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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色诺芬是从“庇护所”(stegos)出发来定义夫妻双方在家政中各自的作用:因为诸神在创造男女的时候,就想到了他们的后代和种族延续的问题,想到了人到老年所需要的帮助,最后还想到了人不“像野兽那样在户外生活”的必要性:对于人类来说,“显然必须有一个家”。初看上去,子孙使家庭具有了它的世俗性,庇护所则让它有了空间的结构。可是事情比这更要复杂一些。“家”有里外之分,外面属于男人,里面是女人的专属之地;“家”还是用来收集、积累和保存财富的地方。收藏它们是准备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分配。因此,男人要在外面播种、犁地、耕作、饲养家畜,把他们生产的、挣来的或通过交换得来的东西带回家中。在家里,女人自觉地接收、保存和分配所需的东西。“为家庭提供财富一般是男人的事,而如何花费这些财富,则完全依靠女人来管理。”(28)这两种作用完全互为补充,缺了一方,另一方就毫无用处。妻子说:“如果你不努力从外面带财物回家,那么我有什么要保管的呢?”丈夫回答道,如果没人保管那些带回家中的东西,那么“我就像那些向漏罐子里倒水的人一样可笑”。(29)因而,存在着两种场所、两种活动形式和两种安排时间的方式:一种是(属于男人的):生产、季节的律动、收成的期望、关心和预测适当的时节;另一种是(属于女人的):保存、花费、安排和分配所需之物,尤其是安排财产。伊斯索马克用很长篇幅记述了他向妻子提供的有关如何在家庭空间里安排财产的一切看法。这样,她就可以找到自己保存的东西,使家成为一个秩序井然的和难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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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他们能够一起发挥这些不同的作用,诸神赋予男女各自不同的特性。首先是身体的特征:因为男人们必须在露天工作,“犁地、播种、耕耘、放牧”,因此诸神赋予他们忍受严寒酷暑和跋涉的能力;至于女人,她们在室内劳动,身体较少抵抗力。还有性格特征:女人天生胆小,但是,这有着一些积极的影响——它使她们关心家中的储备,担心失去它们,害怕它们被用光;男人则相反,他们是勇敢的,因为他在外面必须保护自己,以免受到任何东西的伤害。总之,“神从一开始就为女人配备了在家里工作的特性,为男人则准备了在外劳动的本性”。(30)但是神还为男女配备了共同的特性:因为男女双方都有“必须给予和接受”的职能,因为他们在管理家政中必须同时积聚和分配财产,所以他们都具有记忆和勤勉的特性(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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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夫妻双方各自的本性、活动形式和地位都是相对于“家政”的各种需要被界定的。夫妻互相扶持,这是“法律”——习俗——所要求的:这种习俗完全符合自然的意向,它分配给每个人各自的角色和地位,并且确定什么是应该去做的好事,什么是不该做的坏事。这个“法律”宣布“神让个人最有能力去做的事就是好的”:因此,对于女人来说,“呆在家里要比在外面浪费时间好”,而男人“呆在家里而不出外工作”就不好了。改变这个分工,越俎代庖,就是侵犯了这个“法律”,既违反了自然,又放弃了自己的地位。“当某人的行为违反了神赋予他的本性、离开了他的岗位(ataktōn)时,他并没有逃过诸神的眼睛。他将会因为玩忽职守和代行妇人之职而受到惩罚。”(32)男女之间“自然的”对立和他们才能的不同是与家庭秩序密不可分的,它们是为这个秩序而产生的,而这个秩序反过来又把它们当作强制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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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本书在讨论家务分工时非常详细,但是在有关性关系的问题(无论是有关它们在夫妻关系中的地位,还是婚姻状况可能产生的各种禁忌)上,都非常谨慎。这不意味着生育后代的重要性被忽视了;它在伊斯索马克的讲话中多次被提到:他指出它是婚姻的重要目标之一。(33)他还强调自然赋予了女人一种适于照顾孩子的特殊的温柔。(34)同样,他也强调人老了之后在自己的孩子那里得到自己需要的帮助,这是多么珍贵啊。(35)但是,这本书既没有谈到生育,也没有讨论优生的注意事项:因为还远没有到与年轻的妻子谈论这类问题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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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本书中的许多章节都涉及性行为、必要的节制与肉体的接触。