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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10 一、根于人才经济之交资也。查负郭各乡因近城而转无繁盛之市镇,只有首领各图较为热闹,乡人之贸易交涉以及善举协济等事,均仰给于此。而通晓世故明白事理者,又以各街市人民为多,各乡之居间排解为人所信任者,多取材于此。今使遵批划入城区,所余数十百村落,无论地瘠民贫,无从办事,即所有乡民,均系不识文义、鲜通事务者,何能举办自治?且孝仁一乡共有六图,今将划去三图,将何以为乡?照章合并,究竟何乡可以附属?且己已不能保全区域又令强属于人如何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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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12 指出将含有城厢的图编入城区,会导致不能确保选拔出胜任自治职位的人才,可以想见是与前述镇董的存在有关。镇董阶层与科举文化培养出的具有基本教养的生员、监生大致相同,都是住民发生纠纷时能够居中调停、使双方信服的知名人物。四乡在县城外的城厢具有市镇机能,且是镇董阶层所居住之处。另外,从市镇机能这一点来看,处理日常纠纷的茶馆应该是集中在含有城厢的地区。[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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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14 其次,从“就以实际言之,如绅等四乡除负郭数图稍为富庶外,其余均系乡村小镇。或并小镇而无之,割膏腴而凿硗瘠,将来于筹办自治经济亦必定受困难”一段话可以看出,自治经费问题也与人才问题的情形相同。[43]自治经费大致分为:①与正税同时征收的附加税;②在市镇征收的捐;③地方上独有的几种公产与公款。无论哪一项含有城外厢自治经费的基础,这一点并无任何改变。[44]“固有之境界”不但具有扩展空间的重要性,还包括了确保人才与经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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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16 以确保人才和自治经费为目标,通读《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收录的公文后可以发现,四乡士绅对设立城自治区的纠纷中,官方支持城绅的立场,不免有些焦虑感。自治筹办处的判断,是以“惟附郭之厢本宜联属于城”为标准,就如同“总之,四乡保守固有之区域,城绅以为妄争,城绅出城而争区域,乡民肯谓之理得乎?似此节节专制,府县仰承筹办处之法令,筹办处曲徇城绅之要求,不必谓之地方自治,直谓之地方官治、地方绅治可耳”那样,常州府知府与武进、阳湖两县知县也认同自治筹办处的判断。[45]自治筹办处与常州知府做出了采纳城绅主张的指示,关于其中政治的背景,有如下记载:[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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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18 仅以区域标准为通行之口实,不知《公报》第四册《自治章程》第三条第二节《释义》著明:“城有城郭无境界之疑,不得与他项团体合并”,并注本项系专指镇乡言之,是筹办处因徇城绅之请,不惜矛盾报载,何其重视城绅之运动而轻视切己之声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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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20 所谓“城绅之运动”一语,明确表示县城地位对地方政治的影响。换言之,表明住在县城的实力派,通过与地方官的公私关系,在地方政治上居于优势地位。[47]的确,武进、阳湖两县城同时也是府城,这点与一般县城的状况不同,因此更加容易向知府或透过知府向高层官员进行“城绅之运动”。这可以从地域对立的当事人,即四乡士绅与城绅的具体履历之中得悉。首先,前者代表人物之一是监生身份的吴康。由吴的个案可以推测到其他士绅,大概也同样属于生员或监生阶层,亦即所谓的镇董阶层。后者代表是反对四乡士绅与城绅之间的协议、阻碍了城公所决议的钱琳叔(钱以振,1878-1943)。钱氏在宣统元年(1909)被选为江苏谘议局议员,1912年担任武进商会会长。除了钱琳叔外,于定一也曾历任江苏谘议局议员与武进商会会长;[48]这两人对县级以上官员要具有较大影响。当中,于定一还担任过自治筹办处委员,也使得自治筹办处对设立武阳城区的问题,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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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22 顺带一提,钱琳叔是1912年5月主持成立共和党武进分部的中心人物,曾在第一次众议院和省议会选举时,与朱稚竹(1874-1959)领导的国民党分部争夺主导权。[49]新编的《武进县志》总结当时情况:“国民党和共和党在大选中形成积怨,武进地方势力遂分为城、乡两派……时相攻讦,矛盾迭起。”[50]尽管有关城乡对立的看法与笔者相同,但需要强调是:城乡对立肇始于设立自治区问题所产生的矛盾,随后才波及民初政党政治,从而更加明显地呈现出来。[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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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24 总结以上讨论,地方自治团体中,城镇乡自治区之间本来没有从属关系,地位应当是同等的。