。至少在那个年代,婚姻和婚姻范围内的夫妻性关系确实没有成为激烈讨论的中心。人们对男人在与妻子的关系中的性行为的反思,的确没有对男人在与自身或与男童关系中的性行为的反思来得重要。但是,如果认为妻子的行为已经被规定得过于严厉,以致不必再对它进行什么反思,如果认为丈夫的行为已经太过自由,而不必对它说三道四,如果真的认为事情就这么简单,这并不正确。首先,我们有许多关于性嫉妒情绪的见证。妻子总是指责丈夫在外面寻欢作乐,欧菲莱托斯的水性杨花的妻子反对他与一个小女奴过分亲密。(10)一般来说,公众舆论希望一个即将结婚的男子在性行为上要有所改变;对于年轻的单身汉(通常是指在30岁以前未婚的男人)来说,人们可以容忍他追求强烈的和五花八门的性快感。虽然婚姻没有提出任何明确的限制,但是他在结婚之后最好还是限制一下自己的性快感。而且,除了这些日常的行为和态度外,还有一个关于丈夫要节制的反思主题。道德学家们——确切地说,某些道德学家——明确地提出了一个原则,即具有良好道德操守的已婚男子不能自由地享用快感,好像他还没有结过婚似的。在伊索克拉底认为是尼古克勒的讲演中,尼古克勒强调自己不仅公正地管理他的下属,而且婚后只与自己的妻子发生性关系。而且,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规定,“丈夫与其他女人或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的性关系是“一种可耻的行为”。这些难道是孤立的和无关紧要的现象吗?难道这意味着一种新伦理诞生了?但是,这方面的文献非常少,而且尤其是,它们与真正的社会实践、个人的实际行为相距甚远。因此,我们最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人们的道德反思要首先关注已婚男子的性行为呢?这种关心是什么?它的原则和形式又是什么?
1702455214
1702455215 边码:193-194
1702455216
1702455217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最好避开两种看来都不恰当的解释。
1702455218
1702455219 一种解释认为,对于古典时代的希腊人来说,夫妻性关系的惟一作用就是把两个家庭、两种策略和两笔财产连结起来,惟一的目的就是生育后代。《驳斥尼埃拉》的格言十分清楚地区分了情妇、小妾和妻子在男人生活中应当起的不同作用,它有时被解释为一种包含着三种专门功能的三分体:一方面是性快感,另一方面是日常生活,最后,妻子只在于传宗接代。但是我们应该考虑到这句粗鲁的格言形成的背景。这与一名诉讼者有关,他想使他的一个敌人显然合法的婚姻及其所生育的孩子们的公民身份无效:他提出的论据涉及敌人妻子的出身,她过去是个妓女,现在的身份只能是妾。因此,其目的不在于指出人们应该在合法的妻子以外去寻找快感,而在于说明合法的后代只能出自妻子。这就是为什么拉塞在评论这本书时指出,不要认为这本书提出了三种不同作用的定义,其实,它只是一种累积的枚举,应该这样说,情感是情妇惟一能给予的东西,小妾则能把日常生活照顾好;但是,只有妻子能发挥一种属于她特殊地位的作用:提供合法的孩子和确保家族的延续。(11)我们应该知道,婚姻在雅典并不是惟一为人接受的男女结合的方式;它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和享有特权的男女结合,惟有它才能够带来婚姻生活和合法的后代。此外,有大量的证据表明了妻子美丽的价值、丈夫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重要性,或者夫妻相互恩爱的生活(比如在色诺芬的《会饮篇》中,让尼克拉托斯与他的妻子结合起来的爱洛斯与安特洛斯之间的相互作用(12))。毫无疑问,把婚姻与快感、激情的相互作用截然区分开来,不是一个能够确定古代婚姻生活特征的恰当公式。
1702455220
1702455221 边码:195
1702455222
1702455223 由于太想把希腊的婚姻与以后变得更加重要的爱情的和个人的因素分离开来,以及太想把希腊的婚姻与后来的婚姻形式区分开来,人们在一种相反运动的引导下,过于让哲学家们的严谨道德与某些基督教的道德原则相互接近。一般地说,这些著作是按照“性忠诚”的方式反思、评价和规范丈夫的德性的。这就让人们从中认识到了一种至今尚不存在的道德法典的草案。这个法典对等地要求双方在婚姻范围内发生性关系,还要求他们承担同样的生育责任。而且,生育的责任如果不是惟一的目的,也是优先考虑的目的。人们在这些段落中会倾向于认为,色诺芬或伊索克拉底的那些有关丈夫责任的论述,“从当时的道德来看是例外的”(13)。它们之所以例外,是因为它们是罕见的。但是,这是否是从中发现一种未来道德的预示或者一种新的感受的先兆的理由呢?事实上,回过头来看,这些书与以后的说法颇为相似。但是,这是否足以将这一道德反思及其节制要求与同时代人的行为和态度割裂开来呢?而且,它是否可以作为从中发现未来道德的孤独先驱的一个根据呢?