首先,我们必须重提该书最初的对话,当时,两个对话者开始讨论作为管理家务的知识的家政学。苏格拉底提到一些人,他们有才能和办法,但是却拒绝发挥它们,因为他们听命于内心深处那些看不见的男女主人:懒惰、精神颓废、无所用心,而且女主人比其他人更难以对付:她们贪吃、狂饮、淫荡,还有疯狂的野心。(36)那些屈服于这类专制欲望的人注定要毁坏自己的身体、灵魂和家庭。但是,克利托布勒说他已经战胜了这些敌人:他的道德训练使他具备了足够的自制力(enkrateia)。他说:“当自我检查时,我发现我对这些情绪相当自制,因此,如果你告诫我去从事那些促进我的家业的事,我想你所说的女主人是无法阻止我去这样做的。”(37)这一点让克利托布勒有资格现在就担当起家长的职责,并且明白这些任务是最艰难的。我们必须知道,婚姻、家长的作用和家政管理都要求人已经能够自我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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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较后面的章节中,伊斯索马克列举了一些自然赋予男女各自的不同特性,以便让他们在家庭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其中,他提到了自我控制(enkrateia)。它事实上不是男人或女人独有的特征,而是一种两性共有的美德,就像记忆力和勤勉一样;这种自制力的大小因人而异。而且,这种美德的高贵价值在婚姻中的体现,就是把它给予夫妻中较好的一方: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较好的一方就是最好地体现了这种美德。(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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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伊斯索马克那里,我们看到了他是怎样为了节制而自我节制,并且怎样引导他的妻子进行节制。因为在对话中有一段小插曲,它非常清楚地反映了夫妻性生活的某些方面:即化妆与打扮。(39)这在古代道德中是重要的话题,因为打扮提出了真实与快感之间关系的问题,而且,它在快感中加入一些人为的东西,这就打乱了自然调节快感的各项原则。对于伊斯索马克的妻子来说,爱打扮的问题并不关系到她的忠诚(这是全书假设的前提),更与她爱花钱的性格无关,而是在于妻子怎样才能在夫妻关系中表现自己并被丈夫视为快感对象和性伴侣。而且,这就是伊斯索马克有一天教导他的妻子时所讨论的问题。那天,他的妻子为了取悦于他(为了打扮得比真实的自己“面容更皎白”、双颊“更红艳”、身材“更苗条”),穿着一双高跟的凉鞋,用铅白和阿看草(orcanète)化了浓妆。对于这种他要谴责的行为,伊斯索马克从两个方面作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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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否定的回答。他批评化妆是假象。这种假象可以欺骗陌生人,但是无法欺骗与她共同生活的丈夫,因为他能够看到自己的妻子起床、出汗、流泪或沐浴后的样子。但是,伊斯索马克特别对这种骗人手法的批评主要是因为它违反了婚姻的基本原则。色诺芬没有直接引用人们长期以来经常碰到的格言,即婚姻是财产、生命和身体的一种结合(Koinōnia);但是,全书讨论的显然是这种三重结合的话题:关于财产的结合,他要求夫妻都应忘掉自己带来的那部分财产;生命的结合应该以振兴家业作为自己的目标之一;最后,他明确强调了身体的结合(tōn sōmatōn koinēsantes)。然而,财产的结合排除了欺骗;而且,如果丈夫使妻子相信他拥有其实并不存在的财富,那么他就会伤害妻子;同样,他们也不应该在身体上互相欺骗;丈夫不要在脸上抹朱砂,妻子也不应该用铅白来打扮自己。要恰当地共同拥有身体,就要这样做。在夫妻关系中,应该具有的吸引力是一种雄性与雌性之间自然而然的吸引力,像一切动物一样。“诸神使马对马、牛对牛、羊对羊成为世上最快乐的一对;同样,人(anthrōpoi)发现没有比毫无装饰的人体更令人快乐的了。”(40)正是这一自然的吸引力应该作为夫妻性关系和共同拥有身体的原则。伊斯索马克的“自我节制”(enkrateia)拒绝人们为了增强欲望和快感而使用的一切人为的矫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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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妻子怎样才能一直是丈夫的性欲对象?她怎样才能确信将来有一天不被另一个更年轻貌美的女人所取代呢?