如果站在城区一方来看对县政的影响力,事实上城区被认为是县政的中心。相应地,四乡对此深表不满,“殊不思筹办处通行各属简章载明,城镇乡同为下级团体,不相统属,仅可独立办理等语,今乃以不相统属者强令统属,显系违背章程,其尚能适合人情乎?”乡区一方请求以平等自治区的地位,给予相同对待。[52]《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所见的城乡对立,可说是城绅在政治体系中,一面利用县城具有的优势,一面根据需要解释自治章程里“固有之境界”,与四乡士绅对自治章程的理解有别,代表了各自的地方利益。从对立中也可以看出,发祥于海外的新制度应用于中国地方社会之际,要注意到内在因素的影响,以及制度“扭曲”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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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26 三、各式各样的城区设立问题:锡金、常昭和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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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28 (一)锡金(无锡、金匮)的自治区设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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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30 无锡、金匮在城区设立时,曾发生城区与乡区士绅的对立,有助于理解城区士绅如何看待城区设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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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32 宣统元年(1909)8月到9月的《申报》,连续四期刊载了《锡金城区议》一文。[53]作者裘廷梁(1857-1943)是清末举人,后来以变法派的身份展开活动,并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以发行《无锡白话报》而知名。在地方自治期间,裘氏历任锡金城厢自治公所总董与无锡市自治公所总董。[54]从这些经历可以看出,《锡金城区议》归纳了城区士绅的主张与利益。相较于锡金四乡董事公所主任蒋士松(1862-1942)主张将城区范围限定于城郭内部,《锡金城区议》则是强调城郭外的厢应当属于城区。[55]其后,对蒋士松提出反驳的还有《锡金城区议下》一文,裘廷梁主张:城自治区要是不包括城郭外的厢,恐怕“不独近年血汗经营之新政,胥付东流,即国初以来乡先辈一切缔造之规模,均扫地以尽矣”。《锡金城区议》讨论内容大部分都是考证史实,从历史角度,来论证厢与城区为表里一体的关系。该文从《说文解字》的字义开始,逐一引用《唐书》《宋史》《续资治通鉴》《咸淳临安志》进行论证后,裘氏认为其考证与《则例》《皇朝通典》以及地方自治章程的相关部分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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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34 主张城厢表里一体,应将城郭外的厢包含到城自治区内,背后还存在着具体的利益之争。裘廷梁陈述了以下内容:[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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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36 (锡金是)航路交通之地,商业率在城外。果如蒋君之说,割而去之,不独将来无事可办,即旧自治已成之局,亦且凌夷澌灭,不复有一二之留遗。蒋君仅欲割吾邑之城而小之,而不知天下均受其削城之祸。幸其言非章程本意,否则天下危矣。然则城区固有之境界安在乎?曰公共团体所办之事,有一焉与章程自治事宜相合者,即当据之为城区固有之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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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38 商业区所存在的“城外”,可说是指城郭外的厢。裘氏本意是将其划入城自治区内,确保城区自治事业的财源。此外,“固有之境界”还可举出平粜区域的例子:“上合街坊隶厢之制度,下从社会习惯之情形。本区之人才足供旧自治之需要者,亦必能供新自治之需要,无疑也”,从主张城厢一体这点上,也透露出相同的想法。[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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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40 在自治区问题发生之前,《锡金城区议》作者裘廷梁在《申报》上发表了《锡金等教育费私议》,主张将教育经费重点分配于城区。[58]因为中学堂与两等小学堂都集中在城区,在教育上具有优势,同时暗示可以因此将师生送往更高的学堂,以获取社会地位,并扩大他们对县政的影响。如此背景下的城区中心主义,即由城区担任“旧自治”的基础,与《锡金城区议》中所见的自负意识性质相同。