1702455224
1702455225 边码:196
1702455226
1702455227 假如有人考虑的不是这些文本所提出的法典的要素,而是男人的性行为被质疑的方式,那么他轻易地就会发现这种质疑不是从婚姻关系及其所派生的直接的、对等的和相互的责任出发的。当然,一旦男人结了婚,他就必须限制他的快感,或者至少是限制他的性伴侣;但是,结了婚在此首先意味着他成了一家之主,有了一种权威,行使他在“家”中的权力,承担起影响其公民声誉的责任。这就是为什么关于婚姻和丈夫德性的反思,总是与一种对家庭和家政(oikos)的反思联系在一起。
1702455228
1702455229 边码:197
1702455230
1702455231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约束男人不去寻求婚外性伴侣的原则有着与对女人类似的约束的原则不同的本质。对于女人来说,只要她受丈夫的支配,这种约束就是强加于她的。对于丈夫来说,因为他行使权力,因为他必须在行使这一权力时做出控制自我的样子来,所以他必须限制自己的性选择。对于妻子来说,只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这是因为她受丈夫的支配;而丈夫只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则是他行使对妻子的支配权的最好的方式。这远不是在以后的道德中出现的一种对等约束的先兆,而是对一种现实不对等的风格化。对夫妻双方类似的关于正当的或禁止的事情的限定,并不包括相同的“行为”方式。比如在一篇讨论男人如何管理家庭和如何作为一家之主的文本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点。
1702455232
1702455233 二、伊斯索马克的家政
1702455234
1702455235 色诺芬的《家政学》包含着古希腊留给我们的关于婚姻生活的最充分的论述。这是一本如何管理他的家产的戒律大全。围绕着如何管理产业、指挥工人、实行不同的耕作法、在适当的时候应用适当的技术、在恰当的时候以恰当的方式进行买卖活动的各种建议,色诺芬进行了许多带有普遍性的反思:首先是对在这方面求助于各种合理实践的必要性的反思,他有时用知识(epistēme)这个术语来指合理的实践,有时又用艺术或技术(technē)来表示;其次是对它所提出的目标(保存和发展家产)的反思;最后是对达到目标的各种手段,即管理艺术的反思,而且,这最后一个主题是全书讨论最多的。
1702455236
1702455237 边码:198
1702455238
1702455239 这种分析有着十分特殊的社会的和政治的背景。这是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小世界,他们需要维持、增加家产,把它们传给家人。色诺芬非常明确地把土地所有者的世界与手工艺人的世界对立起来。他认为手工艺人的生活无益于他们的健康(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对他们的朋友们没有什么好处(因为他们不可能来帮助朋友),也无助于城邦(因为他们无暇关心城邦事务)。(14)相反,土地所有者们不仅在“家”(l’oikos)中,而且在公共场所和广场上能够履行他们作为朋友和公民的职责。但是,“家”不仅包括房屋,而且包括田地和财产(甚至在城邦之外),“一个男人的家就是他拥有的一切”;(15)它界定了他的全部活动范围。而且,与这种活动相连的是一种生活风格和伦理秩序。如果土地所有者恰当地处理他的家产,那么他的生活首先对他来说是不错的;无论如何,它是一种耐力锻炼,一种有益于身体、健康和精力的肉体训练;它通过让人们可以向诸神献上丰厚的祭品而鼓励他们心怀虔诚;它还通过让人们有机会表现出慷慨大方、极大地实现好客的责任和向公民们表现出自己的仁慈,来促进人们相互之间的友谊。此外,这种活动对于整个城邦都是有用的,因为它增加了城邦的财富,而且尤其是它为城邦提供了优秀的保卫者:习惯于从事艰苦劳动的土地所有者都是强壮的战士,而且他拥有的财产也会让他勇敢地保卫祖国的土地。(16)
1702455240
1702455241 边码:199
1702455242
1702455243 所有这些有关土地所有者的生活对于个人和公众的好处都集中表现在“家政”艺术的主要优点上:家政艺术教导人们如何管理,因为它与管理实践是不可分割的。领导家庭就是管理,而且,管理家务与人们在城邦中应该行使的权力并没有什么不同。在《回忆录》中,苏格拉底对尼可马泰奇说:“不要看不起那些善于管理家务的人,因为对私人事务的管理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的不同只在数量上;而在其他方面,它们是相似的……那些管理公共事务的人所雇用的人与那些私人事务的管理者所雇佣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那些知道怎样用人的人,无论在私人事务方面,还是在公共事务方面,都管理得好。”(17)《家政学》中的对话,则演绎出了一种对管理艺术的重要分析。这本书一开始就提到了小居鲁士,说他亲自监督耕作田地,每天在花园里种东西,这样,他就获得了一种领导能力,以致当他需要发动战争时,在他的士兵中没人开小差:他们不但不背弃他,还宁愿与他一起战死。(18)与此相应,该书在结尾处还提到了与这位典型的君主相类似的人,如那些有着“伟大人格”的将领,他们的军队总是自始至终地追随着他们,还有那些一家之主,只要雇工们看见他们的威严架势,不用发火、威胁或惩罚,就足以激发雇工们努力工作了。家政艺术与政治艺术或军事艺术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因为至少它们都是管理其他人。(19)