伊斯索马克的年轻妻子明确地提出了她的问题。如果不只是要看上去漂亮,而是真的漂亮并且保持她的美丽,那么她要做什么呢?(41)回答的方式有点怪,还是说家务和家政管理将是决定因素。伊斯索马克认为,不管怎样,如果妻子恰当地完成了她的家务,那么她的真正美丽就有了充分的保证。因为他是这样来解释的,她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不要呆坐着,像个奴隶似的低头哈腰,或者像一个妖艳的女人那样游手好闲。她要站起身来,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各个房间里来回检查工作的进展;笔直地站立和行走将会让她的身体具有这种被希腊人认为是自由人的形体特征的风度和举止(伊斯索马克后来还指出男人通过主动承担一个工头的责任,会像士兵和自由民一样雄壮有力)。(42)同样,对于家庭主妇来说,揉面团、抖动和整理衣服床单是有益的,(43)这样可以塑造和保持身体的健美。管理者的地位也有它相应的美的形体。而且,妻子的衣服要干净和漂亮,以便与她的女仆们区分开来。最后,妻子总是比女仆们优越,她不像一个女奴那样听命于人和身不由己,而是自愿地取悦丈夫。色诺芬在这里似乎引证的是他在别处提到的一个原则,即人通过强暴获得的快感远不如那种自愿提供的快感,(44)而后者正是妻子能够提供给丈夫的。因此,凭借与其特殊地位相关的体态美的形式和取悦(charizesthai)丈夫的自由意志,家庭主妇总是优越于家中的其他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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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专门讨论管理家务——妻子、奴隶、家产——的“男性”艺术的书中,作者没有提到妻子的性忠诚和丈夫应该是她惟一的性伴侣的事实:这是一条大家都接受的必要的原则。至于丈夫明智的节制态度,它从没有被界定为他给予了妻子对他的所有性活动的独占权。在这种婚姻生活的审慎实践中起作用的,也是对家政的有效管理、对家庭必须保持的安宁和对妻子所能期待的对象来说必不可少的,就是作为合法的妻子,她能够保持婚姻赋予她的优势地位:不要感到自己没有别的女人更受丈夫的宠爱,不要失去了自己的地位和尊严,不要让别的女人取代了自己在丈夫身边的地位,这些对于她来说是最重要的。因为对婚姻的威胁不是来自丈夫在各处拈花惹草,而是来自妻子与其他女人之间为了家中的地位和优先权可能产生的争斗。“忠诚的”(pistos)丈夫并不会把婚姻的状态与拒绝一切婚外性快感联系起来,而是始终维持婚姻所认可的妻子的各种特权。而且,在欧里庇德斯的悲剧中出现的那些“受到丈夫不忠对待的”妻子们就是这样想的。美狄亚大声抱怨雅森的“不忠”:娶了美狄亚之后,他又娶了一位高贵的妻子,并将会生儿育女,这些后代将让美狄亚的孩子忍受屈辱和奴役。(45)而且,让克罗莎为她所认为的库苏斯的“不忠”而哭泣的,是她将不得不过一种“没有儿女”的生活,“孤独地住在一间破屋里”。这是因为——至少,人们让她相信——在“她的家中”(也是伊莱克修斯的家中),一个“没有母亲、没有姓名的某个女奴的儿子”将成为“主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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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行为本身就意味着好丈夫必须保护妻子的这一优越地位。但是这一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没有得到丈夫的道德承诺的保证;除了离弃和离婚外,这一地位的削弱总是会发生的。然而,色诺芬的《家政学》和伊斯索马克的讲话所要指出的是,如果丈夫的智慧——他的“节制”(enkrateia)和他作为家长的本领——总是让他承认妻子的各种特权,反过来,妻子为了保持这些特权,应该很好地在家务及其相关的事务中履行自己的职责。伊斯索马克从一开始就没有向他的妻子承诺我们所理解的“性忠诚”,甚至也没有答应过她不必害怕失宠;而是向她保证,作为家庭主妇,她的活动、风度和举止让她比女仆们更加有魅力,他还让她确信,她可以在家中保持最高贵的地位,一直到老。而且,他建议她在品德高尚与照顾家庭方面与他比赛;如果她赢了,那么她就不必担心什么竞争对手了,即使对手是年轻的。伊斯索马克对他的妻子说:“但是,你品尝到的最温柔的快感,就是当你表现得比我好时,你就让我成了你的奴仆,当不再害怕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在家中不受重视时,你就可以确信,随着逐渐衰老,你愈是被你的丈夫当作伙伴,被你的孩子们当作家庭主妇,那么你在家中就愈是会受人尊重。”(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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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这种婚姻生活的伦理中,要求丈夫做到的“忠诚”不同于婚姻强加给妻子的性专一。