在教育经费问题上,也同样存在着城乡对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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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42 (二)常昭(常熟、昭文)的自治区设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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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44 共同拥有一个县城的常熟县与昭文县,也在城自治区设立之际出现了跟武阳同样的问题。[59]当初设立的常昭城自治区,除了县城以外,远远超出邻接城郭的地方,拥有“厢境大逾城内四五倍”的广大区域。[60]关于将梅里、庙前、王市、罟里村、汤家桥等共96处地方设立为城自治区的理由,城区一方的陈述是因为“自治区域现昭境之庙前及八图常境划入四图皆归城区平粜。民情习惯已久,划乡反形不便”。[61]这让我们想起武阳城自治公所。该公所在城自治区设立时,也以救荒期间购买粮食的范围为根据。然而,武阳县城与城外厢相连接,相对于昭文县,主张将25里内的地方也划入城区:“城区以城厢为标准。厢之界划未连者,以街市毗连为断,不拘区图。但中间相隔半里以上者,不得以毗连论。”常昭县自治筹备公所将此问题向上呈报,认为昭文县不符设立自治筹办处的“区域标准办法”。[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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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46 在武阳自治区的设立问题上,自治筹办处支持城绅主张,但对于常熟、昭文的城区范围,城绅一方不同意,而提出了如下主张:[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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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48 前次所送城厢区域图所划区域,占有九十八图之多,城外界线较城区广阔四五倍,绝非固有之厢界。经本处批饬:该县等切实更正,将实在之固有厢界另绘详图,报处核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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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50 针对以市镇为中心展开的地域空间,吴滔认为昭城自治区问题“在传统区划理念下以城镇为中心的‘区域传统’完全没有形成,时人于是可以采取各式各样的‘标准’,临时抱佛脚地重塑所谓“固有之境界”。[64]如吴滔所言,地方意识伴随自治制度的实施而产生,笔者对此非常赞成。但有必要指出,主张“固有之境界”存在的背景是县城拥有优势,从而促使城区中心主义的出现。而且如庙前士绅提到“擅将庙前一隅划入城区”那样,周边地区也希望自己能编入城区势力中。[65]这是考虑了自治区相互关系与全所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结果,可视为他们选择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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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52 对于上述以城区为中心的动向,常昭县自治筹备公所向自治筹办处呈报“城自治职员以为一概改划则牵动全局,议会多更选之烦。而镇乡士绅以为不划归则忽视宪章,乡民受强权之压”,表达对此的忧虑。也流露出想要抑制城区“蒙混包举”,企图争取镇乡区利益的意向。[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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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54 (三)嘉定的自治区设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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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56 嘉定县自治区的设立,与前述的事例呈现出不同的对立情况,以下详述嘉定县的自治区设立问题及其背后的地域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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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9458 清末地方自治制度的实施原则是“筹备自治皆先从城厢入手”,之后按镇区与乡区的顺序进展。但是,嘉定县城外的西门厂成为西门乡,却先于城区自治。[67]主导西门乡自治是黄守恒(1874-1921)、黄守孚(1878-1931)兄弟,以及黄世祚(1871-1942)等西门乡具有实力的黄氏家族开明士绅。如黄守孚与黄世祚便参加《嘉定县续志》的编纂工作,直到20世纪20年代仍握有实权,对嘉定县政有相当的影响力。[68]关于西门乡地方自治的相关文献,担任过各种自治职务、有一线工作经验的黄守恒,曾搜罗当时公文编成《谋邑编》,从中可得悉自治制度实施的真实情况。[69]西门乡原是清末地方自治实施以前,以掌管救荒所设的粥厂的董事所管辖范围为基础而设立。[70]《谋邑编》收录的《西门乡筹备自治进行记》之中,记载自治区设立之际产生对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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