1702455244
1702455245 边码:200-201
1702455246
1702455247 在这个“家政”艺术范围内,色诺芬提出了夫妻关系的问题。作为家庭主妇,妻子是管理好家务方面的一个主要人物。苏格拉底问克里托布勒:“你会把一些重要的事情不托付给你的妻子,而托付给其他人吗?”后来,他又补充说:“我认为,一个作为丈夫在家务上好伙伴的女人,在理家这个共同利益上与丈夫同样重要。”因此,在这一方面,“当一切都安排妥当,家庭就兴旺;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家道败落”。(20)然而,不管妻子怎么重要,由于她实际上毫无准备,所以她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她太过年轻,接受的教育也太少(“当你娶她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孤陋寡闻的小姑娘”),而且与很少交谈过的丈夫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是否有这样一些人,你与他们的交谈还没有与你的妻子交谈的多吗?)。(21)正是在这一点上,丈夫必须与妻子建立起教育和引导的关系。在姑娘们小小年纪——通常在15岁左右——就嫁给那些一般比她们大两倍的男人们的社会里,家政是维持夫妻关系的背景,而夫妻关系则具有一种教育的形式和约束行为的形式。这正是丈夫的责任。如果妻子的行为没有给丈夫带来好处,而是给他造成了损害,那么人们应该把错误归咎于谁呢?答案是丈夫。“如果羊没喂养好,那么我们一般认为这是牧羊人的责任;如果马不听话,那么我们一般认为骑马人要负责任;对于女人来说,如果丈夫已经教导过她如何行为端庄,而她却没有做好,那么她当然要自己负责;但是如果一个女人目无德性,是因为丈夫没有教导过她,那么难道不应该让丈夫来承担责任吗?”(22)
1702455248
1702455249 边码:202
1702455250
1702455251 由此可见:夫妻关系本身并不是质疑的对象,它们首先不是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组成的、必须管理家政和家庭的简单的配偶关系。色诺芬用很长的篇幅论述了婚姻关系,但是其方式则是间接的、前后相接的和技术性的。他是在“家政”的范围内讨论婚姻关系的,把它视为丈夫的管理职责的一个方面,目的在于确定丈夫怎样才能使妻子成为他合理的家政管理中所需要的合作者和伙伴(sunergos)。
1702455252
1702455253 这样,伊斯索马克就被要求去证明这种技术是可以传授的。为了让他的教导具有权威性,他只是教人成为一位“善良的人”。他发现自己过去的处境与克里托布勒今天的处境相同。他娶了一个十分年轻的妻子——她只有15岁,而且她受的教育只是做件大衣和向纺毛工分发羊毛(23);但是他很好地训练了她,让她成了自己十分珍贵的伙伴,以致现在当他忙于自己的事情时,无论是去田间,还是在“广场”(agora)上,进行那些男人们享有特权的活动,他都可以把管理家务的事托付给她。因此,对于克里托布勒和苏格拉底来说,伊斯索马克阐述了“家政学”,也即管理“家务”(oikos)的艺术。在为管理农田提供建议之前,他十分自然地从讨论家务开始,如果人们希望有时间照料家畜和田地,而且如果人们不想自己为此所付出的一切努力因为家庭混乱而付之东流,那么他们必须搞好家务管理。
1702455254
1702455255 边码:203
1702455256
1702455257 1. 在引用婚后不久对妻子的谈话时,伊斯索马克重新提到了婚姻的原则。那时,他的妻子已经“适应”了他,“被他教育到足以交谈的程度”。伊斯索马克问道:“你知道吧?为什么我要娶你?为什么你父母会把你嫁给我?”随后,他自答道:“因为我是为自己打算的,你父母是为你打算的,我们都想要一个最好的伴侣,我们可以为了我们的家庭和孩子而结婚的。”(24)因此,婚姻关系就带有原始不对等的特点——男人是替自己做主的,而女方则是由她的家庭为她做主的——和双重目的(家政和孩子)的特点。而且,我们必须注意到,生儿育女的问题暂时被搁置起来了,在接受做母亲的训练之前,年轻的妻子必须学会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25)。伊斯索马克指出,这正是伴侣所担任的角色,我们没有必要在乎夫妻双方各自的贡献(26),而只要考虑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而采取的行为方式,这一共同的目标是尽可能好地维护他们的财产,并且通过高尚的和合法的手段,尽可能地增加它。(27)大家可能注意到这种对必须消除夫妻双方最初差异的强调,对必须建立伙伴关系的强调。不过,这种夫妻共同财产制(koinonia)不是建立在两个个人的双重关系中,而是通过一个共同的目标——家政——而建立起来的:包括维护这一共同财产以及不断增加它的动力。只有从此出发,我们才能分析这种“共同财产制”的形式以及夫妻双方应该承担的角色的特殊性。
1702455258
1702455259 边码:204
[ 上一页 ]  [ :1.7024552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