它关系到维护妻子的地位、她的各种特权和她对其他女人的优势。而且,如果它假定了某种男女之间的行为的相互性,那么这是因为男性的忠诚对应的不是妻子良好的性行为(这总是假设),而是她知道怎样在家中表现自己和管理家务的方式。因此,这是一种相互性,但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不对等,因为这两种相互依赖的行为不是以相同的要求为基础的,而且也不遵循相同的原则。丈夫的节制属于一种有关管理、自我管理和管理妻子的艺术;他必须既管束又尊重妻子,因为她对丈夫来说是一个顺从的家庭主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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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制的三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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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元前4世纪与公元前3世纪初叶,还有其他一些文献也说明了从男人方面来看,婚姻的状况至少需要某种性节制形式的主题。其中,有三篇文献特别值得研究: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讨论婚姻的各种准则与责任的章节;伊索克拉底对尼古克勒怎样支配自己婚姻生活的说明;被人们归在亚里士多德名下的、其实是出自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论著《家政学》。这些文献的意图各不相同:第一篇文献提出了一整套在一个理想的城邦里规范行为的权威体系;第二篇文献则规定了一位尊重自己与其他人的专制君主的个人生活风格的特点;第三篇文献试图为男人界定各种有助于他管理家庭的原则。但是,无论如何,没有一篇文献像色诺芬的《家政学》那样谈到土地所有者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因此提到这位土地所有者应该在妻子的帮助下承担管理家产的任务。尽管各不相同,但是这三篇文献似乎都比色诺芬更清楚地指出了一种接近于所谓的“双重性独占”原则的要求。因此,它们似乎想把一切男人的和女人的性活动都限定在单一的婚姻关系中。丈夫像妻子一样受到约束,或者至少坚持除了自己的妻子之外,不到其他人那里寻找性快感。因此,这是某种对等的要求;而且其目的是把婚姻界定为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性关系的特殊的和惟一的所在。然而,读过这三篇文献就会发现,以回溯的方式从中找出一个在以后的婚姻实践中作为司法的和道德的框架的“相互性忠诚”原则,这是错误的。因为在这些文献中,要求丈夫节制的责任或劝告,如他只以自己的妻子作为性伴侣,不是他自己订立的个人承诺的结果,而是一种政治规范的结果,这在柏拉图的法律中是强制的结果,而在伊索克拉底与伪托亚里士多德之名的人那里,则是男人通过一种对自己的权力的审慎限制来约束自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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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为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规定人到了适当的年龄(男人在25至35岁之间)就要结婚,优生优育,而且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不要有婚外性关系,所有这些规定采取的不是一种自愿道德的形式,而是一种强制的法规。柏拉图确实多次强调过在这方面立法的困难,(48)他感兴趣的是,只在失序和大多数人无法自我节制的情况下,某些措施要采取法规的形式。(49)总之,这种道德的各项原则总是与国家的需要直接相关的,而决不涉及家政、家庭和婚姻生活的各种内在要求:人们应该考虑到,美满的婚姻是有益于城邦的,而且为了城邦的利益,孩子们应该是“尽善尽美的”。(50)从对城邦有益的方面来看,婚姻要避免富人之间的联姻;(51)对新婚夫妇要进行仔细的检查,看看他们是否已经为自己的生育任务作好了准备;(52)还要规定丈夫在整个生育年龄期间只让合法的妻子受孕,而没有其他性关系。(53)所有这些都是与理想城邦的特殊结构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与一种以对节制的自觉探求为基础的节制风格相当不同。(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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